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知名台派精神科醫師分析:蔡英文是病了,還是壞?
http://taiwanus.net/news/press/2021/202109211921381871.htm
林進嘉觀點:蔡英文是個怎麼樣的人?
有人說,在台灣參加過選舉的人,好像被剝了一層皮,祖宗八代都會被挖出來。但是蔡英文似乎是一個異數。
蔡英文給人的印象:「出身富裕家庭、台大畢業、留學英美、英國倫敦政經學院博士、政大教授、國際法學者」。也因為這樣,當2019年6月11日民報刊登曹長青一篇「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是否造假」時,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打死,也不相信」。這不是因為蔡英文有多好,而是不相信世界上會有這樣大膽無恥的人!
其實,蔡英文的博士、論文造假疑雲,早在2015年選舉時就已被提出來過。只是,當時媒體報導很少,大家也都認為那一定是選舉抹黑。因為,如果是「野雞大學、選議員」,或許有可能;但蔡英文牽涉的是「倫敦政經學院、政大教授,而且是選總統呢」,怎麼可能會有這種烏龍?那是絕絕絕…絕對不可能!
在曹長青質疑蔡英文沒有博士論文的文章之後,同年六月蔡英文偷偷傳真了一本「博士」論文,在英國LSE婦女圖書館出現。隨後,林環牆教授在2019年8月6日親自去翻閱,並在8月27日發表轟動全台的獨立調查報告,「蔡英文博士論文與學位證書的真偽」。林教授的結論是,蔡英文頂多是「完成論文初稿,但未通過博士口試」的博士候選人而已。
接著,徐永泰博士在「四不一沒有」的嚴格限制下(「四不一沒有」:LSE聲明,這是根據作者的要求,不可以影印內容或用手機拍照其他部分,不可以帶鋼筆、原子筆,不可以帶水進去,也不可以帶手機錄音等,只可以閱讀和用鉛筆抄寫筆記,其他一概禁止。若需中途離開,需先交回論文,回來後再與館員一起拿出論文),於9月13日跟進至英國LSE婦女圖書館閱讀蔡的論文後,發表「蔡英文論文讀後感」指出,該本論文格式錯誤百出,竟有六頁缺漏,還出現了1990年代才有的電腦排版方式「微軟字間字句自動調整系統」,且該論文每個章節都有各自的小結論,但卻沒有最後的總結,比較像是一篇一篇的小文章、學術報告集結而成(這一點,童文薰律師在比對蔡英文國圖版英文論文,跟蔡發表在國內期刊的中文升等著作,發現後者幾乎是前者部分章節的英翻中,得到證實)。至此,蔡英文沒有博士論文已成定局。
雖然大選後,有關蔡英文的論文門報導變少了,但在彭文正、林環牆、賀德芬等人努力追查下,英國資訊委員會(UK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ICO)竟同意倫敦大學不公開蔡的口試委員名單,因為公布了會造成當事人的傷害和痛苦(Disclosing this information would cause that individual a degree of damage or distress)。今年九月教育部公布蔡英文的「國立政治大學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蔡英文自填的博士論文題目是「Law of Subsidies Dumping and Market Safeguards」,跟蔡英文號稱取得「博士」學位的論文(放在LSE婦女圖書館和台灣國圖)題目,「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完全不同。逼得總統府發言人特別聲明,履歷表填的論文題目是「博士」論文的Part Two。這又是另一個謊話:沒有人在申請教職時不填博士論文題目,只填第二部的題目。那只證明一點:當時申請政大教職時蔡英文根本沒有博士論文。
