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無聲》在台灣上映後造成轟動,許多人比喻為台版的《熔爐》——這部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韓國電影,甚至促成相關法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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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劉飾演美術老師姜仁浩,為了維持家計而來到霧津的一所聾啞學校任職,新來乍到的他發現學校處處瀰漫著詭異的氛圍,孩童們的眼中充滿了悲傷與恐懼,絲毫不見笑容。
覺得困惑的他開始接近班上的一些學生,試圖了解他們的情況,卻發現校長與其他老師居然會使用暴力虐待、性侵學生。震驚之下的他聯絡在人權組織工作的社工,決心揭發一切。
然而,聲張正義的過程卻不如想像中順遂。沒有單位願意受理姜仁浩的舉發,就連警察面對他的控訴,都只用雲淡風輕的態度帶過,像是早就知道有這些事情的發生。最終,他決定讓學生們錄下影片,用手語訴說自己在學校中經歷的事情,透過第四權媒體的力量,才真正引起社會對這個事件的關注。
儘管輿論促使相關單位展開調查,幾人在法庭中還是必須面對各種挑戰。被告找來的律師是法官出身,依據韓國法律界的潛規則「前官禮遇」,這類律師在打第一次的訴訟時,法官會因尊重前輩而判其勝訴。面對校方的金錢與人脈攻勢,儘管姜仁浩握有證據,仍然節節敗退,同時必須面對社會上質疑的聲浪,龐大的壓力籠罩著幾人。
最終,連檢察官都為了對方提供的利誘,而選擇不出示最關鍵的證據。法官宣告校長等人雖然有罪,但念及他們對社會的貢獻,得以緩刑並當庭釋放。正義在這部電影中缺席了,而這卻是在真實事件中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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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者的困境與反抗
弱勢者因為其資源的匱乏,而無法獲得正當的救濟。權勢者不僅能用重金與人脈聘請享有前官禮遇的律師,還能用各種方法脅迫、誘使受害者和解,在這樣的權力結構下,弱勢的一方永遠只能處在被動的角色,任由自身權利遭到侵害。
這就回到了一直以來人們所問的,法律真的能夠保護弱勢者嗎?或者只是淪為制度暴力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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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熔爐」
電影中最令人難受的是幾名孩童坐在法庭上,面對昔日傷害自己的人,鼓起勇氣描述當時的情景,卻還必須被律師質疑是否為合意性行為,這些對他們都是二次傷害。
更令人唏噓的是,過程中他們始終相信正義,相信自己只要說出來,壞人便會得到懲罰,而這樣的信念卻在最後被司法無情地背判。宣告判決的那一刻,坐在旁聽席的眾人因憤怒而起身抗議,接著,畫面中的喧嘩聲消失了,長達一分鐘的無聲慢鏡頭,正如幾名孩子不能透過話語訴說自己的想法,真相也在這一刻被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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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韓國法律的電影力量
光州聾啞學校性侵事件發生於 2005 年,當時事件的加害者雖然因性侵被判入獄,卻獲得緩刑,甚至在服刑滿一年後獲撤銷罪名,另名加害者則只有繳納罰金便回校任職。儘管人權團體在這幾年間不斷抗爭,希望政府能正視法律漏洞,但一直到《熔爐》電影於 2011 年上映,這件事才真正廣為人知。
觀看過電影的民眾質疑判決的合理性,警方也成立專案小組重新調查,卻發現法律的追訴期 7 年已過,為了平息憤怒的民意,韓國國會通過了《性暴力犯罪處罰特別法部份修訂法律案》,也就是俗稱的《熔爐法》。
該法廢除了性侵案件類的追訴期,提高了量刑刑度,若加害者任職於社會福利機構或特殊教育單位,可加重處罰。幾個月後,國會又通過了《社會福祉法事業法修訂案》,一旦觸犯《熔爐法》和《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十年內不得從事相關業務。
可以說,是電影的力量喚醒了人們對議題的關注,而這類的電影不只有《熔爐》,《殺人回憶》、《希望:為愛重生》、《未生》也都推動了法制改革,可見影視產業也可為社會帶來正向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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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席 2021 在 蕭詒徽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夢見一個台語八點檔的場景。其中一名女性說:「你就只會拿著媽媽留下來的 CJ255 趴在地上拍照。」那名女性並不是在罵我,而是在罵另一個女人,但拿著相機的人是我。觀景窗裡,每一個人的臉都上了馬賽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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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手機看見 Facebook 上的右翻式廣告,上面有我的簡介。我一張一張滑,在第五張照片下看到不認識的留言:「你知道這個作者多誇張嗎?他的〈Dragon Plays〉和民族國小校刊上的〈地藏王輯的遺產〉是同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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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反駁,發現自己身在鳳山老家。