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娟芬專欄:亡國感的逆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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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張娟芬參與社會運動多年,關心性別、司法、人權等議題,著有《姊妹戲牆》、《愛的自由式》、《無彩青春》、《走進泥巴國》、《殺戮的艱難》、《十三姨KTV殺人事件》等書。德國漢堡大學犯罪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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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文)————
「亡國感」,目前為止我們對它所知不多。它起於PTT,如果去查Google Trend,會發現「亡國感」首次在搜索引擎裡占有一席之地,是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到三十一日這一週。三月二十四日發生的大事,是高雄市長韓國瑜進中聯辦。這個人在一片紅色疑慮之中贏得選舉,當選之夜即高調宣布支持九二共識。九二共識是什麼呢?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之後,已無疑義:中國領導人習近平的講話,將九二共識與一國兩制緊緊縫合,要把臺灣統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下。韓國瑜上任未及三月,立即出訪香港,這個一國兩制的示範地;並且走進了中聯辦,「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香港的一國兩制指揮中心。他事前沒有向陸委會報備,事後拒絕透露與中聯辦的聯繫經過與會商內容。就在這一串新聞事件裡,「亡國感」出現了。
流行語大抵如此:一聽就懂,心領神會,拿來就用;很快的,大家都琅琅上口了。在這個喜歡玩弄同音異字、以訛傳訛的大遊戲年代,「亡國感」又異變為更加俏皮的「芒果乾」。這樣的「亡國感」當然不可能有什麼定於一尊的標準定義,而反映了一種集體情緒。
#潛規則:我們要看對岸的臉色
二〇一九年初當我決定開設「臺灣前途與中國因素」這門課時,驅動的力量也來自一種當時還無以名之的焦慮。這原不是我的守備範圍,但我感覺到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民主生活,已經面臨毀壞的危機。對政治略有參與的公民應當早已習慣,民主經常是警鈴大作的。可是,中國的攻勢從「九二共識」到「一國兩制」,已經又逼近了一步,半島電視臺臥底採訪所揭露的中國滲透手法與深入程度,更是觸目驚心。我不禁自問,這是不是臺灣民主的最後一個警訊?
第一堂課,我放導演鄭有傑二〇一一年的短片,《潛規則》。一組人準備拍電影,外景選在一個學校操場的司令臺。但是導演看起來又愁又怒,原來司令臺的背景是好大一面國旗。美術說,「我避不掉。」導演說,「到時候片子賣不進去怎麼辦?」最後,最資淺的工作人員拿來鐵撬,大家合力將那塊國旗背板撬下,在國旗歌聲中,工作人員歡喜大喊:「要——倒——了——!」
當那個國家象徵轟然倒下,只見導演兩眼發直,面部肌肉不自主抽搐,好像快要中風。背板後的牆面久未經日照,顯得有點蒼白。那裡畫著一面巨幅秋海棠,上面寫著「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我問:「『潛規則』到底是什麼?明白地用語言把它說出來。」毫不扭捏的,第一個答案就直指核心:「我們要看對岸臉色。」
對。就這麼簡單。
「潛規則是誰訂的?」
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比較糊了,有人說是自願的,有人說是歷史與市場造成的,有人說也可以不要遵守啊。其實這注定是一個模糊的回答,因為根本就沒人知道誰制訂的。
我再問:「潛規則與法律或政策有何不同?」
「法律的話,感覺遵守法律跟制訂法律的人仍然是平等的。可是潛規則感覺是下對上的,要一直去猜測那個規則,想要討好在上位的人。」一個學生說,法律非遵守不可,潛規則卻有選擇的空間。另一個說:法律寫在那裡,可以去鑽它的漏洞,但是潛規則卻逃不開,因為不知道究竟是什麼。第三個人自動出面整合了雙方的論點:「法律之所以能鑽漏洞,是因為它很明確地寫在那裡,邊界很清楚,所以知道從哪裡鑽過去。潛規則逃不開,是因為它很模糊,也沒人把它講清楚,所以就算一個人選擇要服從潛規則,也可能逃不開。」我說:「對啊,就像小熊維尼,他本來是個卡通人物,結果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他變敏感了。」
如此討論一輪,潛規則漸漸現形:它不經民主程序、冤無頭債無主,因此無法修正、無法討價還價,卻有著貨真價實的影響力。短片裡說得很明白,不避掉國旗的話,電影就進不了中國市場。電影這麼燒錢的產業,要不顧慮市場,實在挺難的。拍了背景有國旗的戲並不會被抓去關,但是會血本無歸,這使他們決定趨吉避凶,遵守潛規則。
這部短片,距今八年。那時候,「不能出現國旗」還是低調、委婉、檯面下的原則,業界人士知道,但心照不宣。近年的潛規則已經不再低調了,要周子瑜、戴立忍公開道歉,都是刻意張揚的霸凌,目的是殺一儆百,唯恐你不知道!潛規則就是對於中華民國的各種政治象徵全面獵殺,是中國對臺灣的政治審查。
如果你參與某個活動,被警察抓走,然後從高處墜落,或者從海裡浮起,但一律以「無他殺嫌疑」迅速結案;我們知道這是政治。這裡面有國家動用的公權力,有壓迫者、有受害者。潛規則看起來卻不是這樣,它看起像「個人選擇」、「市場機制」、「你自己願意的」;「不爽不要做啊,不爽不要來啊!」潛規則用的是經濟手段,國家公權力僅隱身其後,讓事情看起來不是「壓迫者欺負受害者」,而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也就是用經濟手段來掩護其政治本質。
《潛規則》為「中國因素」下了一個很好的注腳。所謂「中國因素」就是:臺灣的許多事情,是被中國「決定」的。其「決定」的方式,不一定是用政治影響,也可能是用經濟。
但是,為什麼?臺灣的事情,不是應該用民主的方式決定嗎?
