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ta病毒來勢洶洶,請大家持續提高警覺,勿鬆懈!戴好口罩、少外出、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今天永萍要向大家介紹,每年9月第3個週末為全國古蹟日。新北市響應每年9月固定舉辦的全國古蹟日,同時落實防疫,新北市文化局今年以「新北奇蹟‧科技走讀」為主軸,規劃出許多線上體驗活動。讓民眾在防疫的同時,也能參觀文化資產、遺址等,增加大家對文化資產的興趣。
今年新北文化局規劃的全國古蹟日系列活動,以數位地圖搭配3D環景導覽,來進行虛擬實境的深度文化小旅行。系列活動分為「綜覽新北」、「微觀新北」、「藝探新北」、「奇趣新北」等4大主題。並串聯十三行博物館、黃金博物館、淡水古蹟博物館、林本源園邸、空軍三重一村、五股守讓堂及斬龍山遺址文化公園等館舍場域推出系列精采活動。
此外,這次虛擬實境3D環景的亮點,便是今年修復完成的市定古蹟「中和瑞穗配水池」,可透過32K全景可放大細節盡情觀賞。同時也特別推出「馬崗石砌屋建築在地記憶展覽—石至今日」,以VR、空拍及聲景創作,呈現馬崗漁村在地人文記憶。有興趣的好朋友,歡迎上「2021全國古蹟日」官網了解更多古蹟日活動。防疫時期,無需踏出家門,也能認識新北市的古蹟!
2021全國古蹟日官網:
https://ntpc.lihow.tw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z3PqvYuyBs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70的網紅黃珊珊,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老屋新生,靜心古蹟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在南港這裡有個秘密空間,靜心苑的前身是日治時期所建「松山療養所所長宿舍」,經過了八十多年的歷史變遷,還是保有濃厚的日式風情。 一間間老房子,應該都有說不完的故事,尤其在象徵現代、科技的南港,有這樣的文化資產更是難得。文化局推動的「老房子文化運動」,靜心苑也成...
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在 Openbook閱讀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你是誰 #你來自哪裡
週末的B編就是喜歡趴趴走看展覽,注意到最近新北市文化局即將帶來「新北移民家族故事影像展」,看著幾張精選照片,認真覺得新北市就是台灣的縮影,大家來自各地,卻都在一地落腳產生不同的生命故事,台灣的多元在展覽中如實呈現。
展區還設有裝置藝術和主題故事體驗區,除了用心安排講師陣容堅強的論壇,更有老少咸宜的有趣活動:大地桌遊、家族故事分享日、老電影放送、懷舊歌曲演唱與親子藝術體驗等,打卡還會送神秘小禮物活動,全家都可以去玩椰~
🙆♂️時間:10/12(一)-10/25(日)
🙆地點:板橋放送所 新北移民故事主題體驗區(新北市板橋區館前東路156號,近捷運府中站)
🙆♂️活動詳請,請見: 新北市文化局、 #新北市板橋社區大學
【四場精彩論壇】
🤲誰的地方?民眾記憶裡的新北市
◉ 時間|10/19(一) 19:00-20:30
◉ 講者|
林益仁/臺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教授
陳又津/作家
顧玉玲/臺北藝術大學文學跨域創作研究所講師
🤲「女性視野:在地方裡看見性別
◉ 時間|10/20(二) 19:00-20:30
◉ 講者|
吳盈慧/臺灣城鄉特色發展協會祕書長
蔡惠頻/臺北教育大學臺灣文化研究所助理教授
蘇芊玲/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監事
🤲洋蔥與紡錘:藝術轉化新北移民記憶
◉ 時間|110/21(三)19:00-20:30
◉ 講者|
周月英/OPENBOOK閱讀誌編輯
林崇熙/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教授
馬尼尼為/作家、藝術家
廖建忠/當代藝術家
🤲城與鄉之間:新北移民城市願景
◉ 時間|10/22(四) 19:00-20:30
◉ 講者|
張聖琳/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
許主冠/臺灣城鄉特色發展協會理事長