再加上,在蔡號稱取得博士學位(1984年3月)之前一年,蔡英文在1983年6月;1983年12月在「政大法學評論」刊登的文章,都已自己署名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1983年10月,在聯合報發表文章,也是自稱國際經濟法博士。蔡英文自27歲起即以假博士招搖撞騙,是毫無疑問的了。
這真是一件可怕的事。
27歲的你我,誰敢跟蔡英文一樣,沒有博士,卻在投稿的期刊、報紙四處謊稱博士,並在國立大學求職信上公然杜撰博士論文題目嗎?一個27歲,初入社會的新鮮人,為何會如此膽大包天?為何敢說謊成性?是爸爸有錢?可是有錢人子弟也很多,誰會這樣?還是爸爸有強大的黨國關係?可是有黨國關係的人也不少,誰這麼敢?而且,蔡英文說謊,不是只有27歲時假稱博士那一次而已。
我曾於2019年12月9日在某報發表一篇「小英說謊記」,敘述蔡英文親口說的謊話,摘要如下,
一、紐約辦事處大樓購買、啟用期間(2004/2005),蔡英文是不分區立委。但2019年8月17日,蔡英文在台中開講,「紐約辦事處…我們買了以後,現在已經漲了好幾倍,那你要說誰有那麼樣的願景呢?我告訴你,就是我啦,我在做行政院副院長的時候」。蔡英文講這段話時,眉飛色舞、得意洋洋。後來被阿扁打臉後,8月26日才在臉書表示記錯了。
二、2011年出版的《洋蔥炒蛋到小英便當》的口述提到,「初到康乃爾時,記得開學不久,有一次上『國際公法』的課程時,我被老師點名站起來:『妳來自那裡?』『那你們將來要跟中國怎麼辦?』…『嗯……』向來對隨堂抽問有問必答的我,剎那間腦袋裡竟然一片空白。…老師看出了我的猶豫。他很體貼、也很嚴肅地說:『這個問題沒有理所當然的答案。妳應該要花更多時間好好觀察、好好想想!』」
2019年9月20日「社群之夜」,蔡英文:「我到康乃爾大學法學院,去的時候,這個系主任就告訴我,就見我,看到台灣的學生他覺得很新鮮,他就問我說,『你是台灣來的?』,『那你們以後跟中國怎麼辦呢?』,我想了一想,我說『我們政府說我們要統一啊』,我們這個老師看著我說,『你真的要來唸康乃爾大學的法學院嗎?』……這個老師叫什麼名字呢?因為他已經過世了,我可以跟各位講,他的名字叫Barceló」。三天後,彭文正博士收到Barceló教授的電子信件!九天後蔡連任辦公室發言人表示經查證係口誤。
三、2019年9月18日徐永泰博士報告,政經學院的蔡論文有一書面的作者要求,「四不一沒有」的閱讀限制。
隔天記者問,為什麼論文的閱讀要有很多的限制。蔡:「這個我不知道,這個我也想去了解一下」。再問:「他們說是妳訂的」。蔡:「那當然不是我訂的」。問:「他們說是你要求的」。蔡:「不會是吧?」
四、2019年11月28日立法院公聽會,嚴震生教授指出,在國圖的「博士」論文有444個拼字錯誤。隔天蔡為解釋錯字太多,說:「35、36年前的論文了,那時候的打字都是用傳統的打字機,有打字的錯誤,其實也是在所難免」。
但,2011年,蔡在民主沙龍座談時親口說:(我的論文,)「尤其是你打字校稿整整花了一個月,因為那個年代我們還是可以用電腦打,然後用printer印出來。」
五、2011年民主沙龍,蔡說「你檢查了你的論文一個月以後,把論文交出去之後的那一剎那,我就覺得說我不要再考試了。……可是後來我爸爸說,你畢竟是學法律的,應該去考一張執照吧。…我又開始了我的考試生涯,我又去考了紐約的執照,考完以後……我又去考了台灣的執照。那兩張的執照就一直掛在我家的牆上。…我的考試生涯就結束了,那就開始我的教書生涯」。
其實,蔡英文的紐約律師是1987年登錄的,根本不是自稱倫敦政經畢業後(1984)先去考、再回台教書。至於蔡的台灣律師更是在1996年才通過檢覈取得,根本不是考試取得!