「亡國感」這個集體情緒,它的核心就是這一句提問。臺灣的事情,為什麼不是用民主的方式決定?為什麼是由一個我們從未授權也無法影響的政權來決定?那民主算什麼?我們算什麼?
#什麼是我們不可或缺的民主食材
我在「臺灣前途與中國因素」的課堂用了一款簡易遊戲「Democracy Cake」,由挪威的人權組織RAFTO(Rafto Foundation for Human Rights)設計研發、中原大學徐偉群教授引進,他很有創意地將這遊戲譯為「民主雞蛋糕」。每一組發一個蛋糕盤,然後提供二十幾種民主的「食材」,例如「言論自由」、「資訊公開透明」、「多元媒體」、「司法機關」、「立法機關」、「自由公平的選舉」、「公民投票」、「反歧視的法律」、「社會福利」、「正當程序」、「宗教與信仰自由」、「隱私權」等等。學生的任務就是用這些東西來建立自己的「民主雞蛋糕」。
一桌子食材,看起來都像好東西,但是蛋糕盤只放得下六片蛋糕。協商與爭辯自不可少,但他們考慮的因素是什麼?一位學生寫道:「在選擇良心食材時不論哪一項都非常難以取捨,突然有個念頭覺得我們過得其實很幸福,這些食材其實圍繞著我們四周,或許臺灣民主仍然有其進步、改善空間,但大抵來說我們過的很自由,自由到這些食材像是理所當然就該存在的,像是天賦的,捨棄哪一塊都怪彆扭的。」
另一位學生說:「這些良心食材,每一個現在看起來都好簡單,在我們的生活中其實就像呼吸一般自然;可是真要選六個來堅守,又尤其一想到我們很有可能將在之後失去這些權利,就更要選得戰戰兢兢。」
真的戰戰兢兢,我看著他們把一片片蛋糕放上盤子,又拿下來。「每一個食材在被丟棄的同時,總是會有人提出在臺灣過往經驗中遇到缺乏此食材的恐怖情況,最後食材又會被順利救回。其實我很慶幸大家對於臺灣歷史的認識較深,讓討論變得更加有意義,但也覺得很困擾,因為這樣每個食材都變得非常重要,就無法選出最重要的六個食材。」綜合討論時,有一組幽幽地說:「我們想要做一個三層的蛋糕!」
這是在桌遊與手遊中長大的世代,在高解析度影像中長大的世代。一款珍珠板貼上彩色紙的陽春遊戲,卻讓他們認真到產生選擇障礙,因為他們已經意識到,這些東西「之後可能會失去」。
可以想見,「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言論自由」、「自由與公平的選舉」等等,是很受歡迎的食材。但有一組出人意表地選了「社會福利」。據說那是蛋糕盤上的最後一個空位,一位組員唸出「社會福利」卡片背面的定義:「政府應促成全面的支持系統,以確保人民能擁有健康、接受教育、經濟穩定」,真誠地看著大家說:「我覺得這就是民主制度的初衷。我認為有社會福利,才會成為一個有愛的國家。」那想必是莊嚴的一刻,全組的人都感動了。一位組員寫道:「原本還在爭論效益或結構的組員都同時安靜下來,神情從冷靜理性轉為溫柔,最後大家一致通過,將社福列入食材。」另一位組員瀟灑地總結:「社會福利是討論後決定釋出的立場,即便在層級上是較後期的目標。但理想是不必害羞的。」
建立民主雞蛋糕只是第一階段。遊戲卡裡也有幾十個對民主的攻擊,我稱為「黑心食材」,例如「政府監控」、「言論審查」、「選舉詐欺」、「歧視」等等。第二階段的玩法是請同學運用他的民主雞蛋糕裡的六個成分,來抵擋這些「黑心食材」。這個民主遊戲來自北歐,難免有隔靴搔癢之處,因此我根據臺灣處境的特殊性,另外加了三個臺灣版的「黑心食材」:「以商逼政」、「資訊戰」與「非官方談判締約」。太過切身了,同學說看到這三項,「腦袋抽痛了一下」。
面對攻擊,無力與挫折全部都跑出來了。「訊息戰、以商逼政、非官方締約一出現,瞬間就擊潰我們所有的良心食材,除了立法和司法,我們別無他法,而且還遠不及打壓這些早已滲透到民間的黑心食材,玩到最後大家都想放棄民主了。有一組說『用所有的黑心食材都可以對付這些東西』,我覺得好衝擊,確實這些大家這麼用力抵抗的不民主的『惡勢力』不斷逼近,為什麼我們還要堅守民主?常常自己在思考的時候也會這麼質疑。」
「我們拿著良心食材想要拼湊出防禦姿態,但卻發現這該怎麼擋?怎麼擋都有漏洞……我們拿著良心食材去對抗這些邪惡,突然感覺像是天安門事件那最令大家印象深刻的一幕:『肉身抵擋坦克』。」
有一位同學想起了我在課堂上放的紀錄片,李惠仁導演的《蘋果的滋味》。「記得那時看完中嘉併購案的片段後感受到的是一股很重的無力感,即便我們獲得了資訊卻無能為力,在面對這三個中國因素的問題時我也感受到了一樣的無力。我開始回想紀錄片裡的中嘉併購案,當時有一群人發起了抗爭活動,雖然並沒有受到大媒體的關注,但那股力量是由人民的憤怒而起的,而那也正是我們最能夠直接參與的,也就是集會自由。」
