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刺球迷有覺得擁有LaMarcus Aldridge是一件很驕傲與幸福的事嗎?哪怕現在球隊處在黑暗中。
#時代禁區背框大殺器
#代表馬刺的靈魂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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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遠記得Aldridge在2017年季後賽因為失常的表現被不少人罵得超慘,那時很多人私訊抨擊我,說馬刺應該快點交易掉Aldridge,叫我不要再幫他講話,他就是馬刺的拖油瓶,然而那時我仍是極力相挺他。
這記憶讓我印象挺身刻的,當時我就說,Aldridge打不好是要檢討沒錯,但也要考慮到他的犧牲奉獻和球隊的變化,衝擊的他問題主要在於,球隊開始以側翼的Kawhi Leonard為尊,Kawhi確實攻堅本領出色,但那時他並沒有什麼帶動隊友進攻的能力。
導致Aldridge與Kawhi兩人幾乎是單兵作戰,無法真正達到相輔相成的效果,而再來一個大問題就是老大哥Tim Duncan退役了,要清楚當TD在時,Aldridge打球是相當舒適的,就像有一個頂級護法在後面支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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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Duncan恐怖的地方在於,他不僅大力強化團隊防守端,在進攻端他影響力也很大,即使那時不老實的他也確實老化,進攻能力與過往差距很大,但整個策動隊友、扮演齒輪推動進攻的智慧,那是馬刺無人可取代的,即便到了現在都一樣。
假使當時馬刺比賽看很多的人,應該都能理解我在說什麼,光是高位吊球給Aldridge輕鬆得分,TD就是屢試不爽,傳球點與時間恰到好處的本事讓人讚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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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當2017年馬刺沒有了Tim Duncan之後,衝擊最大的人無疑就是LaMarcus Aldridge,且當時Pop在使用Aldridge的方式也沒讓他到位,沒充分發揮他強勢的進攻能力特質,反而希望他成為類似TD那種全面性的禁區球員。
結果當Pop找到他的使用說明書後,這效果馬上見效,2018年在Kawhi沒什麼出賽的情況下,Aldridge成為的全隊的支柱,找回明星級的影響力,不管是比賽面或是精神面,都扮演著大哥級的角色,很有黑衫軍硬氣的態度,帶領球隊逆流而上,著實讓人看了相當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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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即便Kawhi離開了,Aldridge還是守住了馬刺的底線,並且謙遜的讓DeMar DeRozan成為球隊的主要攻擊手,開始由他扮演如何讓新來的夥伴更容易融入體系內。
今年他也持續配合馬刺鍛鍊他們的年輕後場Dejounte Murray與Derrick White,只可惜現階段成效沒達到預期,球隊在天賦上確實不夠,馬刺的季後賽紀錄很可能將在此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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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Aldridge沒有閒著,他也持續在進步自己,今年他大幅提升自己三分砲火的威脅力,為的就是彌補球隊外線火力匱乏的問題。
LaMarcus Aldridge真的為了馬刺犧牲奉獻太多了,他無疑就是後『#GDP』時代黑衫軍的靈魂人物,在2018至2020年這三季,平均21.4分8.5籃板1.4阻攻,高效的50.9%投籃命中率,很難找到像他這麼穩定的禁區兼任高塔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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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dridge出色的影響力勢必也讓以前隊友很懷念,日前Damian Lillard就在拓荒者的官方twitter回應,他最希望帶回的前隊友就是Aldridge,這也讓看到的Aldridge轉發了這則貼文,給了不少的遐想,然而對此他表示:
"這是開玩笑的"
"我回復那則twitter的意思"
"就是我想表達:我看到了"
"就這麼簡單"
"我曾經想在波特蘭退役的"
"但自從我來到馬刺後"
"我願意在這結束我的職業生涯"
"我在這有許多美好的回憶"
"我在馬刺這大家庭非常幸福"
"我們都彼此了解"
"我很喜歡聖安東尼奧馬刺"
"當然在波特蘭有很多回憶"
"要回到那結束生涯也是可以"
"但我一直想在馬刺結束生涯"
"只是如果球隊要求改變"
"假使他們想要年輕化"
"我當然不介意回到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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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在聖安東尼奧馬刺始終會被人質疑抨擊時,Aldridge他也跳出來捍衛自己說:
"我始終不明白為何會受到質疑"
"我一直都盡我所能幫助球隊取勝"
"盡我所能幫助球隊成長"
"我一直嘗試改變自己的打球方式"
"藉此讓球隊變得更好"
"我在這賽季開始嘗試投三分"
"為DeMar去拉開空間"
"所以我不懂為何要質疑我"
"我很投入在幫助球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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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真正了解馬刺的球迷,都會清楚LaMarcus Aldridge的存在對於黑衫軍的影響與意義有多大!
