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這一年多次會議討論,今天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終於完成「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審查!
此次的修法重點包括:
第一:偏遠地區學校有特設的分級與認定標準,且未來每三年定期檢討修正;
第二:偏遠地區學校將專設專業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於學校輔導孩子時,也針對區內有社會福利需求的家庭進行服務,媒合社會福利資源;
第三:為解決偏遠地區教師不足問題,專設專聘教師制度,鼓勵有熱忱服務偏遠地區學校、學生的人,可以踴躍到學校任教,並設有配套支持措施,如待遇、加分條件、資格、權利義務等等!
第四:完整的教師、代理教師、專業輔導人員、社會工作人員的支持措施,包括進修培訓課程、加薪福利制度及提供住宿等等。
第五:放寬幼兒園收托當學年度滿2歲之孩子,解決偏遠地區家長的托育需求。
過去偏遠地區學校的老師、家長和孩子遇到許多問題,透過這次的法案讓我們為偏遠地區學校盡更多心力,平衡區域發展,讓所有孩子的受教育及受照顧權益更加完善!
#偏遠地區學校有專法了
#多元的分級和認定標準
#專設專業輔導人員人力
#教職員工權益支持
#留人也留心同力來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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