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逃走他鄉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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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徹斯特打工 在 小吃貨的英國生活日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不過說真的 曼徹斯特已經比劍橋便宜很多
之前曼徹斯特的同事也是租一個月400多鎊含bill 兩個人合租一個房子
但400多是基本上不太可能租到劍橋市 除非去北劍橋 不是學生的話還要繳council tax 這個劍橋市也比其他城市貴......
台北市17000真的也只能租到房間 好一點點的房間
但薪水結構 英國打工時薪約台幣300 台灣學生打工好一點給你150....
英國的學費也是近幾年才漲價 當地人大多都用貸款 三年念完可能加上生活費的貸款大約也要台幣100萬左右 可是只要你畢業後沒收入或收入低於一個標準就不用繳學貸 或者飛出國工作.....所以很多人就出國工作不繳學貸 但最近英國政府好像改變法規 所以去國外也有可能會被追討學貸 當然因為國外匯率問題 所以換回英鎊可能還是低於要還錢的標準 所以不用還哈哈哈
不過之前看到台北大安區的兩房公寓 一個月也要五萬台幣真的很嚇人 簡直跟劍橋一樣貴 不過我們號稱歐洲的矽谷啦~所以貴一點可以接受 而且這邊薪資也比較高.....真的無法理解台北市在貴什麼
另外我也發現台灣房仲好像真的會坑外國人
同一個房間po在台灣人租屋社團跟用英文寫得台北租屋社團(外國人居多) 價差1-3000不等......
不過交通上我的確熱愛台灣的捷運火車,當然之所以便宜也是因為政府控制油價 人人才有便宜的交通
中油每年都賠好多錢....
身為國際學生的話 應該會覺得台北生活便利又乾淨 相對於很多國家 日本 中國 新加坡 台北再貴也算還可以 舒適度☆☆☆☆
英國除了爛天氣 租房子真的要看地點 學校宿舍真的很貴 但在Durham 可以租到很便宜 像Bowburn學生可以搭免費公車到教學區 市區 兩個房間的房子一個月420鎊 這樣一個人一個人不到台幣一萬 交通不用錢 自己煮一個人一個禮拜買菜花個20鎊就很多 一個月吃飯可能台幣4000就可以活 而且英國還有很多二手商店 二手書店 除了學費比較貴 其實在杜倫當學生 也是滿舒適的 舒適度☆☆☆☆
另外買平價服飾 生活用品 可能真的英國比較便宜...
Primark 素面T 一件NT80 有多款顏色 圓領V領都有 而且很舒適 素面夾腳拖 一雙NT36
買日用品有wilko 也有Poundland (通通一鎊 等於台幣40元)
曼徹斯特打工 在 Shawn Chen 不為人知的都市傳說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不為人知的都市傳說(364):從地獄歸來的男人(下)
部落格圖文:http://shawnyhc.blogspot.com/2018/05/364.html
羅素可文的屍體並未找到,兇手也未確定的情況下,警方束手無策。就在此時,傑西伯恩突然自首,並抖出巴尼伯恩與另一個兄弟,史提芬伯恩(Stephen Boorn),也是共犯。於是警方將伯恩三兄弟,一起逮捕。
原本案件出現曙光,但警訪在偵訊巴尼伯恩後,發現他並未涉案,於是將他放了。1819年九月,曼徹斯特大法官再度開庭,這次多了羅素可文的兒子,與史提芬伯恩過去坐牢時,認識的獄友,擔任證人。他們皆指控史提芬伯恩曾對他們說過謀殺羅素可文的計劃,甚至有些人見到史提芬伯恩與羅素可文起衝突。
經過再一次的偵訊,除了眾人的證詞外,再加上阿莫斯伯恩的詭異託夢,與發現疑似羅素可文死亡地點等證詞,前後共十二人作為證人,指稱史提芬伯恩與傑西伯恩有謀殺羅素可文的意圖後,檢察官將兩人起訴。法院接著判決史提芬伯恩為主謀,傑西伯恩則是共犯。
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有人見到伯恩兄弟拿著棒子,不斷地打羅素可文,似乎想要置他為死地。在此事件後,就再也沒有人見到羅素可文的蹤跡了。由於太多證人,最後史提芬伯恩不得不認罪,他供出傑西伯恩與他,共同殺害了羅素可文,並棄屍在阿莫斯伯恩帶著眾人到的廢墟。至於屍體消失,他們則不知原因。
接著法院宣布於1820年一月,將兩人以吊刑處決。不過傑西伯恩還是認為他不該吊死,經過他一番抗辯,法院僅判史提芬伯恩維持吊刑,而傑西伯恩則是被判終身監禁。伯恩兄弟的辯護律師,瞭解他們要上訴改判決已是不可能的事,於是他將此事訴諸媒體,登在報紙上,希望有奇跡出現。
就在史提芬伯恩要被進行吊刑之際,突然有一名紐澤西人塔伯查維克(Taber Chadwick),告知媒體,好像曾聽一名在他哥哥農場打工的工人說過,他來自曼徹斯特,到紐澤西接受精神疾病的治療。而這個人的名字,就叫羅素可文。塔伯查維克寫信到報社,報社將此事轉告警方。
警方很快地到了塔伯查維克哥哥的農場,質問這個稱自己為羅素可文的男子。詭異的是,一開始這人否認他叫羅素可文,只說他曾聽過有人這樣叫他。且他更否認曾住在曼徹斯特,但可能有經過這個城市。
警方對於此事不敢怠慢,於是將他送回曼徹斯特,並盡快送進法院,重新審理伯恩兄弟一案。奇特的是,在法庭裡,有些人認得他就是羅素可文本人,但有些人則認為他不是本人,甚至外形都不像。不過當史提芬伯恩站在他面前時,他感到訝異,問史提芬伯恩為何會在這裡。史提芬伯恩回答,因為所有人都說羅素可文被他殺了。羅素可文聽了他的話後,立即在法庭上說,史提芬伯恩並未殺他,更不曾傷害他。也因為羅素可文替他洗清謀殺罪名的說詞,法官也只能判他無罪。
這名被稱為羅素可文的男子,在法庭宣判後,並未回到他在曼徹斯特的家,反而是到紐澤西的家居住。數年後,他病死在紐澤西。雖然羅素可文已死,但他的案子卻留下許多疑點。第一,為何史提芬伯恩會認罪他殺害了羅素可文、第二,為何有證人見到史提芬伯恩殺害羅素可文、第三,當羅素可文回到曼徹斯特時,為何有些人認出他是本人,另一些人則確定他不是本人。最後,令人不解的是,巴尼伯恩所見到的,帶著他找到行兇地點的羅素可文靈魂,為何最後又會復活。隨著羅素可文的死去,這一切成為永久的謎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