今年對於我來說,不管馬刺的比賽或寫文都的確變少了,但對這支球隊仍是很有愛的,還是挺關注的,只是如果未來Aldridge離開這裡,可能就真的不是我熟悉的馬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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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在馬刺的情況,是有會做出重建的可能,只是尷尬的是,球隊沒有什麼中生代的核心球員,幾個核心人物都是30多歲的老將。
所以要如何做取捨,完成有延續性的重建,這真的要考驗Brian Wright與R.C. Buford(相信仍是幕後軍師)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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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會很希望LaMarcus Aldridge留在馬刺當精神領袖,但也會很想他能去拚一座冠軍,畢竟當初他來到聖安東尼奧,就是想與偶像TD一起舉起歐布萊恩盃。
不管如何,LaMarcus Aldridge確實是後『GDP』時代黑衫軍的第一人,最令球迷尊敬的人物,我認為這是無庸置疑的事實。
#GoSpurs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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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一陣子,對岸強大的翻譯團終於把這篇給翻出來了,這篇文章解釋了
現代籃球的變化,也是起因於1995年夏天那個選擇高中跳級直升 NBA的小
伙子,這篇文章也說明為何Towns是比Okafor更好的選擇。
先看一下上半篇,下半部晚一點再整理上來。
翻譯連結:有影片看
https://bbs.hupu.com/13046257.html
原文:有影片可看
https://goo.gl/igxRrb
現代籃球革命的薪盡火傳:從Kevin Garnett到 Karl-Anthony Towns (上)
By Key Dae
20年前,Kevin Garnett重新詮釋了NBA聯盟裡大個子的定義。自那開始,NBA比賽的風格
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而Karl Towns很可能成為其中的最新一章。
幾周之前,《SLAM》雜誌作者、Synergy視頻記錄員羅傑 波恩(Rodger Bohn)受邀參加
了一次選秀前的非公開試訓。Karl Towns、Andrew Harrison、Aaron Harrison和路易士
維爾大學的後衛Terry Rozier參加了這次試訓。根據他的說法,Towns一見到他就說,“
嘿,Rozier,我還沒忘了怎麼投籃哦。”
緊接著,他命中了100個三分球出手中的7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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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距離到NBA三分線外,他都能夠出手,無論是運動中投球還是定點。這證明他將會是
NBA中充滿活力的一員。他不僅在肯塔基大學的時候努力磨練了自己的背身技巧,在拉開
球場空間的能力也將會令人大吃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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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各種小道消息提到過他那柔和的投籃手感,但直到最近,我們才見識到強有力的證明
。我想,Towns的投射能力能帶來的影響可能比我們想像的要大得多。
20年前,Kevin Garnett打響了革命的第一槍。
革命本非他的本意,他並沒想過要改變籃球。KG只是在做自己然而這個“自己”卻是
籃球歷史上絕無僅有的一朵奇葩。在90年代,NBA的大前鋒都不是明星球員。那是一個中
鋒的時代:Patrick Ewing、Hakeem Olajuwon、David Robinson、Alonzo Mourning、
Dikembe Mutombo、Shaq。中鋒是那個時代的頂樑柱,傳承著Kareem Abdul-Jabbar、
Bill Walton、Wilt Chamberlain、Bill Russell甚至遠至George Mikan年代的火炬。