謝仕淵/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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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在 桃園市議員林俐玲 服務勤快 守護龜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09/09/28(週一)
第四次定期會總質詢:
(圖一)文青里塞車日常,一週塞5天居民走投無路(請市長回答)
請問市長:
一、龜山區A7開發計畫於民國99年核定以區段微收方式進行開發,政府配合第一期工程辦理之合宜住宅皆已配售完竣並由承購戶進住;桃園市府依據進住近5千戶之人口數調整行政區,增設以A7四大社區為範圍的龜山區文青里。
龜山區文青里居民總數已逾萬人,雖享有機場捷運A7站減緩通勤運輸之便,A7合宜宅四大社區居民迄今僅能依賴「文青路」進出社區,致上下班已呈現嚴重壅塞,汽機車流甚至回堵到各社區停車場出口,嚴重影響居民通勤與居住品質。
目前A7合宜住宅的聨外道路只開闢到文青路,上下班時段汽機車流甚至回堵到各社區停車場出口,嚴重影響居民通勤與居住品質,聯外道路聽説要延到2026年施工,不僅文青里民無法再認受,未來A7產專區與各項建案陸續完工後,交通衝擊會更嚴重。
(本席現在將文青里的陳情連署書代表文青里民交給市長,請市長要立即交辦處理,解決文青里的塞車問題,明年就過了閉鎖期(五年),如果再不解決而造成房價下跌的話,他們一定會申請國賠。)
(圖二)壽山路拓寬、青山路接振興路
再問市長:
市長的三管齊下:
第一條為青山路拓寬,研議要(取消)(高架門),不過該路因先前(八卦窯)文化資產遭破壞,需要做(文資保存),因而(暫時停滯)相關單位會在年底前決定保存方案。
第二條是壽山路拓寬,畢竟這是北桃之間的聯絡道路,雖然桃園段已經完成,但新北段目前尚未推動,市長在北桃平台或遇到新北市長侯友宜時,都有向侯友宜力爭建設,希望他給夠予協助。
第三條為龜山到A7站的新莊副都心快速道路,由於建設需要跨越縣市,因此已向交通部提出建議,希望由公路總局擔負推動角色,市長曾經承諾,將由桃園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及公路總局三管齊下,協助文青里民克服交通壅塞的問題。
(本席要提醒市長您的任期只剩二年多一點點,要三管齊下只怕連(計劃完成)都做不到,
1)文青里的塞車問題是現在進行式,還要等多久?
2)本席提案建議市長,「立即將青山路的髮夾彎連接振興路納入開瓶計劃」,將青山路的上班族汽、機車分流到振興路,不要塞在文青路口才有立桿見影的效果。
(圖三)假睏叫袜醒
(請文化局長莊秀美回答)
假睏乀叫祙醒!
前面的議題都有提到樟腦寮磚窯廠的文化資產保存的問題。
請問文化局張局長:
1)現在是第四會期從第一會期開始就有議員同仁提出是否要將八卦窯的保存提出質詢,本席也在上個會期總質詢提出呼籲,但(文化局始終都沒有動作),一直到(8月份)地主整地將窯體破壞了,才緊急臨時公告暫定為(文化景觀)
現在還有保存之必要與價值嗎?
2)破壞之前為何都不作為?
3)而且在廠址範圍內有遭掩埋的廢棄物又如何處理?
(圖四)林口工五拓大都市計劃(請都發局局長盧維屏回答)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公墓「第三公墓」遷葬、禁葬的龜山區「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計畫案,市長答詢時,(允諾)全案暫緩強制區段徵收,將利用(一年)時間整合地方意見,現在已過了(一年六個月)了。
請問都發局盧局長
1)現在的執行進度如何?
2)區段徵收的程序是否仍然持續進行中?
3)現在(世界供應鏈)重組,對於工業用地的需求增加,市政府透過都市計畫開發龜山區,被限制發展達半世紀的土地,規劃開發工業區吸引廠商投資設廠,發展龜山。
4)建國一村南側目前招標情形如何?
請問稅務局姚世昌局長(沒圖)
1)山鶯路二巷稅務局用地目前功能僅作為倉庫用,未何不蓋宿舍給員工使用、讓它在那荒廢雜草叢生、髒亂製造社會問題?
(圖五)土重處研擬聯外、排水路匯入點(請水務局長劉振宇回答)
整治南崁溪上游舊路坑溪水
每逢大雨文化一路上的A8站附近都造成淹水,前年的611豪大雨造成舊路坑溪接近滿水位,有溢堤疑慮,近幾個月來媒體報導中國大陸長江流域黃河流域淹水嚴重已達數個數個月之久,因應氣候的變遷及防災的挑戰日益嚴峻,
本席請教水務劉振宇局長:
1)針對龜山南崁溪上游的舊路坑溪的整治有何撤底改善計劃?
