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
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場誤會,也一直覺得或許不談論,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也覺得必須好好對關心我的你們交代一次這些事。
【事件經過】
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簽署一份詞曲授權合約,原訂2014年底結束,而因我信任對方,一直自動延續到2018年底。
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約在他家開會,我向他表示,覺得自己快40歲了,一直以來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麼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
我認為依照我們十多年來互相信賴的關係,當面口頭講是比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怕嚇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會他,他也表示沒問題。
接著在12月6日,我們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所願」表示同意。林先生也親自在電話裡跟環球版權總經理確認以後我會自己處理版權,也發訊息給我「12月31日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
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
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
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
10月,在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先生,記得檢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問他「如果要和解,你的條件是什麼?」我記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我記得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後來我嘗試庭外再約他和解,他提出的條件依然是「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要使用不需經我同意」,並告訴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麼用最好」。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
【一次又一次的死心】
經過幾次出庭與報導,很多人漸漸發現這件事,但你們不知道的是,你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兩年多來,我不斷收到無數書狀,幾週一次,一次動輒數十頁。應該談法律的書狀,卻成為一次比一次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你們偶然看到報導覺得氣憤的,卻是我的日常心碎。
合意不續約,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卻被形容成「無視法紀,不斷膨脹放大自身之權利。」;
為了承接他瞞著我簽的合約,卻被說成「違約在先,企圖霸王硬上弓」;
一個創作者、著作權人反被「被授權人」稱為「不潔之手」;開庭被往事勾動而難過,卻被描述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態與作法,與其前次開庭時的楚楚可憐形象,根本南轅北轍、判若兩人。」;
在高雄演唱會前被觀眾質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卻說我是「利用『創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作品』之悲情訴求,企圖博取大眾之同情,以炒作演唱會熱度之宣傳手法」;
說一個中文系畢業生「曲解電子郵件文字到這種程度」;
連林先生當時委任的律師,都出庭作證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約皆已結束。對方卻可以寫成是林先生「隱忍退讓,百般之退讓與成全」,說我「令人瞠目結舌」;
當對方提出假處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個月內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們說凍結我的作品「影響不大」。為了抗辯,我們提出《太空人》的銷售,以及過往歌曲紀錄,這時對方回應「辯稱因為銷售量大所以就應該容忍其侵權云云⋯⋯然還以此沾沾自喜⋯⋯豈非財大氣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權而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小情歌歌曲並非著名,亦未與『吳青峰』有密不可分的連結。小情歌歌曲僅有1619萬次之觀看次數⋯⋯實難謂其非過於膨脹自身之評價」、「無與倫比的美麗僅有1019萬次之觀看次數」等等辯稱凍結我的作品,對一個創作歌手影響不大。
這樣的言語已歷時兩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寫書狀的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的言語,還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就算是律師的意思,肯定也經過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師下筆的。
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個,我曾視為父親的人口中說出。一直以來盲目相信他、永遠感恩報答的我,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就因為不合作,十幾年的情誼都不重要了嗎?那些他曾說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聲聲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嗎?
網路上看到許多擷取片段發表意見的法律人說「青峰犯的錯是沒有在三個月前以書面表明不續約」,但他們不知道我的經紀合約包含了著作權條文,2018年12月我與林先生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這點民事判決書也說:「以後約修正或取代前約,致無須在該年12月31日前3個月為之」。
上一次開庭,林先生當時的委任律師有一段證言讓我很驚訝,她說2018年終止合約時,她詢問林先生三份合約,林先生回答她:「版權早就談好了,是沒有爭議的部分,其他兩份因為有工作需要交接,所以要特別寫清楚。」林先生給了她經紀合約與唱片合約,並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我驚訝的是,我知道林先生全部合約都交給會計張小姐保管,他告訴律師找不到合約的同一禮拜,我也曾向會計張小姐要過詞曲合約來看,不可能找不到。這句話讓我不免驚嚇地懷疑,難道一開始就別有用心?
