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市政總質詢:林俐玲議員
發布日期:109-09-28發布單位:新聞處提供單位:新聞處
9月28日市政總質詢:林俐玲議員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28)日率市府團隊至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4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列席備詢,就市議員林俐玲提出文青里聯外道路、八卦磚窯廠文化資產認定進度、壽山路拓寬辦理情形、建議青山路銜接振興路、林口工五擴大都市計畫推動情形、建國一村公辦都市更新案流標多次處理方式、地方稅務局宿舍、土重處聯外排水路匯入點經費編列、捷運棕線、環保局審查機制及建議改由環境工程技師公會協助審查等質詢事項詳細說明。
林議員首先提及,今日市政總質詢適逢教師節,希望祝福普天下所有師長教師節快樂。鄭市長表示,今(109)年是至聖先師孔子誕辰2570週年,尊師重道是台灣的好傳統,市府會全力作為教師的後盾,並祝福所有老師教師節快樂。
林議員關心文青里居民仰賴文青路進出,然而多年來塞車情形嚴重,詢問A7二期道路開闢情形為何,並遞送陳情書。鄭市長表示,感謝林議員爭取聯外道路,市府要求A7體育大學站至合宜住宅間連接空橋,且A7區聯外道路有3處聯外道路須完成斷路打通。目前A7站區附近房價穩定,其中A7區段徵收計畫係由營建署開發,然而執行過程中留下諸多問題,包括遭掩埋大量廢棄物,且文資問題未妥善處理,遭監察院糾正後,營建署中止開發,並將未開闢之斷頭路打通做為A7第二期計畫。
鄭市長說明,目前A7體育大學站區附近,市府規劃有一聯外道路,為文學路與樂善一路的新闢聯外道路,市府透過高架方式,讓地方居民能夠透過該聯外道路出入文青里,該條文學路與樂善一路的聯外道路必定要開闢。過去市府曾協助完成機場捷運A7站水資源回收中心及眾多公共設施,而內政部營建署也在市府督促下完成都市計畫變更,雖然A7開發計畫第二期尚未開發,但該條聯外道路已完成都市計畫變更,變更之初原未有八卦窯文化資產保存問題,變更完成方有市民提出八卦窯文資保存問題,恰好與聯外道路重疊,這也是待解決的問題。
林議員進一步質詢關於八卦磚窯廠文化資產認定進度、壽山路拓寬辦理情形,並建議青山路銜接振興路。鄭市長表示,去(108)年10月接獲市民提報文化資產,市府即進行現場勘查,今年8月發現破壞即依文資法規定逕列為暫定古蹟。由於文化資產提報較晚,市府工務局已進入工程規劃階段,未來須推動八卦窯文資保存及工程並存的雙贏方案, 並向營建署爭取調整預算為總經費10.9億元,營建署將全額支付,以完成文資與工程共存方案。
鄭市長進一步回應,文學路與樂善一路打通案,明(110)年設計完成後開工,完成文化資產與道路工程並存的方案,地下廢棄物亦會清除。其次關於壽山路拓寬計畫,桃園市境內已併同A7整體開發拓寬為40公尺,其餘2.5公里尚屬於新北市的範圍,市府已與交通部及新北市政府溝通,目前正由新北市政府辦理拓寬可行性招標作業,並共同向中央政府爭取預算。而關於青山路銜接振興路的方案,依據「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平面交叉路口處之縱坡宜平緩,交叉口之縱坡度宜小於3%,惟如地形特殊及情況受限者,不得大於5%。然而青山路的道路縱坡介於8%至12%,坡度較陡,市府交通局刻正評估與規劃。
林議員關心林口工五擴大都市計畫目前推動情形。都發局長盧維屏表示,林口工五擴大都市計畫已於內政部審查,並分別於去(108)年10月及今(109)年5月召開2次都委會專案小組會議,由於林口工五擴大都市計畫案中,樂善寺表達反對,周圍市民朋友則表達支持,地主對於開發意願分歧,後續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將持續審議。
林議員接著關心建國一村公辦都市更新案流標多次如何處理,都發局長盧維屏說明,龜山區建國一村為軍方土地,由市府代為都市更新發包,其分為南、北區段,考量未來捷運站興建,市府會保留部分土地作為聯合開發之用。此外,內政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也會評估開發建國一村北區段公辦都市更新案。
