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路上一則今年人口首度負成長、生育率創新低的新聞引發大家討論,讓我又想起去年初曾向友人預測,今年生育率應該會更低,並不會有所謂防疫寶寶潮。畢竟,人不是動物,關在一起就會繁殖,生育本來就是一個極為複雜的考量。相反的,有些人光是用房價高和薪資低去解釋生育率低,我覺得同樣是將問題過度簡化,我認為生育率持續探底還有以下這些原因。
首先,性別平等法雖明文規定不得因性別在進用、升遷上有差別待遇,但現實上,一旦懷孕,女性不僅很難獲得升遷機會,且就會面臨許多職場上的考驗。在診間就曾有孕吐嚴重的媽媽和我說,已經很不舒服了,還被主管揶揄「到底真的還假,我當初懷孕怎麼沒妳這麼多毛病」。再加上,孕期各種狀況的個體差異本來就很大,有些孕期平順一路工作到生,也有人頻繁出血、腹痛需要請安胎假,甚至提早待產。因此,狀況多的孕婦很容易被誤會是仗著懷孕不想工作,或想請假又不早點提出來,被視為造成同事負擔的害群之馬。
也有懷孕八個月的媽媽哭著和我說,「能不能開診斷書提前讓她安胎待產,因為公司為了逼她自願離職,故意派給她大量的工作,熬夜加班都做不完」。每次聽到這些,我都會憤憤不平地想,「社會根本沒有要鼓勵生育的意思啊!」
再加上,目前法定產假天數相對很短(台灣:8週,中國、日本:14週),等於身體剛復原,好不容易適應新生命加入就得重返職場,緩衝期根本不夠。雖說現在有育嬰假,但現實上卻有很多人面臨想請不敢請、請了怕回不去的窘境。過去我也曾聽媽媽和我反應,育嬰假後回公司被故意調至不熟悉的單位,暗示她主動離職。
這些實際發生的情況都促使許多女性決定先在職場打拼,事業有成再考慮生育,但拼著拼著就過了適育年齡,卵巢功能自然衰退,受孕率下降,又得面臨「想生卻生不生來」的困境。
不單只是事業,女生懷孕後,許多稀鬆平常的事情也得犧牲妥協。比如想喝冰水被說小孩氣管會不好、想吃海鮮被說小孩皮膚會不好,搬家稍微快跑被說會動了胎氣,就連孕期有較劇烈的情緒起伏都不好,因為有可能響胎兒腦部發育......這些不正確的說法,一再地對媽媽們形成恐嚇。假設孕婦有所抗議,往往被一句「都要當媽了,懷孕才幾個月,忍耐一下又怎樣?」堵回去。
這也反映出,不管有無科學根據,大家還是認定母親要對孩子的健康負完全的責任。
甚至我還聽說過有高齡媽媽被指責,「就是年紀大才生,讓小孩免疫力不好,才會頻繁生病住院」。
萬一孩子罹患需要特別照護的疾病, 狀況就會更複雜。以我好朋友為例,即使產檢一切正常,夫妻雙方聽力也沒問題,孩子出生後仍被診斷中重度聽損,需要花更多時間和金錢帶孩子復健和早療。我一方面很心疼她工作和育兒兩頭燒,二方面則慶幸至少她後援充足,各式復健課程又有民間的雅文基金會資助。
但仔細想,並不是每對父母都有足夠的資源,也不是每種疾病都好有強大的病友支持團體提供協助,只要一個環節沒搭好,都有可能發生悲劇。好比前陣子爸爸悶死腦麻女兒的新聞,就是因為父母不堪長期照顧精神和體能上的壓力所引爆的人倫慘劇。身為產科醫師我得坦承,多精密的產前檢查都無法保證新生兒一定健康,很多女生也因此擔心萬一真的生出特別的孩子,社福能提供的協助有限,自己無力照顧又可能拖垮整個家庭。再加上社會對部分疾病仍有極深的歧視,比如自閉症、思覺失調症,許多人害怕冒此風險,自然寧可選擇不生。
另外,隨著社會氛圍改變,過去「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方式漸漸被打破,這樣的轉變對男性來說是個不小的衝擊。在臉書上我就曾看過有先生抱怨,既要出錢養家,還得分擔家務,不能像自己的爸爸一樣,只要出錢,回家就可以當大爺,茶來伸手飯來張口。
我要強調的是,育兒和家務事本該是兩性共同分擔,上一代的男人實在有點爽。只不過對男性不公平的是,男尊女卑的錯誤觀念雖有所轉變,但社會普遍仍認定男人就得開車買房,才能娶妻生子。新聞媒體也常為了流量,一再轉載類似激化男女對立、強調男人該出錢的抱怨文,比如「人妻堅持住30萬月子中心,先生不付錢,就威脅離婚墮胎」、「年薪百萬,買不起北市房,女友吵到要分手」,我認為這些新聞不僅無助於兩性溝通,反而會降低生育率。就有男性友人開玩笑地和我說,現代的女生太難搞了,我才不要為了傳宗接代而被綁住下半生。