「把所有良心食材一併加進來之後,好像還是遠不及抵禦黑心食材的進攻,真的令人非常絕望。可是,其實上這堂課的同學都是盟友吧?自己想不出辦法,那就大家一起想,總會有辦法……雖然亡國感並沒有減少一絲,但是對於自己所捍衛的價值有了更深的認識,我知道我想說話、想當好國好民、想在政府底下擁有人權,所以即使我堅信的民主力量遠小於獨裁,我們還是得團結一致對抗。」
#向內擠壓的委屈中蓄積著向外爆發的能量
這是我對於「亡國感」的體察。在他們臉上,我讀到對民主的珍惜:每一塊「蛋糕」都不想放棄,因為認識到每一塊都重要。我讀到對於民主的深刻思考:我請他們說說各組的雞蛋糕成分有何異同,其中一組解釋,他們沒有選「社會福利」、「隱私權」、「受教權」,因為「我們盼望良善的立法、司法體制,和言論自由能帶給公民的民主素養,自然會發展出這些項目」。在有限的蛋糕盤裡,他們沒有選擇某一些,是因為那些可以從更為基本的元素推導而得;這些食材在他們眼中不是獨立存在的原料而已,他們已經想到了彼此之間的連動關係。他們對民主的認識,不只是知道氯是什麼、鈉是什麼,而且知道氯加上鈉會變成一種讓食物好吃的調味料,如果將氫、氧和鈉加在一起,則可以用來做肥皂或通水管。
我也讀到擔憂、挫折、無力、絕望……與不甘願。還不願意投降或放棄的那種不甘願。這些情緒看似矛盾:擔憂、挫折、無力、絕望都是坐以待斃,不甘願卻是起身反抗。但如同前述兩段引文所示,這相反方向的兩種情緒,可以共存於同一個人的同一段表述。「亡國感」似乎不是一個單一向度的感受,它不僅是字面上看起來的被動、放棄、不作為而已;在向內擠壓的委屈之中,向外爆發的憤怒在蓄積。作用力產生反作用力,「亡國感」的內裡,有一個想要「逆襲」的驅力。
#亡國感真正悼亡的對象為何
值得追問的是,「亡國感」的悼亡對象為何?有人說,醒醒吧,你沒有國家,哪來亡國感?這是所謂臺獨。有人說,容納我們民主生活的,是中華民國臺灣,不管它叫什麼名字,它就是我的國家。這是所謂華獨。「亡國感」是哪一種?
在同學的作業裡,「國」的問題鮮少被提起。兩千年左右出生的這一世代,成長於全球化的年代,國界已不似先前那樣銅牆鐵壁,他們對國族的情感與看法,恐怕很難用黑白分明的「非此即彼」來劃分。有的人幼年在中國長大,因為父母是臺商,中國和臺灣都是他的故鄉。有的人曾經在中國就學,有的人固定往返中國,因為父母之一是中國人。有的人擁有臺灣以外的其他國籍。有的人是新移民之子。有的人認真在評估,畢業後要不要去中國找工作。一位同學表達得很好:「對這個時代的年輕人來說,『國』是一個太難解的概念。臺灣史獨立成冊了,但我們的國名裡沒有這兩個字。」他們拒絕中國因素,並不是因為對中國有敵意,也不是因為對中國欠缺瞭解,而是因為臺灣有民主,中國沒有,他們從自己的經驗知道,臺灣的生活才是有尊嚴的人的生活。
國族主義最需警戒的,不外乎兩點,其一是身分的排他性,其二是它經常召喚個體為國家犧牲。「亡國感」雖然有這個「國」字,卻很難被界定為一種國族主義的情感動員,因為「亡國感」的話題總是環繞著「民主」這個概念,而非「國族」;有亡國感的人總說著民主機制的毀壞,以及如何可以重建、強化。他們並不想像一個圍牆高聳的國族共同體,要入會得經過嚴格的血統審查——他們自己原不是血統純正的人。民主的原則是盡可能讓大家都享有公民權利(inclusive citizenship),而非排除他人;民主的政府採取三權分立,從人民的立場來避免國家侵犯基本人權。「亡國感」是朝向民主前去的,而國族主義(的最糟形式),在它的反方向。
有解嚴前生活經驗的人,應該都還記得那種「亡國感」:「今日不做自由的鬥士,明日就成海上的難民」、「生於憂患死於安樂」、「退一步即無死所」;那些國慶閱兵、晚會、排字、大會操、軍歌比賽,講究「數大便是美」、「整齊畫一」、「一個口令一個動作」,那些「萬眾一心」、「我愛中華」一遍又一遍的呼喊……是的,那些活動就是國族主義(的最糟形式),要你犧牲小我完成大我,要你為自己做為一個小螺絲釘而感動,要你團結,要你愛國,要你支持政府。那種亡國感絕對不容許你談多黨政治、民主制衡、基本人權;甚至你只是要求國會全面改選,他都說這樣會亡國。是的,那種亡國感就是賣弄國族主義的威權統治手法。
今日的「亡國感」是那種手法的反方向。君不見,「亡國感很重」的年輕人總是好想突破同溫層,好想跟長輩溝通,為了自己在乎的議題狂寫臉書,去捷運站之類的熱鬧地方當小蜜蜂,收集連署,製作短片丟上網,用無窮無盡的公民參與去實踐民主。
「亡國感」的「悼亡」對象,不是任何一國,而是民主。「亡國感」只是一個現成的詞語,方便溝通。他總不能說:「啊,我最近『亡民主感』好重!」這樣誰聽得懂?說「亡國感」,雖不精確,卻一聽就懂。遂成流行。
「亡國感」甚至不是一種悼亡。不是一種現在式或者過去式的哀嘆:「我們已經亡國了,好慘啊!」而是未來式,一種警世明言:「再這樣下去我們的民主會完蛋的!所以我們現在——」。「亡國感」不是句點,而是起手勢,重點總在於,為了不要讓現在還享有的可愛的自由消失,我們現在趕快來做點什麼?
