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部門質詢:私放煙火抓不到 稽查一來就逃跑😡
每次連假後都有民眾和議員或者里長陳情河濱公園隨意施放煙火事件。而松山有幾處河濱公園又是在松山機場管制區內,除了台北市原有的「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禁止施放煙火外,更是受民航法限制,等於不止單一法律規範限制。
民眾反應多次向1999檢舉無效,更是在地方性Facebook社團貼文,其中的網民也紛紛附和留言。而河濱公園施放煙火的議題,里長更多年在市長會議中陳情無效。更誇張的是,近五年河濱公園違規施放煙火裁罰數只有4件,其中有3件是今年才開單,其他有三年更是「0」裁罰。
台北市水利處長陳郭正表示,裁罰數少是因為前幾年都是尊重年節傳統為主,所以用勸導的方式代替稽查。但今年開始考量台北的民情已經有轉變,也因今年接收到大量檢舉,因此過年後改為直接開罰。
我要求市府評估改變通報和稽查模式。看有無可能和警消系統結合,或科技執法的模式讓民眾知道在河濱施放煙火和路邊違規停車一樣,是真的會被開罰且逃不掉,才能真正喝止部份民眾亂放煙火的現象。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高雄左營蓮池潭昨晚因附近宮廟的遶境活動,在池畔施放煙火秀,吸引許多民眾前往觀賞,但也有民眾上網反映煙火噪音擾民。對此,昨晚獲報前往稽查的高市環保局表示,煙火有合法申請並在法定時間內結束,並沒違規,現場僅針對環境垃圾問題開出4張罰單。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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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丁怡銘網軍總司令 蘇貞昌就不會治國?」
因行政院打統編買道歉牛肉麵請辭下台的行政院前發言人丁怡銘,行政院18日證實已回到行政院工作,早在3月1日行政院長蘇貞昌就以月薪12萬元的14職等政院機要顧問聘任丁怡銘。國民黨團今(1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批行政院長蘇貞昌治國沒半步,不能一天沒有丁怡銘,想盡辦法在行政院找個職位給丁怡銘,因為丁怡銘必須用行政院職務頭銜,才能參與官方會議、指揮所有部會配合風向、做哏圖、攻擊、出征、出草在野黨和任何一個反對聲音。國家政務如此繁重,看在蘇貞昌的眼裡,都沒有丁怡銘來的重要,可悲啊!
總召費鴻泰表示,丁怡銘在去年11月因牛肉麵事件被迫請辭下台,也沒有因為釋出假消息被罰300萬元,事實上對外請辭後的丁怡銘仍待在行政院,不到4個月時間,蘇貞昌乾脆連遮掩都懶的做,早在3月份就以有給職顧問的身分回任行政院,訊息曝光後連綠委都認為社會觀感不佳,費鴻泰直指根本就是吃相難看到不要臉。費鴻泰指出,一個連保生大帝都敢騙的蘇貞昌,騙騙台灣眾生又如何?幾乎每個月都在騙人民蘇貞昌,考驗著台灣百姓的忘性,認為再過1個月,人民早就忘記丁怡銘存在行政院的事實。
費鴻泰表示,4月2日發生太魯閣號事故,行政院的網軍開始製作哏圖,第一時間帶風向,將責任導向包商身上,企圖撇清台鐵、交通部甚至行政院的責任,這正說明了蘇貞昌沒有網軍就不會作官,尤其是發現自己的負面聲量是交通部長林佳龍的1.6倍,神隱多日什麼事沒做,負面聲量依舊只升不跌,蘇貞昌更加認為,沒有網軍、側翼帶風向、掩護,行政院長的位置如坐針氈。費鴻泰指出,蘇貞昌施政都以淺碟、放煙火式只做表面上看的到的事,對於基礎性、長期性的施政工作,根本不屑一顧,幹練的幕僚、官員對他來說,不如一個網軍頭子丁怡銘作哏圖、大內宣。費鴻泰痛批,在蘇貞昌執政的行政院,沒有黑白是非,只有他個人意志的好惡,只需要一位可以幫他擦脂抹粉的網軍,這是人民的悲哀。
書記長鄭麗文表示,事實上丁怡銘從來沒離開過行政院,在媒體圈是公開的秘密,去年11月請辭後,每天照常去政院上班,不到4個月的時間,蘇貞昌乾脆不演了直接扶正,安插丁怡銘擔任行政院有給職顧問的高官,大大方方進出行政院,參與出席會議。鄭麗文痛批,中華民國從國防安全到民生問題已經是千瘡百孔,難道蘇貞昌沒有丁怡銘不知道怎麼運作?蘇貞昌早上上班不知道該怎麼辦嗎?
