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變建地100%通過? 竹縣消保官勒令網路廣告下架
地方政府配合經濟部工業局推動的特定工廠輔導登記案,引發代辦業激烈競爭,近來在臉書網路出現「小英政府新政策,這次玩真的」、「給你機會合法化」,以豐富人脈資源服務「100%過件率」讓你「農地工廠就地合法化」「農地變建地」的誇大不實廣告,遭人以誤導視聽為由向消保官保投訴檢舉,經多日查訪並於本週會同主管機關通知業者到府陳述意見,業者坦承廣告內容說得太OVER,消保官靳邦忠勒令該廣告下架修正。
靳邦忠消保官指出,此案接獲檢舉自上(九)月十二日起,在網路臉書上就常跳出一則標榜配合「小英政府新政策,這次玩真的」、「給你機會合法化」以豐富人脈資源服務「100%過件率」讓你「農地工廠就地合法化」、「農地變建地」的廣告,經會同主管機關就相關政策法令研商,認為所述內容涉誇大不實,也有影響代辦業市場競爭之虞,必須適時警告,遏止不當行銷手法,隨即通知業者到府陳述說明。
廖姓業者在約談時表示自己原本在台中從事記帳士,工作 20多年,因為先生學環保,又因專業都在辦理工廠登記及記帳與税務申報;有鑑於政府去年通過修法,未登記工廠至111年3月之前在符合一定條件下,除了原「臨時工廠」登記可申請轉換為「特定工廠」登記,其他未登記工廠可申請納管,後續並輔導用地變更。他覺得有利可圖,剛好朋友在新竹橫山鄉開設廣告公司,在其鼓勵之下與其合作,就到新竹來經營業務。
由於業者在廣告單上直接印製小英總統頭像,還以「小英政府新政策,這次玩真的」字樣來背書,甚至以100%過件率來引誘消費者,透過誇大不實行銷手法,每一案件依面積及違規狀況之異同,分別收取不同額度的作業費。
列席調查的農業處代表當場曉諭業者,農地變更成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或丁種建築用地,農委會針對回饋金、審查機制等細節都沒有確定,此類案件要經過嚴謹的審查程序才可變更成相關用地。
產發處代表也强調,未登記工廠須為既有工廠(105年5月19日就存在,目前持續營運的工廠)、低污染行業及限制區域外方符合申請納管條件,後續完成改善計畫,才可申請特定工廠登記,以「農地工廠就地合法化」、「100%過件率」之用詞,顯有引人誤認之虞。
由於業者主要著眼於申請「特定工廠」登記許可後,期待政府再通過辦法,尋求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目的,經與相關主管機關商討之後,均指正難以「100%過件率」,更何況此一程序嚴謹細膩,主觀上亦可以推知,目前並無將農地變更為建地的可能。
靳邦忠消保官認定此一廣告,讓申請者以為位於農地之違規工廠可能因國家政策變更,透過該業者申請可以立即就地合法,對於農地變更政策明顯引人錯誤涉有誇大不實之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消保官當場告知必須立即下架修正,否則依公平法可開罰5 萬-2500萬。
業者當場善意回應,表示將立即通知員工下架。並於昨日下班前回復縣府,已將Facebook所有資料刪除。
新竹 縣 特定工廠登記 在 林碩彥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大享容器擴廠適法性會勘
#感謝經濟部主管機關協助
#立法委員賴香伶新竹辦公室
#台灣民眾黨
大享容器通過環保局環境評估審查,感到錯愕,我們將邀請經濟部相關部門前來會勘,對於農地擴廠適法性提出三點疑問與二點訴求,
感謝台灣民眾黨立法委員賴香伶國會辦公室的協助,感謝經濟部主管機關撥空前來指導,我們一起將擴廠土地適法性來討論了解,期望主管機關依法行政,會同解決此爭議問題。
疑問:
大享容器公司申請經濟部「興辦工業人申請利用特定農業區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劃」,但因用地可能涉及違法如下說明:
一. 因農地涉及農田水利及河川用地,有違反108年6月通過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9條,需符合納管特定工廠、10年內需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登記後不得變更事業主體、負責人、增建等七項限制。
二.「河川管理辦法」第16條第一項在河川區域、水道治理計劃用地範圍內禁止施設工廠。