亡國感是真實的集體情緒,源自民主於近年因中國因素持續惡化的事實;這件事情在選舉中成為影響因素之一,本是民意政治的正常狀態。(攝影:蔣銀珊)
這是藝術大學裡的一堂通識課,學生的主修是電影、戲劇、動畫、美術、音樂、傳統音樂、劇場設計、新媒體藝術,他們本來不是對政治特別有興趣的人。但是,對民主的珍惜與體會,在這個歷史時刻變得巨大而急切,因為他們感到,「以後可能會失去」。所謂「這個歷史時刻」,就是中國積極向外輸出專制影響力的這一段時間,就是中國因素滲入臺灣骨髓的時刻。
有人擔心,亡國感是政治操作,或者將在總統大選中成為政治操作的議題。其實民意政治的基本原理極為簡單,就是民眾把自己擔心的事情大聲說出來,而候選人想辦法說服民眾:我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你投給我別擔心。亡國感是真實的集體情緒,源自民主於近年因中國因素持續惡化的事實;這件事情在選舉中成為影響因素之一,本是民意政治的正常狀態。所有重要議題,都應該是選舉的影響因素啊。誰積極反對九二共識、反對一國兩制、反對和平協議,誰就會獲得「亡國感」一族的青睞。背離民心者在選舉中落敗,本是選舉制度的設計初心。
「#有錢就有自由」,只有在民主國家才會是天理
課堂上也有另一種意見,是不打算捍衛民主的。有一位同學寫道:「我認為臺灣的兩黨惡鬥,不太會像是民主的在進步,而是在濫用,那要民主有什麼用?我個人會覺得專制體制會更讓我們的經濟往上升起,讓我們的國家成為世界強國,那我在想的是保持著民主有什麼用呢?我個人會覺得有了麵包才能夠談這些之後的生活限制,那你有錢了不喜歡極權專制,那移民就好了啊!何必因為為了保持民主,而讓我們全國人民都快餓死,那維持民主功效在哪?」
他的意思是先拚經濟,有錢了就有自由,因為有錢就可以移民,可以任意選擇要當哪一國人。這推論裡有幾個關乎事實的環節,值得拆解檢視。其一是他認為只有專制才能拚經濟,民主不能;其二是他認為臺灣的經濟現況是大家都快要餓死;其三是他認為專制並不危及人民移民的自由。這也就是常見的「民主不能當飯吃」的說法。他很禮貌地寫說希望聽聽老師的看法,所以我在課堂上仔細提出事實的說明,不過,那堂課他並沒有出席,此後也沒有再見到他。
這位同學理所當然地覺得「有錢了就有自由」,好像那是天理。那恰好是因為他在民主的制度裡長大,習慣了這種民主框架裡的資本邏輯。在專制國家,那才不是天理。專制國家的人都知道,自由是國家的恩賜特許,而不是權利。他可能不知道,他恰好選擇了一個他最不能接受的制度。小魚也覺得用鰓呼吸是天理,你既是一條小魚,為什麼要跳上岸來呢?