與中鋒位置相反的是,包攬了球隊裡髒活累活的大前鋒是NBA聯盟中“藍領工人”的代表
:Kurt Thomas、Anthony Mason、Dale Davis、Antonio Davis、Robert Horry、Dennis
Rodman。當然,跟其他位置一樣,這個位置上也有少數幾個出類拔萃的球員Charles
Barkley、Karl Malone、純良纖細少年時代的Shawn Kemp但總體來說,大前鋒的主要
職責是搶籃板、防守、揮拳,做明星中鋒的貼身護衛。
Kevin Garnett就出現在這樣一個時代。身長七呎,輕功了得,其姿如鹿,其臂如鵬,控
球嫺熟,傳遞精准,20呎之外出手仍可正中靶心。在1995年的那個春天,如此技巧與天賦
的結合是前所未見的。沒有哪個七呎大漢能玩弄球於股胯之間,也沒有哪個七呎大漢能在
這麼遠的距離面框跳投。Kevin Garnett來了,於是所有人都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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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那個時候,人們看著這些高大卻不乏技巧的球員們,內心懷疑著,這是否會成為未
來NBA的常態?”回想出入聯盟的Garnett,Gregg Popovich回憶道,“將來會有更多像他
這樣的球員嗎?這就是我見他的第一面時內心想的,簡直是不可思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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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Mikan在1946年進入聯盟,而Garnett是在1995年。這之間的50年間,籃球場上的
同一個成功秘訣已經被每一支球隊爛熟於心擁有一個極具低位統治力的中鋒。然而,
Garnett改變了這一切,50年的傳統根基從此開始動搖。所以,Garnett被稱為籃球革命。
今時今日,每一個在高位組織進攻的大個子,每一個在快攻中控球的大個子,以及每一個
在三分線外出手投籃的大個子,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了Garnett的影響。他們之間的許多人
也對此有清楚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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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徹底改變了這項運動,”邁阿密熱火隊的明星克Chris Bosh對Garnett不吝讚美,“
他年紀輕輕就進了全明星。他可以搶下籃板,運球快攻,一條龍扣籃。在他之前,我從未
見過能這樣打球的人。在那時,我就對自己說,‘想進NBA的話,你得學會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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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Karl Towns和Jahlil Okafor的爭論重點,在於他們對現代籃球的適應程度。
我個人認為,“適應”這個詞的含義沒有被正確理解,重要性沒有被意識到。對於很多人
來說,這兩個大個子的比較在於“背身進攻”對“面框投籃”。
那確實是問題的一部分,但兩者的區別遠不止此。
KG進入聯盟的時候,變革中的聯盟正好需要他的出現。
在上世紀90年代,NBA聯盟殘酷慘烈的防守讓比賽得分逐年下降。1997年,聯盟每場比賽
每隊的平均得分只有95.6分。在我看來,Garnett的到來是三大推動聯盟進入“現代”的
因素之一。
首先,為了提高比賽得分(聯盟的說辭是“提高觀賞性和球迷熱度”),NBA推行了一系
列規則變革。自1997年起,球員被禁止在防守面框進攻時用前臂進行推擋動作。在1999年
,後場的激烈身體對抗也被禁止,同時被禁的還有對無球隊員的故意阻擋動作。到了2004
年,聯盟最終實行了臭名昭著的“手擋規則”(Hand Check)。
其次,聯盟逐漸開始意識到三分線的重要性。三分球是籃球場上效率第二的投籃,三分球
機會的產生也往往伴隨著球場空間的拉開這在今時今日已經是NBA進攻的重點了。因
此,在過去的25年裡,三分線的使用呈幾何級數地增長。
賽季 聯盟場均三分球出手數 聯盟最高場均三分球出手數
1990-00 7.1 12.9
1997 98 12.7 20.3
2005 06 15.9 25.5
2014 15 22.4 32.7
(有趣的是,上賽季灰狼隊場均只出手了14.3個三分球。真可謂是夢回1999啊!)