上一次開庭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哭出來,在證人的證詞中,勾起太多我早已不願回想的往事細節,包括「林先生很擔心我不願意承接騰訊這份合約,他會違約」;但連證人都很訝異我「全盤接受林先生要我承接的」;我曾詢問林先生「是否能聘請你當製作人」卻被林先生拒絕「要斷就斷得乾乾淨淨」;協議結束後我甚至「挽著林先生的手,告訴他:『你不願意一起工作沒關係,我們還可以是家人』」⋯⋯這種種,實在讓我一時沒忍住情緒。
我哭,不是因為我想博取同情,是因為我有真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至此徹徹底底死心,如同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我哭,是因為我一切都為他著想,但最後換來了什麼,而這一切,竟然是由當時的「對方律師」替我見證的,真是諷刺。
【我對每一個創作者想說的話】
事件開始時,我正面臨《歌手2019》決賽演唱〈歌頌者〉的掙扎,我沒有告訴周遭的人發生什麼事,自己每天回到飯店默默流淚。
坦白說,最開始我問律師:「我們能不能乾脆認輸?他要錢,就照他說的賠,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實在不想花費心思在這件事上,依照我們對他以往與其他對象諸多訴訟的了解,他總是纏訟到底,而對我一個創作者而言,我一開始希望版權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於人生無常,就是因為珍惜生命、珍惜時間,而現在我卻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訴訟,這些時間如果我能拿來寫歌,該有多好?
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
我們從小的環境、教育,一直被教導要「尊師重道」、「忍耐是美德」,但就是這些教導,讓過猶不及的我,因為懷著感恩,所以一路以來從不懷疑、盲目相信,最後變成這樣。對於「尊師重道」、對於「感恩」,我自認我一直以來都是做到最好,絲毫無愧於心,於情感、於實際收益,我相信我已報恩百倍萬倍。但遇到錯的事,無止境「忍耐」並不是美德,只會縱容、寵壞他人,最終不但會反過來吞噬自己,更有可能害到他人,甚至親眼看著自己最愛的母親、家人陪你難過。
我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常懷感恩、努力回報,這些都是理所當然,但一方面,保護自己更理所當然。如果你合作的「長輩」是正直的,就不會因為你「合理」地詢問自己的權益而惱羞成怒。我希望有所有創作者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像我一樣遭受這樣的打擊,讓生命如此虛擲。
我從未想過會遭逢如此巨變,也驚覺有時法律保護的,並非對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得怎麼利用法律的人」。我沒想到,創作有時變成一種原罪,為了自己的作品不被奪走,需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花這麼多心力。我也從未想過,其實有時律師會力挺的,不是法律、不是真相,也不是正義,而是付錢給他的客戶,如此而已。
【結論: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我相信我今天一番話,一定會再被對方以各種曲解和利用法律刁難,畢竟對方連我私人臉書的發文都要自行對號入座、要求我登報道歉。但我不怕,因為我沒有一句話是謊言。我也知道這件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得走,我相信對方會不斷想辦法繼續纏訟,而閉上眼睛寫寫書狀就有錢領的好差事,亦有很多律師趨之若鶩。我也希望每個要興訟的人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孩子,你怎麼忍心讓他們查詢自己的家人,都是這些新聞。
面對這件事到後來,不只是我,書狀中的無端攻擊,從針對我,也變成針對六個個別團員,更沒想到,連馨儀也遭受這樣的對待。看著身懷六甲的馨儀接著被告,跟看到吳媽媽要面對一樣令我心痛不已。
我是一個創作者,還在努力創作著,我深知,音樂一旦失去靈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一旦忽略人心,產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罷了。
蘇格拉底曾言:「不只要活著,還要良善地活著。」活在這世界上,我相信我期許自己擁有的,不只是作品、名字,而是良善。我一向問心無愧,沒有一絲虧欠,於情,於理。
於心有愧歌詞意思 在 a仔.音樂.旅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舊作分享]《痛無可避》(原曲: 陳奕迅 - 於心有愧)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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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無可避》
原曲: 陳奕迅 – 於心有愧
作曲: 鍾達茵
填詞: 林夕
改編歌詞: a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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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你當天一歲時 行半步跌倒不可恥
用眼淚構築的故事 成長的意義 誰都痛過無需詫異
只要你曾經細意 是那份堅持
今世無異 只怕以後 你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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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你已 著上大襯衣 但仍像幼兒
