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近5年行人違規暴增萬件 穿越車道占大宗罰單王被逮178次 - Yahoo奇摩新聞
https://yns.page.link/ckeTH
擅自穿越車道 在 洪孟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修法提案不停歇,人團法、民法、道交條例及兒少法,新增五案再過一讀!」
繼上週孟楷與團隊所提四份法律修正案一讀完成,今天一樣為鄉親馬不停蹄,繼續繳出《#人民團體法》、《#道交管理處罰條例》、《#民法》及《#兒少法》共五份法律修正案的通過一讀成績!以下跟大家報告修法重點:
🎯修正《人民團體法》第8條:強化 #青年社會參與權利,修正降低人民團體發起人需年滿20歲,改為年滿18歲即可發起申請!
🎯修正《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汽車載貨超長、寬、高及超重等違規事實,法定罰鍰已25年未調整;為改善傷亡案件攀升(含A1、A2死亡案件)攀升,#修正提高處六千至三萬元!
🎯修正《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加強杜絕行人「#人肉佔位」對交通頻繁道路阻礙,以及不依指示或警察指揮、擅自穿越車道等違法行為,將94年所訂罰鍰三百元,提高為五百元!
🎯修正《民法》第12條:成年歲數,滿18歲為成年!響應國際趨勢,保障青年自主!
🎯《兒少法》增訂第23條之2:#支持失蹤兒少及青年業務!增訂法源依據,供行政機關可建立委託,藉「公私協力」達到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改善及兒少福利多贏目的!
認真做、用心拚,每件事情都是我的大事,而讓台灣更進步的立法,需要大家共同推動;孟楷馬不停蹄、修法提案拚進步!為鄉親拚出優質問政好成績!
擅自穿越車道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有民眾在網路上抱怨說自己12歲的小孩竟然被警察開罰單了,這樣的狀況的確很少聽到,是因為什麼原因而遭到警察開罰呢?會罰誰呢?
原來這個12歲的孩子是 #未依規定 , #擅自穿越車道 ,結果警察在巡邏時正好拍到,因此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8條第1項第3款的規定檢舉開罰,但因為未滿14歲所以會處罰法定代理人。
讓我們來看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 規定的內容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8 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第 85-4 條
未滿十四歲之人違反本條例之規定,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而這名小朋友的行為就是其中第三款的未依規定穿越車道,可能很多人曾經違反了這條的規定,像是有時候會因為趕時間,看到對向並無來車,就直接闖了紅燈過馬路;或是因為覺得斑馬線離現在位置太遠而選擇直接穿越馬路,這些情況我們可能偶爾都會不小心發生,雖然違規只有 #罰鍰300元 ,但其實這條規定對於道路交通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假如沒有依照交通號誌來行動或是不走斑馬線,直接穿越馬路,不僅會造成道路上駕駛的困擾及危險,也會使交通因此而受阻礙,如果發生意外,還會造成生命及財產的損失,有時候不只是自己受傷,千萬不要以為行人能為所欲為,因為只要是違規,就算是孩子的行為,法定代理人也會受罰唷!
#黃靖芸律師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IG追蹤:https://www.instagram.com/lifelawsalontw/
#刑事律師 #離婚案件專業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子女監護權 #侵害配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