最後,像Garnett這種全能大個子能控球、傳球、面框進攻、中遠距離跳投的開
始湧現。各隊紛紛開始試驗,都想要找到能讓他們大放光彩的方法。
“手擋規則”的啟用為小個子鋪開了一條陽關大道。不用再遭受流氓們上下其手時,小個
子的速度和靈活得以發揮,讓今天的“控衛盛世”得以成真。想想Tony Parker、Chris
Paul、Russell Westbrook、Damian Lillard、無傷Derrick·Rose、還有Stephen Curry
他們都成了球隊基石,就因為他們能夠大量利用擋拆戰術創造得分機會。
於是,傳統大個子的消亡開始了。動態進攻戰術的關鍵在於後衛們對籃框的衝擊,在這個
時候,籃底杵著一個七呎中鋒不論是哪一隊的都會是一種阻礙。中鋒帶來了對方
的大個防守人,同時自己是前往籃框的路上的一道路障。一次又一次的試錯後,球隊開始
發現,七呎長人在進攻戰術中的負面效果愈發明顯,經常會影響到整個戰術的空間和流暢
性。必須在禁區附近呆著的大個子在現代的進攻戰術中無可適從。
金鱗豈是池中物,一遇風雲便化龍。在動態進攻逐漸佔領NBA的同時,由Garnett引領的新
一代大個子正好如魚得水。他的靈活性為隊友創造了更多空間,他能從肘區發動戰術,他
在內線外線都能解決錯位的防守。他能夠運球開動快攻,他能夠用擋人和跑位調動對方的
防守。各支球隊都越來越重視起Garnett們在球場上的作用了。
上世紀90年代末到00年代初,全面身手的大個子成為各路豪強追逐的對象。誰都想要一個
Garnett,誰都想成為一個Garnett:Lamar Odom、Darius Miles、Jonathan Bender、
Stromile Swift、Amar'e Stoudemire、Chris Bosh、Tyrus Thomas以及(安息吧)
Eddie Griffin。一個又一個的年輕人夢想著成為KG,但那時的他們對成為KG意味著什麼
一無所知。聯盟知道KG是個與眾不同的人物,但他們也絕不敢想,這個年輕人將要把籃球
世界翻個底朝天。
2003年,Mike D'Antoni捅破了那層窗戶紙。
帶領著Steve Nash和兩位緊隨KG腳步的球員,D'Antoni在Phoenix建立了第一套完整的空
間/動態進攻。Amar'e Stoudemire成為了令人恐懼的擋拆大殺器,這名身長6呎10的怪物
與Nash的擋拆組合讓人回想起Stackton和Malone。為了保證Nash和Stoudemire都能輕鬆攻
入籃下,D’Antoni把Amar'e放在中鋒位置,再在四號位放上了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現代
大個子Shawn Marion。這是“KG革命”的第二個里程碑。
巔峰時期的Marion像極了Garnett。他個子高高瘦瘦,有著超強的機動力和運動能力,也
擁有全面多樣的技巧。他能控能傳,還有現象級的防守。作為一名內線球員,6呎7的身高
和225磅的體重似乎並不合格,但Marion的籃板和防守絕對稱職(在2003到2008年間,
Marion場均10.5個籃板,2個搶斷,1.5個封蓋),甚至還有一手KG都沒有的絕活兒三
分球。
擋拆配合並不是新鮮玩意兒。事實上,它已經存在了很多年了。早在上世紀80年代末至90
年代初,Stackton和Malone間的絕大部分配合就已經都是擋拆戰術。但擋拆配合的用途卻
遠遠不如今日,因為當年充滿身體碰撞的防守,以及對三分線及球場空間的不重視。
在聯盟推行有利進攻的防守規則之時,D’Antoni就看到了未來,他看到一個相對來說身
體不那麼變態的球員比如Nash也可以在擋拆後成為一把恐怖的利器。Nash的長項
在於投射和場上的準確判斷,這些終於在新式規則下得以蓬勃綻放。D’Antoni也解決了
一個籃球界的疑難問題:要是不把不參與擋拆的大個子放在禁區,那應該把他放哪兒呢?