再來就是生得少,現代的父母相對投入更多資源在小孩身上,因此各種育兒學派和文章如雨後春筍般出現,這些資訊當然能提供爸媽們許多參考,但有些教養專家一再強調幸福婚姻才是成功育兒的關鍵,某KOL更引用文獻表示單親的孩子考上大學的機率就是比較低,不僅狹隘偏頗且這種過度勾勒婚姻烏托邦,強化家庭價值的說法,反而會提高生育的門檻,讓許多男女認為,非得符合某些條件才能當個好爸媽。若夫妻不夠恩愛、沒信心天長地久就無法教出所謂「成功」的孩子。這種理論同時也會加深社會上對非婚生子女、單親子女的污名化,更嚴重的,會讓更多受困於不幸婚姻的男女,為了孩子而不敢離婚。
我一直認為,生育本不該鎖死在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裡,我也不認為有所謂完美父母。任何人,不管你是單親失婚、未婚、同性伴侶,只要用心每個人都能當個稱職的家長,畢竟大家在育兒的路上,也都是見招拆招,陪著孩子一起摸索成長。也因此,我認為儘速開放單身女性、同性伴侶合法地使用人工生殖技術,是最實際且又有效提高生育率的做法之一。
要提高生育率大方向很簡單,讓想生的人沒有後顧之憂、安心地生,但細節卻是盤根錯節,極為複雜,比如更充裕且不限定女性的產假、完善的社福制度、對多元家庭(單親、同婚子女)更友善的社會氛圍等,這些都需要政府、專家、企業和民間倡議團體不斷對話溝通,而不是發發生育津貼,結婚補助或金鏟子就有用!
回到個人層面,身為一個婦產科醫師,我能做的是鼓勵女生,在懷孕中盡可能保有完整的自己,盡力破解各種捆綁住孕婦的迷思。對於想生育但還在猶豫的女性,則給予中性的諮詢和建議,比如參考AMH指數、排卵試紙,基礎體溫,並繼續在性別平等、多元成家的議題上發聲和努力。
新北市單親爸爸補助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風向又變了!留言讚!#中華民國最美的風景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970551359625136&id=184899118190398
陳又新:昨天我發了一篇針對單親媽媽勒斃兩子案件的文章,今天看見許多網友瘋傳一篇,看起來像是單親媽媽生活圈的人所寫的文章。
從這篇文章來看,被告的確有她個人上的問題,但文章中夾雜不少作者私人情緒的批判,如果沒有警覺的話很容易被導引到特定方向去。
【看似澄清文,但作者厭惡被告的情緒溢於言表、直接顯露在字裡行間】
作者説被告從事美髮助理工作六、七年,再加上低收入補助,「最難帶的時期總算熬過去了」;然後被告因為相信自己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又跟同事不合,所以就離職了。
等等!一個助理工作可以熬六、七年的人,會在上完進修課程後,突然因為跟同事一時不合,就離職?其中難道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既然「最難帶的時期總算熬過去了」,被告試著找更好的工作改善生活,這個想法似乎也算合理。
但作者什麼也沒説,把被告的選擇寫得沒頭沒腦、突如其來,呈現出一個愚蠢被告的形象。
作者說被告相信自己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並在求職中要求能配合接送小孩上下課時間的工作。
想要接送小孩,哪裡不對?
想要找到更好的工作,這樣的動機也需要被檢討?
作者說友人介紹一份可以在家工作,時間上自由,可以接送孩子上下課,不必風吹雨淋,手機在手就能工作,偶爾用電腦更新網站商品,底薪低卻有無上限的業績獎金。
這工作聽了我都想去兼職了,天下真有這麼輕鬆好賺的「合法」工作嗎?
作者說現實生活中被告經常只讓孩子吃泡麵。
不然依照美髮業助理的薪水加上低收入戶的補助,是能吃到什麼?
