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警戒不能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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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考機車駕照已經是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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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馬紋行人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爭取一年多,「斑馬線」終於出現了!
湳雅大潤發旁的湳雅街(武陵路 196巷)是我每天上下班都會經過的地方。每次看到行人要往返大潤發、湳雅黃昏市場時,因為長達 4 百公尺的路段中間都沒有斑馬線,所以必須與車爭道、超越馬路時,都讓人覺得很危險。
所以去年 2 月剛上任不久,我拜訪交通處交通工程科科長時,就建議在此處畫設斑馬紋行人穿越道線(路段中的斑馬線),來保障行人的安全。
不過當時科長說,通常斑馬紋還要另外搭配紅綠燈,並設行人超越按鈕,當初大魯閣湳雅店提請事業單位審議時有討論過,但審查委員認為無法在大潤發停車場出入口設紅綠燈,所以反對劃設斑馬線。
雖然科長這麼說,在那之後我還是不斷地向交通處反映,因為民眾都很希望能夠劃設斑馬線。
在最近一次武陵路196巷的路口會勘,我再次向承辦人員詢問,沒想到得到的回答令人驚訝。
承辦人員說為了提早因應大湳雅公園未來的規劃,加上大潤發以民間單位提出申請且願意出錢劃設,所以市府將會同意。
雖然事隔了一年多,湳雅黃昏市場也因為大湳雅公園的規劃而即將拆除關閉,但看到會勘過沒多久斑馬線就出現了,還是令人相當感動。
畢竟未來大湳雅公園二期景觀改善後,勢必會有愈來愈多住附近的居民走路到公園來散步、運動,行人的安全更需要被保障。
#人本交通 #行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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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非常關心的興隆國小周邊標線、斑馬線問題
來龍去脈,詳述如下
4/2早上,我接到興隆國小家長會以及很多家長告訴我學校前面的河兩岸變成紅線。
一直以來,我們一直在處理一個爭議:沒有路肩的白線,其實是不可以停車的。
很多民眾會因為這個問題,產生很多誤會。所以之前,我們常要求縣府乾脆直接畫成紅線,這樣比較清楚明瞭。
4/3中午,我邀請承辦人和興隆國小徐校長、家長會會長及代表一同研究本案,希望能找到更圓滿但是一定要合法的做法。
由於,近年新竹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若研判肇事原因是因為標線、號誌造成,會直接發正式公文至新竹地方法院,申請相關公務單位出庭說明。
我們高鐵特區人口進駐及交通量提高,部分用路人誤以為白線為停車線,尤其部分路段雙邊停車佔用車道,衍生多起交通事故,以致台北、新竹、台南地方法院及行車事故鑑定會、新竹縣警察局等均正式來函要求本府儘速對於類似之路段依規劃設禁止停車線。
而興隆國小前河岸兩側路段鄰近住戶更多次利用縣長信箱及1999要求本府重視該路段二側停車影響主線車流及行車安全之問題。
因為交旅處要施作興隆國小前的標線,就把該區域的標線都一併檢討後做了修正。靠學校面,將畫黃線,留有路肩可供停車。也會設置告示:上放學僅同意臨時停車,其他時段可停車,告示牌將在三週內製作完成。而靠社區這側,則是畫白線、留路肩,可安心合法停車。
至於印月社區要穿過道路中段,利用水圳上的橋通行: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6 條
斑馬紋行人穿越道線,設於道路中段行人穿越眾多之地點。但距最近行人穿越設施不得少於二○○公尺。設有本標線之地點,應配合設置行人穿越道號誌,指示車輛駕駛人提高警覺。距斑馬線三○公尺至一○○公尺之路側,須設置「當心行人」標誌,並得於路面上標寫「慢」字。且要實際會勘,統計行人量及車流量。若發生交通事故,穿越道路的行人還是違規穿越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所以事實上是很難在原來位置設置行人穿越道。因為即便畫了「很像斑馬線」的斑馬線,萬一發生事故,其實會變成「糾紛」,因為在法源上沒有保障。
但是各位擔心的事情:小朋友過馬路的問題,我們在4/3也同時談到了。依據上述法規,確實無法再劃設斑馬線,也就是行人穿越道。
所以我們發文請求縣府舉辦會勘,希望申請在路面上劃設「彩色防滑標線」,以醒目的標線提醒行經的車輛注意有步行的學童。
以上就是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以及目前進度和未來要繼續努力的事情,特別跟所有關心這個議題的好朋友們報告。
我們也預計在4/25,週三,上午10點,邀請交旅處會同興隆國小、家長會、鹿場里邱加雄里長及周邊社區,一同會勘。
有新的進度,會再跟各位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