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家產險公司推出疫苗險保單,該如何挑選疫苗險保單?產險業者提醒,雖然疫苗險大都訴求「低保費買保障」,但民眾不該只計較保費,還是應該依據自身的需求,挑選需要的產品。針對疫苗險內容及特性,本文特別整理出6大應注意事項。
首先,投保之前,須先了解疫苗險的特性。所謂的「疫苗險」,就是「在國內」接種疫苗後一定期間內(多為28天),若有不良事件(或不良反應),無論是住院醫療或不幸身故,就可獲得理賠。理賠項目大致上有住院日額、加護病房日額、(出院或住院)慰問金及喪葬費用。
疫苗險的效期均為1年,例如:今年7月買了疫苗險,效期到明年7月,這段期間只要接種疫苗,且打完28天內發生不良反應,就會理賠;不過,保障的範圍,有些保單僅針對COVID-19疫苗,且明定「二劑」;有的保單卻涵蓋「類流感疫苗」等所有的疫苗。
年齡多限制16歲至75歲
第二,疫苗險的投保最大限制,就是「年齡」:考量到COVID-19疫苗的最低施打年齡為16歲,多數疫苗險產品的投保及續保年齡,設定在16歲至75歲之間,但也有多家產險公司(兆豐、和泰、南山)開放投保至80歲;往下則有業者開放投保年齡至7歲(明台),甚至零歲(新安東京海上),但還是必須符合施打資格才能投保。
留意保險起始日
第三,疫苗險不同於醫療險,沒有疾病等待期,但必須留意「保險起始日」,也就是保單「生效日」;雖然部分保險公司在投保受理後,最快可在「隔日凌晨」生效,但也有產品的「保險起始日」是投保日後七天,因此,還是必須留意投保時機,建議提早投保。
第四,保險是為了分散不可預期的風險,若個人原本的醫療險保障較不足夠,就可先評估,注射疫苗後若發生狀況,對經濟可能造成的衝擊。如果住院,一般保單的日額以2千或3千元居多,但也有高至每日5千元(新安東京海上),「加護病房日額」一般為3千元,也有高至每日8千元,就看自己的需求為何。
第五,7月中才推出疫苗險的第一保險,就發現多數疫苗保單有「賠不到」的問題,主因在於若打疫苗不適而住院,也許2、3日就可出院;但多數保單除了住院日額外,「住院關懷保險金」需連續住院5日才能領。因此,該公司在住院關懷保險金之外,再增加「出院保險金」,即使住院一天後出院,也可請領此項理賠。
不良事件認定較寬鬆
第六,保戶最在意的「理賠認定」問題,多數保單都是以施打疫苗後發生「不良事件」為準,但包括:安達產、華南產、新光產等是以「不良反應」認定;保險業者表示,衛福部網站有明確的定義,簡言之,就是「不良反應」必須與疫苗有直接因果關係,而「不良事件」則無。換言之,「不良事件」的理賠認定較寬鬆,申請理賠時,須依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為準。
明台確診理賠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摘)前手球國手陳敬鎧十年前車禍失明,卻被控涉嫌裝瞎向3家保險公司申領保險金,刑事部份法官認定詐欺,判刑一年兩個月,還得歸還522萬理賠金。在民間司改會的協助之下聲請民事再審,高雄高分院針對明台產險部份,判決陳敬鎧勝訴,不用返還105萬元。陳敬鎧當庭落淚,感謝法官願意自我糾錯。
陳敬鎧被判刑後,司改會和監察委員都極力替他喊冤,還提出新事證,醫療團隊確診是腦皮質受傷,也就是「皮質盲」,很難造假,同時以視障者入監服刑有困難,獲得檢方同意暫緩發監執行。這次民事庭法官採納醫療團隊的新事證,是逆轉勝的最大關鍵。簡凱倫說,「當然某個程度是彰顯了高雄高分院,在這件事情上自我糾錯的勇氣。」
明台確診理賠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後續追蹤【民事再審逆轉勝,陳敬鎧詐盲案仍待平反】
前國手陳敬鎧詐盲案官司一路纏訟至今,歷經兩審民事案件敗訴,今高等法院宣判,在與明台產險公司的保險金返還再審案中,由陳敬鎧方獲得勝訴,不需返還105萬元的保險金。
對於這場逆轉勝,該案律師強調平冤之路尚未走完,刑事詐欺罪仍待平反,被控詐盲的陳敬鎧則是多次落淚,希望社會能包容視障者不是只有一種樣子。