對此,D’Antoni的回答是:三分線外。
D’Antoni的發明不僅是與眾不同,甚至可以說是離經叛道。而在今年之前,在庫裡和勇
士隊用類似的戰術橫掃全聯盟之前,D’Antoni的戰術曾被無數次冷嘲熱諷。他們說,小
球戰術關鍵時刻不管用。他們說,傳統的大個子是不可或缺的。他們說,“跳投大隊”是
贏不了總冠軍的。
現在回望起來,那些對其嗤之以鼻的人們,那些稱其為“花花架子”的人們,是多麼的可
笑。那套體系在一開始就風靡全聯盟了,奔跑不止,得分不斷,大空位的三分或是Amar'e
的灌籃總能給進攻回合劃下一個感嘆號。到2004年底,隨著“手擋規則”的完善,太陽隊
在場均得分上徹底地一騎絕塵場均110分,領先第二名Sacramento國王隊6分之多。
由於Amar'e擔綱中鋒,太陽隊的防守一直沒有達到理想的狀態(雖然14-18名的防守效率
值比很多人想像的要好)。由於在季後賽中屢次敗給馬刺隊或湖人隊,防守不可避免地成
了替罪羔羊,雖然在那些年裡,幾乎沒有隊伍能夠趟過馬刺隊和湖人隊的圍城。
忽略那些錯誤地把太陽隊稱為“跳投大隊”的評論吧,那些不實的說辭更多是源於固執的
守舊。在2003到2010年間,太陽隊六次在場均得分上領跑全聯盟。教練的更迭沒有改變這
一點,Shaq的加盟與戰術的調整沒有改變這一點。太陽隊在進攻上的成就已經完全被證明
是可行的,可持續的,甚至是可以複製的,然而還有許多裝睡的人不願醒來。
愚昧的人還在熟睡,聰明的人卻正在偷師。
Don Nelson在勇士隊開始了他的“五等分”戰略,Stan Van Gundy在魔術隊也盡力建造了
相似的系統,雖然德Dwight Howard對擋拆的反感(到現在也沒有改變)讓他的戰略從未
完美地實現。
而D’Antoni時代太陽隊最大的宿敵馬刺隊,甚至在更早的時候就開始了他們的轉變,那
時的他們甚至還在吃著火鍋唱著歌地贏著球。
今年二月份的時候,馬刺隊的總經理R.C. Buford在ESPN Radio上接受了Grantland Zach
Lowe的採訪。在採訪中,Buford談到Popovich是如何把防守至上、低位為核的馬刺隊轉化
為一支進攻為先、擋拆為大的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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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h Lowe:在很久很久以前,馬刺隊是一支以Tim Duncan的背身單打或者David
Robinson的打進打出為核心,主打內外連線的隊伍。自那時起,馬刺隊進行了長期可持續
的深化改革,到現在已經變成了一支在進攻上代表先進生產力的球隊了。球隊引進了
Mike D’Antoni的先進經驗,結合了具有馬刺特色的動態進攻,堅決貫徹以派克為中心的
進攻綱領,多年的深化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果,讓球隊在底角三分上領跑全聯盟。
R.C. Buford:2004年聯盟對外線接觸規則的改變讓能控球創造機會的球員比以往更為值
錢。擁有Manu Ginobili和Parker的我們從大概2005年起就有意地減少"inside-out"的打
法。尤其是到了2007年,雖然我們沒有現在這麼自由散漫,但我們的確是大幅度減少了
"inside-ou"的戰術權重。這些改變是經過了無數次教練員會議商議,通過了球探和教練
的無數次的自我評估,也少不了Manu和Tony的大幅度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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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背身大個子在聯盟中幾近絕跡的原因:規則改動了,所以比賽改變了。現代籃球對
大個子球員的靈活度有更大的要求,而馬刺正引領著這種改變。
聯盟歷史上最佳教練之一Popovich立刻就看到了新戰術的價值,他把D’Antoni體系中的
能量石取走,嵌入到Parker的體內,嘴上念念有詞道,“Tim就是Amar'e,Tim就是Amar'e
……”。餘下的,就都是歷史了。
擋拆戰術已經成為了NBA戰術手冊的根基。
以下資料可以印證這一轉變:
×擋拆配合在所有配合中最常被球隊使用。根據Synergy的資料,NBA隊伍運用了58187次