再加上蔡英文在《洋蔥炒蛋到小英便當》一書中,說明姊姊蔡英玲陪她去倫敦參加博士口試的照片,後來被網友比對出,背景是波士頓的教堂。以及最新出爐的謊言,日前賀德芬老師公布的,蔡英文的「國立政治大學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蔡英文自填的博士論文題目,跟蔡英文號稱取得博士學位的論文題目,不一樣。事實上,這題目也跟蔡英文於2011年在各大學(開南大學、交通大學、彰師大、靜宜大學)演講,侃侃而談介紹自己的「博士」論文題目「Safeguarding Domestic Market」又不一樣。更是跟2011年10月出版的「小英便當與洋蔥炒蛋」一書的論文題目(「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elfguard for Domestc Market」)不同!怎麼有人連自己博士論文題目都會連續講錯、寫錯?
一個人可以在公開場合,口沫橫飛,神采飛揚,說謊,而且不止一次,不怕被抓包,也不怕這些場合可是都有錄音錄影。一個人可以在求職履歷表上謊稱博士,一騙近四十年,也不怕東窗事發。這可能有兩種狀況。一種是壞:她知道自己在說謊。就是愛說謊,隨口呼攏,說謊可以得到利益;另一種是病了:其實她不知道自己是在說謊。
在精神醫學有一少見的精神病理現象,英文叫Pseudologia fantastica(有人翻成「謊話幻想」),又名pathological lying(可翻成「病態性說謊」)。精神醫學教科書是這樣描述的:「有限的事實,混合了大量、生動的幻想。聽者的興趣使當事人很高興,於是又更強化了本症狀。這些症狀不僅是事實的扭曲,有時還會偽造一些自相矛盾的過去生活,如聲稱父母已死,博取同情」。另也有這樣的描述;「流利、似是而非的說謊,通常是浮誇、極端事物的不真實敘述。這些敘述隱隱約約被當事人相信是真的」。但本現象不是妄想,因為如果有人找出事實來質疑時,當事人還是會承認錯誤。又,他們說謊,主要不一定為了得到實質利益或逃避責任,而是為了滿足內心某種需求,或許從中可提升自尊與自信。
我曾經一度以為,蔡英文會不會是後者,病了。如果是,我認為我們應該包容她,並給予治療。但蔡英文,博士未完成,帶著博士班筆記回國,將該筆記依章節分次翻成中文投稿期刊,署名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進政大教書,繼續把該筆記依章節分次翻成中文投稿期刊,藉以升等副教授、教授。這位法律學者教授,終其一生,除了將博士班筆記翻成中文外,沒有其他著作發表。所以就說謊的本質,蔡每次說謊都是為了得到利益或逃避責任,而且還運用各種方法去遮掩謊話,如放在LSE的論文不讓人影印、引用,把教職升等資料封存至2049年。由此觀之,蔡英文應該是壞、不是病。
有人一定會說,當總統又不一定要有博士學位?當然沒錯。問題是,我們談論的不是「總統有沒有博士學位」,而是「讓學術詐欺、說謊成性的人當總統,對我們社會及下一代的教育意義是什麼?」
*作者為精神科醫師。
——原載台灣《風傳媒》網刊 2021年9月21日
https://www.storm.mg/article/3947891?mode=whole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hul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
政大教育系師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10~110/10/22
資格條件:
1. 研究所畢業以上學歷(教育或人文社會相關科系為佳)。
2. 具基礎電腦文書作業軟體基本操作能力。
3. 須願意前往海外出差,配合訪視海外任教學校教師服務狀況(以越南、泰國、馬來西亞、印尼等國為主)。
4. 具備英語檢定文件為佳(如有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5. 具備高中、國中或國小教學經驗為佳(如有教師證,請檢附影本;如有學校服務經驗,則請檢附證明文件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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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1. 統籌教師甄選相關事宜(如公告簡章、辦理甄選說明會、教師資格審查、敘薪、簽約與行前培訓等)。
2. 統籌輔導訪視事宜(如安排行程規劃、彙整訪視資料)。
3. 辦理教師研習(如課程安排等)。
4. 諮詢電話回覆及經營網路平臺。
5. 計畫各項經費之核銷採購及代撥教師薪資。
