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文化創業家思維,你的創新更有吸引力】
許多領導人想到創新,往往會想提升產品的價值來贏過競爭對手,這樣的思維,很容易侷限在目前定義之下的產品類別中勝出,以致未能看出基礎中出現破綻。
文化創新者的做法,則是尋找機會破壞那個主流理念,以支持新做法。採用「文化創新」的概念,可以改變人們對於什麼才有價值的認知,賦予你的品牌獨特吸引力。
#創新 #文化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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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新 定義 在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持續在推動「厚數據創新」,許多精彩的文章與操作方法都收錄在《百工裡的人類學家2: 厚數據的創新課》這本新書當中。
這篇來自Medium上的【Whoscall 設計師們的學習筆記】上Mika Li的文章,分享了自己閱讀《百工裡的人類學家2: 厚數據的創新課》的心得。如果您也讀了這一本書,也邀請您分享您的閱讀感想與心得。
《同場加映》
百工@台北【從詮釋到應用:《尋找台灣味》與《厚數據的創新課》夏夜分享會】
活動詳細介紹: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766468584129168/
本次活動我們邀請到《尋找台灣味》的主編洪伯邑老師來談談田野調查資料的詮釋轉譯,接著百工版主宋世祥會帶大家從《厚數據的創新課》來看見田野調查資料的創新應用方法。
日期:2020-07-31(五)19:00-21:00
地點:旬印咖啡
票價:0元(百工回饋讀者的說書分享會,參加活動免費,鼓勵行動支持好書與咖啡書店)
席次有限,請把握機會喔~
報名網址:https://www.accupass.com/go/anthrosummer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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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厚數據到創新
把文化找回 UX 架構之中
再次闡述厚數據的特性:「站在對方文化的網子上」理解行為,關鍵在於對文化的理解,厚數據研究著眼於人的故事,自然可以感受到人在文化下所展現的行為,以下是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作者 — 宋世祥 在講座上對文化的定義筆記
文化是人與所處的環境的互動機制(宗教、教育、媒體、科技、經濟、政治…等)
文化包含了人如何想、如何說,跟做出什麼
對文化有越清楚地掌握,越能預測他人對新事物的反應(創新點)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文化是可被改變的,「創新」也是改變文化的一環
厚數據+文化+創新目的
質性資料不再是塵封在架上的歷史文本
當我們以創新為目的、以文化為基底,質性資料才會為你創造出有效厚度。從看似雜亂的行為與故事當中,抽出人在文化架構下的行為,而依據人的行為找出未來趨勢,成為創新的開始。
糖、香料、美好的味道 …. 說到這裡,其實我們還缺一項東西
Image for post
糖、香料、美好的味道,誰是化學物X?
創新的化學物X — 元問題
創新從來不是原本就存在的東西,想從研究中產生創新,必定要以此為目標有目的性的發掘與探討,而其中一個思考方法,就是元問題:
元問題的意義在於你對「問題」本身的反思,你的問題究竟是不是對的問題?
(以上引用網頁原文)
https://medium.com/gogolook-design/%E5%89%B5%E6%96%B0%E4%B9%8B%E5%89%8D-%E4%BD%A0%E5%95%8F%E5%B0%8D%E5%95%8F%E9%A1%8C%E4%BA%86%E5%97%8E-%E6%B7%BA%E8%AB%87%E5%8E%9A%E6%95%B8%E6%93%9A%E8%88%87%E5%85%83%E5%95%8F%E9%A1%8C-bf748ad53fef?fbclid=IwAR3g87bGt0W9CfkTsQFQFTnGO8A6YmVwnSxpVOItc8Jjkxt1ZeYHX1vELK4
文化創新 定義 在 Tacps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四年前,民間文化政策行動論壇2.0:文化,進行式!----
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聲明:【豐富台灣文化治理生態的永續價值和生命力2.0】(總統大選近了,我們正在準備進行下個四年的文化政策路線體檢,請大家一起參與!)
