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 學位論文繳交延至10月31日】
In response to the COVID-19 pandemic, the deadline of the thesis/dissertation submission has been extended to October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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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本校配合教育部政策,本(109-2)學期繳交論文的截止時間延至 10 月 31 日。口試的時間也採彈性處理,只要碩博士班學生能在9月17日前申請學位考試並在 10 月 31 日前完成繳交論文程序,即視為109-2畢業生。如果無法在 10 月 31 日前完成繳交論文的程序,則下學期(110-1)須註冊繳費,而修業期限屆滿者得申請專案延長修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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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response to the COVID-19 pandemic, the university has to cooperate with the policy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The deadline of the thesis/dissertation submission for the spring semester of the Academic Year 2020-2021 has been extended to October 31, 2021. The deadline for the thesis/dissertation defense is also flexible. As long as the Master’s and Ph.D. students can apply for the thesis/dissertation defense by September 17 and complete their thesis/dissertation submission process by October 31, 2021, they will be able to graduate on schedule. If the students are unable to complete the process of submitting their thesis/dissertation by October 31, 2021, they have to pay the tuition and fees for the fall semester of the Academic Year 2021-2022, and if their maximum period of study has expired, they can apply for an extension of the study peri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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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 #GraduateAcademicAffairsDivision
教育部 延長修業年限 在 致理科技大學:致理人,自己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108 學年度進修部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說明會】
本校配合教育部「公私立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針對中低收入家庭(全家年收入低於 70 萬 元)之學生給予就學補助,為進一步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就學,請符合資格之進修部同學踴躍參與 弱勢學生助學說明會。
⚠️本補助為一學年申請一次,上學期申請(上學期須完成註冊手續),下學期補助。
申請資格如下👇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不包括七年一貫制前三年、五專
前三年、 空中大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研究所在職專班及社會救助法第 5 條第 3 項第 7 款 對 象 ),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且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家庭年所得逾 70 萬元
家庭年所得,指最近一次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家戶綜合所得總額。
🔼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逾 2 萬元
家戶年利息所得,指最近一次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家戶利息所得總 額。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且存款本金未逾 100 萬元者,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 650 萬元
不動產價值,依計畫每年送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核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價值為準。但下
列土地或房屋之價值,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得扣除:詳細資訊請參考申須知。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低於 60 分
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家庭年所得(包括分離課稅所得)、利息及不動產總額,應計列人口之計算方式如下: (1)學生未婚者: A.未成年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 B.已成年者與其父母合計。 (2)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3)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注意事項:
🔼同一教育階段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學期)已領有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 2、本項補助範圍包含學分學雜費,但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等就學費用。 3、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如下),不得再申請本計畫助學金。
「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等」
⭐️說明會日期時間:108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晚上 7:05 分至 7:55 分。
⭐️說明會地點:綜合教學大樓一樓表演廳。
⭐️如果有疑問者,歡迎您至進修部總務組詢問,電話:2257-6167 轉 1375。
#致理科技大學 #補助計畫說明會
教育部 延長修業年限 在 簡志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公告 #108年度第一梯次107年度第2學期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三、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申請期限:108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二)辦理地點: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三)申請方式:由就讀學校於申請期限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人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於108年4月3日(星期三)前函文至本局(受文者: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複審。
四、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五、敬請學校承辦單位確實依照附表(應備文件查核單)檢核申請文件資料,以利辦理複審作業進度及後續相關事宜。
六、相關規定及附件電子檔請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