走進主臥室的書架,我沒有開燈,尋找著國小校刊。騎腳踏車回新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我到底有沒有找到那本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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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四樓的房間比現實中大兩三倍,正在進行派對。我拿著現實中的 Nikon f55 拍照,但是上面的型號變成 CJ355。坐在桌上的楊丞琳忽然和我對到眼神,做出拍照姿勢,並大叫「嘻 ——」所有人都注意到我,我拿起相機,把楊丞琳和田馥甄分別放在構圖裡的右上角和左下角,按下快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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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完照的我看見舅舅和表弟在廚房用地上的磁磚玩跳格子遊戲。我也參加了。玩到一半,派對上騷動起來,似乎有個姓楊的樂手的弟弟要來。我推開門,建中告訴我牛牛要來了。我問說他不是叫楊XX嗎?凱和其他人都笑起來,說:難道他只讓我們叫他牛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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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轉組前才轉進我們班的那位忘記名字的同學,彈起了空氣吉他:「我記得他擅長的是這個啊。」然後我醒了,發現才凌晨四點二十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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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完廁所後我繼續睡。夢見我因為寫了《返校》劇本被審判。上法庭的人很多,列隊從監獄出發,法官似乎聽不見每一個人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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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看起來像 RGB 的執法人員在我們附近,她願意聽陳情。上著手銬的我很緊張,但保持著端正的冷靜,排隊,輪到我時我說:「我不知道我為什麼在這裡。我只是寫了幾集劇本而已。」她回答:「沒關係。遇到動用那麼多陳情的人,當然會很有印象。」她告訴我,爸媽已經出發到華府陳情過,許多人也到我的社群上留言。她偷偷拿出手機,給我看其中一個訊息:「你要加油。我和你一樣,我也喜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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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回法庭聽判決。在擁擠的走廊上,我聽見法官說,這次判決所有人都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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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我沒有特別的感覺,心想:噢,我要死了啊。我走向旁聽席上的熊,他塞給我一包不知道什麼東西,我跟他說我要死了。他叫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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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邊走,一邊想著「好好笑,到了這個時代還因為寫劇本被判死刑。等我死的時候一定要跟乃賴說」。然後我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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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一蘋 ✕ 蕭詒徽・June - D.F.H. 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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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詒徽這個月夢見什麼。2021 Jun. 2 - 2021 Jul. 3.
https://bit.ly/3g0v4wK
旁聽席 2021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Old People Like Us]
區域法院二樓的法庭裡,漆上棗紅色的牆上,一條垂直用來收藏電線的幼身膠喉管,有人用索帶鞏固了一把銀色的鋁梯。鋁梯沒有被打開,扁平地靠在牆邊,腳踏的鋁板上,兩邊皆呈現NOW TV的字樣,一邊是用黑色電線膠布拼貼而成,另一邊用螢光紅色筆寫上,確保不同方向都有人看到。
警員潘景臨,被律師要求辨認一下這把梯子。剪了清爽髮型,臉有點圓的潘說,「不肯定是不是當日那一把,梯子每一把都是銀色……。」
法官打斷潘:「唔該你可不可以幫幫手,我沒有全世界的時間來審這宗案。」
潘難為地道:「鋁梯有很多款式嘛。」
法官用回話:「我們也知道梯有很多種,只要你直接答問題,人生會簡單一點,不要帶我們遊花園。」審訊是用英語進行,法官說 “in Chinese we say, don’t going around gardens”.