6. 辦理本計畫成果發表會及編撰計畫成果。
7. 需配合計畫業務性質至國外出差。
8. 配合處理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國際事務處(屏東縣屏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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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chungchihui@mail.nptu.edu.tw
聯絡方式:
1. 收件日期:請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10月22日前 (以郵戳日期為憑)檢附資料:Excel甄選名冊、報名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寄送應徵表件至900392屏東市民生東路51號(國立屏東大學 屏商校區 行政大樓3樓 海外任教計畫專案辦公室)收或親送,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國際事務處海外任教計畫專案助理」,報名資料電子檔email至chungchihui@mail.nptu.edu.tw逾期恕無法受理。
2. 聯絡方式及連絡人:08-7663800#17004;E-mail:chungchihui@mail.nptu.edu.tw鍾小姐。
3. 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另予通知面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附件資料亦不退件。
4. 經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公告於海外任教計畫官網(https://teab2.nptu.edu.tw)。
5.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2)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6. 應徵人員同意本校得依「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向教育部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查詢,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教育部提供相關資訊。
7.薪資待遇:依教育部專案委辦計畫相關敘薪規定辦理(碩士:新臺幣3萬7,410元起薪)。
8. 相關報名資訊及表件,請至本校網頁瀏覽及下載 (https://oia.nptu.edu.tw/index.php)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政大教育系師資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致迷惑的高中畢業生】大學畢業「第一份薪資」是高中生選校系的標準嗎?
依照遠見報導:「法政學群方面,台大、政大和北大三所此一領域的傳統名校分列起薪前三名。
老牌私校中原、淡江、東吳則都進入前五名,這三所學校也都是法政領域的傳統強者,其中東吳法律系以英美法為特色,和政大、北大同為國內司法界三大強權……」
(〈哪個系所最鍍金?遠見「2021起薪最佳大學」大數據報告〉:http://bit.ly/3byxLn5 )
然而,這份報告標題的 #鍍金說,有沒有什麼問題?
你的人生價值,要被以「金價」計算?
我們信箱和留言區一直都陸續有收到一些高中生與家長來訊提問關於法律職涯的問題,例如「怎樣才能成為檢察官」、「收入」,然而如同小編多次廣播的:
本粉專不是補習班,當然也不是學校生涯輔導中心,
至於要怎樣才能取得律師/司法官資格,這是法律明文規範的,只要用點心,在考選部網站都可以查到國家考試規定;
至於公務人員(包含司法官)薪資,也都是公開資訊。因此對於這類怠於做功課(查詢法規與政府公開資訊)的問題,小編一律不回答。
如果連查詢國家考試法規與公務員薪資表等資訊的能力都沒有,那 #或許你還沒有做好當個獨立的大學生的準備,所以就請不要再詢問此類問題了。
在法律校系選擇方面,小編看到一份《遠見》與104人力銀行公布的大學畢業生月薪數字,調查報告全文請見:http://bit.ly/3byxLn5
在這份調查報告中,公布了如圖所示的法政學群大學各校畢業生「第一份工作」的「實際月薪」數字。