擋拆戰術。排在第二的定點投籃的運用次數為49127次。相對應的,背身進攻的使用次數
還不到兩者的一半只有22547次。
×只有四支隊伍運用背框進攻超過千次,而所有隊伍的擋拆利用數都超過了1500次。
×奧蘭多魔術隊在擋拆配合次數上以2500次領跑聯盟,相反,背框次數第一的孟菲斯的
1243次就已經是聯盟首位了。
×全聯盟運用擋拆次數最少的,當然是號稱“百慕大三角戰術”的尼克。然而,即使是尼
克斯使用擋拆的次數(1511次)也比孟菲斯的背身次數要多。
更深層的資料能説明我們看到現象的本質:很簡單,擋拆配合就是更好的投籃選擇。從聯
盟平均的每回合得分、投籃命中率和得分率(Scoring Frequency)這三方面看,擋拆都
要比除了內切之外所有其他的戰術配合要好。
戰術類型 聯盟平均每回合得分 聯盟平均命中率 聯盟平均得分率
內切 1.19 61.2% 60.5%
擋拆 0.98 48.2% 48.3%
定點 0.97 38.5% 38.7%
掩護 0.90 39.8% 37.8%
背身 0.85 43.8% 43.2%
單打 0.83 38.4% 40.1%
(這個表格也能告訴我們為什麼籃球界對“英雄球”屢屢口誅筆伐,因為單打是得分效率
最低的戰術。)
在所有進攻超過100回合的球員當中,只有兩個大個子能在背身進攻時平均每回合得到超
過1分。這個數字無疑是引人深思的,畢竟進一球是兩分,這上面還要加上罰球的分數。
背身進攻的每回合1分也就代表遠低於50%的投籃命中率,而這些“接近籃框”的出手本來
還應該算是“好”的投籃機會。
這些資料是擋拆配合大行其道有利的證據。正確運用擋拆配合能帶來比背身和單挑更多更
容易的得分機會,尤其是對於大個子來說。大個子的背身說白了就是面朝遠方的單打,身
邊永遠都有防守,也容易被包夾。
舉個例子,Al Jefferson在背身單打的使用次數上排在聯盟首位,但他只能在47%的回合
中得分,每回合0.939分。Anthony Davis在擋拆配合(作為擋人者)的次數上領跑聯盟,
在59%的回合中得分,每回合1.16分。這種差別在全聯盟都存在,對各個球員自身也是如
此。
球員 背身每回合得分(出手次數) 擋拆每回合得分(出手次數)
Al Jefferson 0.93 (659) 0.98 (176)
Marc Gasol 0.95 (533) 1.02 (294)
DeMarcus Cousins 0.87 (468) 0.99 (204)
Pau Gasol 0.89 (420) 0.93 (215)
Blake Griffin 0.95 (397) 1.00 (292)
Markieff Morris 0.89 (363) 0.96 (199)
Andre Drummond 0.69 (344) 1.18 (132)
Tim Duncan 0.81 (313) 1.05 (209)
Brook Lopez 0.94 (268) 1.08 (292)
Anthony Davis 0.85 (203) 1.16 (365)
即使是一直以來被看作傳統低位型的球員也更像是“混合型”球員,他們在擋拆中其實也
更有效率。姿勢正確的擋拆的威力是遠遠超過背身單打的,這就是NBA舍其一求其二的根
本原因。Duncan在十年前就開始了轉變,Brook Lopez在今年華麗轉身,更多地作為擋拆
順下者發起進攻。
“新式”進攻事實上已經是“標準”進攻了,“老式”進攻則是徹徹底底地過時了。背身
進攻還不會完全消失,但它不在是建隊核心了,它只會在特定的情況下被用於攻擊錯位防
守。
當你能把防守調動起來的時候,得分要容易得多。
製造空位機會的綱領是讓防守隊員失位,這只有在移動中才有可能。
也可以說,戰術類型的效率與調動防守的能力成正比。擋拆強迫防守球員移動,切入則通
常發生在已經失位的防守陣型中。
與其相反,背身進攻和單打進攻不要求防守隊員進行太多的移動。他們會給對手足夠的時
間準備好防守陣型,即使通過了第一道關卡,後續的協防隊員也會到位。防守陣型之所以
叫防守陣型就是這個原因,所有的行動都是佈置好了的,所有人都是到位的。如果防守球
員只需要站著不動,或者左右挪一兩步,這防守簡直是太容易了。
調動防守說的不是兩個靜止的進攻球員互相傳球,事實上,每個球員包括大個子(甚
至更重要)都要移動。最好的投籃是離籃框零距離的投籃,防守方的大個子通常駐紮
籃下,把他們引走了,就更容易在籃下得分。引走對方內線球員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利用己
