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的身分≠施壓
不揭露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的身分≠不施壓
坦白說,關說或施壓的態樣百百款,在投標文件揭露關係人身分就意謂施壓嗎?未必如此!反之,未揭露投標者的身分,難道就代表沒有施壓或關說等不法情形?繼續說下去,恐怕落入類似白馬非馬之辯,這並不是本文想談的重點。
邱于軒說,她的夫婿張簡正偉在她擔任議員之前已有參與政府標案的紀錄,在剛剛市議會的質詢時間她強調未曾利用議員身分為夫婿的事業牟利,按照無罪推定原則,施壓與否這個問題也暫且擱下。
我們先來釐清,邱于軒口口聲聲說符合採購法規定,但她涉及的是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
張簡正偉所屬的大發食材與大發冷凍食品兩家公司,108年迄今,亦即在邱當選議員後,仍持續參與政府招標案。在過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03年的修法版本中,這樣的交易行為是禁止的,該法第九條明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者,處該交易行為金額一倍至三倍之罰鍰。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在107年再次修訂,修法重點包括了「增訂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機關為補助或交易行為禁止之例外規定」,其中提到「復參酌司法院大法官第 716 號解釋意旨,增訂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公職人員監督機關為補助或交易行為限制之例外規定如下: 1. 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或同法第一百零五條辦理之採購。 2. 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
換言之,107年的修法版本(第十四條),增加讓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可以參與政府招標案或接受補助的若干例外條文。
邱于軒議員氣噗噗嚷著說因她任公職拖累家人等等的抱怨,根本是無的放矢,事實上,在她當選議員的半年前,她夫婿持續參與投標的行為是屬於法令所不允許的。而她夫婿投標的案子正好適用新法,可以參與公開招標的案子,但依照法規,他必須「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
為此,監察院也建置「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公開及查詢平臺」,以利各機關團體揭露及供公眾查詢。
在前揭平臺的「補助或交易行為資料查詢」輸入邱于軒、張簡正偉、大發等關鍵字,均「查無符合資料」。我在瀏覽網站時卻發現不少有趣的範例,例如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楊瓊瓔,其隸屬的法人團體在投標時都據實告知身分。另外,國民黨籍的南投縣議員林芳伃,她曾擔任負責人,現改由親屬經營的公司「致立營造」,參與南投縣府野溪整流工程的標案,同樣據實告知關係人的身分。
與邱同黨的立委和別縣市議員願意遵守法律規定,邱議員是做不到?不想做?還是忘了?
從我提出質疑至今過了一周,邱于軒議員仍不肯勇於面對,表面上說坦蕩願意接受監督,實則閃爍推託,意圖推諉與規避責任。
身為地方民代,邱議員可以質詢或質疑市府各項施政,包括招標案,而身為公職人員,邱于軒同樣必須接受各界監督與法令規範,誠實為上策,繼續硬ㄠ金毋湯。
新聞連結:
1.邱于軒丈夫承攬營養午餐食材未揭露身分 陳其邁答詢要政風處教育局調查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01007/HAY2SN245VDKFHHVM5XUCAZGOA/
2. 邱于軒丈夫承攬營養午餐案 吳佩蓉再追標案細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315115
政風處隸屬 在 千錯萬錯,柯神不會有錯!爹親娘親,不如小英主席親!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政府單位是隸屬於法務部廉政署,不屬於單位主管的管轄。陳時中不是政風處系統,不應該替政風系統發表結果。
違背行政倫理的人,是陳時中。
政風處隸屬 在 愛亂叫的哈士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陳景峻被移送?????
今日傳出陳景峻被北市府移送,是柯文哲為了報復藉機開刀,但仔細一看整件事情輿論操作痕跡非常之重
1.這個案子本來就是由簡舒培『議員』在2019.11月質詢提出,當時柯文哲回復就是要查就查,並於2020.01月在議會中報告已經資料送到政風處,同時也發函給簡舒培等議員敘述處理狀況。
2.補充一點:政風處早在民國100年『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通過時,就改隸屬於中央廉政署不再受地方政府管轄,換句話說地方政府根本管不到政風處辦案,北市府把相關資料送給政風處同時也是自證清白的手段,至於後續有沒有所謂的『移送法辦』這也是政風處審視資料後基於權責做出的判斷,跟北市府毫無關係可言,更別提廉政署今日都出來駁斥沒有要偵辦陳景峻
3.筆者用了『陳景峻』、『聯開案』等關鍵字在google上進行搜索,發現搜索時間在8/17前毫無相關新聞,時間改到8/18後才見相關新聞,但內文更新時間大都集中在8/19上午,推測為8/18晚上各媒體建立新聞頁面,在8/19早上填入內文開放讀者閱覽,才導致利用google搜尋到8/18就有相關新聞
4.筆者能搜尋到最早的新聞應該是中時新聞網,記者張立勳於8/19凌晨四點發出之新聞,標題為『『柯文哲移送陳景峻 劍指小英』下標,內文前半段大概介紹此案的背景資料,倒數第二段寫了『陳景峻昨回應,政風處有來詢問整件事來動去脈....』,倒數第一段寫了『現卻傳出柯把陳景峻送政風調查,且消息是在高市場補選後才曝光,簡舒培剖析此舉是為了打擊蔡總統,轉移輔選失敗被檢討的焦點』
5.該位記者大概是在8/17~18日向陳景峻還有簡舒培以聯開案為題進行訪談,很明顯可以看出該名記者拿著一月就公開移送的案件,很可能是以『陳景峻被柯文哲移送法辦』的角度去向這兩位詢問,才會得到陳景峻對於案情說明,以及『簡舒培剖析』此舉是為了打擊菜總統的答案
6.接下來就是以這篇中時新聞網的報導作為基底,其他媒體紛紛以『柯文哲將陳景峻移送法辦』的方向作追蹤報導,然後各種評論也開始將輿論風導向柯文哲秋後算帳,或是轉移輔選不利等等,簡舒培當然不甘寂寞再出來罵兩句
7.藉由以上考證,由此可知三人成虎的威力,明明當初是基於市長的職責,忠實履行民意代表的要求,一個自證清白的行為,可以被改寫成政治鬥爭的陰謀,實在令人嘆為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