■前手球國手被烙上「詐盲」之名,試圖活得像個正常人
2009年,前手球國手陳敬鎧因一場車禍導致視力嚴重受創。傷後,他陸續前往多間醫院檢查,因雙眼視力均在0.01以下,取得「重度視殘」診斷書,陸續向南山、國泰和明台產險三家保險公司請領共522萬元的理賠金。
為了儘速復歸正常生活,陳敬鎧透過訓練,試圖讓自己的行為表現與正常人類似,也參與棒球、跑步與重訓等活動,卻被檢舉詐盲。
2018年,高雄地院先是依刑法詐欺罪判陳敬鎧4年10個月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則認為他的部分視力確因車禍而受到影響,判決應執行徒刑1年2個月;民事部分,法院也要求他返還保險金,接連而來的官司從此讓陳敬鎧被烙上「詐盲」之名。
之後的視障者生活,陳敬鎧說,他其實很不願意自己看不到,所以在學校時,他總想辦法不讓人家發現自己是視障。他不拿手杖,用摸索正常人走路的方式來努力,試圖活得像個正常人,可是判決出爐之後,惡意很快就來到他的身旁。
「我曾經走在路上被人家吐口水,有人罵我不要假了。我想去揍他們,但我揍不到,人家躲得遠遠的罵,我根本找不到他們。」陳敬鎧說,他很委屈,但面對委屈的方式,是更努力練習突破社會對於視障者的限制。
■民事再審逆轉勝,敲開第一塊的敲門磚
就在歷經連續數場的法庭失利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終於在今天宣判,明台產物保險公司與陳敬鎧之間的保險金返還民事再審事件勝訴。
對此,該案律師簡凱倫指出,這個案子的勝利,彰顯一個重大的意義,就是告訴我們這些明眼人,究竟視障者在眼盲的世界中,到底能夠做什麼?案子的勝訴,就是試圖在破除社會對視障者的刻板印象和偏見。
他也強調,雖然民事勝訴判決,但最終還是得去面對既有刑事的詐欺判決;畢竟18、19年來,律師團甚至委託了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與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師組成的專業團隊,以功能性核磁共振造影再次確認陳敬鎧大腦視覺系統呈現極顯著的視覺處理功能障礙,和極低的視神經活性反應。並以此就刑事部分提起再審,卻都遭到駁回。
不過簡凱倫也指出,今天這樣的逆轉勝,總算是敲開了第一塊的敲門磚,律師團最終的目的,還是要為陳敬鎧完全的平反,也就是要對判決他有罪的刑事判決,希望能予以撤銷。
■視障者不是只有一種樣子,希望社會多一點包容
面對各界關注,陳敬鎧在面對媒體時數度潸然淚下,他說自己花了6年時間糾結在自己看不到這件事上,但努力是必然的。因此自己還是有一個期許,希望未來有一天,他能夠看到世界上那些協助他的人的樣子,看到他的小孩、他的老婆,他的爸媽現在怎麼樣了。
「最後,我也想說,視障者不是只有一種樣子,不一定看起來跟一般人一樣就不是視障者。希望社會能夠多一點包容,讓世界更美好。」對於下一步的發展,陳敬鎧如此總結到。
#報導回顧
【陳敬鎧案之一】裝瞎還是蒙冤?老經驗的保險調查員評「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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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鎧案之二】他眼盲還是你心盲?視障者這樣撕下刻板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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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者 #陳敬鎧詐盲案 #民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