審訊的事件,是關於一宗年代久遠,發生於六年多前,2014年佔領運動的事件。警方聲稱NOW新聞台一名工程人員用鋁梯襲警,但後來並沒有控告該人士襲警。
相反,該NOW工程人員卻表示,他和攝影師一起進行直播期間,忽然被便衣警衝前搶走他的鋁梯,當他被拉入警察群之後,更被拳打腳踢。他決定向律政司展開民事訴訟,就人身損害索償。
訴訟程序漫長,六年之後,經歷過反修例事件,這宗「記者VS警暴」案件在現今脈絡下,又有了新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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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關於六年前的事件,在民事索償法庭上,無論法官、代表記者的大律師,都是資歷深厚的。
席上的李樹旭法官年屆52歲,他戴着的眼鏡不時滑到鼻尖,雙手不斷在鍵盤上打字;代表記者的是資深大律師林孟達在馬來西亞出生,身型肥胖,他自70年代尾已取得大律師資格,黃色的資深大律師短假髮下,露出銀白色的頭髮和鬍子,他拿着鱷魚皮公事包,審訊期間,右手拿着蛋黃黃色的墨水筆,不時翻閱他的binder,裡面的活頁紙是舊式文具那種黃色紙間條紙,寫滿墨水筆筆記,用英語發問問題時,目光銳利,眼白滿是紅筋。
林大狀仍在用墨水筆,年輕的律師已經在用手提電腦和平版式電腦了。
李官和林資深大律師對話中,也有自嘲他們是「老一輩」。量度鋁梯高度時,林大狀曾提出,鋁梯大約4 feet. 而李官則說,要拿一個以「米」為單位的紀錄,於是有律師拿軟尺即時量度,1.22米。李官自嘲:「old people like us才仍然會用feet.」
審訊保留了舊式風味。盤問層層遞進,問答具張力。法官適時打斷介入。
潘警員表示,當日NOW工程人員用鋁梯襲擊他,而他在現場時,並不知道這位是新聞團隊工作人員。
林大狀請潘警員看當日照片。圖片中,被指襲警的工程人員,心口掛着記者証。
林大狀:「警員,圖片中原告人頸上掛着繩和卡片套,你當時看不看到?」
潘警員:「當晚我唔覺,睇到張相至見到。」
林大狀:「你當時以為佢係示威者?當時示威者有掛身份証明文件在頸上?」
潘警員:「我見過示威者頸上有繩出現,裡面是甚麼証件短時間無可能識別到。當時原告人用梯襲擊我,所以我注意力係把梯度,無留意佢身上佩戴咗咩証件。」
庭上播放NOW新聞片段,片段中,警員把工程人員扯進警員群中,穿紅色風衣的NOW新聞台記者仇志榮早前上庭確認大叫的是他。仇記者在畫面中大聲向警員喊:「記者!記者!」
本身在馬來西亞出生的林大狀,此時嘗試用廣東話摸仿這把叫聲,問潘警員當時有沒有聽到有人喊:「畸遮!畸遮!」懂廣東話的李法官糾正他的讀音,「記者!記者!」林大狀笑說,自己廣東話發音不標準。繼續問潘警員,當時有沒有聽到有人大喊:「記者!記者!」
潘警員表示當時聽不到,直到事發後,看片段才聽到。
較早前,法庭亦播放了另一片段,法官一度要求警員澄清他聽力有沒有問題。
該youtube片段拍攝在較後時間,NOW工程人員被拖入警群之後,他被幾名警員帶到路邊。工程人員打手機報警,表示被打。片段中,被警員圍着的工程人員,向現場警員表示:「(有片段)影到我係冇郁過手!」
潘警員在片段中,站在工程人員的不遠處。然而他在法庭表示,不知道當時對方有致電999報警,當時亦聽不到工程人員這句關於自己「沒有動過手」的控訴。
由於審訊是以英文進行,每一句來回,都反覆經過法庭翻譯以中文重覆,故此對話拉長。
林大狀:「你聽唔聽到原告人這句話?(我係無郁過手)」
潘警員看片段,要重覆看兩次才表示聽到。
林大狀追問:「that was said in a loud and clear voice.」
