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權益要確保,處置機制要健全!】
今天早上,我和 人本教育基金會 執行長馮喬蘭、立法委員 王婉諭 、台北市議員邱威傑 呱吉 ,還有數名家長以及家長委任律師黃義偉等人一起召開記者會。揭發台北市某幼兒園內發生的數起不當管教案件,並共同呼籲中央地方都應儘速修法,使教保機構環境更透明,加強保障孩子們的快樂成長!
今年一月,我接到多位家長陳情表示自己的小孩在幼兒園中受到不當管教,向園方反應時不僅遭到冷處理,甚至動員其他家長發動輿論壓力、在調查過程中處處刁難,求助無門的狀況。
我們了解到這個狀況後,隨即向台北市教育局展開密切關注。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發現,相較於國小以上學校,地方政府對於幼兒教保機構疑似不當管教的處置,並無相關的辦法或指引可供依循,園方因此得以便宜行事。家長也時常處於資訊不對稱的狀況,無法即時掌握調查的最新進度。
幼兒的不當管教事件之所以值得特別關注,是因為幼兒年紀還小,很多時候無法正確清楚的表達自己的感受,或到底發生了什麼。因此如果沒有完善的相關制度,機構內的現場很容易成為家長只能接受園方單方面說法的黑箱;甚至調查委員如果沒有幼教方面的專業,都很有可能因為幼兒在調查會議時無法準確地還原事情經過,而誤以為沒有不當管教事件。
因此,在我向教育局積極往返溝通後,台北市政府在 #今年五月訂定《#臺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處理疑似不當管教案件作業要點》,為相關案件的處置建立起基本規範。
對於市府迅速地回應民眾的需求,我必須給予肯定。但五月出爐的《不當管教案件作業要點》,卻仍有 #調查小組幼教專長比例過低、#當事人及家長無法查閱資料、#家長對調查結果沒有申覆機制 等問題。
我在今年疫情爆發前的教育部門質詢,要求教育局應該增加調查小組中幼教專長成員的比例,或設置召集人,由 #幼教專家主導調查。同時,市府也應該比照「校園性騷擾、性侵害」相關辦法,建立教保不當管教案件調查 #專業人才庫、提供當事人或當事人家長調查報告(#調閱權)、確立機構的 #保密義務 與 #調查申覆機制。教育局承諾會做進一步的修正,預計在明年一月完成修訂。
今天的記者會上,除了針對台北市,我也具體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應該儘速訂定全國性一致處理辦法。
許多研究都指出,幼年時的成長經歷,對一個人往後的人格形塑有著重大的影響。即便只是「疑似」不當管教案件,也沒有一件案件應該被輕忽、或讓家長的質疑被忽視。幼兒健全的成長環境,需要制度更積極的保障💪
photo credit: 立法委員王婉諭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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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當管教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幼兒接連受暴,處理制度漏洞百出;週全的處理機制,才能遏止暴力再犯!」
今年 1 月,我接到了多位台北某公立幼兒園家長的陳情,園內的老師疑似有不當對待的情形,因此我便建議家長們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正式通報,並聯繫台北市議員 林亮君 、呱吉 邱威傑 辦公室,協助緊盯北市教育局是否落實幼兒園疑似不當對待案件的調查程序。
然而,我們卻看到許多調查程序上的問題,而且,這樣漏洞百出的處理制度其實已存在許久,今天上午,我便與 人本教育基金會、林亮君議員、邱威傑議員、陳情家長等,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必須儘速周全相關機制,才能遏止未來更多這樣的憾事發生!
🔴 調查小組獨立性不足,園方竟然能夠球員兼裁判?
雖然教育局在接獲通報後的確啟動了調查程序,並組成調查小組,但是,在調查過程中,卻並非由調查小組全權進行調查,甚至還讓該幼兒園參與調查事務,不免令人有球員兼裁判的質疑!
例如,將訪談地點設在事發園所,或是園方以具名方式要求家長回覆訪談意願調查表,使得目睹事件發生兒童的家長,因為畏懼遭到事後報復,不敢出面參與訪談,而在訪談進行的當下,甚至有老師、校方擔任工作人員,就坐在旁聽席聽家長們陳述。
其實,我去年在質詢時已要求教育部,應訂定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處理流程與程序,教育部也確實在今年公告相關的注意事項,不過,該規範雖有明定調查過程的流程,例如:應組成調查小組、小組成員應為具有相關專業知能之專家學者,但從此次案件調查過程中的種種疏漏,恐怕仍有不足。
針對調查小組的問題,我會持續爭取,要求未來在處理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調查時,應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由理應作為第三方公正單位的調查小組全權進行調查程序!