鄭麗文表示,丁怡銘在行政院負責臉書、公關、網軍,以中央廚房形式提供哏圖給所有綠營側翼摧毀在野黨和所有異議聲音。一個惡跡斑斑、才幾個月時間就這樣大辣辣班師回朝,還用國家公帑高薪供養,行政院無能貪腐墮落至此。蘇貞昌名下不是有很多基金會?隨便找個基金會安插丁怡銘很難嗎?非得要在行政院安插個位置?蘇貞昌如果護短、覺得對不起他,為什麼不用自己的錢、自己的基金會養他?反正一皮天下無難事,死豬不怕開水燙,更重要的是蘇貞昌要撐到8月28日公投結果,蔡英文禁得起他一再下台嗎?
鄭麗文指出,還記得當初丁怡銘去年11月15日在輿論壓力下請辭,之後有8位民眾向警方檢舉丁怡銘散布假消息,起初刑事警察局不受理報案,之後由北市中正一分局受理,並約談丁怡銘到案製作筆錄,獲得警方高規格禮遇,在刑事局人員陪同下,從警局地下室進入、離開,結果這起散布假消息的告發案,檢警到底辦得如何?外界無從得知,這是官官相護嗎?
鄭麗文諷刺,蔡政府的官員們,從交通部前部長吳宏謀、總統府侍衛長張捷都是下台後轉任其他肥貓職位,林佳龍明天要下台,不知接下來有什麼更好康的位置等著他,只要是蔡英文愛將,不用怕沒有明天,搞不好官愈做愈大,這就是現在台灣官場現形記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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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玉聖宮舉辦建醮遶境活動,但2日晚間10點過後,還在燃放煙火和鞭炮,引來附近民眾不滿,拍影片檢舉。廟方指出事先都已再三叮嚀,也立刻清理環境,對於環保局開出噪音罰單也只能接受。
環保局表示,遶境活動前已召開說明,要求活動後立即清理環境,以及晚間10點後不得施放鞭炮,違規行為已錄影存證,將依噪音管制法處3千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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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煙火檢舉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高雄左營蓮池潭昨晚因附近宮廟的遶境活動,在池畔施放煙火秀,吸引許多民眾前往觀賞,但也有民眾上網反映煙火噪音擾民。對此,昨晚獲報前往稽查的高市環保局表示,煙火有合法申請並在法定時間內結束,並沒違規,現場僅針對環境垃圾問題開出4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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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每次廟會活動放鞭炮或時間太晚的喧嘩
板上總是很多人喊著違法啦、投訴啦
甚至連一些什麼警察不敢開單,沒人敢惹的話都說出來了
在這之前,我建議先好好看看何謂噪音管制法:
首先請看環保局根據噪音管制法第八條規定辦理公告內容:
https://ncs.epa.gov.tw/noise/CC/C01.pdf
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
1. 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及會發出笛音或爆音之一般爆竹煙火。但元旦、春節
(農曆一月一日)、元宵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國慶日、除夕及
政府辦理文化活動或國際交流,經本府專案核准之民俗節慶,不在此限。
所以像台北三大廟會:大龍峒大道公出巡、霞海迎城隍、青山王祭典
基本上都是被核准的民俗節慶
小宮廟的活動沒申請的話,還比較有可能檢舉開罰
所以不要再一直說什麼違法不違法了
又不是網路鄉民說了就算,拿這個來討論毫無意義
最有可能雙贏的方法是
每年日期都是固定的,遶境路線也會提早公布
發現自家就在路線上,又無法忍受這兩三天的干擾
也能估算到自家附近大約幾點,不是每次都是半夜
可以事先安排旅遊或到親友家到旅館避開
甚至可以先去跟家附近的宮廟詢問一下時間,和他們的設壇位置
有些在住宅區巷內的會把壇移到大路或別處
(我家對面的宮廟就會)
通常只有在尊王經過時會放很久很長的鞭炮和煙火
炮場地點也都有事先公布
想看熱鬧的人都會事先先查好
至於之前說什麼十點以後不放,或著少放
那都是宣導及各處紅壇自律,而不是法律規定
今年的鞭炮相比之下確實比去年少很多!
如果非主神經過,鞭炮就用小段點很短,大約兩三秒就放完了
有的紅壇就只在尊王經過時放,在窄街道或巷內的人多的地方甚至不放
我覺得真的都很有心在改變
--
另外我只是一介萬華居民,現在也只是一個普通的上班族
會知道這些主要也是因為以前家裡開店做生意都會設香案
還可以到處去問一些長輩和鄰居才知道一堆歷史
萬華很多參與的民眾也不是像板上鄉民所想的什麼無業遊民或不務正業人士
多的是平常另有正業,慶典時請假或特地回來參與的
我不否認其中當然有些黑道或幫派
但萬華這個活動相比其他廟會來說,還算是相當自律有秩序的!
