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會第三屆董監事依法正式上任,原民會:期待帶來新氣象
針對今(8)日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等團體,召開記者會一事,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為澄清外界質疑,作出以下四點回應:
一、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下稱原文會)第3屆董事、監察人提名作業均依照原文會設置條例規定辦理,遵守先公開徵選後再提名原則根據原文會設置條例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由行政院依公開徵選程序提名董事、監察人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公開程序全程連續錄音錄影經三分之二以上之多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本屆董事、監察人提名作業均依據上述規定,先公開受理各界對董事、監察人候選人的推(自)薦,再彙整推(自)薦名單後,召開審薦會議,由審薦小組以超然、專業、客觀的原則,依據以下法律規定為審薦標準,協助原民會就推(自)薦名單進行審查與建議後,再報請行政院提名。
〈一〉原文會設置條例第9條第4項規定:「董事之選任,應顧及原住民族之代表性,並考量傳播、教育、文化之專業性」。
〈二〉原文會設置條例第9條第6項規定:「董事、監察人,原住民族代表各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三〉原文會設置條例第9條第7項規定:「董事、監察人中屬同一政黨之人數各不得逾董事、監察人總額四分之一」。
二、原文會第2屆董事、監察人執行職務至第3屆董事、監察人就任時為止,第3屆董事、監察人依法於12月1日正式上任。
為選任原文會第3屆董事、監察人,原民會於104年10月5日及10月19日分別辦理候選人提名及審查作業,惟無候選人達審查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多數同意。因第2屆董事、監察人任期於104年10月31日屆滿,為維持該會業務正常運作,原民會於104年10月20日依據法務部之函示,陳報行政院原文會第2屆董事、監察人延任案,並經行政院毛前院長於104年10月30日核定,「延長原文會第2屆董事、監察人執行職務至第3屆董事、監察人就任時為止」。原民會另於104年11月3日正式發函原文會,第2屆董事、監察人延任事宜。
原文會第3屆董事、監察人候選人審查會議於105年9月26日召開,共有6位董事及5位監察人候選人通過審查,監事會順利改組完成,但董事會未達組成法定最低員額的規定。復於105年11月16日再次召開審查會議,審查通過9位董事候選人,連同已審查通過的6位董事候選人,已達法定門檻,原民會隨即通知原文會籌辦新任董、監事會議及交接事宜。隨後行政院於105年11月30日核准原文會第3屆董事、監察人聘任案,任期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原民會即依據行政院之函示,於105年11月30日轉交行政院核定函予原文會,並無所稱侵害原文會董事會的自主權限及交接程序。
三、原民會主委循例代表行政院長頒贈董事、監察人聘函以表示尊重行政院於105年11月30日函送原文會第3屆董事、監察人聘函,並請原民會轉交第3屆董事、監察人。原文會董事、監察人因是由行政院長聘任,由原民會主委代表行政院長頒給聘函,是為表達行政院對新任董事、監察人的禮貌與尊重,原民會主委亦將循往例,頒完聘函向新任董事、監察人致意後離席,並無入侵董、監事會的獨立與自主。
四、原住民族文化傳播法已納入總統政策積極推動中原住民族文化傳播法草案,業已納入總統原住民族政策主張,並將配合立法期程積極推動。
原民會強調,原文會第3屆董事、監察人徵選程序均依照原文會設置條例規定辦理,也在完全尊重審查委員會的職權下,完成審查作業,由行政院院長完成聘任,105年12月1日依法正式上任,絕無所謂的黑箱作業及政治力介入媒體情事,未來亦將尊重該董、監事會的治理,讓新團隊落實原住民族文化及媒體權的新氣象。
http://www.apc.gov.tw/portal/docDetail.html…
教育及文化 委員會 第 10 屆 第 6 會期 委員名單 在 邱志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3-09-29╱自立晚報╱政治特區╱tp61 勤問政優秀立委評鑑 綠多於藍-----------------------------------------------------------【記者陳金寶台北報導】公民監督國會聯盟27日於立法院舉行第八屆第三會期優秀立委頒獎典禮。公督盟理事長施信民表示,公督盟對評鑑一直抱持著謹慎與嚴謹的態度,並於每次評鑑後加以檢討,不斷修正立委評鑑辦法,希望評鑑能夠完善的呈現立委表現,鑑別出好壞。