翻譯:「那時是大聲而清晰的一句話。」
潘警員堅持,當時聽不到。
此時法官搖頭。
潘警員解釋:「當時唔肯定聽到,可能因為拍攝片段的攝錄機更接近(原告人)。」
法官此時介入:「警員,你有沒有聽力問題?那時候,及現在?」
潘警員表示:「沒有。」
法官用心把警員的作供紀錄在案。後來,對於潘警員的作供,法官更特意提醒警員,他是在宣誓的情況下作供。
這位指控NOW工程人員襲警的警員,整個下午被林大狀盤問,他為何要不止一次更改口供。警員表示被襲後,連自己求醫的醫院都說錯,他在法庭先說自己是廣華醫院,後又稱忘記了。原來是伊利沙伯醫院。而他第一份口供寫道工程人員用「雙手」拿梯襲擊他,亦漏寫了工程人員第一次對他的襲擊。被問及為何改口供,他表示「太累」、「遺忘了」。
林大狀不可思義地說:「你被襲擊,你竟然因為太累而遺忘了?作為一個專業的警員你知道落口供要準繩,詳細,精準?」
其中一個潘警員承認的口供「遺漏」,就是他在第一次口供上寫道自己有向工程人員說「你襲警」之前,沒有記下其實自己也說了一句粗口:「我睇番片段先至道,我講咗這一句(粗口)。」
該被粗口慰問的NOW工程人員,早前上庭作供表示,當時無端端被罵:「X你老母」,然後被搶梯,更被拖入警員群中被打。當晚他到醫院求診,左眼有明顯傷痕。
入稟索償的為41歲名為「李小龍」的NOW工程人員。這天來法庭旁聽的除了他、他的一位朋友和一位來替他祈禱的牧師外,旁聽席空無一人。始終太多更大更重要的案件在審訊中,這宗案件原訂審6天,現在已進入第11日。小龍說:「很多年輕人比我更值得關注。」
然而決心把自己的案件告上法庭,小龍代價不小。這宗為民事索償,一旦敗訴,李小龍本人將會承受巨額律師費,他表示事件在2014年發生時,自己也有掙扎過是否「去馬」,當時對香港司法系統還有信心,沒想過後來發生連串社會事件,但官司已經於2015年啟動了。
在社會運動之中,不少記者也受過暴力對待,但願意拿上法庭討回公道的人不多。小龍說:「乜嘢令到我肯去馬,都係因為記者行家。我們出來採訪,唔係要畀人打的。」
「李小龍」是他真名嗎?他尷尬地說是,當年他在廣東省出生,「小」字是跟隨族譜,當年爺爺知道生了個孫,想替他改個「龍」字,以為孫兒在內地生活,和香港明星同名字不怕。怎知童年他就來港生活,於是從小到大都被問及名字由來。他說笑,雖然他有名「李小龍」,除了這一次,從沒發生過和別人肢體衝突。
喜歡這個名字嗎?「基本上李小龍這位武打明星,不會惹人討厭,而且李小龍咁有正義感,我有時會想,上法庭這件事,我更加不能放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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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7日,在審訊了十五日之後, 結案陳詞前,雙方達成庭外和解協議,法官怒斥雙方浪費法庭時間和資源。李官指,律政司應該一早決定是否接受庭外和解。據了解,律政司一方將支付原告的訟費。李小龍向眾新聞表示,「有片有證據,可能係現場解決到的問題,點解要搞七年?」
(圖為他在庭外留影)
旁聽席 2021 在 旁聽席- 首頁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2021 年12月1日下午11:01 ·. 旁聽席110學年度期末法式感恩餐會圓滿落幕感謝所有與會嘉賓的蒞臨與支持. 溫馨預告 111年1月起將新增法式主題餐會,採預約限額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