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因噎廢食,讓國家語言發展停下前進的腳步!」
這個會期,立法院首次試辦了國家語言通譯服務,為台灣本土語言發展,寫下了重大的里程碑。
不過在前幾天的爭議之後,立法院最終做出的決定,竟是暫緩施行服務,這實在讓我有些不解。
國家語言通譯服務,是依照《國家語言發展法》試辦的通譯服務或設備,提供立法院內申請使用,語言種類包含台語、客語、手語、原住民語言等國家語言。
事實上,台灣從來就沒有所謂的「官方語言」,而時代力量早在 2016 年就提出《國家語言平等發展法草案》,希望能夠積極支持國家各族群固有自然語言,並且明確定義,只要是台灣各族群使用之固有自然語言及手語,都是國家語言。立法院也在 2018 年正式三讀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
也就是說,不論是台語、客語、原住民語、手語都是「國家語言」的一種。
在《國家語言發展法》其中的多項條文,都採納時力黨團版本,當中第 11 條更明確指出:「國民參與政府機關(構)行政、立法及司法程序時,得使用其選擇之國家語言」、「政府機關(構)應於必要時提供各國家語言間之通譯服務,並積極培育各國家語言通譯人才。」
這樣的通譯服務,不僅是依法有據,更已經通過兩年多了!
舉例來說,苗栗是全台灣第一個施行「客語同步翻譯」的議會,議員或官員在質詢時若使用客語,其他聽不懂客語的議員或官員,可以同步透過即席口譯了解內容,讓質詢順利完成,也能保障關心公眾議題的客語族群,能有知的權利。此項服務從 2019 年開始,一直施行至今。
這些語言都是國家語言,我們就應該確保它們的使用在公共領域上暢行無礙。
因此,這樣的服務之所以存在,就是希望能讓立法院更實質地推廣多元文化和語言傳承。但是,現在卻因為出現爭議就暫緩了這樣的服務,會不會有些因噎廢食?
根據立法院發出的新聞稿表示,「目前通譯服務已指示相關單位加強溝通,包括如何申請使用、機器設備、專業領域名詞確認等等,期望能重新調整並溝通,在確認各方充分理解前,通譯服務暫緩施行。」
我認為,我們更應該視這次的爭議為一個契機,讓民眾能夠更了解當初法案通過的意涵和宗旨,也能透過這樣的公眾討論過程,凝聚社會共識。
我要呼籲立法院,請儘速將通譯服務改善完畢,讓《國家語言發展法》的意旨被確實執行,創造更友善的語言環境和多元文化的永續發展。
語言不只是溝通的工具,更是文化的載體,台灣是多語國家,我們也有了《國家語言發展法》,未來,還應該更積極地保存各個國家語言、各個族群文化,讓這些國家語言能夠平等、友善的,在公領域中被使用。
同時也有1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在立法院延宕5年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因為屏東一名女子命案再度引發各界關注,行政院會上午討論《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政院版本,將明確定義8大類跟騷樣態。內政部長徐國勇指出,草案將跟騷定義為犯罪,警察進行調查就沒問題。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
新公共行政定義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疫情下的「謠言」?】
日前有民眾於PTT上表示「在臉書看到東吳似乎有學生確診」,後被調查局以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傳染性肺炎條例)」第14條移送地檢署,最後檢察官認為該民眾確實有於臉書看到該消息,也有向東吳同學確認,且民眾發文的時候也真的有東吳學生確診,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下稱東吳案)。另外一個類似的案件是(下稱摸頭案),有一民眾在PTT撰文寫到「去年有症狀的根本不給驗,驗了也是摸頭陰性」,警察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下稱社違法)」第63條送辦,最終法官則是認為該名民眾是依據自己的就診經驗提出質疑、且言論自由應值得保護,並裁定不罰。
🎸【類似的兩案件,為什麼程序不同?】
原因就在於一開始的調查案件的主體並不相同。關於摸頭案中的社維法,我們可以把這部法理解成警察機關專用的行政法,社違法當中可大略分成兩種案件處理方式,一種是警察直接開罰(這就是為什麼惡鄰居深夜還在吵時,警察會對惡鄰居直接依照社維法開罰),一種是警察會送地方法院由法官裁定。摸頭案當中,依照社違法第63條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又依照社違法第43條以及辦理社違法案件處理辦法第32條,罰則當中有拘留的處罰時必須要移送地方法院簡易庭交由法官裁定,因此摸頭案當中,警察才會將案件送至法院,法官最後裁定不罰。
而東吳案的調查主體是調查局,調查局的主要工作是犯罪偵查,同時也是我國的情報機構,近年來也處理假消息的問題,與檢察署皆隸屬於法務部底下。因此當調查局針對案件進行偵查後,會交由檢察官去決定是否予以起訴。 如東吳案,調查局就以違反傳染性肺炎條例第14條移送檢察官,由檢察官最後以不起訴處分。
🎸【為什麼這兩名民眾最後都沒有受到處罰呢?】
社違法第63條以及傳染性肺炎條例第14條主要都是在處理「謠言」的問題,這兩名民眾沒有被處罰主要是因為檢察官和法官並不認為他們所說的是「謠言」。「謠言」是什麼?依照部分法院判決的定義:「『謠言』,乃指無事實根據憑空捏造、無的放失之為」,也就是畫唬爛的東西就是謠言。在東吳案中,該民眾有向東吳同學確認、事後也證明真的有同學確診;在摸頭案中,民眾是因為自己真實的就診經驗才提出質疑,故這兩案的民眾都沒有空穴來風般的畫唬爛、「製造謠言」。
而一般人又該怎麼避免自己因為製造「謠言」而被偵查機關調查呢?可以做的做法有:確認消息來源可靠、進行查證,或者是根據自己真實經驗所發言也不會被認為是「謠言」。一個謠言可能會影響我們、也有可能讓大眾陷入莫名的恐慌(如之前的衛生紙搶購潮),分享資訊是很重要的,但也要小心不要發出誤導的訊息喔!
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675458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MxENzj
新公共行政定義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喊了廿多年的黨政軍退出媒體並沒有美夢成真,不僅換上了國家隊的糖衣,媒體大亨更堂而皇之入主權力核心。媒改像是一面照妖鏡,掌權者若執意修法,必須付出代價,最後終將被打回原形。>
#民進黨 推動「#黨政軍退出媒體」超過廿年,但新版 #公共電視法 修法,一旦「#公共電視」和「#國家電視」模糊界線,公共電視恐變 #官方電視。
公共電視法於民國八十六年公布施行,其後歷經四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是九十八年,至今已超過十年未作修正。公視法當年是在藍綠高度政治角力下的特殊產物,當時主張是基於老三台的舊年代,為了彌補商業運作不足和黨政軍掌控對公共媒體的傷害;如今時空環境早已改變,原本強勢的老三台成為相對弱勢,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更取代當年黨國一體的國民黨,公視法固然該修,但片面修法恐埋下三大隱憂:
一、國家化迷思:哲學巨擘哈伯瑪斯對公共領域定義,介於國家和社會之間的一個公共空間,公民可以在此空間自由參與公共事務而不受干涉。換句話說,國家化不等於公共化,公共媒體的價值在於獨立性,可以不受商業或政府影響,民進黨打造「媒體國家隊」,甚至創世界先例指定公視董事長,公視與政府不僅無法保持距離,根本是被貼身控制,超然性將蕩然無存。
二、彈性化錯誤:為了提高公視董事會組成和運作的機會,文化部打算彈性下修公視董事席次至十一人,更關鍵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門檻從四分之三的「憲法門檻」降為三分之二「法律門檻」,一舉推翻當年民進黨立委蘇貞昌、謝長廷、柯建銘的高標準主張;問題是文化部有無反求諸己,到底是門檻太高還是人選太綠?如果因為人選問題而去調降門檻,恐是本末倒置。
三、政治化危機:根據民進黨的媒體藍圖,公廣集團將成為全台第一大媒體,不僅可以行政院長欽點公廣集團董事長,還有華視進駐五十二台、每年十億元預算的國際影音平台,還有中央社、央廣如虎添翼,影視音全包,完全執政到完全官派,問題是民進黨能否永保執政,否則朝野輪替將是另一番大洗牌。公廣集團若為執政當權者服務,絕非立法初衷,更非社會之福。
新公共行政定義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在立法院延宕5年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因為屏東一名女子命案再度引發各界關注,行政院會上午討論《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政院版本,將明確定義8大類跟騷樣態。內政部長徐國勇指出,草案將跟騷定義為犯罪,警察進行調查就沒問題。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2794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即時的新聞內容及多元觀點。
■ 按讚【公視新聞網FB】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訂閱【公視新聞網IG】https://www.instagram.com/pts.news/
■ 追蹤【公視新聞網TG】https://t.me/PTS_TW_NEWS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
看更多:
■【P sharp新聞實驗室】全媒體新聞實驗,提供新一代的新聞資訊服務。 (https://newslab.pts.org.tw)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聚焦台灣土地環境、勞工司法、族群及平權等重要議題。 (https://pnn.pts.org.tw)