施信民指出,不論立委是否願意,我們都會予以評鑑。評鑑各項指標是依照立法院議事錄、會議紀錄等公開資訊進行評比,相關資訊都能自立法院公報中取得。立委提供之資料僅在於特殊事蹟部分之加分。不過,因為評鑑是全面、綜合性的評量,加減分都有其上限、且會考量比例原則,因此立委是否主動提供資料對其成績的影響並不大。
本次為公督盟第十一次進行立委評鑑,因評鑑之第三會期為法案會期,故法案提案分數比重提升至30%,則降低為20%;同時,有別於前兩會期,本次評鑑不再將國會改革承諾書 (10%) 列入分數計算。
同時,為減少「搭便車」法案筆數對立委總分之影響,如實反映個別立委實際主推草擬之法律提案數,本次評鑑也將主提案第一人、非第一人分開計算。同時,過往有部分委員為了衝提案數,將可以以一個提案修完之法案,拆成好幾個法案提出;因此本會期也增訂「併案標準」,就這些提案一一檢視,並經小組討論後,決議共有56筆法案應合併計算。
除了量化指標(出席率、發言率、提案數),公督盟評鑑也有質化指標(陽光公益法案、IVOD評鑑、不當言行扣分)。在經歷多次評鑑後,立法院目前在出席率、發言率等量化指標,相較於第七屆時,都已有明顯之提升;因此,本次評鑑公督盟各小組也更加努力在深化質化評鑑之細緻度,讓評鑑能夠日益精進。法案小組本會期為了討論陽光公益、以及不當扣分法案,更是破天荒召開了八次會議,才終於從250多案中選出39筆加分法案,及6筆扣分法案。
在成績方面,公督盟表示,評鑑主要目標是督促不好的立委能夠改進,而非讓好的立委為了一兩分而廝殺,因此經過上次複審會議、以及本次複審委員的共識,本次評鑑取消以往排名次的做法,以級距的方式公布表現較優秀之前段班委員。
以此標準,各委員會之優秀立委為(各委員會皆依筆畫):內政─李俊俋、陳其邁;外交國防─陳歐珀、蕭美琴;經濟─丁守中、高志鵬、黃偉哲;財政─吳秉叡、李應元、許添財;教育文化─何欣純、林佳龍、邱志偉;交通─李昆澤、葉宜津、蔡其昌;司法法制─尤美女、吳宜臻;社福衛環─王育敏、趙天麟、劉建國。
有關待觀察名單,部分委員第八屆已連續三會期列於待觀察名單:高金素梅、林滄敏、孔文吉、陳學聖、王進士、陳雪生、王廷升。部分形象好但被列入待觀察的委員都是因為法案提案數過低,質詢次數也不多。公督盟評鑑重視綜合性的表現,因此若委員只關注特定議題,分數通常較低。
公督盟常務理事、同時也是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召集人顧忠華認為,公督盟自第八屆起開始評鑑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衡量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的職責與一般委員不同,所以將其和一般委員分開評比。本會期延續前兩會期的質化評鑑,將包含:兩次臨時會的肢體衝突,會計法、證所稅、軍事審判法、反媒體壟斷法等重大議案,各黨團提案、國會改革承諾書進度檢視等,列入小組會議討論外,也依照本會期之評鑑作業辦法,列出相關加減分。同時,各黨委員之平均表現,及黨團幹部個人之法律提案、質詢、預算審查方面,亦列入考量。
綜上,考量各黨黨團、各黨委員整體表現,以及黨團幹部個人之法律提案、質詢、預算審查方面,評鑑小組一致認為,台聯黨黨團許忠信委員表現較為優異,故評選為優秀黨團幹部。小組評委也特別提到,法律專業的許忠信委員,於法案審查時十分仔細,在漁業法、服貿協議等審查中,都有注意到空白授權的問題,有助於良好民主法治制度之建立。
顧忠華說,本會期立法院於會計法修正案時,違背國會改革承諾書之「利益迴避」及「黨團協商透明化」要求,正副院長應負督導不周之責任。在立法院整體議事效率推動及主持黨團協商部分,102年度國營事業及基金預算審議進度落後,整體政府預算未能充分回應民意需求,有效控制政府支出,減少財政赤字,表現有待加強。但另一方面,於服貿協議爭議事件中,正副院長發揮折衝協調角色,作成服貿協議逐條審查之決議,強化國會功能,值得肯定。2013/9/28
教育及文化 委員會 第 10 屆 第 6 會期 委員名單 在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11年12月07日) |立法院-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立法院 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 13次全體 委員 會議召委: 鄭正鈐日期: 111年12月07日時間: 09 : 00 會議議程: 一、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