當然,這份報告或許可以提供給:很在乎錢、把「大學畢業第一份薪資」當成人生唯一考量(?)的學生參考。
但是,只要法律系在校學生應該都知道,打從大一開始,就被教育要走上一條堅持憲法精神、程序與實體正義、抗多數暴力的孤獨之路——而這條理念之路與「唯利是圖」的想法背道而馳。
從最近的「權貴死亡筆記本」醜聞也可以看出,法律從業人員的操守有多重要。
所以,#如果你的人生唯一目的是錢,而不是看興趣、志向與信念的話,還是 #勸你不要來唸法律。
此外,人生的道路很長,大學畢業第一份薪資也不是人生終結點。
更重要的是,這份表格忽略了一個法律專門執業工作--律師與司法官--的重要門檻: #國家考試。
大學畢業的學歷,不管你是不是在這份調查報告所列的前幾名學校,如果沒有通過國家考試(司法官錄取率約1%;律師錄取率因400分門檻導致近年逐年下降到約6%;高考三級法制(公務機關法制人員)錄取率也不到1%),都不能從事這些職業。
沒有通過國家考試取得律師資格,而執行律師業務賺錢(意圖營利)者,依照律師法規定是 #有刑責 的。
所以,高中生該做的事情,是好好了解各個校系的教學宗旨與環境、相關職業的真正意義與資格,問問自己的內心(而不是一味聽父母的或被「畢業第一份薪資平均值」迷惑,請記住:只有自己才能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擇你所愛,#愛你所擇,更要 #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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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至於網路上有些明顯看起來就是精神有些狀況、反覆創小帳號一人分飾多角還冒用他人照片的妄想重症「黑粉」,不斷攻擊校系,說什麼「高中學力」如何如何,大家也是笑笑就好。
畢竟,大學沒有被三二退學而拿到大學學歷的人,不會在乎高中學測或指考成績;
同樣,通過國家考試並受訓及格有專門職業能力的人,也不會在乎大學或研究所是哪所學校;
具有專門職業資格的人,不會當冒牌律師。
(只有大學被三二退學,還被法院認證「密醫」的黑粉才會計較高中學測成績,吃飽撐著在網路上造謠騙好騙的笨蛋)
政大教育系師資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政大教育系師資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立法會第三日辯論《施政報告》致謝議案,我就教育、青少年發展、市政服務及公務員福利待遇方面發表我的看法和意見。
教育局早前建議向全港公營及直資中學提供一筆過二十萬元津貼,讓學校推動STEM(科學、科技、工程及數學)教育。我歡迎這項建議,但政府亦須深入考慮一些實際操作問題,包括資源問題、學生興趣以及師資培訓等,才能有效加強STEM教育。至於專上教育方面,我希望政府加強監察自資院校的財政開支,並確保受資助的課程有足夠的師資和其他配套設施,以保證課程的質素。
同時,政府也應採取更多適切措施,協助學生建立積極正面的生活態度,支援學生精神和發展需要。
就香港地區規劃而言,我希望政府能夠重新檢視地區規劃與居民實際需要出現落差的問題,積極研究如何提升現有市政和文康服務。我曾再三在議會上要求政府正視居民的需求,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雖然我的議案獲得跨政黨支持和通過,但政府依然漠視我們的訴求,加上改善街市管理計劃進展緩慢,我認為政府有必要全面檢討現時對社區設施進行的規劃。
我亦感謝香港的公務員團隊過去一直盡心盡力服務市民,希望政府能繼續完善公務員的福利待遇,以維持公務員團隊士氣,以及優質的政府服務水平。
以下為我的發言全文:
主席,我會先講講教育和青少年發展。《施政報告》建議為每所公營中學提供一筆過20萬元的額外津貼,促進推行科學、科技、工程及數學(STEM)教育。對於政府在教育方面投放資源,我絕對歡迎,但希望政府同時考慮實際操作問題,撥款予學校推行有關計劃的時候,校方在其他資源方面是否能夠配合,包括是否有足夠教師和技術人員推行STEM教育?是否需要加強與STEM教育相關的師資培訓和再培訓?推行相關校本計劃會否加大教師的工作量,為他們帶來沉重負擔?如何提高學生學習STEM的興趣?以及學生修讀STEM學科的出路如何?這些問題政府都需要一併考慮。
專上教育方面,《施政報告》提出,增加資助考獲入讀大學資格的學生修讀指定專業或界別的自資學士學位課程,由現時每屆約1千名增加至3千名,一方面可以減少因大學學位不足而影響學生升學的情況,另一方面有助補充某些專業人才的不足,同時亦有助紓緩自資院校面對的財政壓力。然而,政府必須加強監察自資院校的財政開支,確保公帑運用得當,並應全面檢視現時在計劃下受資助的課程,是否有足夠的師資和設施,將來納入資助計劃的新課程,同樣應有充足的相關配套,以保證課程的質素。