2)有編列預算?潰提了出人命了再來做?之前做的都是中央的補助計劃而且還是人家前立委爭取的2060萬呢!
3)劉局長您有照顧龜山?
( 圖六)捷運棕線!捷運終線?
(請市長回答)
國發會9月初公布,前瞻2.0軌道建設預算從4241億元腰斬剩1903億元,主要是考量到十七項軌道建設要到113年後才能完工,雖然行政院長蘇貞昌和交通部長林佳龍都表示,「被調整」的2300多億元將從年度公共預算等管道「補回來」,沒有刪減任何一項建設,鄭市長也保證桃園軌道建設包括鐵路地下化、綠線與中壢延伸線都已納入前瞻,進度比其他縣市來得快且已在施工中,基本上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但是,本席仍然相當擔心捷運棕線會不會受到影響。
請問市長 :
(1) 桃園捷運棕線是在107年5月1日獲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案,但是後續的綜合規劃案至今尚未完成行政院核定;雖然沒有納入前瞻計畫,但是當未來原前瞻計畫內的軌道預算,從(特別預算)變成(公共預算),不會對捷運棕線產生預算排擠的效應嗎?不會影響未來捷運棕線的自籌款增加嗎?
(2) 本席就以新北市長侯友宜擔心的情況為例,淡海輕軌107年底通車,主要走新市鎮的綠山線在一年半多營運下來嚴重虧損,在這樣的情況下,目前還屬規劃階段的藍海線二期淡水老街段,基於自償率的考量,就有卡關的可能性,甚至已通過交通部可行性研究審議的五泰輕軌、八里輕軌等,都可能胎死腹中。請問市長,侯友宜的擔心是杞人憂天還是有其道理?如果侯友宜的擔心不是杞人憂天,那本席現在擔心捷運棕線未來受到影響,誰來給龜山民眾保證捷運棕線會按照時間表往前走?
(圖 七)拯救環保局,讓專業的來(請市長聽)
請問市長
1)這一年多來,你有沒有聽到產業跟你抱怨過環保局愈來愈差?
2)再問市長,你知不知道有好幾個工業區廠商協進會聯合商討如何面對環保局空保科不合理的審查和行政擴權?
這件事後來驚動到工策會總幹事陳家濬介入協調,目前各工業區廠商協進會的怒火還沒有平息。
3)本席再告訴市長,今年7月桃園市廢棄物清除處理公會去環保署拜會副署長沈志修,席間多人向沈志修求救,因為過去沈志修當局長時建立的良好行政審查制度正在崩壞,目前桃園市環保局最有專業能力的副局長、主秘、專委,意見。不受專業不足又(自以為是)的(呂局長的重視),導致現在(環保局委外顧問公司)的(審查人員)比(環保局科員)脾氣大,(科員)比(股長囂張)(股長)比(科長)強勢,然後(局長)被這些人(牽著鼻子走)。
本席就隨便舉個例子,桃園市環保局稽查科去年四月去稽查一家(電鍍廠)和一家(再利用廠),硬把人家可以(回收處理再利用)的(輔助陰極板)與(銅粉),指稱為(印刷電路板廢料)及(粉屑),視為(廢棄物要裁處),但全國超過(七成以上)的電鍍業者都是這樣處理,而且行之多年,本席當時向環保局建議,這類攸關整體產業,屬於通案而非個案,(桃園市環保局若一定開第一槍),就至少向(環保署詢問)究竟是不是(廢棄物)之後再來(裁處),本案也因確實難以草率認定而就此打住;(結果時隔一年多),今年7月,換個(承辦人),本案竟(再度重演),(一模一樣的裁處公文)又發給(業者),所以那天公會去拜會(沈志修副署長時),有將本案提出來當案例,當面向環保署廢管處處長(賴瑩瑩)陳情,賴瑩瑩當場回覆這種(過去沒有明確規範),必須召開(產業研討會)才能判定,而且即便判定是(廢棄物也會讓產業有時間調整後續處理問題。市長,你知道環保局後來怎麼辦理此案嗎?當公會回來後把這些意見告訴環保局長官,也希望環保局可以和環保署交換意見,結果(副局長)管不動(科長),(科長)管不動(科員),(科員)竟發揮(個人辦案精神),主動(行文去問(工業局)電鍍業製程,想要(挑毛病),就是(不願意問環保署),結果(7月)時說人家是(E類廢棄物),道理講不過,(9月)又改說這是(C類廢棄物),要(裁處業者),整個案子到現在還沒完沒了。明明(很簡單只要行文給環保署),讓(環保署判定)就可以獲得解決的問題,環保局卻搞成這樣,
4)「請問市長,這樣的環保局是在輔導桃園產業,還是在惡整桃園產業」?