方的內線球員。
“以動制靜”就是現代NBA內線球員的根基。
在此根基以上,大個球員可以建立更多樣化的武器庫,這同時也讓球隊的打法更靈活、更
有效率。
擋拆就是移動。打掩護是移動。投三分球雖然不一定是大幅度的動作,但在三分線附近遊
弋也確實是一種移動。所有的所有都歸功於移動與後衛在時間與空間上取得生命的大
和諧。這就是先鋒派內線Kevin Garnett們對NBA的饋贈。有著後衛般的敏捷和靈活的
Garnett為NBA內線賦予了一層新的含義。
在現代NBA進攻中,很少有球隊會讓大個子站著不動。在這一方面做到極致的,無疑是金
州勇士隊,他們本賽季橫掃全聯盟靠的就是獨門法寶擋拆為核心的“靈動體系”(
Flex System)。
“靈動”內切的基本觀念在於場上所有球員都是可以無限替換的。
最基本的“靈動”配合是這樣的:一個內線在低位,另一個內線在三分線外,兩個側翼在
底角。控球後衛帶球過半場,傳給站在外線的大個子。於此同時,低位的大個子為角落裡
的側翼做一個掩護;這個側翼利用掩護穿過禁區,做掩護的大個子退到外線。如果內切的
側翼有空位機會,持球的大個子會傳球找到他;如果沒有機會,球會給到另一個走到高位
的大個子手裡。傳完球的內線切入低位,給另一個側翼做掩護。
關鍵點在於,由於最重要的部分在於側翼借掩護的內切,這個戰術可以在24秒內不斷重複
,直到防守隊員犯錯跟丟人。
這也是“無限替換”的重點:在任何時候,任何球員都可以在高位、在低位元元、在底角
、在切入。每一名球員都需要有移動、傳球、投籃的能力。
作為一名大個子,你需要能夠做掩護、順下、在球場任何一個角落傳球、在18呎以外命中
投籃。你需要有能夠到達球場任何角落的靈活性,以及客串扮演外線球員的能力。
勇士隊的版本借鑒了不少Gentry時期太陽隊“七秒或者給Shaq”的戰術,配合上“靈動”
戰術,還加上了Kerr從馬刺隊和公牛隊學到的底角三分戰術和三角掩護戰術。
在過去的五六年間,大部分的球隊都在逐漸趨近於這種進攻風格。在金州勇士隊奪得冠軍
之後,可以預見的是,此種進攻風格也代表著NBA的未來。
Steve Kerr公開感謝邁克 D’Antoni,他在太陽隊的前瞻試驗為勇士隊的崛起打好了基礎
(D’Antoni執教太陽隊的時候,科爾是太陽隊的總經理)。之後,Kerr還特意提到,
Steve Nash就是“原版Stephen Cu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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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管理層到球員,有11名前太陽隊的成員進入了今年的總決賽,這包括了教練(比如勇士
隊助教Alvin Gentry和Jarron Collins)、管理層(比如克利夫蘭的總經理David
Griffin和球員管理經理Raja Bell)和球員(比如勇士隊後衛萊Leandro Barbosa和克利
夫蘭側翼James Jones)。Mike D’Antoni以及他那快速、大量持球、清空禁區、七秒結
束的進攻已經散播到了NBA的每一個角落。“Mike克是個先行者,”Kerr說道,“他徹底
改變了NBA。”過去的三個冠軍馬刺隊、邁阿密熱火隊和達拉斯小牛隊都從太陽
隊身上學到了小球戰術和擋拆配合的訣竅。“那是每一個人的前進方向。”Bell這樣說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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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ymond Green是金州的殺手鐧,他是勇士隊體系成功的關鍵。他能像大個子一樣做掩護
,但也能像後衛一樣移動、傳球以及投籃。他就是1970年“靈動戰術”被發明的時候所求
卻不可得的那一環:一個真正的能夠無限替換的球員。
這讓勇士隊得以得寸進呎,讓Draymond和Bogut成為進攻的起始點(“Draymond”甚至已
經開始控球過半場了)。這種戰術把Curry從弧頂解放到底角,在這種情況下,“靈動戰
術”啟動之後,Curry或者Klay Thompson之一將在半場的某個地方得到空位的機會。
勇士隊(還有其他一些隊伍)的另一個重要戰術叫“牛角”戰術(Horns)。在這個戰術