🔴 調查小組遴選機制不明,調查委員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能嗎?
此次的調查小組遴選了 5 位外部委員,但我們並不清楚這些調查委員的遴選機制為何?我們想問,教育局是否有明列專家名單進行遴選?若有名單,這些名單內的專家是否都有足夠專業知能足以讓當事兒童、其他目睹事件發生的兒童,能夠安心陳述呢?
其實,台灣目前在兒童表意權的實踐上仍有待加強,尤其在涉及兒童權益的調查程序上,更為明顯!我們希望教育部能夠更重視兒童表意權,在涉及兒童權益的程序時,也應該要讓孩子有充分表示意見的權利,並且應該有相對應的機制,協助兒童好好表達自己的意見。
因此,我們呼籲教育部,有義務確保全數調查委員都具備與幼兒心理知能,或其他可協助幼兒表達意見的專業知能,並且,也應該比照《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來建置調查的專業人才庫!
🔴 調查報告不提供給家長,讓家長申覆無門?
在此案調查完畢後,社會局認定 A 家長所在班級的 2 位老師,確有管教方式不妥、有不當情緒,但僅以行政指導輔導即可;B 家長所在班級的老師,則因證據不足,認定無不當對待情形。
然而,對於這樣的結果,家長就只拿到一張說明案件結果的公文。老師有哪些行為,經過調查後屬實?老師有那些管教方式不妥?不當情緒又是發生什麼事?這些家長通通都不知道,想和教育局索取調查報告,卻被以「有個資疑慮」,而拒絕提供,對於調查結果和局的認定,也沒有申復管道可以救濟。
在今年 5 月公告的《處理教保服務機構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注意事項》中,雖然規範「須將調查結果通知相關幼兒的家長」,但是,只提供調查結果,難以讓家長得知認定不當對待案件成立與否的原因、調查委員審酌證據採納的理由等,恐怕將導致調查報告難以讓受害家長信服。
因此,我們要求教育部針對教保不當管教案件,應持續修正相關幼照法、教保人員服務條例及相關注意事項,並比照《性平法》調查程序,調查會議必須以正式書面通知,並且明定調查結果必須以書面附調查報告予申訴人,並提供申覆管道。
🔴 調查過程進行中,園方製造家長對立?
園方在家長反映後,不僅沒有依法進行通報、組成調查小組,反而還召集幼兒園志工團的志工家長,表示「最近和某些家長誤會,需要正向相挺一下學校」,造成相信園方的家長群起攻擊陳情家長。這個情形其實並不少見,我們在多起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處理過程中,都常常會看到園方使用類似的分化手法,給予陳情家長莫大的壓力。
若比對《性別平等教育法》,該法規範校方應有保密義務,且規定校方於組成性平委員會調查的期間,只能視情況就相關事項、處理方式及原則予以說明,等事件處理完成後,也要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才能就事件有無、樣態及處理方式予以公布,如此一來,才能遏止園方於調查程序進行中給予陳情家長壓力。
對此,我們也要求教育部應修正相關法律及相關辦法,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完善機構於調查小組在調查程序中的保密義務!
在去年3月底時,我們已提出《幼照法》修正,不過,後續我們也會針對前面提及的程序面問題,繼續提出《幼照法》、《兒少權法》的修正!
此外,教育部目前也正在擬具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對此,我們仍要再次呼籲,希望教育部能按照規畫期程,盡快將法案送至立法院;也要強烈呼籲衛環委員會與教文委員會,儘速排審相關法案,才能讓我們透過修法,將以上種種問題,從根本改善!
教育部不當管教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年初雲林縣淵明國中爆出的體罰事件,還有人記得嗎?