本席要講,環保局像這類的事件,諸如:
1)審查意見前後不一
2)不一次告知,承辦科員宛如自走炮,引用法條全憑個人見解,這一年多來真的愈來愈多。
5)請問市長,當產業已經無助到要向環保署求救時,你認為現在的環保局是不是需要做一些改變了?
本席認為,環保局最主要需要改變的,就是(加強專業)。現在的環保局習慣把審查業務委外給顧問公司辦理,叫做「外審」,但是這些顧問公司聘用的(員工專業程度往往不足),(因為委外發包的經費有限),(聘用員工的薪資都有規定),所以顧問公司只能(晉用比較低薪)或是(剛出社會的新人),(專業不足,流動率又高),最讓業界詬病的就是(空保科)辦理固定(汙染源許可制度),每年都是(台灣曼寧)公司承攬,(空保科的科員)整天就是跟這些半調子的環工新鮮人)打交道,難怪空保科的程度一年比一年差。
本席很納悶(建管處)就可以請(桃園市建築師公會)來(協助審查建照),為什麼環保局就不會請(環工技師公會)來協助審查呢?為什麼(不讓專業)的來呢?為什麼不讓環保局的(承辦科員多跟這些學有專精的技師接觸交流),促進專業呢?
本席這樣問環保局,環保局就會說全國各縣市環保局都是這樣辦理,本席很不服氣,這個問題大家都知道,為什麼桃園市環保局就不能領先創新帶動風潮呢?可惜,這樣創新領先的機會已經被(南投縣搶先了)!(南投縣政府已經在今年公告該府環境保護局委託(台灣省環境工程技師公會)辦理「南投縣固定污染源許可證審查」,委辦事項包括:
(一)固定污染源許可證審查及現勘。
(二)固定污染源許可證疑義討論及相關意見回覆。
(三)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效能評估及建議。
6)請問市長,當南投縣政府環保局都已經跨出了這一步,桃園市環保局還要繼續故步自封嗎?是不是也應該改變舊制度,引進技師審查制度,讓專業的來?
7)最後,本席也要提醒環保局呂局長,雖然你也是台大學環境工程學博士,但你的專業在(環境污染新聞)與(媒體傳播),(在各大學任教的課程也多與傳播相關),但現實的(世界環保產業的複雜度)不是你想像的那樣,現在環保局最重要的空、水、廢(空氣保護、水汙染、廢棄物)業務,專業最強的人都在市府大樓11樓,他們的專業能力是你(做好環保局長)最大的幫手,希望你(虛心的)多請教他們的意見與看法。
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老屋新生,靜心古蹟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在南港這裡有個秘密空間,靜心苑的前身是日治時期所建「松山療養所所長宿舍」,經過了八十多年的歷史變遷,還是保有濃厚的日式風情。
一間間老房子,應該都有說不完的故事,尤其在象徵現代、科技的南港,有這樣的文化資產更是難得。文化局推動的「老房子文化運動」,靜心苑也成是其中一員。
經過大家的努力,現在的靜心苑保留了日式的建築和造景,偷偷在告訴大家一個秘密,這裡其實是個特色食堂,用最樸實的料理和恬淡的氣氛,讓所有人都能在這裡放鬆兼放空。
最近,靜心苑對面的藝文空間也要對外開放了,第一個展覽就是「台灣特色口罩展」,未來,在遵守防疫規定下,歡迎大家來走走逛逛!
#台北市 #副市長 #黃珊珊
#靜心苑 #松山療養所所長宿舍
#老屋新生 #老房子文化運動
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在 暗坑文化工作室- 守護碧潭第二波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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