中,中鋒和大前鋒都提到罰球線以上,控衛把球傳出手,隨後利用其中一個或者兩個大個
子的掩護切入。這讓防守內外顛倒,內線防守者都被拉到罰球線以上,禁區中路大開,為
後衛和側翼球員提供了大量的切入空間。
horns
移動進攻端的大個子以調動防守方的大個子,這能拉開整個球場的空間,拉空了的內線讓
進攻方能找到更容易地得分機會沒有內線屏障的情況下,進攻方時常能得到簡單的上
籃機會。這可要比直面對手的背身和單打簡單得多。
這裡的動向表現的就是現代內線在NBA現代進攻的角色。David Lee站在三分線作為“電梯
掩護”的左半邊門,當Klay從雙重掩護穿過後,他面對Curry的防守隊員做了一個背後掩
護。這時的Curry從底角繞出,等於做了一個空手擋拆,在這之後得到球的Curry立即把球
傳給David Lee,後者輕鬆上籃得分。
Draymond在戰術之中也加入了另一層變化,他還能外切到底角準備接球出手三分,或者把
球直接傳給David Lee或者Harrison Barnes(他是這套戰術裡另一個最常用的選擇)。
這套動態進攻包括了四層變化,而不是傳統擋拆的兩層。戰術之中包括了各種迷惑對手的
設計,而結果也顯而易見,這要比David Lee背身攻擊錯位或是面框單挑進攻要更為簡單
。而靈活的大個子可以更好地為自己和隊友創造機會。
我傾向于把勇士隊的整個進攻體系不只是運用“靈動”配合的時候稱為“靈動體
系”,因為體系的核心綱領與“靈動”的設計一致:如果球隊的大個子想打後衛,那就讓
他們打後衛吧。這也許是對Draymond和Bogut最好的定義了擁有傳統內線不具備的技
能的大個子。他們可以向傳統內線一樣防守和搶籃板,但同時他們也能夠移動、傳球、防
守外線,甚至像“追夢”一樣像後衛一樣投籃。
勇士隊尤其在嘗試避免背身進攻。
一項證據可以證明:整支勇士隊全年只使用了背身進攻530次,而Al Jefferson自己就運
用了659次。
Andrew Bogut特只背身進攻了70次,David Lee只背身了76次,Draymond只有40次。勇士
隊只在少數明顯錯位的時候使用背身進攻,尤其是在6呎7的後衛Shaun Livingston身上。
另外,在面對火箭隊的系列賽中,Green也面對Corey Brewer使用過一些背身進攻。勇士
隊大個子獲得的跳投機會大多從突破分球而來,抑或是在三分線附近的連續傳導。這主要
都由於勇士隊大個子的靈活性,這讓他們能作為組織者、掩護者能夠突破得分,或是創造
底角三分機會。
這一切都因為背身進攻對進攻節奏的減緩。進攻不動,防守不移。尼克教練在他的視頻中
提到了這個問題,這與投籃效率資料以及Kerr對球員適應動態進攻的評論共同印證了一點
。
以背身為核心的進攻在節奏和變化上有很大限制,背身為主的球員往往需要球隊專門設計
的進攻戰術才能施展身手有時候,比如對於Al Jefferson,這意味著徹底占滿球隊的
戰術手冊。由於“Big Al”除了低位背打之外無法適應其他任何的進攻風格,夏洛特黃蜂
隊不得不完全圍繞著他的背身設計進攻戰術。這不僅讓球隊的進攻變得一成不變,更限制
了隊內一些充滿活力的球員,比如Kemba Walker。同時,由於無法產生簡易的得分機會,
這種戰術也讓Michael Kidd-Gilchrist和Bismack Biyombo這樣的非得分手無法在進攻端
做出貢獻。與此相反,動態進攻中的大個子固然有背身攻擊的選項,但他們並不必須要如
此,他們有大把其他選項。
勇士隊在包含掩護的回合數中領先全聯盟,在快攻回合數和內切回合數中都排名第二。同
時,他們的單打回合數排在第23名,背打回合數排在第25名。他們的動態體系自然而然地
創造出最佳的戰術選擇,也難怪他們會擁有全聯盟最好的進攻。
大個子的靈活度在防守中也同樣重要。
籃球場的兩端都同樣重要。一支球隊要得分,另一支球隊就要阻止他們,每一回合這都在
球場的其中一端發生著。
這個賽季的NBA被使用了58187次擋拆進攻,第二名的定點投籃只被使用了49127次。可見
擋拆回合數幾乎超出了第二名10000次。
顯而易見,擋拆已經成為了現代NBA進攻的根基,然而與此同時,擋拆也成了現代NBA防守
的重中之重。這也許是最被忽略的方面,大個子除了要能夠在進攻端成功,還需要做好防
守端的職責。
我不得不重複一遍。
現代NBA的大個子要能夠駕馭現代的進攻以及現代的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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