林議員質詢山鶯路2巷的地方稅務局宿舍,建議妥當建設以照顧員工。財政局長歐美鐶說明,該宿舍由地方稅務局長期使用,對此,管理機關可妥善修繕。地稅務局長姚世昌也說明,該宿舍屬於國產署的土地,如欲修繕須有經費購買。
林議員也質詢有關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已研擬聯外排水路匯入點,涉及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其預算編列及推動情形。水務局長劉振宇表示,市府配合土重處整治,公滯六聯外排水路匯入區域排水舊路溪案經費,總計2.7億元由內政部土重處全額支付,因此市府無須編列配合款。此外,市府也要求土重處將聯外排水路匯入點,以地下管線沿振興路下方推進施工,延伸至大埔橋附近,再匯入河道面較寬廣的舊路溪,保障市民朋友權益。
林議員關心前瞻2.0軌道預算遭砍半,詢問捷運棕線是否會受到影響。鄭市長表示,前瞻2.0軌道預算縮減是因為多條路線無法完成可行性報告與綜合規劃。鐵路地下化、捷運綠線及捷運綠線延伸中壢段納入前瞻計畫,皆不受影響;而捷運棕線及捷運三鶯線延伸八德段,最初與交通部協商,以公建預算年度編列,其中捷運棕線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獲行政院核定,僅待綜合規劃核定,預計今(109)年底送審交通部,整體預算編列則無問題,捷運棕線不會受到影響,運量評估亦足夠。希望任內爭取核定綜合規劃核定,核定後若有時間則會盡快發包。
林議員提到多間工業區廠商反映環保局空保科不合理的審查及行政擴權,同時環保局稽查科稽查廠商,其廢棄物裁處的認定,不合全國電鍍業者行之多年的處理方式,且後續並未行文環保署判定,致使該案未能處置完畢。此外,市府環保局委外顧問公司進行審查,建議環保局請環境工程技師公會協助審查。
鄭市長回應,市府環保局在環保署的評比非常好,執行不夠周全之處則會檢討,林議員所述之個案將專案處理,若環保局承辦人員對於法令解釋過於堅持,環保局內部應協調並檢討法規之適用,不應由承辦人員獨自決定。此外,過去由於審查樣態多。因此,須透過委外審查機制,然而委外審查機制有其缺點,其判定標準與環保局不一致容易造成問題,市府會研議環保技師簽證制度,請環保局於水保、空保等各層面落實制度,且技師簽證也有其責任,市府會加強技師監督與管理。
環保局長呂理德說明,由於工業局是再利用的主管機關,該案在稽查科員行文工業局後,同時也副知環保署。市府也持續針對空水廢等領域之技師簽證許可制度進行監督。明年度也將比照建管審查機制開放給技師公會,並透過政府採購法評選擇優,以提升審查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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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南港中心倉庫及電力修護處細部計畫經市都委會審議通過 市府取得回饋土地將作為文資保存活化、公園綠地廣場及公宅】
今(20)日主持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35次會議,審議通過位於南港的台電中心倉庫(編號AR-1)及電力修護處(編號CR-1)細部計畫案。市府將可取得0.71公頃開放空間(包括公園、綠地、廣場),以及集中回饋可建築土地於AR-1街廓1.76公頃特定商業區(九),將作為興辦公共住宅、社會福利等市政建設基地,另坐落於該處之市定古蹟及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將規劃為藝術實驗場域及金融科技創新育成中心使用。
委員會經聽取市府及台電公司說明並聆聽民眾陳情訴求後,同意本案依據主要計畫規定並配合市府東區門戶計畫所擬定之細部計畫內容,並高度肯定市府與台電攜手共同促成本案,達成地主、市府、地區三贏,也表示本案集中回饋以利土地整合開發的創新作法可以提供作為後續其他開發案之參考。同時建議市府應一併納入周邊山系與水路等環境議題,進一步將韌性城市、基地保水滲水、以及公共住宅因應配套之公共交通等納入都市設計準則考量。