#世界原不存在一個寫定的未來
以上是我從「臺灣前途與中國因素」的課堂上,捕捉到的「亡國感」的面貌:在中國因素影響下,因為感受到可能會失去民主自由,而產生的一種既無力又亟欲奮力一搏的集體情緒;「亡國感」本身就蘊含了「逆襲」的能量。
這門課到六月時接近尾聲,那卻是香港抗議「逃犯條例」的開端。我清楚記得當時,各界一致認為「逃犯條例」一定會過,包括上街抗爭的人。大家平心靜氣地「知道」香港立法會的生態就是那樣,平心靜氣地「知道」不可能贏;香港人上街只是寧鳴而死,不默而生。我們課程結束放暑假了,香港人卻在街頭上一天一天地創造奇蹟,那麼多的人從各處冒出來,終於擋下了不可能擋下的,令歷史為他們轉彎。如鍾耀華所寫:「歷史從來都是在創造不確定性,稍稍挪移其彈道。香港的反抗走到此刻,中共未贏我們未輸,是大家的努力。」
人們六月的時候不能預測香港,現在又何能以失敗主義論定臺灣?世界原不存在一個已經寫定了的未來。臺灣的前途仍然在於,珍惜民主的人們能夠發揮多少能量,對中國因素的作用力展開逆襲。民主自由是臺灣的理想,我們的百年追求;而理想,是不必害羞的。
(本文摘自《亡國感的逆襲──臺灣的機會在哪裡?》,新書係失敗者聯盟及春山出版編輯部共同策劃。由來自各個不同領域的專家作者,正面且直接的對於亡國感現象進行拆解,希望能從中找出抵禦、甚至是「逆襲」亡國感的方式。)
春分立蛋意義 在 知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知.節 - 春分
春天來了!春分立蛋,立蛋大賽開始!(秘訣藏於下文)
成功的記得拍照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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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陰陽出入上下篇》說:「春分者,陰陽相半也,故晝夜均而寒暑平。」
《明史.曆一》說:「分者,黃赤相交之點,太陽行至此,乃晝夜平分。」
春分的意義,一是指一天時間白天黑夜平分,各為12小時;二是古時以立春至立夏為春季,春分正當春季三個月之中,平分了春季。春分這一天,太陽幾乎直射地球赤道,全球各地幾乎晝夜等長。春分過後,太陽直射點開始進入北半球,北半球各地開始晝長夜短。
中國古代將春分分為三候:「一候元鳥至;二候雷乃發聲;三候始電。」便是說春分日後,燕子便從南方飛來了,下雨時天空便要打雷並發出閃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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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分立蛋 ※
做法:選擇一個光滑勻稱、剛生下四五天的新鮮雞蛋,輕手輕腳地在桌子上把它豎起來。
春分這一天為什麼雞蛋容易豎起來?雖然說法頗多,但其中的科學道理真不少。首先,春分是南北半球晝夜都一樣長的日子,呈66.5度傾斜的地球地軸與地球繞太陽公轉的軌道平面處於一種力的相對平衡狀態,有利於豎蛋。其次,春分正值春季的中間,不冷不熱,花紅草綠,人心舒暢,思維敏捷,動作利索,易於豎蛋成功。更重要的是,雞蛋的表面高低不平,有許多突起的「小山」。「山」高0.03毫米左右,山峰之間的距離在0.5~0.8毫米之間。根據三點構成一個三角形和決定一個平面的道理,只要找到三個「小山」和由這三個「小山」構成的三角形,並使雞蛋的重心線通過這個三角形,那麼這個雞蛋就能豎立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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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春菜 ※
正所謂「春分吃春菜」,「春菜」是一種野莧菜,鄉人稱之為「春碧蒿」。逢春分那天,全村人都去採摘春菜。在田野中搜尋時,多見是嫩綠的,細細棵,約有巴掌那樣長短。采回的春菜一般家裡與魚片「滾湯」,名曰「春湯」。有順口溜道:「春湯灌髒,洗滌肝腸。閤家老少,平安健康。」
一年自春,人們祈求的還是家宅安寧,身壯力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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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祭 ※
