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紓困也要涵蓋藝文產業?】#文化例外
由於藝文產業仰賴人際社交、聚會活動或密切合作,多屬獨立接案這類非典型工作,加上大多為個人工作室、自由工作者或自雇者,使得他們的收入較其他行業不穩定,容易受到外在環境影響而變動。
為了協助藝文產業度過難關,各國政府無不緊急推出援助方案,其中法國與德國政府體認到藝文產業對國家經濟及民眾生活的重要性,展現了對藝文產業的高度重視以及共度難關的決心。
藝文紓困尚處在各類型事業採用統一補助標準的臺灣,或許能借鏡他國作法,並從更多、更積極的公共討論和意見交流中,一同為臺灣藝文產業孱弱的體質對症下藥並提出良方。→
▍Email 訂閱《全球事件簿》接收世界消息 >> bit.ly/2PfOGnb
▍新刊上市《走進真實矽谷》>> bit.ly/3uLqf0q
▍2021 全年份季刊一次訂 >> bit.ly/3bfZJEW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近日有三十幾位文化工作者發起給龍部長一封公開信的連署,是關於服貿開放印刷通路等服務業對出版自由衝擊的擔憂。鄭麗君詢問龍部長,在國際經貿談判場上的「文化例外」,文化部是否對服貿協議「文化例外」的概念有主張與了解,龍部長認為在服貿協議已經有文化例外,鄭麗君認為龍部長的回答非常外行與無知。鄭麗君舉例「台紐...
文化例外 在 邱志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19
【文化部藝文紓困】
#文化例外
#藝文事業8月31日申請截止
#自然人7月12日申請截止
三級警戒明令禁止群聚,許多藝文團體演出、樂團演奏只能暫時停止,受到的衝擊十分巨大,尤其選區中有許多婚宴場合的舞台、燈光、音響、道具、服裝等業者,以及電影院、博物館等場所,都因配合防疫造成收入頓失,請相關業者一定要記得向文化部提出紓困申請。
此次藝文紓困4.0分為事業及自然人方案,而事業方案又包含三類:第一,實體書店、樂團、劇團、文創商店等各類型藝文事業可視實際需求補助最高250萬元;第二,電影院、博物館、展演場所等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事業,提供薪資未達基本工資之全職員工數每人1萬元的停業補貼以及全職員工數每人4萬元的薪資補貼;第三,營業額衰退50%的藝文艱困事業,只要5、6、7其中一個月,營業額比110年3、4月平均、或108年同期減少5成以上,可以申請依全職員工樹每位4萬元的營運補貼,期限至8月31日為止。
而樂手、影視、寫作等案件或演出計酬的個人工作者則適用自然人方案,若在去年曾申請過藝文紓困補助,今年3萬元的補助會直接入帳,去年未申請或申請未過,需再檢附證明文件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將獲3萬元的補助,另可申請補貼已投入的製作相關業務費用,期限至7月12日為止。
近期在野黨提案刪除文化部的紓困預算一度鬧得沸沸揚揚,藝文團體售票演出受到疫情的影響往往是既深且廣,因此藝文紓困4.0的補助期間較長,讓藝文產業可以緩步復甦,所幸預算順利通過立法院審查,期望疫情過後藝文團體可以持續為普羅大眾帶來優質的演出。
藝文紓困 4.0 專區:
https://pse.is/3j6ghp
文化例外 在 王慕天 WMSK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關於「文化例外」請各位參考~
文化產業 雖然不像醫療可救命,不像台積電可當護國神山(除非政府投入像韓國一樣多的資源整體發展演藝作品讓他直接影響觀光以及流行產業,韓國成果現在大家都看到了),但 文化產業 是關乎國人的精神與內心素養重要的一環。
我如果舉 舞台劇 的製作歷程,可能各位比較陌生疏遠,就拿大家喜歡看的電影和聽的流行音樂來講好了。
電影除了開拍的「那幾天」以外,前期的田野調查、劇本、製作組成立⋯⋯等前置作業,電影拍攝完成後,還有後期的處理已經宣傳上映等事宜,才會變成 大家可以在工作之餘走進電影院,或是在家裡打開影音媒介,愉快欣賞影視戲劇的享受。
你最喜歡的歌手的一首歌到一張專輯也是,從編寫歌曲、音樂製作、錄製、MV拍攝、實體或是數位上架,也都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這些是基本常識,不是說:「我就補助你五月到七月,其他應該就沒事了吧?自己看著辦~」,說實在是對文化非常沒有認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般短視的行為。
雖然這份文件目前只是提案階段,看光是看到這種提案就組以讓全國藝文工作者大感搖頭,這種行為就好像餐廳老闆跟廚師說:「因為現在都外帶嘛,所以我就算你12~13點、17~19點的薪資就好」想必廚師會直接辭職,難道事前不用備料,事後不用收拾嗎?身為政府官員(餐廳老闆),希望別再有如此驚奇的表現。
文化例外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近日有三十幾位文化工作者發起給龍部長一封公開信的連署,是關於服貿開放印刷通路等服務業對出版自由衝擊的擔憂。鄭麗君詢問龍部長,在國際經貿談判場上的「文化例外」,文化部是否對服貿協議「文化例外」的概念有主張與了解,龍部長認為在服貿協議已經有文化例外,鄭麗君認為龍部長的回答非常外行與無知。鄭麗君舉例「台紐自由貿易協定」第24章第1條第3項即是「文化例外」。
另外,鄭麗君指出,文化產業的開放會使本有文化產生質變,龍部長一直主張開放印刷業不會影響出版業,但日前英國衛報指出讀者文摘由於與中國印刷合作,文章內容居然遭到言論審查,鄭麗君擔憂未來可能藉由印刷來操控與影響言論自由,鄭麗君認為,文化部應面對整個制度面,不應將責任推給未來的管理機制,畢竟面對外資與中資是不同的情況,面對中資並沒有任何客觀與法治的基礎。
文化例外 在 以文化例外出發討論(試聽)洪灝淩-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月旦實務講座:http://www.angle.com.tw/speech/◎購買連結:http://www.angle.com.tw/book.asp?BKID=7751【講綱】 一、緒論二、 文化例外 概念與運用 ... ... <看更多>
文化例外 在 臺灣藝術時尚協會- 法國「文化例外」的危機感再起 ...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法國人在90年代開始倡議「文化例外」(exception culturelle)的觀念,主張文化不可被列入國際自由貿易協定的範圍內,旨在捍衛國家的文化主體性和維護文化的多元性。這個政策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