本計畫區包含兩處基地,其中編號AR-1台電中心倉庫位於市民大道七段與東新路口西南側,面積約3.7公頃;另編號CR-1台電電力修護處位於市民大道八段與向陽路口東北側,鄰接臺北流行音樂中心,面積約3.4公頃,兩處基地面積總計約7.1公頃,其中99.9%為台電公司所有、其餘為國有(佔0.01%)及臺北市(佔0.09%)所有。該兩處基地於市府101年4月10日公告實施之「變更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主要計畫案」案內,已原則同意變更為商業區,並規範俟實施者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草案並辦理公開展覽後,主要計畫再予核定。
市府為配合推動東區門戶計畫、五大產業中心及公共住宅政策,經與台電公司多次協調獲致共識,將AR-1與CR-1兩處基地整體規劃,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規定,應回饋市府40.5%之公共設施用地或可建築土地,經整體考量將應回饋之可建築土地集中配置於AR-1基地北側,雙方並已於106年2月14日簽訂土地合作意向書(MOU),集中回饋方案並提經106年7月25日內政部都委會第904次會議同意,未來須以都市更新方式開發,故辦理本次細部計畫擬定作業。
本次細部計畫擬定土地使用分區,劃設面積10%之公園、綠地、廣場用地,共計0.71公頃,將由台電負責開闢後回饋予市府。另回饋30.5%之可建築土地予市府,劃設為特定商業區(九),計有1.76公頃,建蔽率55%、容積率353%,屬台電公司及其他土地所有權人(國有及市有土地)之土地則劃設為特定商業區(十)及特定商業區(十一),使用項目皆比照第三種商業區規定,其中供住宅使用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分區總樓地板面積之50%,而市府特定商業區(九)作公共住宅使用者,則不受住宅比例限制。
全案後續將分為三個開發區,特定商業區(九)將由市府主導,該區內之北側有多座文化資產,將採整建維護方式,包括將三棟市定古蹟(C庫、N1N2庫、交貨臺旁機房)及一座待重組的歷史建築(P庫桁架)規劃為藝術實驗場域、另保留N24庫將規劃為金融科技創新育成中心,其餘該基地南側則規劃作為公共住宅、智慧銀髮宅、社會福利設施等市政建設使用;特定商業區(十)及特定商業區(十一)則由市府同意台電公司公開徵求實施者,預計規劃作為辦公、商務、住宅、休閒及購物等複合型功能空間,並可望明年開始辦理招商,透過重整都市棕地,促進黑鄉轉型,打造東區門戶計畫新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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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車站站區四大基地都更 明年全面啟動
今(12)早上主持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9月12日召開第734次委員會議,經過委員會慎重討論,審議通過「南港僑泰興麵粉廠細部計畫案」。本基地由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規定,應回饋市府40.5%(7,889平方公尺)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可建築土地,市府將可取得1,948平方公尺公園用地、1,416平方公尺道路用地以及4,525平方公尺商業區,回饋之商業區後續將提供市府作為興辦公共住宅、社會福利等市政建設基地。本案同時規劃連接南港高工、轉運站東側公辦更新基地之人行空橋,逐步實現東區門戶立體連通系統規劃藍圖。