(當然我也聽到很多是因為尊王會懲罰很玄的事啦
連昨天有地方起了點小火,尊王一經過火就滅了
還有下大雨,一拿出風雨免朝牌就停了等穿鑿附會的說法
這種神蹟在萬華到處都聽得到,也難怪信仰不息)
我就是喜歡萬華這樣的人情味,昨天帶著孩子看熱鬧
有的時候東擠西擠擋在店家門口,老闆還會叫我們站進來一點
甚至還會送小禮物給我的孩子,在台北這樣的都會
這種人情味濃厚的地區真的是太難能可貴了
--
皓月霜灑千山 萬里只一孤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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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49.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anhua/M.1512954000.A.E25.html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09:01:53
你問錯人了,我又不是請陣頭的爐主
我可以去要求不要請我不喜歡的陣頭,但也有人會去要求想看這些吧
要是很多民眾都要求不要請電音,爐主也不會請啊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09:45:18
電音三太子我是OK的,這已經成了臺灣獨特文化了...
但我討厭辣妹舞團,音響車...
不過能請到九天、重出江湖的一些藝陣,和其他有名的傳統陣頭
我已經覺得爐主誠意十足,今年真的砸大錢了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09:51:49
嗯嗯,我家四邊的路,每年一定有其中三邊會經過
我都會算時間,但通常回駕時都避免不了是凌晨
所以都會讓孩子趕快睡
今年第一天突然的大聲響我也嚇到,以往沒這麼大聲
因為一般前兩天的暗訪是不太會放大炮的
好像是有不瞭解的外地支援者亂放
事實上以前的暗訪不會放炮,只有吹嗩吶和敲鑼打鼓,而且很陰森啊...
我小時候前兩天都不敢晚上亂跑的,只看第三天的熱鬧
有段時間我也覺得怎麼活動變得很亂
不過現在因為慢慢受到更廣大的重視,研究的人也變多了
或許以後會更回歸傳統,比較少會出現預期外的干擾吧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10:11:22
據我所知每年都是申請三天的....不是每天幾點到幾點
所以連交管時間都會到晚間12點啊
倒是你有檢舉到任何違法事項開罰?可以讓大家知道什麼狀況算違法嗎?
是啊!
我覺得前兩天的暗訪是真的有其肅穆的儀式,就像矮靈祭一樣
第三天大家熱鬧一天剛剛好
才想到好像SARS那年是唯一特例在六月出巡的
那次就真的很遵照暗訪的儀式
後來疫情緩和,不少萬華人都相信是神力
(我覺得至少安撫人心是非常有用的,當時的萬華真的很風聲鶴唳...)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11:41:30
那就請你拿出具體事證吧...
有申請路權和登記的紅壇都沒有問題
但是路人亂放炮是會被罰的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11:42:45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口出惡言也沒有不雅用字
我也不會講動物的語言,想討論就請好好說人話
另外就你剛發表的文,你知道的和我知道的沒有什麼不同
沒道理你知道的才是真理,我知道的就是廢話
不能接受也真的沒什麼,本來就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
也只能每年這邊改一點那邊改一點,怎麼可能盡如人意?
但我不覺得口出惡言、咒罵、嘲諷這種態度有多好看就是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12:15:49
因為以往都是提前申請路權設壇的...(修正一下,是申請10天,所以可提早設壇)
所以我知道至少3天(這是政府公佈的活動時間),但實際上申請幾天我不知道
然後貼一下青山宮事先在臉書公布的訊息:(11/6公布)
艋舺青山宮公告事項說明:
一、丁酉年艋舺青山王繞境祭典為響應環保請各軒社注意垃圾集中並維持道路清潔。
二、12/9正日繞境路關請參考,要搭設紅壇的信眾在路線內參考請於11/20前前往青山宮
登記並統一向政府提交申請路權。
三、各軒社有意出陣團體請於近日內向青山宮登記負責人、團體名、人數。
四、今年將邀請數個攝影直播團體參加並記錄青山宮民俗文化(配發攝影圈)請各紅壇、
陣頭給予方便。
五、特別感謝神之路關GPS協助神轎定位。
六、12/6日舉辦起駕晚會、邀請北京道教樂團演出,歡迎大家一起參加。
七、三天祭典全程臉書直播(艋舺青山宮粉絲專頁、台灣廟會情報局live、台灣好直播
app。
八、爐主壇設於艋舺三清宮前。
正式路關尚未公佈、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艋舺青山宮
另外,我只是提供我知道的資訊
至於你所謂的態度,是要像你這樣才對嗎?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15:28:06
請看清楚,說的是"可以放"
但超過噪音分貝當然還是會開罰啊
罰的並非是燃放鞭炮行為,而是達到噪音分貝量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2866556
"陳沼舟說,首日夜巡暗訪從下午2時30分至凌晨3時都有接獲民眾投訴,民眾陳情31件擴音
設施音量太大,38件炮竹聲響,但實際開罰僅有1件,因為難以認定,僅能以勸導為主。
根據噪音管制法規定,若要測量擴音器分貝,不能有雨聲、風聲干擾,陳沼舟說,因為法
令規定雨天會有雨聲干擾,因此檢測無效,而抗議炮竹聲響則因遶境現場混亂,稽查人員
接到投訴後趕到現場,可能隊伍已不在原處,就算隊伍仍在原處,也找不到行為人,無法
開罰。"
我順便補充一下,要能達到開罰的標準其實很困難
因為首先需要有效測量2分鐘,並且間隔不能超過2秒
(就算是炮場也沒有持續2分鐘的放砲啦...)