新公共行政定義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在立法院延宕5年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因為屏東一名女子命案再度引發各界關注,行政院會上午討論《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政院版本,將明確定義8大類跟騷樣態。內政部長徐國勇指出,草案將跟騷定義為犯罪,警察進行調查就沒問題。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2794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即時的新聞內容及多元觀點。
■ 按讚【公視新聞網FB】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訂閱【公視新聞網IG】https://www.instagram.com/pts.news/
■ 追蹤【公視新聞網TG】https://t.me/PTS_TW_NEWS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
看更多:
■【P sharp新聞實驗室】全媒體新聞實驗,提供新一代的新聞資訊服務。 (https://newslab.pts.org.tw)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聚焦台灣土地環境、勞工司法、族群及平權等重要議題。 (https://pnn.pts.org.tw)

新公共行政定義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房地合一稅 #修法 #囤房稅 #炒房 #所得稅法 #修正草案 #立法院
為了抑制短期炒房,行政院會通過了房地合一所得稅法的修正草案,調整短期持有的定義:個人和法 人只要在持有房屋的兩年之內交易,稅率都是45%。此案將成為立法院在本會期的優先法案,政院評估,囤房稅可能會轉嫁給房客,因此暫時不推動。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16775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即時的新聞內容及多元觀點。
■ 按讚【公視新聞網FB】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訂閱【公視新聞網IG】https://www.instagram.com/pts.news/
■ 追蹤【公視新聞網TG】https://t.me/PTS_TW_NEWS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
看更多:
■【P sharp新聞實驗室】全媒體新聞實驗,提供新一代的新聞資訊服務。 (https://newslab.pts.org.tw)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聚焦台灣土地環境、勞工司法、族群及平權等重要議題。 (https://pnn.pts.org.tw)

新公共行政定義 在 梅高文(趙杰)的公共行星- 主題:行政學理論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此次會議提出的論文與評論都收錄於Frank Marini主編的《邁向新公共行政:敏諾布魯克的觀點》(Toward a New Public Administration: The Minnowbrook Perspective, 1971)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