未受一波三折算是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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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經起跌蕩這種試煉 無痛之法未可以
命途上的考驗 無一個至此
數一生八十年多少起跌 再鎮痛也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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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放肆 時晨無甚意思光景再難相似
就算習慣劇痛極耗時 但這段過程迫不得已
光陰似箭 年華流逝已久不可再來一次
就算逐秒逐吋地告示 但你沒法避過來 即使很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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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摔倒再掘起的往事 重播一次亦可以
命途上的考驗 誰可以告知
數一生你未承擔的經己 再控訴也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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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放肆 時晨無甚意思光景再難相似
就算習慣劇痛極耗時 但這段過程迫不得已
光陰似箭 年華流逝已久不可再來一次
就算逐秒逐吋地告示 但你沒法避過來 即使很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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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經百戰 時晨無甚意思光景再難相似
就算習慣劇痛極耗時 但這段過程迫不得已
光陰似箭 年華流逝已久不可再來一次
若你大到望透便發現 像你像我在最沉痛後先懂得蛻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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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總有一朝懂性時
於心有愧歌詞意思 在 PolyGON結他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有誰共鳴] 2016年的今天, 還有人在聽H³M這些歌嗎?
陳奕迅全新廣東專輯 H3M 由九位戰友一起打造十首全新廣東作品,包括 No. 1 作品 Allegro, Opus 3.3 a.m. 及動人情歌 七百年後、於心有愧、還有什麼可以送給你。
H(系)___ H(系)___ H(系)___ M(咩)___?
H(系) H(好) H(好) M(賣)!
H - Hyper
陳奕迅終於推出廣東大碟,並聯同 Moving On Stage 演唱會的大樂隊組成 H3M,Eason 表示與樂隊成員巡迴演出超過一年,十分希望能夠與他們出一張唱片,他說:「希望可以與 Moving On Stage band 做一張大碟,他們每一個人都會為我寫歌,是十分值得紀念,好興奮的事情。」Band 友包括 Gary Tong、Joey Tang、Pat Lui、Davy Chan、Pam Chung、孫偉明、柳重言、黃仲賢及 C.Y. Kong。
H - Horrendous
2008年整年沒有於專題封面露面,今次終於見面,未知相隔一年,Eason 的尊容有何改變?Eason 早前對封面照大賣關子,表示改變很大卻又很天然,果然,成年冇見過人,當然滿面須。Eason 十分享受拍攝過程,興起跳霹靂舞,又與 band 友齊齊跳高。有不少工作人員取笑未剪須的 Eason,說他像《鹿鼎記》小說中的鰲拜。
H - Hybrid
Allegro Opus 3.3 a.m.:詞中少將小克及太極級上將 Gary Tong 聯手出戰
如此有趣味的大碟,派出第一首主打歌曲 Allegro Opus 3.3 a.m.,真的令人十分期待,由著名漫畫插圖家小克下筆,歌詞十分有趣,提及一個填詞人心力交戰,嘔出作品前的15分鐘,「唔願意太跟阿 Y 相似 / 又會諗夕爺 / 又怕抄大師 / 太崇拜林振強好點子 / 其實要寫 / 什麼都要試 / 唔知點 / 開始」。歌名 Allegro Opus 3.3 a.m. 完全表達了歌曲的節奏及製作,「Allegro」是意大利文,意思是「歡樂的快板」,而「Opus」是拉丁文,是作品編號之意,作曲和作詞家或音樂出版商會以此編排作品,通常作品編號愈小,亦即是作曲和作詞家愈早期完成的作品。而「Opus 3.3 a.m.」,就是小克詞作改了三次的第三稿,剛剛就在歌凌晨三點三完成,這一切就成了 Allegro Opus 3.3 a.m.。
還有什麼可以送給你:Davy Chan 周耀輝混出複雜心情
就如陳奕迅所說,這首歌到了三十多歲聽的時候,就會有感覺。「悠然的秋色 / 是否欣賞過都會有點膩 / 然而想不起 / 剩下什麼給你 / 明媚的春光 / 是否不可以年年無限美 / 從此想起 / 遺憾不應給你 為何不捨不棄 / 懷疑不應一起」。大飛的曲總是伴隨著思想,而周耀輝的詞就是優美地勾勒出感情上的迷思,就算給你世界,也許亦不是最好的決定。
於心有愧:鍾達茵、林夕夾埋要你慚愧
鍾達茵(Pam Chung)第一次為 Eason 作曲,歌曲感情澎湃,Pam 表示作曲的時候,腦海中就是 Eason 於台上縐著眉頭左右搖擺的景象。而林夕的詞更大玩《Six Feet Under》,講到年少氣盛的感情一不小心,可能會累人一世,最後入土未能為安。
今天只做一件事:Joey Tang 周耀輝互動純愛表現
整首歌曲都有和音伴隨,又有流水聲,是十分柔和輕快的歌曲。花一整天做一件事的專注是現世間難以達到的美事。
一個旅人:雷有暉、余紹祺兩個人假日本旅行
這首歌有日劇歌曲的輕快味道,充滿旅行感覺,Eason 大叫過癮!