在室外因為背景噪音太多更難測量
只要天氣不好,或者陸續有車子經過幾乎都無效
當然我不是說一定要忍受
通常這類不易量測的噪音都是報警處理
警察會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單
(一)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
幣6千元以下罰鍰。」 (二)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本法第72條第3款
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
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只是,這類經核准的大型民俗活動,警察如何認定我就不知道了
就算開單也是六千元以下罰鍰...
順便附上檢舉方式說明:
https://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612&p=7&f=6
※ 編輯: drama (114.34.53.58), 12/11/2017 20:51:59
你舉的例子不但不相關,現在也不存在
到底是用來作為什麼證據?
跨年煙火、大稻埕煙火節、嘉年華會還比較有相關
另外上面我已經把所有相關法規都列舉了
對法規解釋有疑義請洽詢相關單位
https://tcckm.tcc.gov.tw/tccgazFront/gazatte/readByGaz.jsp?vol=087&no=10&startPage=4734&endPage=4751
何議員志偉:
晚上被開罰單的原因是什麼?是因為放鞭炮嗎?
黃呂局長錦茹:
很多民眾上市長信箱檢舉有關噪音和空氣的問題。
何議員志偉:
請問臺北 101 跨年放煙火,有沒有被開罰單?
黃呂局長錦茹:
它是沒被開罰單,沒有的理由是因為市民都歡迎,而且都喜歡看。
其他相關質詢或開罰原因請自己去查吧...
說真的我也不是1999的客服啊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4/2017 12:59:35
好吧,針對法規解讀部分
我好人做到底,把之前查的相關質詢列出來好了: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 99 年 3 月 3 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警察局長
質詢題目:除夕夜至元宵間半夜(凌晨零時至 7 點間)有民眾申訴爆竹煙火聲吵得
睡不著覺,投訴至警察局派出所,請問分局派出所同仁應如何處理?
說 明:
一、過年放鞭炮是國人的習俗,但自除夕夜凌晨零時起陸續開始燃放爆竹
煙火,家中嬰兒被驚醒、長者難以入睡。雖然除夕夜爆竹聲除舊佈
新,市民還可接受,但連 15 天夜夜爆竹聲響,已激起民怨。
二、目前『臺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還沒在議會制定通過發
佈,到底是警察局或消防局掌管此一人民申訴案。而鞭炮所產生的
噪音,環保局與警察局及消防局的關係又如何?
三、本席請問警察局長,分局、派出所員警接到過年至元宵半夜燃放爆
竹煙火之申訴,基層員警應如何回應處理?
答覆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答:一、有關年節期間施放爆竹煙火之規範,本府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第四
款規定,於本(99)年 2 月 2 日公告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
之區域範圍及時段」(如附件),其中除夕、春節(農曆 1 月 1 日至 1 月
3 日)、元宵等民俗節慶,施放煙火及爆竹煙火部分,則不受「晚上 11 時
至翌日上午 7 時不得從事之限制」,故有關民眾施放爆竹煙火而產生噪音
之處理部分,依噪音管制法係屬本府環保局權責,民眾得經由 1999 年民
當家熱線電話申訴,本府環保局會派員處理。
二、至於民眾如向本府警察局、分局、派出所報案,將派遣員警對行為人先予
勸導,並通報本府環保局派員處理。
雖說之後法規有修改時間,但權責劃分還是一樣
修改法條參考網址:
https://tcckm.tcc.gov.tw/tccgazFront/gazatte/readByGaz.jsp?vol=084&no=10&startPage=2798&endPage=2825
簡單的說:
市府認可之民俗節慶不受限制
至於哪些是市府認可?我想觀光局網址列出的那些應該都是吧
https://www.travel.taipei/temple/festivals
但因此產生之噪音依然受噪音管制法規範
可通報環保局派人稽查量測,依法開罰
要是這樣還是看不懂,對不起,我只能請您去問您的國文老師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4/2017 14: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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