二月春分,開始掃墓祭祖,也叫春祭。從前掃墓前先要在祠堂舉行隆重的祭祖儀式,殺豬、宰羊,請鼓手吹奏,由禮生念祭文,帶引行三獻禮。春分掃墓開始時,首先掃祭開基祖和遠祖墳墓,全族和全村都要出動,規模很大,隊伍往往達幾百甚至上千人。開基祖和遠祖墓掃完之後,然後分房掃祭各房祖先墳墓,最後各家掃祭家庭私墓。大部分春季祭祖掃墓,都從春分或更早一些時候開始,最遲清明要掃完。
春分立蛋意義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因為楊泰興大哥在本版留言,說沒有貼他專訪的文章,讓我覺得非常失禮,因此我趕緊把它找出來。裡面有一段,我當時對來訪的楊大哥提到:
"王瑞豐案促使邱顯智投身司法改革,「廢除軍事審判制度,成為我畢生心願,法、德已經廢除軍事審判了,台灣也不應該保留,」他說。"
這應該是洪案發生的前一年。當時我自己以王瑞豐案,聲請大法官解釋,希望可以廢除軍事審判制度。萬萬沒想到洪家委任了一心想要廢除軍法的我。在被軍檢霸凌的情況下,一個月後竟有25萬人上街示威,真的廢除了軍法。
全文如下:
冤獄平反,追求公義的人權律師:邱顯智(德晴法律事務所律師)
作者:採訪撰文/楊泰興,攝影/許育愷、黃于倩
過完舊曆年的一個閃耀陽光午后,走訪了邱顯智的德晴律師事務所,事務所就在台中法院對面四樓,不大但清爽,目前事務所三個人,一個律師、一個法務專員、一位助理,典型的小而美。「專員是我大學好同學,房子他們家的,我們一起打拚,他家是法律世家,剛好有這個點空出來,我便到台中執業,而鄭性澤案這幾個人權案都剛好在中部,我自然參與比較深一點,一切都是冥冥注定的,我投入法律實務工作才兩年,算是菜鳥。」邱顯智說來羞赧,少了些浮誇。
走上律師這條法律實務的道路,有其必然性與其偶然性,邱顯智坦率地說,年少時可沒立什麼偉大志向,一路走來跟一般年輕人一樣懵懂,而幾次轉折點都有幸看到追隨的典範並得到貴人相助,至於投身「廢除死刑運動」等社會公益活動當中,他表示一切都是義所當為,沒什麼太特別的。
從醫科叛逃到法律系
來自嘉義竹崎鄉下的邱顯智,老家就在知名的「奮起湖」附近,唸的竹崎鄉龍山國小才百來個學生,「爸爸在嘉義農專教書,但假日我們全家都還是要回山上務農、灑農藥、種龍眼。」功課不錯的他順利考上嘉義第一志願──嘉義中學,也就讀第三類組,準備考醫科。
邱顯智回想起來,他覺得鄉下小孩對於未來是沒有什麼想像的,也不太清楚什麼是律師、法官,「家鄉普遍認為『唸得上去』就該考醫科,我幾乎沒有選擇。」但高中時期的邱顯智對史地很有興趣,特別喜歡看報紙,那時剛好是政治運動蓬勃的一九九一年到一九九四年,國會直選也在此時,而這些訊息對青年邱顯智腦袋的衝擊特別大,每天貪婪地吸收報紙上的資訊,他發現到這些頭角崢嶸的政壇要角,幾乎清一色畢業自法律系,自此,他才開始對「法律人」這個身分有了模糊的想像。
「那時候特別著迷於台大法律系憲法學者李鴻禧教授,他那時談什麼『龍的憲法』之類的,我都如數家珍。」一九九二年,有一次李鴻禧到嘉義市中央公園噴水池演講,邱顯智還特別踩著腳踏車去聽,「聽完就覺得怎麼這麼會講、這麼有道理,」邱顯智談到這一段法律啟蒙,聲音不自覺興奮起來,眼睛放出光芒,「不過等進了法律系,就發現是另外一回事了,哈哈。」
邱顯智自認是無可救藥的樂觀主義者,高中時代每天很高興地帶便當上學,帶便當放學,別人在猛K書,他在看報紙,聯考一出來,果不其然落榜,而且還差最後一個志願一大截,家中總算徹底斷了讓他當醫生的心。面對重考選擇時,邱顯智告訴自己,我要幫自己重新選擇生涯,「念第一類組,考法律系。」找到了方向,一切就不同,隔年放榜,他考上中興大學法律系。
「大學時功課如何?」邱顯智面對提問時,總是典型憨憨羞赧的笑容、不顯誇,「說來很不好意思,我功課一直在後半段,當時鄉下小孩一到台北,就發現實在太好玩,功課自然不太好!」「同時,我是山裡的小孩,大學參加登山社,頭一次爬山就發現,原來山才是我的心靈故鄉,大學就瘋狂地爬山,也沒管好功課。」「不過我愛上了讀書,只是都不是課內書。」
「對於公共事務的參與呢?有沒有參加學生運動?」典型的羞赧表情再次展現,更多了一點惡作劇的促狎表情,還多了一點遲疑,「有是有──啊!我大學也有參加環保社,但是遊行我都走後面,還會偷偷溜走,」他笑道。「反而當年的那些熱衷社會參與的同學都回歸主流價值,我卻越來越投入。」
「大四時,我專心準備預官考試,順利考上軍法官,打算去當兵,連電風扇都送人了,沒料到最後一名考上中興法研,就隨緣繼續唸了,研究所我唸了四年,連律師資格都是唸研究所時,不小心考到,」邱顯智再次強調自己幸運跟隨緣,以及生命冥冥中的安排,自己都料想不到,這次考到軍法官,在軍方台南監獄服役經歷,竟然促成他走向人權律師的第一步。
反對軍法審判制度的決心
他描述親身見證的第一個冤案經驗──王瑞豐案,當時現役軍人的王瑞豐跟友人被控搶劫,審判結果,王瑞豐一路判有罪,最後判五年入監服刑;而友人因為不是軍人,經普通法院判處無罪定讞。看到判決書的當晚,邱顯智因看到友人那份判決書所列舉十幾點被害人指證錯誤,徹底失眠;隔天面會時,王瑞豐劈頭一句「怎麼會那麼扯啊!」讓邱顯智羞愧得無法自已,落荒而逃,因為當時他也是這個製造冤案體制的一員,最後王瑞豐被白關了兩年多後假釋出獄。