主席,近日接連發生多宗學童自殺事件,不少人聽到這些新聞都會感到心痛。今年《施政報告》亦有提及要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政府已於本學年開展「醫教社同心協作先導計劃」,由跨專業團隊協助學校支援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學生。我會支持政府採取更多適切措施,預防學生自殺及促進學生的心理健康,同時希望政府繼續研究如何進一步減輕學生面對的學習和考試壓力,確保學生能夠在健康愉快的環境下學習和成長。
接下來,我會談談市政的問題。近年的《施政報告》都有提到要改善公眾街市營運及管理,但似乎一直未有好大的成效。今年《施政報告》指出,政府會繼續改善現有多個公眾街市的硬件和管理。過去,我多次在議會作出跟進,包括於去年11月提出議員議案及口頭質詢,促請政府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提供街市、康體設施、安老護老中心、幼兒園、停車場、圖書館等方便健全及殘疾人士使用的設施,議案獲得跨政黨支持和通過,但遺憾民政事務局局長和局方代表當時均未有出席答辯。
事實上,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解散後,民政事務總署負責部分地區服務提供和設施管理,公眾街市以至綜合市政大樓正是地區設施一部分,希望政府能夠重新檢視地區規劃與居民實際需要出現落差的問題,積極研究如何提升現有市政和文康服務,並應再三考慮在有需要地區興建綜合市政大樓,提供適切的社區服務和設施,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此外,為抗衡領展獨大,社會有聲音要求政府考慮復建街市,並獲跨政黨支持,但《施政報告》只提出改善現有街市,根本沒有對症下藥。而政府改善街市管理計劃,進展亦十分緩慢。
不少居民對於很多社區設施和服務都有強烈訴求,因為他們實在忍受了很多年無街市、無圖書館、無球場、泊車位嚴重不足等,對他們的日常生活造成很大困擾。所以,按地區人口結構的變化,對社區設施進行規劃是非常重要。
《施政報告》指出,政府在未來5年會增建或重建26個體育及康樂設施的項目,另外會就15個項目進行技術可行性研究。政府增撥資源,在地區增建體育設施,我當然歡迎,同時亦希望政府能夠盡量做到資源平均分配,適切照顧各區居民的需要。有沙田區議員反映,現時大圍連一個康文署管轄的露天籃球場都無,我希望政府能夠全面檢視區內人口增長與康體設施需求的情況,完善現有地區規劃,增撥資源,為居民增建康體設施。
地區行政方面,我認為,單靠增加撥款並不是改善地區行政的良策。因為問題核心不是錢是否足夠,而是民政事務局過往未有做好統籌地區的角色,各區的部門各自為政,地區問題得不到妥善處理。或者今屆政府未必會積極回應這個問題,但我希望下屆特首和政府能夠正視有關問題,讓下屆民政事務局局長在地方行政上,能夠有更大的承擔,決心改善地區管理。
講完地區行政,現在我想講公務員方面。今年《施政報告》只有兩小段的篇幅談及公務員隊伍,新措施包括政府將加強為公務員提供的臨床心理服務,並增設專科牙科手術室。事實上,過去有不少公務員及工會曾向我反映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問題,包括醫療福利不足、服務質素和效率未如理想等,我希望政府能夠正視有關問題,全面檢視及完善公務員的福利待遇,以維持公務員團隊士氣,以及優質的政府服務水平。
主席,我認同特首在《施政報告》所講:「政府能夠落實各項惠民措施和推出公共服務,全賴一支團結高效、優質專業的公務員隊伍。」近年社會上的訴求越來越多,市民對政府的期望亦越來越高,加上近年政府就各個政策範疇,推出多項政策和措施,以回應和滿足市民的訴求和需要,令公務員的工作量增加不少,但他們都能夠保持,甚至繼續提升效率和服務水平,實在值得讚揚。期望公務員團隊能夠維持良好士氣,在下一屆政府繼續為市民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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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量洪教育學院(Grantham College of Education)是一所曾經在香港提供專職教師專業培訓的院校,以美術教育為主,於1951年創立,校址在九龍加士居道42號。