2016 年5月20日新政府正式上任,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秉持著關心國家文化政策走向的初衷與熱情,希冀扮演串聯民間文化團體的平臺角色,集結關注文化政策未來的民間團體與個人,共同發起「民間文化政策行動論壇」,讓文化政策議題回歸到民間主體性、自主性與自發性的原則。對於台灣文化政策的未來發展,我們提出以下主張:
一、「人民與社群作為文化主體」是政策的核心價值所在。
文化政策的形成與匯聚,是主導政策是否能回應發展需求的關鍵。政策的制定,不應是單由政府上位思考的角度出發,而應該參納產業、學界與民間團體,特別是源自文化主體-人民與社群的視角,透過滾動式的討論、商議與淬鍊,方能使政策更回應需求、更臻完善。我們建議,政府文化施政應回歸臺灣文化核心價值,與民間文化團體建立起長期、常設性的對話平台機制。
二、加速推動文化法律與制度的建置與變革。
實現一年內制定文化基本法的政治承諾,確認長期文化政策目標、設置文化政策智庫、深化藝術教育、設置文化價值與影響評估制度,並建立及跨部會文化合作與獨立第三部門監督機制。我們主張,台灣應該強化各種國際公約在台灣法律面的立法與執行落實(例如兩公約、文化多樣性公約、原住民族宣言等),並且整合文化補助資源,設計公平合理機制有效分配資源,簡化補助執行單位和程序,落實補助效益評估。
三、再次定位與省思文創產業的價值與策略。
我國文創產業至今已走到關鍵的十字路口,在過去快速發展的歷程中,文創產業在理論與實務面,以及產業路線的定義與劃分上,出現了諸多爭論。我們主張當前的文創政策應重新定位、區隔文化事業與產業。同時依循國際文創產業統計架構,逐步健全我國文創產統計及指標,兼顧文創產業的經濟、社會、環境和文化價值,建構台灣的文化創新知識體系。
四、審酌趨勢並且創新思維,通盤檢討台灣的表演藝術環境。
台灣表演藝術環境,面臨嚴峻挑戰。目前的政策和補助工具,難以因應社會條件變化和長期發展需求。我們主張政策面必須通盤檢討、審酌趨勢並且創新思維,兼顧觀眾培養、藝術創作、劇場活化、市場開發以及人才培育,建立表演術創新發展的友善環境與機制。
五、藝文創作補助的永續性與創造性規劃。
藝術文化長期以來也都在資源不足下掙扎,勉力發展出許多面對挑戰的能力。未來的政策規劃除了應思考永續性,而非將藝文補助視為消耗性的年度計畫。我們呼籲政府各部門之間應疏通溝通和合作管道,讓創造性不只存在於娛樂性的展演中,還能發揮於各種社會挑戰上。
六、提升社區文化資產保存意識,確保臺灣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
我們深信政府具有保障臺灣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的魄力,在充分保障公民財產權的前提下,強化政府及民間的文化資產保存教育,以及專業文資保存人才培育。並積極運用政策工具,提高文化資產保存誘因,鼓勵社區自主參與,主動捍衛台灣的文史資產和公民記憶;特別是原住民族有形、無形文化資產的保護。
七、匯聚民間文化力量,擬定明確國際文化交流策略。
在國際文化交流的舞台上,無論政府的新南向政策或臺灣書院、駐外文化中心的交流活動等,應回歸平等互惠與真誠理解的跨文化對話基礎,避免藝術文化成為國際政治、經貿與外交角力的工具。我們呼籲,文化部應積極與政府涉外部門協調,擬定明確的國際文化交流策略,盡快推動對外文化交流機構的法人化,並匯聚個人及民間文化團體能量,充分展現台灣社會獨特、豐富且多樣的文化生命力。
文化是簡單的、平常的、平凡的、貼近生活的。豐富台灣文化政策、治理生態與民間文化創造力量的永續價值和生命力,才能確保人民和社群(包括原住民族)參與文化生活的基本權利。長久以來台灣只看到經濟型、政治型或法律型的內閣及總統,我們期許,未來台灣也能出現以文化為主體的內閣和總統,真正實踐「文化立國」的國家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