勞動小教室:公司突然倒閉,勞工如何維護權益?
昨日遠東航空無預警宣布停飛停業,完全重演 #復興航空 突襲性倒閉的戲碼,毫無社會責任,也讓受雇的勞工成為最大受害者,董事長卻神隱,實在是非常惡質!今天要帶大家認識,如果公司突然倒閉,小蝦米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1️⃣提早警覺,成立工會
從復航、華映等近來的關廠案就可以看出,#提早知道公司的危機狀況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身為勞工,資訊非常不對等,但還是可以透過組織工會或是參加勞資會議,要求公司定期提供相關的經營資訊,還有退休金提撥狀況等。
記住,#組織工會對於捍衛關廠權益是最有保障的,因為成立工會後,才會享有很多依法協商的權利、政府協助的保障、還有集體逼公司上談判桌的能量。平常就應該盡量組織工會、參與工會,即使公司已經確定即將倒閉,但只要事業活動還沒結束,都應該盡快組織工會。
2️⃣確認權益是否受損
關廠涉及的最大權益就是:#工作權。事實上有很多惡質企業是惡性關廠,可能還是用其他名目在經營事業,那麼依照勞基法11條,和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第9條,勞工還是要優先被安置到其他單位。因此勞工第一時間要主張的是工作權的協商。
如果繼續維持工作權是很困難的,那麼就必須計算清楚自身的法定權益,公司能否依法支付,包括:#資遣費、#預告工資、#新制和舊制退休金、#五年內是否有積欠薪資及加班費 等。
如果公司對前面這些金額無法確實的說明並盡速給予員工,那麼就要小心了。
3️⃣如何爭取損失的權益
如果發現公司沒有積極的給予員工應有權益,協商都在拖延,那就必須盡速行動。可能的行動依序包括:
👉組織工會或自救會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集體公開要求政府積極介入、老闆出面
👉提起民事訴訟。
過去不管藍綠執政,遇到關廠案,老闆又不發給員工應有權益,往往都只能開罰了事。問題是即使幾十萬的 #罰款,大公司往往不痛不癢。如果打官司,也必須拖上兩三年以上,老闆可能也早就脫產。因此組織工會或自救會,公開要求老闆出面解決,以及政府介入,就是不得已但必要的手段。
目前依照 #勞基法28條,對於老闆積欠前述薪資,勞動部可以補助每位勞工,最多相當於六個月每月平均薪資的金額(工資墊償)。
但如果超過的薪資部分,還是必須讓老闆有實質的壓力,才能夠要得回來。這也是我認為目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保障十分不足的地方。目前限制出境的方式顯然不足夠,我認為必須修法,對惡性關廠的業者課以刑責,才能夠有實質的壓力,讓老闆出來面對。
這麼多無預警的關廠案,證明台灣仍然有許多惡質的老闆,利用資訊的不對等,迴避法定責任,犧牲勞工和消費者的權益,甚至謀取自己的利益。
大家要平時就要多了解自身的權益,也要支持進步的修法和立委人選,才能避免惡質財團繼續橫行囂張!
#大量解僱權益如何顧
#勞工作伙改變國會
#中壢佳一席
提早知道公司的危機狀況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在 林佳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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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早警覺,成立工會
從復航、華映等近來的關廠案就可以看出,#提早知道公司的危機狀況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身為勞工,資訊非常不對等,但還是可以透過組織工會或是參加勞資會議,要求公司定期提供相關的經營資訊,還有退休金提撥狀況等。
記住,#組織工會對於捍衛關廠權益是最有保障的,因為成立工會後,才會享有很多依法協商的權利、政府協助的保障、還有集體逼公司上談判桌的能量。平常就應該盡量組織工會、參與工會,即使公司已經確定即將倒閉,但只要事業活動還沒結束,都應該盡快組織工會。
2️⃣確認權益是否受損
關廠涉及的最大權益就是:#工作權。事實上有很多惡質企業是惡性關廠,可能還是用其他名目在經營事業,那麼依照勞基法11條,和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第9條,勞工還是要優先被安置到其他單位。因此勞工第一時間要主張的是工作權的協商。
如果繼續維持工作權是很困難的,那麼就必須計算清楚自身的法定權益,公司能否依法支付,包括:#資遣費、#預告工資、#新制和舊制退休金、#五年內是否有積欠薪資及加班費 等。
如果公司對前面這些金額無法確實的說明並盡速給予員工,那麼就要小心了。
3️⃣如何爭取損失的權益
如果發現公司沒有積極的給予員工應有權益,協商都在拖延,那就必須盡速行動。可能的行動依序包括:
👉組織工會或自救會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集體公開要求政府積極介入、老闆出面
👉提起民事訴訟。
過去不管藍綠執政,遇到關廠案,老闆又不發給員工應有權益,往往都只能開罰了事。問題是即使幾十萬的 #罰款,大公司往往不痛不癢。如果打官司,也必須拖上兩三年以上,老闆可能也早就脫產。因此組織工會或自救會,公開要求老闆出面解決,以及政府介入,就是不得已但必要的手段。
目前依照 #勞基法28條,對於老闆積欠前述薪資,勞動部可以補助每位勞工,最多相當於六個月每月平均薪資的金額(工資墊償)。
但如果超過的薪資部分,還是必須讓老闆有實質的壓力,才能夠要得回來。這也是我認為目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保障十分不足的地方。目前限制出境的方式顯然不足夠,我認為必須修法,對惡性關廠的業者課以刑責,才能夠有實質的壓力,讓老闆出來面對。
這麼多無預警的關廠案,證明台灣仍然有許多惡質的老闆,利用資訊的不對等,迴避法定責任,犧牲勞工和消費者的權益,甚至謀取自己的利益。
大家要平時就要多了解自身的權益,也要支持進步的修法和立委人選,才能避免惡質財團繼續橫行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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