不想吃泡麵,那就得找更好的工作,賺多一點;但被告想找更好的工作又被批評是好高鶩遠?到底怎麼做才是正確的呢?
作者好像知道所有的事情,但寫出來的卻不清不楚,對被告有利的地方都沒有解釋清楚,看起來像是想説出事實,但都偷偷夾雜著作者自己對被告的厭惡及批評。
【因為被告沒有單親媽媽該有的樣子,所以她該死?】
我們的社會常常要求每個人要扮演好自己該有的樣子,單親媽媽該有的樣子、社工辦公場所該有的樣子、精神病患該有的樣子。
不符合這些樣子的人,可能就會受到很嚴厲的苛責,因為這樣看起來一點也不可憐、不是值得同情的樣子。
社福單位付租金就好,怎麼可以置產?被趕就換個地方租嘛。
精神病患待在家裡就好,怎麼可以出門嚇人?
被害人家屬哭就好,怎麼可以冷靜説話,還當立委?
單親媽媽顧小孩時間都不夠了,妳怎麼可以談戀愛?怎麼可以賺那麼少?賺那麼少還敢生?還敢離婚?怎麼不乖乖領低收入戶餓不死就好?怎麼敢冒風險追求更好的收入?
被告殺了小孩很兇殘,這是沒有疑問的。
她做錯事了,該承擔刑責,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她身為單親媽媽所遭遇的困難,也是真的。
我們的政府,目前對於單親的家長提供的協助,就是有限。
食、衣、住、行、育、樂樣樣都是困難,吃的不夠營養,穿的不夠暖,住得不夠好,行要違規三貼、四貼,育沒有辦法上補習班、買參考書,樂更想都別想。
被告一個人既要承擔經濟來源,也要陪伴孩子,倘若把所有的事情歸因到她個人,因為她討人厭,所以薪水活該低,因為她討人厭,所以求職碰壁很正常,因為她討人厭,所以判死刑剛剛好。
不是這樣的。
在懲罰她的時候,除了考量她這個人本質怎麼樣,難道不需要考量她遇到了什麼困難嗎?
依照法院公布的新聞稿判決書內容,我看到的是單親媽媽育嬰的疲憊,我看到的是單親媽媽求職的困境,但這些怎麼在法官眼裡就成了滔天大罪、「自大自我自私無知」,要判死刑?
怎麼可以因為被告不能忍受這些對單親媽媽不友善的職場、不友善的環境,而其他單親媽媽可以忍受,就變成是她忍的不夠用心,所以判死刑。
你可以說她做錯事,但請不要說要判她死是因為她忍的不夠。
#奶爸律師
#陳又新
一
謝孟穎:一個人會走到自我放棄、變成所有人都討厭的樣子、終至「罪大惡極」,又是為什麼?吳姓單親媽媽勒死兩個小孩的案件,有友人與家屬說法出來了,他們認識的那位吳姓單親媽媽,會給小孩吃泡麵、介紹她工作卻不願做、跟兄嫂同住後成天在家睡覺、交男友分手後又開始自暴自棄,最後才帶著小孩一起走,被關押以後寫信內容也都是述說對前男友的思念,沒有對死去孩子的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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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看似不負責的母親最終勒死孩子、還看似毫無悔意,我可以理解為什麼大家會憤怒,包括我個人一開始聽到吳女求法官判死刑這事也憤怒──她憑什麼求死解脫?憑什麼要求死刑處理妳已經無法處理的人生?只是,另方面,為什麼她會變成今天的模樣、眾人眼中的「討厭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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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想很悲哀地說,這案件不只是「貧困殺人」,也是「母職殺人」,當我們一天沒能正視母職的困境,悲劇就隨時可能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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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也是個孩子,被阿嬤照顧。說真的,現在想起那個人都還是非常憎恨,我不聽話、不符合她期待的時候,她好幾次拿菜刀指著我說「一起去死」,阿嬤明明在當房東、有房租收入、甚至我媽不得已一個月拿5萬元出來養我跟妹妹,卻整天哭窮哭著說想死,一邊掏錢負責軟爛的兒子的生活,一邊哭窮,一邊拿菜刀恐嚇孫女「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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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菜刀指,這是我童年的日常。我到現在還是恨,但現在回想起來,我多希望多希望,在我阿嬤崩潰的時候、想對我施暴的時候,有人能理解她、真正幫到她,這樣我很可能就不會受苦了──我怎麼可能不討厭那個殺了孩子的吳姓單親媽媽?她在我眼中就跟拿菜刀威脅要殺我的阿嬤一樣,我能活著在這裡,是多少運氣?但,這跟我試著去理解,又有何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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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小學前是給媽媽帶的,媽媽即使每天工作到凌晨、回家還是要顧小孩、隔天又要去上班,她是會被責備「怎麼沒顧好」,阿嬤雖然是在我上小學之後才接管的,她也會崩潰。關於照顧孩子的壓力我未曾有過,但我也知道,自孩子出生起24小時的哭鬧、夜裡的突發狀況、可能隨時生病,一點一滴都會壓垮家長。正常工作都還有休假、工作一段時間可以下班,但有了孩子以後,誰准你休息?