七百年後:柳重言、林若寧與《Wall E》談情
七百年後滿有活化氣息,活化的卻不是一幢大樓,一個碼頭,或一條街,而是跨越物質,逾越生死的感覺、回憶。即使是一隻被遺棄的破黑膠,歌聲依稀卻可以暸亮得照起生命,情懷如是,日月如是。柳重言的旋律流麗,林若寧的歌詞意景叢生,一幕幕的畫面,有看過《Wall E》的朋友,應該更有共鳴。七百年後開首慢慢的,如帶人進時光隧道,副歌開始速度增加,回憶突襲,歷歷在目,結尾回復平淡。
Life Goes On:孫偉明 DASH 放工過後,生命延續
一首放工回家路上聽的歌曲,抬頭望月亮,轉過電燈柱,活在世上也有很多事值得慶賀。孫偉明的音樂加上 Gary Tong 編曲,開首的鋼琴聲就像酒吧的 last order,卻沒有悲哀,是打烊後等待另一個新開始。
太陽照常升起:黃仲賢、林夕齊齊掛上太陽
不是每首歌都要激昂進場,悲愴離開,太陽照常升起 簡單的曲目,卻愈聽愈有味。林夕的歌詞亦為此曲生色不少,從香檳開始,喻作喜,啤酒喻為愁,無論發生什麼事情,「車廂也照讓大門開了」,太陽又如常升起,一樣要返工,一樣要嘟咭。
不來也不去:C. Y. Kong 林夕啱啱遇著剛剛
C. Y. Kong 歌曲的感染力不容置疑,林夕去到化境的歌詞,令人明白人海每日發生的情愛,緣份使然,剛巧主角是我們,啱啱遇著剛剛,沒有欠誰。「回望最初 / 當喪失是得著可不可 / 可痛若驪歌 / 樂如兒歌 / 像你沒來過 / 沒去過」。
沙龍:陳奕迅、黃偉文要拍照的事可不少
時代曲的濃濃的情感再度重現,中間一段 solo 帶回最感性的 Eason Chan,親自作曲,找來好友 Wyman 把關。「登高峰一秒 / 得獎一秒 / 再破紀錄的一秒 / 港灣晚燈 / 山頂破曉 / 摘下懷念 / 記住美妙 / 升職那刻 / 新婚那朝 / 成為父母的一秒 / 要拍照的事 / 可不少」。近日 Eason 經常手持相機,把身邊的人事、美事留作紀念,「音樂 話劇 / 詩詞和舞蹈 / 揉合 / 生命 / 千樣好 / 攝入相部」,藝術的可貴之處就是結集生活的精粹,保留人性。
M - Maniac H3M 口痕 band 友談 Eason 系系系咩,早前 band 友示範作中,Pam Chung 表示陳奕迅H(謙)___ H(虛)___ H(好)___ M(Man)___?因為她本為 Eason 的和音,現在竟然可以作曲 於心有愧 給他唱,她覺得 Eason 是個大好人,亦好顧及各人的感受,沒有架子。而鼓手 Davy 則認為 Eason 繫好開明,經常會接納別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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