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7/06~110/08/16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海洋生物、博物館、設計或藝術相關院所畢業,具博士學位。
(二)具獨立策劃展覽及行銷活動之實務經驗與能力。
(三)具備專案計畫整合、執行及控管能力。
(四)具備良好的資訊、多媒體素養、能善用及整合相關數位及多媒體工具。
(五)具跨域設計實務工作經驗、插畫能力、電腦繪圖及外語能力者尤佳。
(六)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
(七)無不適任教育人員情事;錄取人員如經查詢有上開不適任教育人員情事者,其錄取資格應予取銷。倘於報名時未發現,於聘任後始發現者,仍應依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一)辦理博物館展覽策展、移展、行銷等業務。
(二)辦理博物館展示方案規劃設計。
(三)辦理專案計畫整合及控管業務。
(四)網路平台行銷維運管理。
(五)研提科普展覽計畫以爭取館外資源。
(六)採購及行政相關業務。
(七)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車城鄉後灣路2號(本館備有宿舍)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taieachi@nmmba.gov.tw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具:
1.履歷表(公務人員簡式版本)。
2.博士學歷證件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者,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規定,尚須提供:
(1)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學位證書影本及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2)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
3.推薦函(至少2封)。
4.作品(策展、行銷、插畫、電腦繪圖等)參考文件。
上開證件影本請於110年8月16日(星期一)前,郵寄本館人事室邱小姐收(944屏東縣車城鄉後灣村後灣路2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展示組助理研究員」及聯絡方式。
證件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館得以從缺。
聯絡人:人事室組員邱小姐08-8825001分機5541
備註:應徵人員同意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利用辦法規定,向教育部、法務部、警政機關及中央社政主管機關進行資訊蒐集及查詢。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8的網紅王惠美,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3 05 16 王惠美 發言片段, 第8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二)委員陳亭妃等23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陳淑慧等19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教育 人員任用條例 第 16 1 條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12/16~109/12/23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證書(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學歷。
(四)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六項規定情事者,不得參加甄選;錄取後發現或進用後有上開情事者,應撤銷或廢止錄取資格,並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
(五)查驗參加甄選人員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六)有服務熱忱。
(七)孰悉電腦文書處理。
(八)溝通表達能力佳。
(九)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十)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學務工作一年以上經驗:需檢附服務單位之服務證明(註明:工作職稱、工作項目、工作期間,並蓋單位戳章及負責人章)。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工作內容: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含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支援學務處各項活動。
2、校安中心輪值,須依學校現行值勤相關規定,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
3.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縣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每日填寫工作日誌。
5.遵守本校及主管機關安排之值勤任務。
6.其它交辦事項。
7.個人承接之業務項目依學校需求、聘任人數、業務輕重…綜合考量後由學校分派。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待遇:薪資待遇以月薪32,470元計支給工作報酬。錄取人員如係退休公、教身分領取月退休金人員,敘薪依各該人員所適用之退休法令規定辦理(勞健保自付部份由個人薪資扣繳)。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hcvs.ptc.edu.tw
聯絡方式:
寄送資料及聯絡方式:意者請將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
http://www.hcvs.ptc.edu.tw/,最新消息處下載)及相關證件資料影本(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
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文件:
1、報名表(需黏貼相片)、教育部學務創新(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學生輔導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
2、值班同意書、切結書。
3、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與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二)符合甄選報名資格者,請於109年12月23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表及證件(請至本校網站最新消息處下載)親送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本校人事室(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逾期視同無效,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力」;聯絡電話(08)8892010*280或281。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
(四) 報名資料審查後,擇優於12月25日下午17時前,在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公告參加面試者。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教育 人員任用條例 第 16 1 條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11/05~109/11/16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證書(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學歷。
(四)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六項規定情事者,不得參加甄選;錄取後發現或進用後有上開情事者,應撤銷或廢止錄取資格,並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
(五)查驗參加甄選人員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六)有服務熱忱。
(七)孰悉電腦文書處理。
(八)溝通表達能力佳。
(九)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十)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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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含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學生生活輔導、協助支援學務處所轄業務及各項活動例如下方所列:
(1)交通車申請及結報事宜。
(2)生活榮譽競賽之策畫與執行。
(3)學生獎懲相關業務。
(4)學生學產基金急難救助申請。
(5)協辦新生始業輔導。
(6)交通安全相關業務 (含學生機車證申請)。
(7)校安會報規劃與執行。
(8)臨時交辦事項。
2、校安中心輪值,須依學校現行值勤相關規定,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
3.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縣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每日填寫工作日誌。
5.遵守本校及主管機關安排之值勤任務。
6.其它交辦事項。
7.個人承接之業務項目依學校需求、聘任人數、業務輕重…綜合考量後由學校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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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待遇:薪資待遇以月薪32,470元計支給工作報酬(屬臨時人員不另支領地域加給)。錄取人員如係退休公、教身分領取月退休金人員,敘薪依各該人員所適用之退休法令規定辦理(勞健保自付部份由個人薪資扣繳)。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寄送資料及聯絡方式:意者請將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
http://www.hcvs.ptc.edu.tw/,最新消息處下載)及相關證件資料影本(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
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文件:
1、報名表(需黏貼相片)、教育部學務創新(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學生輔導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
2、值班同意書、切結書。
3、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與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二)符合甄選報名資格者,請於109年11月17日(星期二)前,將報名表及證件(請至本校網站最新消息處下載)親送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本校人事室(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逾期視同無效,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力」;聯絡電話(08)8892010*280或281。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
(四) 報名資料審查後,擇優於11月18日下午17時前,在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公告參加面試者。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五)甄試方式與程序:
1.甄試方式:面試。
2.報到時間、地點:109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9時45分前、本校人事室。
3.面試時間:109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本校行政會議室舉行,超過報到時間未報到者,不予參加面試,亦不予錄取。
4.錄取公告:109年11月24日(星期二)下午17時前。
教育 人員任用條例 第 16 1 條 在 王惠美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3 05 16 王惠美 發言片段, 第8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二)委員陳亭妃等23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陳淑慧等19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黃昭順等21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六)委員黃文玲等21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管碧玲等25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八)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九)委員許智傑等20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委員陳其邁等19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十一)委員李俊俋等18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十二)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行政院、考試院函請審議「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