不要說單親家庭了,就算雙親家庭也一樣,全年無休、24小時、不可以累不能想睡覺不可以喊「自由」,什麼都不可以,你不再是你自己,只能為孩子而存在,而這些包袱,往往落到母親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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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過去7年裡,曾有領取低收補助、案發前3天有社工訪視,這7年獨自在外租屋照顧兩個孩子。這看起來好像政府有幫到忙,但,一個月差不多1萬多的錢,就可以緩解地獄般的養育孩子生活嗎?政府發錢給你,好像剩下的就是你自己要負責的事了,你要自己努力,繼續全年無休、24小時、不可以累不能想睡覺不可以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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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經努力撐過前面的7年,靠低收補助租屋養兩個孩子撐過去,在跟兄嫂同住以後她決定開始擺爛,成天睡覺、開始擺爛、介紹她工作還嫌「太輕鬆」不想做,成了眾人眼中一個失格的母親。當她碰上新的戀愛對象、天真地以為可以擺脫既有人生,這條線卻斷了,她再也不曉得人生可以怎樣「明天會更好」──她開始怪罪一切都是孩子的錯,而無辜的孩子成為犧牲者,在恐懼、抵抗下被他們信任的媽媽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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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起來是個很爛的媽媽,但我也會自問:如果是我,我又會怎麼做?在她變成「惡人」之前,真的都沒有機會改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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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早聽一位社工分享,他也遇過有小爸爸、小媽媽拋下孩子不管就跑去唱卡拉OK,或是顧唱歌就把小嬰兒扔在一旁。這對家長,在人們眼中或許也是軟爛不負責任的爸媽吧,但社工作法是不去責怪他們,社工選擇是在他們唱歌的同時幫忙顧孩子、聊聊天、問問最近如何,唱完了,小爸爸與小媽媽帶著孩子回到自己的家庭,繼續過著戰鬥般的育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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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已經犯下殺人重罪,她的人生沒有「如果」、也無法臆測她與兄嫂如何相處,只是,其他還在拚了命照顧孩子的家長,能不能有「如果」?如果有誰能體諒家長偶爾疲憊的時刻,不見得要像社工那樣幫忙顧孩子、但至少不要責罵,是不是就可以少一點孩子被家長遷怒、怨恨、最終受了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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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會因為成為家長就不再是「人」,身為人就是有軟弱的一面、會疲憊會想擺爛,痛苦的時候不想被責備、希望被理解。這些理解不只是社工的工作,也是你我面對各種家長時必須有的,一起想辦法處理問題,或至少不要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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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已經來不及了,她犯了非常恐怖的罪行、硬生生剝奪兩個孩子的生命,她該一輩子活在罪惡感裡懺悔。但在吳女之外,還有多少疲憊的家長隨時可能失控、可能再犯一樣的事,我希望,再也不要有孩子因此失去生命、不要有孩子像我一樣過著被菜刀威脅的生活,我們還來得及救那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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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多努力上進、多正向樂觀、多全面無助,才能成為這社會上『值得被幫助』的人?」稍早看到朋友這樣問,也覺得很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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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困境中的人都該被幫助,哪怕那困境對你來說再微小、再怎麼「只是一時」,你眼中的小事情,就是他們的生活。這不只是社工的事,是你我的事,我們共同的心願,都是希望人人可以安心活著。
一
慣愚林:唉,我就是腦袋停不下來還是要mur一下。
要如何能夠不理解這位母親的脈絡,然後替孩子發聲?這有可能嗎?
因為這母親過去七年她撐過來了呀!如果按照爆料文講的,這今天突然放棄了,那是為什麼呢?喪心病狂嗎?有這個可能,那是為何使她喪心病狂呢?