三. 工業人申請特定農業區毗鄰土地擴展,其限制必需五年內無違反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違規記錄」,大享公司近五年裁罰不斷,達50筆以上,顯然不適用此計畫。
訴求:
一. 新竹縣環保局環境評估說明簡報中,大享提出新擴廠使用天然氣替代重油,舊廠仍然使用重油,但工廠生產線分配權在老闆身上,公單位或公權力並無法源可介入支配生產線,
未來工廠如生產成本考量,增加重油設備生產,誰來監督?如一樣用環保局空污的排放標準來制約,擴廠還是等於擴大污染,天然氣設備只是美化環評數據的作用,並無有效降低污染的說服力。
二. 有善意的良心工廠,應先將現有廠房解決「燃燒重油問題」,進而取得附近居民信任後,再考慮增加產能。
新竹 縣 特定工廠登記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守護糧食安全,輔導管理違章工廠🏭需要超前部署💪
今天議會定期會質詢,我花了很多時間詢問 #市府對違章工廠的處理,#國土分區適當利用,#和保護農業生產環境不被工業侵蝕破壞。
曾經我也以為新竹市的違章工廠雖然有,但並不嚴重,根據新竹市的國土計畫,本市原先列管的違章工廠只有23家,香山就有13家。
但這個數字一直都是低估的,因為各縣市政府人力預算有限,不但無法對違章工廠嚴格執法,更連最基本的轄區內違章工廠家數、位置和經營業別都沒辦法掌握,直到去年經濟部補助縣市政府清查轄區內未登記工廠,我們才真正知道新竹市現在到底有幾間未登記工廠,結果數字從原先市府列管的23家增加到197家。
這是過去的《工廠管理輔導法》(工輔法)徒有法而不執行的惡果,而在去年的修法過程,有賴許多環境倡議團體的努力和來自網路輿論的壓力,新修正的《工輔法》免於日不落,仍有落日條款的存在。我們新竹市這一次真的該好好來處理面對違章工廠的問題。
我們不該重蹈覆轍,更何況 #怠於執行可能還會被中央扣錢扣預算💸
在這197間未登記工廠中,2016年5月20日後新建的有1家,依法市府必須「#立即」斷水斷電並拆除,工廠管理輔導法使用的是「立即」的強烈字眼。而中高污染的未登記工廠共有7家,市府也必須訂定輔導期限並盡快輔導轉型低污染、遷廠或關廠。
我在質詢中提醒產業發展處處長,如果市府對上述兩者怠於執行,中央可代為斷水斷電,但市府可能因此受到中央減少相關補助款的懲罰。
處長雖然回覆中高污染未登記工廠的輔導期限會訂在2到6年之間,但他的回答卻把應該要立即斷水斷電和拆除的那1間新建違章工廠跟7家中高污染工廠的處理方式混為一談。
我不懂處長這樣避重就輕的說法是市府仍想保護這1間違章工廠嗎?#過去正是這種姑息的態度才讓業者越來越藐視法律,#也才會有越來越多的違章工廠,#我繼續追蹤這8間工廠的後續處理。
其他189家低污染未登記工廠,雖然《工輔法》容許業者依序申請納管、工廠改善與特定工廠登記,改善污染情形後可以留在原地,但我認為,納管和特定工廠登記增設污染防治設備,都不能保證業者會照實操作設備,一個故意或過失,就可能讓周遭的農地遭受污染,而若不幸發生火災,火災搶救的灌救廢水和救災化學物都會直接流進鄰近農地,一畝良田將毀於一旦。
🌾農地之間不應該有工廠。
這也是為什麼在去年《工輔法》修法之際,我始終認同無論污染程度多高,#政府應該盡可能把零散的違章工廠遷入工業區集中管理,而這次看到市府在違章工廠的清查報告中有提到,未來會透過香山工業區的重整,盡可能找出空間將鄰近的違章工廠遷入。
如果市府落實,這會是一項比中央母法鼓勵業者留在原地還要進步的措施,我主張應該寫入「#新竹市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作為後續正式推動的方向,產業發展處處長也表示同意。
感謝市府願意朝落實農工分離多前進一點,後續我也會多了解香山區未登記工廠業者的狀況,盡力協助讓它們離開農地之間,畢竟 #留在農地上的違章工廠依法是沒辦法擴大規模經營的,#進到工業區才有成長空間,#讓農地維持完整乾淨,#才是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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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公民訴訟」的《工廠管理輔導法》
長達20年的違章工廠退場機制「落日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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