這次震撼教育讓他印象太深刻了,在出國看到歐洲制度,更堅決了他反對軍法審判制度的決心。邱顯智解釋說:「從法國大革命以來,法官獨立、檢審分立就是訴訟法上的基本原則,而軍事審判徹底違背這個精神。」「我們的軍法制度有軍事檢察官、軍事審判官,但是他們隸屬同一個上司──國防部軍法司,在軍令如山、上命下從的軍事體系下,身為一個校級或尉級軍官的軍事審判官,怎敢違背上命、獨立審判。法官獨立性在此制度下蕩然無存,發生江國慶案之類的誤判,也就不意外了。」
他鄭重引用拿破崙的話強調:「法國只有一種正義,你首先是一個公民,其次才是一個士兵。」王瑞豐案促使邱顯智投身司法改革,「廢除軍事審判制度,成為我畢生心願,法、德已經廢除軍事審判了,台灣也不應該保留,」他說。
追隨兩位人生導師,走上非主流的法律路
退役後雖有律師執照,浪漫的他並沒有急於投入職場,即便德文不佳,他仍迫不及待地奔向德國,想一圓他的學術夢,原來碩士時他師事陳愛娥老師,陳老師是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一直鼓勵邱顯智到德國深造,認為所有學公法的學生都應該到德國體驗真正「法的精神」,赴德求學的訊息都是來自陳老師的提供協助,陳愛娥成為他心中想追隨的第一個典範形象。
「德國唸書免學費,台灣法律又大多承襲自德國,在內心當中,要出國似乎除了德國之外,沒有二想,事實上,到德國也是我頭一次出國,」邱顯智娓娓道來在留歐六年對他的影響,除了在海德堡大學研讀法理學之外,最深刻的是來自西方法治精神的切身體驗,「我居住的海德堡旁邊小城曼漢(Mannheim)的法院前面就有一座司法受難者紀念碑,用來紀念曾被這座法院誤判冤獄的受難者,也時時提醒法官們不要因為自己的傲慢與不察傷害到公民權益,這讓我很震撼,另外,當你旁聽德國的法庭開庭時,你會發現法官與兩造律師、檢察官是平起平坐而非高高在上,」他感嘆地說。
「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那方。」大埔強拆案後,有鑑於警方暴力濫權逮捕民眾情形日益嚴重,有將近全台五分之一、近千位律師連署,挺身警告公權力違法。/邱顯智提供
原以為會就這樣走入法學象牙塔,循著導師(mentor)陳愛娥的道路回國任教,但老天爺又跟他開了一個玩笑,寫論文時指導教授因病過世,必須重起爐灶,他的女兒又在此時出生,讓他必須暫停學業就職。一方面基於自己的理念,一方面邱顯智看了廢除死刑運動工作者張娟芬寫的《無彩青春──蘇建和案十四年》一書後受到感動,邱顯智在回國前夕寫了一封Email給為蘇案義務辯護的羅秉成律師,表示自己的感佩以及願意向他學習,羅律師接信後立即回信給他表示歡迎,這讓感性的邱顯智激動萬分,一個月後便束裝返國,投入羅律師麾下工作,邱顯智有幸又遇到人生第二位導師。
邱顯智口中尊稱「師父」的羅秉成律師是知名人權律師,與他的相遇讓邱顯智人生再度轉一個彎,在跟著師父投身冤獄平反工作中,讓他很有成就感,也發現到自己很享受第一線與人互動,協助訴訟當事人的過程,而從師父的身上,他也切身體會到偉大的律師不一定要賺很多錢、打贏很多官司、而是擁有庶民與同業的尊重。
邱顯智形容起師父時,平實地評價卻感受到他紮實的尊敬,與提及陳愛娥老師時的興奮頗有不同「羅律師雖然不是像台北理律、萬國那種大事務所的律師,但卻高票被票選進入法官評鑑委員會當委員,你就知道同業多敬重,」他說。「有一回我跟羅律師去新竹一家咖啡廳,老闆認出羅律師,堅持不肯收錢。」
自此,邱顯智雖有動搖過,但是他看到自我成就的其他可能性,依循著師父的道路,一方面自己開一家事務所,自己接案,一方面投身公益案件以及冤案平反。不同導師的偶然性給邱顯智帶來不同人生機遇,但浪漫樂觀的他,自我堅持與選擇走上這一條非主流的法律路,似乎也有其必然性。
留德時因西方法學的衝擊、空間的距離讓他對故鄉的司法狀態有了更多思考,也由於思鄉情切,過去不寫文章的他,開始在網路上對台灣司法寫出建言與分享,這些文字思考的紀錄被廣泛轉載,除了沈澱為他出發的動力,也讓他的理念更廣為人知,逐漸讓他在司法改革運動當中有一定的能見度。
回國之後,他曾短暫再度回德國,也曾跟其他律師一樣,到主流大事務所任職,但他在經歷過這些之後理解到,這不是他現階段想走的道路,他毅然選擇一條壓力較大的開業道路,也獲得較高的自主性。「我的妻子在新竹擔任法務經理,沒她的支持,我是沒法這樣任性地做想做的事,」原來定居新竹的他可是每天搭高鐵通車台中上班。
「正義的圖像,是透過對不正義的想像而得來。」
法學最核心的概念便是正義,正義最一般形式就是「報復」,而一般民眾往往不能諒解律師幫一些爭議人物辯護,爭取權益,例如白冰冰對因謝長廷幫陳進興辯護相當不諒解,甚至製作一支廣告控訴謝長廷,「不是好人,不是壞人,而根本不是人」,那麼,參與死刑犯辯護的邱顯智心中的正義觀又是如何?
