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高雄種畜繁殖場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畜牧技術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7/11~107/07/24
資格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並具畜牧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4.須具遵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陞遷法第十二條之規定。
工作項目
1.主辦種豬及檢定豬等現場業務。 2.執行種豬選育及生長檢定等試驗研究。 3.辦理種豬登錄、推廣及輔導業務。 4.辦理臨時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高雄種畜繁殖場(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通安路372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hjhuang@mail.tlri.gov.tw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採通訊報名方式,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於民國07月 24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寄件地址: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通安路372號兼辦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8-7792617分機219。 2.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銓敘部最後之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經歷證件、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或其他各類語言能力測驗之合格證件(無則免附)及論文與近年發表之文獻(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 3.應徵者如有須退還應徵書面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4.本甄選除正取壹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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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屏東縣政府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幹事
職系
一般行政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4/20~107/04/24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以上及格,或具有一般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
943屏東縣獅子鄉草埔1巷5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請依案內屏東縣政府辦理甄審(選)作業資格條件檢核表定項目,逐項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乙份(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
2.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
3.最近銓敘證明文件
4.最近五年考績證明
5.現職派令等相關資料影本;通過英語檢定者,請檢附及格證書影本。依序裝訂成冊,於本(107)年4月24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逕寄900屏東市自由路527號屏東縣政府人事處收(信封加註應徵屏東縣獅子鄉草埔國民小學一般行政職系幹事職務)。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聯絡電話08-7320415#6524(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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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屏東縣高樹鄉公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4/11~107/04/16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三) 未有法定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高樹鄉公所 *屏東縣高樹鄉興中路33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a610015@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於本(107)年4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一)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以上證件(均影印本並由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請依序裝訂成冊,以上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資料不實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談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退還應徵資料,請附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本職缺正取1名。
(四)掛號通信報名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建設課技士職缺」(地址:90641 屏東縣高樹鄉興中路330號;聯絡電話:(08-7962610#14)
(四)報名截止日:公告之日起至107年4月16日止。
(五)聯絡電話:08-7962610#14 聯絡人:邱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