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結果真的讓人失望
當初黃國昌努力搜證,告發這些體協理事長,#這些人可是全部都認罪的啊....竟然只有『緩刑』 ??? 當初一堆中華體協理事長,爆出盜取民眾個資、用假人頭灌票,現在全部只判緩刑,所以 #可以繼續擔任各協會的理事長與秘書長
#五人全部都認罪
#結果全部都緩刑
#繳錢就沒事了
#這個真的看不下去
#請體育署一定要追究他們的責任
#放任這些人繼續囂張下去只會打擊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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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昨日終於將先前交換民眾個資,互灌人頭會員,作弊改選的5名協會理事長、秘書長,判處各5至6月有期徒刑。(緩刑各3至4年,支付公庫35萬至75萬元,可上訴。)
然而,依照現行的《國體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不得擔任特定體育團體之理事長(會長)、秘書長, #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當初偽造文書、操弄人頭會員,以作弊手段影響改選結果的這些人,仍然可以擔任協會理事長、秘書長等重要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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