開校第三年兼併了鄉師,當年香港政府致力發展小學,亟需大量師資,葛師就採取短期的一年制,而且迅速發展擴充名額。全盛時每屆一班竟達330人(羅師中英兩部每屆各收25名,鄉師中文只收25名)。葛師於1964年除繼續開辦一年制外,更加開辦了中文二年制。葛師師資訓練特有兩項措施,第一為「設計教學」,分組學員選題後,要分工參考搜資料、實地採訪。最後要安排大規模展覽作分享。第二項特色是「小組討論」,以補大課單向講授之不足,也建立了更佳之師生關係。一年制全期分配到小學實習一次,畢業生只可任教小學。二年制實習兩次,第二次分配到中學實習,畢業後可最高任教至中三(Form3),選取之標準及校內表現也要求嚴格,入讀二年制者也曾有於升二年級時須離校。由於政府通過教育學院法例,提升至頒授學位的水平,葛量洪教育學院於1994年被合併為香港教育學院的一部份;而原址將被重建。按恔友會96年統計,葛師開辦了45年,本科同學計達6760名。 其校友會於1952年9月成立,並先後創立了5間以「葛量洪校友會」命名的學校,即:葛量洪校友會觀塘學校(1961-2008)、葛量洪校友會慈雲山學校(1967-1988)、葛量洪校友會油塘學校(1973-1993)、葛量洪校友會將軍澳學校(1988-2008)及葛量洪校友會黃埔學校(1997-今)。在多間師範學院合併後,葛師校友會學校仍以原名續辦,設有多項獎學金,後因出生率下降而致多間完成歷史任命。葛量洪校友會轄下各小學的校監均為香港民主派元老、前立法會議員、支聯會主席司徒華(葛師首屆畢業生,曾任葛師校友會觀塘學校校長二十一年)。2011年葛師校友會舉辦了盛大之鑽禧藝展及多項紀念活動,增添葛師鑽禧紀念獎學金,更收集校友之著作及歷史照片出版了專冊,名為「葛師的歲月」(Down Memory Lane: Our Golden Years at Grantham College of Education),資料詳盡,並得當年馮翰文副院長發序言。
香港教育學院(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是香港八間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高等學府之一,主要提供教師專業培訓。香港教育學院的歷史可追溯至1853年於聖保羅書院開辦的首個正規在職教師培訓課程。隨著政府及社會大眾對師資教育的關注及需求不斷增加,羅富國師範學院(羅師)、葛量洪師範學院(葛師)、柏立基師範學院(柏師)、香港工商師範學院和語文教育學院等相繼成立,開辦正規的師資培訓課程,為香港教育提供具備資歷的教師。依照1994年4月25日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告書的建議,四所師訓機構和語文教育學院合併成為香港教育學院,進一步提升師資教育和有關專業培訓課程的質素;總辦事處設於香港島銅鑼灣新寧大廈,另設10間分校,主要提供教育文憑課程及在職教師培訓課程。直至1997年,香港教育學院遷往新界大埔至今。新校園位於香港新界東大埔露屏路10號,佔地12.5公頃,由著名建築公司巴馬丹拿(P&T Group)設計,於1996年5月28日由前港督彭定康主持奠基,並於1998年2月26日由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揭幕正式啟用。校園由行政大樓、教學大樓、文康及運動綜合大樓、學生宿舍及戶外體育設施組成。香港教育學院雖有學士、碩士和博士課程。教院的教育及師資培訓在國際QS世界大學排名中位列全球第十五名、亞洲區第三名 ;語文學科則位列全球首 101-150 名 。於2015年9月11日,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通過香港教育學院正名大學,待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及得到立法會通過,教院最快可於16年2月正名為大學。經收集多方意見後,香港教育學院校董會決定,將以「香港教育大學」及「The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EdUHK)」作為教院正名後的校名。香港教育學院設有3個學院,轄下共13個學系,提供不同範疇的本科課程,包括教育學士、文學士及社會科學學士,同時也為在職教師提供部分時間制進修課程;而研究生院則負責統籌各研究式或修課式的博士及碩士課程,如哲學博士及教育博士等。修讀教育學士或教育文憑的學生需通過兩次教學實習,而所有教學實習則由院校協作與學校體驗事務處負責統籌。學院並設多個校級研究與發展中心,追求卓越的研究和社會合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