我看到有人說「竹內結子就是最佳的示範,沒有帶孩子走!」我真的請你們行行好,被婆婆殺死的那位,留下兩名幼子難道也是社會良好示範嗎?還是說直接把小孩包著放在育幼院前再去自殺才是優秀父母??悲劇發生之後還能說出這種話的,真的我說你不配當人。
還有我看到很多人喜歡說「小孩上小學就輕鬆很多了」,見鬼了,小學面對的挑戰更是完全不一樣好嗎?少子化的關係媽媽的背景會被全班家長、老師起底然後一覽無遺,而且是換了一批對你指指點點的人了好嗎。有簽不完的聯絡簿,學業的挑戰,有人或許可以因為孩子固定上學輕鬆了,但有人就是社交障礙要大量接觸校園覺得很痛苦好嗎。
我沒有在合理化殺人的藉口,只是拜託你們用用大腦,就是這種話才會讓我這個媽媽對自己的前景感到無比擔憂要一直發文。
我要來落實羅蘭的建議遠離社群軟體。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56777461128991&id=584986081641475
【回顧】
一「單親媽媽下藥勒斃年幼兒女 法院:不判死刑有違天理 | 聯合新聞網:最懂你的新聞網站」
【單親媽勒斃子女後輕生獲救 新北地院判死】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55792637894140&id=584986081641475
新北市單親爸爸補助 在 睛視媳婦 眼科醫師黃宥嘉時間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為了避免離婚造成兒童虐待事件,有立委提案修法,強制離婚夫妻要接受,6到20小時的親職教育,隨便缺課最重可罰5萬元。”
黃醫師意見:
呼籲立委提草案應符合民情,與民眾真正需求。
親職教育是離婚父母才需要接受的教育嗎?
這位提案立委固然有重視到社會離婚潮與隱憂,值得加許。但是:
1、離婚父母,在照顧小孩面,等於是單親教養。6~20個小時上課,就是損失了6~20個小時與小孩相處的時間,也喪失了6~20個小時的薪資收入,
要請多少天的假?交通費?如果小孩年齡非常幼小,為了離開小小孩,請得到幫忙照顧小孩的人力?
2、隨便缺課最重可罰五萬元?
這腦子也是壞了。
單親家庭裡的每一分存款都很珍貴,
製造額外的經濟壓力,才會發生虐童吧!?
殺人法院判賠多少?
缺課罰的錢是到誰的口袋給誰用?
拜託:
剛離婚的婦女正需要用錢的時候,
你政府還來趁火打劫?
3、如果親職教育真的那麼必須,
何不以鼓勵方式編列預算
有參加一堂課補助3000台幣,
總共10堂課,
全勤參加且考試80分以上者,
再補助6000台幣。
保證報名擠破頭。
#大家一起關心這個提案唷!
黃醫師敬上
#怎麼不立法叫婆婆媽媽去上課?
真正破壞父母在離婚子女心目中的形象都是這群以為隔代教養最威的問題人士吧
『華視新聞』離婚要上親職教育? 立委提案挨批
羅立芸 宋佾璋 報導 / 台北市
https://youtu.be/D4RPEUbuCHI
台灣每年平均超過5萬對夫妻離婚,根據司法院統計,每天有4個孩子捲入離婚官司的監護權爭奪戰。有立委提案修法,希望強制離婚夫妻都要參加親職教育,沒去上課要開罰。但勵馨基金會認為並不合理,這樣做等於是變相懲罰受虐的一方。而提案立委鍾佳濱表示,目前只是草案,會多方聽取意見!
1歲多的孩子,左眼被爸爸打到破皮,媽媽想離婚遠離家暴陰影,為了避免離婚造成兒童虐待事件,有立委提案修法,強制離婚夫妻要接受,6到20小時的親職教育,隨便缺課最重可罰5萬元。
但勵馨基金會並不認同,明明受到家暴的是媽媽,但卻得跟動手的爸爸一樣強制參加親職教育課程,另外如果要求所有離婚夫妻都參加,可能把離婚家庭貼上容易發生兒虐事件的汙名化標籤,勵馨基金會認為不合理,其他律師也建議,應該用鼓勵代替懲罰,提案的立委鍾佳濱表示,會聽取各界意見,希望最後能達到提案初衷,讓離婚家庭的孩子,獲得最好的照顧。
#華視新聞
#劉韋廷
#親職教育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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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爸爸 」也能申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協助喪偶、離婚、未婚生子、配偶入獄、遭逢家庭暴力等家庭,提供相關資源及經濟 補助 ~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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