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研商有關新店區北新路1段96巷設置
人行道
結論:
1.經現勘係反映道路範圍旁馬公友誼運動
公園內人行步道開設缺口通往北新路一
段96巷可行性,經交通局評估表示無意
見,故與會單位決議由新店區公所(經建
課)配合開設缺口(75巷口、95巷口),另
請新店區公所(工務課)配合增設行穿線。
2.經現勘民眾反映該區路燈燈泡亮度不足,
盼更新亮度較大之燈泡,請新店區公所
協助巡查案址照度,徜有不足再行研議
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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