邱顯智對這一個問題沉吟不語,特別從書架上翻出一本書表示,接觸法學多年後,現在比較接受的正義觀是比較接近德國的法哲學家馬丁逵爾勒(Martin Kriele)的觀點,「正義的圖像,是透過對不正義的想像而得來。」他解釋道,正義是很難描述的,但是不正義卻相對容易一些,一百個人對正義有一百種想像,很難具體說出正義是甚麼,但是大家對不正義的想像會很具體,而對於這些不義行為的糾正便就是正義。他舉例說,有人被搶劫,路人見義勇為追捕就是正義的,因為這是對搶劫的糾正。
他又舉其義務辯護的桃園關廠工人臥軌案為例,「歷任官員也一再向失業勞工保證絕對不會討錢。請不起律師、眾多不認識字、國語也講不好的老阿嬤們,獨自上法庭,面對法官、律師的壓力,一個由人民納稅錢養的國家,可以這樣嗎?」糾正這樣的行為便是正義之舉。
對於正義這件事情,他認同他的態度有點近似村上春樹所言:「以卵擊石,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那方。」他對於國家機器是充滿不信任,而他確認這樣的不信任是現代民主國家的基礎,對於庶民與國家的抗爭,邱顯智是更願意站在弱勢庶民這一邊。「一個國家如果沒有正義,只是強盜集團。」他引用奧古斯丁的名言說。
廢除死刑,避免不可挽救的誤判
對於那些死刑犯呢?對於這個挑動大家神經的議題,邱顯智的態度基本上很簡單,他認為目前被挑起的很多爭端都是模糊而混亂的,例如「犯罪被害人保護」往往跟「廢除死刑」對立起來,同時參與這兩方活動的邱顯智認為這些爭議卻是偽命題,因為這二者都是人權運動的一環,本質精神是一致的。
「律師因為擔任被告辯護人,接觸司法實務,了解判決怎麼做出來的,所以支持廢除死刑改以終身監禁代替,跟接觸原告(被害人),了解被害人的苦,所以加入被害者保護協會,這兩者都是律師的工作,怎麼會對立?怎麼會有衝突呢?」他強調。
邱顯智特別提到他心目中的英雄──美國法學大師亞倫.德蕭維茨(Alan M. Dershowitz)的話,「律師幫他討厭的當事人辯護,是美國最優良的傳統。」他強調作為律師最重要的工作,不是探究真相,更該是避免國家對於刑罰權的過度評價(擴張),廢除死刑的道理很簡單,在他實務經驗當中,基於人的有限理性,為了避免江國慶案之類的枉殺事件發生,基於死刑的不可補救特質,應用終身監禁替代,「即便在德國那樣法制精確的國家,誤判也是一大堆。」他說。
他指出:「法官的職責是在維護被告的無罪推定,但實務上,台灣法官有強烈的有罪推定的傾向,面對檢、警方掌握龐大的國家機器資源,辯護律師很難掌握超越檢方的證據」,邱顯智表示,警方常僅僅只憑「自白」便宣告破案,檢方也常以共同犯「自白」便將人起訴,儘管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六條對於自白的「任意性」有嚴格規範,但是由於法院的習慣性縱容,讓檢、警方在程序上一直便宜行事,才造成許多爭議性的案件,喧騰一時的鄭性澤案也是如此,程序上的正義在台灣一直是粗糙而被忽略的,多少冤案因此而產生,面對不及格的司法改革,台灣要追求的不僅止於實體正義,更有程序正義,這也是邱律師憂心同時不得不支持廢除死刑的務實理由。
聊到這兒,邱律師提到對於觀審制度的看法,「儘管有些人稱觀審制度意義不大,可是你要是看到法院開庭有人旁聽時,法官、律師精神為之一振的抖擻情形,你就知道有沒有人看,對於法律工作者能否扮演好角色、確實走完程序,攸關重大。」
幫台灣的正義女神勒緊鬆脫的蒙眼布
除了一般接案維持事務所開銷之外,他積極投入了冤案的義務辯護以及廢除死刑的司法普及教育,樂此不疲,他鼓勵年輕學子即便不投入法律工作,也可以就讀法律相關科系,因為法律教育的薰陶對一個公民助益甚大,法律思維訓練更有助於學子對社會現象分析的縝密跟深入。邱顯智也鼓勵學子多走入法庭旁聽,多看歐美的法律劇,這都可以幫助深化台灣的法治水準。
在西方法院門口常可以看到象徵司法公義的正義女神朱斯提提亞(Justitia),版本眾多但幾乎不離三大特徵,一手持天平、一手持寶劍,而且雙眼蒙著布條,寶劍象徵國家的巨大權力與懲罰,天平象徵度量是非,但是蒙眼布的象徵讓人猜不透,正義不是要目光如炬,明鏡高懸嗎?
柯維爾(Robert Cover)教授提出的解釋廣被接受,西方傳統下的司法中「蒙眼不是失明,是自我約束,是刻意選擇的一種姿態」,而「『程序』就是正義的蒙眼布。」三者缺一,即非正義。
邱顯智律師扮演的角色與其說是幫忙司法擦亮雙眼,還不如說是幫台灣的正義女神勒緊鬆脫的蒙眼布,避免女神因其傲慢與偏見,寶劍誤傷無辜,邱顯智投入這些工作,作為一個法律工作的個體戶,他資淺,但幹勁十足,作為一個司法改革推動者,他兼職,但樂在其中,「唯一的遺憾是讀書的時間太少了,我每天只能從新竹到台中高鐵途中看德文法律書,」他說。看來邱顯智還孜孜不忘他的學術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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