今年初,雲林縣淵明國中爆出有高達五成的學生曾遭體罰,而且校內不僅有髮禁,連女學生的內衣顏色都有所限制 ...... 當時事件爆發後,便掀起了一波輿論,當時我也著手追查這起事件。
在今年三月,我和 廖郁賢 雲林縣議員、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人本教育基金會 ,一同召開記者會,揭露完整的報告內容:「 7 成學生,曾聽過校內老師會體罰;近 5 成學生,有被用棍棒、藤條打過;近 3 成學生,被以特定動作處罰(拱橋、交互蹲跳);近 4 成學生,曾經歷少十分打一下」,報告揭露了這些學生親口訴說的事實,更凸顯了淵明國中體罰問題的嚴重性。
後來,我也把這案帶到立法院院會上,質詢蘇貞昌院長和潘文中部長,當時他們都坦承,該校的管教措施確實有不妥之處,教育部也承諾會成立專案小組處理,並且要求雲林縣府依法行政;此外,國教署長也親自承諾我,會敦促雲林縣府針對報告中被點名的教師進行調查,並且全面盤整校內是否有類似情形,更要提供淵明的孩子們,一個友善的申訴管道。
四月時,校方正式召開校事會議審議,針對入校報告中明確指出的 6 位教師進行調查,不過,理應在六月公開的調查結果和後續懲處,卻遲遲沒有公開,不論是國教署或議員辦公室多次索取,雲林縣府都仍以各種理由搪塞。
一直到上週,雲林縣府才終於公佈了調查結果。
但令人憤怒的是,這份整整拖了一個多月的調查報告,內容卻是荒謬至極!
根據決議內容所示,因為本案「非屬情節重大,或因體罰構成要件不完全;或處罰行為已逾 3 年」、「體能之訓練屬於合理教學範疇;師生雙方訪談一致,表示無體罰之情事」,因此,綜合各項事實價值判斷後,認定 6 名教師無教師法不適任情形,應予結案。
這樣的調查結果,實在讓人完全無法接受!
根據今年三月公布的完整報告內容,明明就是針對本學年度的學生進行詢問,並且也明確指出,這樣的體罰行為直到今年上半年都還是進行式,怎麼會是縣府說的,是「逾 3 年的行為」呢?另外,老師反覆要求學生做交互蹲跳、拱橋,顯然涉及不當管教,又怎麼會「符合合理教學範疇」?
更誇張的是,根據我們初步和國教署了解,他們也擔憂,這份報告的調查委員是否有包含校外公正人士,而學生抽訪方式也不清楚,因此,他們也已要求雲林縣府進行說明。
這種遮掩真相、虛應故事,甚至意圖搪塞行政部門的調查報告,雲林縣府和淵明校方根本就是把當初的承諾全都當成笑話,如此蔑視的態度,實在讓人氣憤!更遑論先前承諾會進行的擴大調查、申訴管道友善宣導等,至今仍不見蹤影,根本是把教育部的指引當作耳邊風!
我要敬告雲林縣府,請儘速出來解釋,這樣的報告內容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並且也應該儘速重啟調查;除此之外,我也要呼籲國教署,絕不能縱容地方主責機關,讓他們這樣無視學生權益,不能讓違法體罰的學校,就這樣打混過去!
教育部不當管教 在 簡志偉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3次定期會-教育局工作報告並質詢
國家教育研究院已啟動課綱修訂程序,預計於民國111年將「國家語言」列為國高中的部定課程,包括手語和閩東語。立法院於107年12月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明訂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其中第9條要求,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十二年國教推動後,國小已必修本土語言,至於國高中部分,國教院已經啟動課綱修訂程序,目前初步規劃國中每週必修一節(不限年段),高中則是高一必修2學分,高二、高三依需求開設選修課。
教育部長顏慶祥表示,上述「國家語言」除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也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納入手語,再加上馬祖使用的閩東語,都會納入課程的選項。「國家語言發展法」明確規範,需在十二年國教總綱實行後3年內,將國家語言列為國民教育各階段的部定課程,因此國教院是以111年8月正式上路為目標,推動課綱修訂期程。因此要求教育局應即著手推動相應的師資培育機制,考量各項配套措施。
原住民族教育法在去年五月完成45條全條文的大翻修,確立了未來民族教育發展的新方向與願景,建請教育局的政策重心加強都會區的民族語言文化教育發展,在都市設置民族教育課程發展中心,提供都會原住民最多的桃園市相應的民族教育資源。
最後提醒教育局注意學校不當管教與霸凌問題,尤其是國小國中是最需要投注心力的階段,最近接獲孩子被棍棒體罰還有要孩子用跪的到他班道歉至膝蓋受傷,孩子出現問題狀況也是大人機會教育展現智慧學習榜樣的時間點,ㄧ念之間可以是深遠的正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