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國際組織,除了提升國家地位與能見度之外,更重要是要能透過國際組織來使台灣獲益。今天公共工程委員會質詢,我發現台灣兩年前成為WTO GPA(多邊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之後,截至今年為止,外國廠商參與我國政府採購案合計737件,得標金額649.35億元,可是台灣廠商參與其他GPA會員國政府採購案,98年下半年有5千萬美金、99年為4億4千萬美金,一整個不成比例,工程會身為GPA業務的主管機關之一,希望能儘速協同外交部、經濟部,協助國內廠商進軍外國政府採購市場,擴大我國貿易商機。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苗博雅 #台北市 #瘦肉精 #萊克多巴胺 #美牛 #美豬 00:40 瘦肉精是甚麼 01:42 臺灣美豬美牛進口時間軸 06:35 為什麼要開放美豬美牛進口 08:57 瘦肉精豬肉的三個艱困議題 瘦肉精美豬是藍綠累積的共業,講實話注定不討好,肯定是藍也罵、綠也不滿。 但還是要基於國家社會的最大...
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苗博雅 #台北市 #瘦肉精 #萊克多巴胺 #美牛 #美豬
00:40 瘦肉精是甚麼
01:42 臺灣美豬美牛進口時間軸
06:35 為什麼要開放美豬美牛進口
08:57 瘦肉精豬肉的三個艱困議題
瘦肉精美豬是藍綠累積的共業,講實話注定不討好,肯定是藍也罵、綠也不滿。
但還是要基於國家社會的最大利益,講點實話:
1⃣️ 瘦肉精肉品進口,不是藍/綠問題,而是執政/在野的問題。執政的都想開放,在野的都會反對。政客互罵「昨是今非」,本質就是政治攻防口水。
2⃣️ 這次不是「進口美豬」的問題。外國豬肉包括美豬早在2005年(扁執政)就全面開放進口。但不容許驗出瘦肉精殘留。
3⃣️ 這次也不是「進口瘦肉精」的問題。瘦肉精牛肉早在2012年(馬執政)開放進口。
當時馬政府制定進口牛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最高容許值10ppb。臺灣市面上的美牛,早已一部分含有瘦肉精,國人已經吃了八年。
4⃣️ 這次爭議,精確地說,是「制定進口豬肉殘留萊克多巴胺最高容許值」的問題。是允許進口萊牛八年後,是否進一步「允許進口萊豬」的問題。
5⃣️ 攝取多少萊克多巴胺對人體有負面影響?會產生何種影響?至今科學界還有爭論。
2012年7月5日,聯合國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在美國提議表決之下,以69對67通過「牛肉、豬肉」的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標準。
但歐盟至今仍主張Codex制定的最高殘留量,還是不能排除對人體的健康危害。因此沒有跟進Codex標準。
6⃣️ 既然有爭議,為何臺灣要跟進Codex標準?
在WTO架構下,欠缺科學證據支持的食品安全或動植物檢疫,可能會被認定為「非關稅貿易障礙」,引起與其他會員國的經貿紛爭。
如果拒絕接受國際組織制定的食安與檢疫標準(例如Codex的最高容許量),必須要提出更強力的科學證據,在經貿糾紛上要負擔很高的舉證責任。
而臺灣在2012年已跟進Codex的牛肉瘦肉精殘留標準。且至今並沒有科學證據證明符合Codex標準的進口瘦肉精牛肉在台灣造成食安風險。
如果持續拒絕開放豬肉,很難自圓其說。除非可以提出「牛肉可以、豬肉不行」的科學證據,否則很可能被認定為「非關稅貿易障礙」,違反國際經貿應該遵守的準則。
而在美中貿易戰,世界供應鏈重組的時刻,背負著違反國際經貿準則的指責,對臺灣爭取國際貿易協定是不利的。
7⃣️ 2012年馬政府開放瘦肉精牛肉,有經立法院審議。蔡政府用「行政命令」,是不是故意繞過立法院?是不是拒絕國會監督?
這次能夠以行政命令的方式開放萊豬進口,是因為2012年,馬政府為了開放萊牛,立法院修改《食品安全衛生法》,賦予行政機關以行政命令制訂最高容許殘留量的權力。
2012年立法院所審議的,並不是萊牛的最高容許值,而是要不要給行政機關以行政命令制訂容許值的權力。
2012修法通過後,馬政府開放萊牛的最高容許值,也是以行政命令規範。
8⃣️ 瘦肉精豬肉艱困議題之一:如何落實標示,保障人民選擇權?
「選擇權」是食安的核心訴求之一。
有些民眾「就是不想吃到」,政府說「在安全容許值內吃到不會怎樣」並沒有回應到人民「想擁有選擇權」的核心問題。
落實選擇權的前提,是「正確清楚標示」。沒有正確清楚的標示,選擇權都是空談。
但萊牛進口了八年,當時馬政府主打的「三管五卡」並沒有真正全面落實。牛肉產地標示仍然零零落落,稽查也不夠確實。
另外,公立學校、公立醫院、軍隊等機關的團膳,食用者無選擇權,政府怎麼把關?
我已經檢視許多採購契約,都沒有明定嚴厲的罰則,嚇阻力顯然不足。且查核也不積極。
如果萊豬的把關機制只有比照美牛,顯然不足以回應人民的憂慮。
9⃣️ 瘦肉精豬肉艱困議題之二:最高容許值如何制定?如何落實檢驗與食材溯源?
2012年民進黨反對豬肉解禁的原因之一,是「國人飲食習慣不同」。此原因至今沒有改變消失。
最高容許值的制定,是科學和食安問題。但現今的科學證據,多是以健康成人為實驗基礎。
脆弱族群如兒童、慢性病患、孕婦等,能比照健康成人的標準嗎?政府所做的科學實驗,訂出的容許值,是否足以保障脆弱族群?而國內的檢疫機制,以及食材溯源機制,是否足以確保食安?
|108年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
https://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0039
|107年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
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225
🔟 瘦肉精豬肉的艱困議題之三:臺灣本土畜牧業的升級
臺灣肉品好吃、優質,毋庸置疑。但本土畜牧業的運輸、保存、販賣,急需現代化,才能為業者爭取更長遠的未來。
政府提出「百億基金」因應瘦肉精豬肉的衝擊,能否引入資源協助產業建立「冷鏈」,進一步提升國內食安品質,並建立以及肉品外銷的基礎建設?還是淪落為舊式撒幣補助,錢用完不留下痕跡?
上述三個議題,才是未來國會監督的重點所在。
針對大家關心的食安選擇權、產地標示等議題,我也會在臺北市議會繼續為市民監督把關。
勘誤:7:33 食品安全檢驗與動物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口誤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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