南港車站站區四大基地都更,預計明年全面啟動,將可帶動地區發展,包含1.「南港生技產業聚落BOT案基地-忠孝營區原址」預計明年(108)第一季動工,2.「南港商三特公辦都更案基地-南港之心」預計明年(108)完成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議,109年開工,3.「僑泰興麵粉廠基地」最快預計明年將回饋之公共設施用地(包含道路用地及公園用地)及可建築土地捐贈予市府,屆時市民大道八段(20公尺寬)將全面打通,4. 「南港轉運站東站BOT基地」交通局正辦理招商,預計年底前與得標者簽約,明年展開規劃興建作業。
而本計畫區僑泰興麵粉廠位於南港轉運站東北側,面積約20,895平方公尺,土地99.18%為聖嘉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其餘為國有(占0.24%)及其他私有地主(占0.58%)所有。該基地為市府101年4月10日公告實施「變更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主要計畫案」之編號FR-1、FLE(道路用地)地區,主要計畫已原則同意變更為商業區,應俟實施者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草案並辦理公開展覽後,主要計畫再予核定。惟聖嘉興公司經協調整合,仍未能取得東北側工業區地主之同意參與,經市府評估後提經內政部都委會106年7月25日第904次會議決議同意,將編號FR-1街廓細分為編號FR-1-1(僑泰興麵粉廠土地)以及編號FR-1-2(東北側工業區土地)兩個單元,得個別進行都市更新,市府爰辦理本次編號FR-1-1細部計畫擬定作業。
本次細部計畫擬定土地使用分區,屬私人之13,006平方公尺土地劃設為特定商業區(七),屬回饋予市府之4,525平方公尺土地劃設為特定商業區(八),建蔽率55%、容積率235%、使用比照第三種商業區規定,其中供住宅使用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分區總樓地板面積之50%,惟市府特定商業區(八)作公共住宅使用者,則不受住宅比例限制。捐贈回饋市府之公園用地與道路用地,將由申請人負責開闢與維護管理,特定商業區(七)將由私人透過更新開發,打造商業、旅館、住宅等複合型功能空間,特定商業區(八)則由市府主導,規劃作為公共住宅、社會福利等市政建設基地之使用。
本案市府承續東區門戶計畫精神以及南港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所建立以南港車站為核心之全區立體連通系統,同時考量捷運以及高鐵隧道路線等工程可行性,經協調本案更新實施者並整合計畫區南側公辦都更案、南港轉運站基地,沿東側回饋之公園用地規劃立體連通系統,東西向可聯繫私人更新案與市府公宅基地,南北向則串接南港高工與南港轉運站東側公辦都更基地,並可進一步往西連接至南港轉運站及南港車站,往南連接忠孝營區生技專用區,將逐步實現東區門戶立體連通系統規劃藍圖。
委員會經聽取市府及更新申請單位說明並聆聽民眾陳情訴求後,同意本案依據主要計畫規定,並配合市府東區門戶計畫所擬定之細部計畫內容,並肯定市府陸續投入多項交通轉運樞紐與公辦都市更新建設,將有助於改善過去南港黑鄉意象成就東區門戶發展,委員會同時建議市府應進一步將海綿城市、基地保水以及建物垂直綠化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同時建議本基地臨市民大道側預為配合留設公車停靠空間,以利因應未來配合南港區逐步開發,市民大道規劃更多大眾運輸路線之需求。
南港車站站區四大基地更新:1.僑泰興麵粉廠、2.忠孝營區、3. 南港商三特公辦都更案、4.南港轉運站東站 明年全面啟動,結合市府全力推動區內52公頃老舊工業區變更轉型為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以及TOD發展策略計畫,將使東區門戶計畫加速向前推進,以南港車站站區為核心發展將更加鞏固,強化各項發展功能,成為交通轉運樞紐、生技產業聚落、展覽與會議中心、流行音樂與新創產業核心等,並串接鄰近內湖科技園區、信義計畫區等,將有助提升城市發展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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