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文章很長,希望大家耐心看完。
今天貴星、陳春暖、陳光軒、詹運喜、胡忠勇、劉順松、羅雪珠、黃聲全、李聰祥等議員在苗栗縣議會召開記者會,針對泓赫公司欲於苗栗縣內設立焚化爐爭議,正式提出《苗栗縣工業園區管理維護自治條例》草案送交議會,盼於八月份臨時會時順利審議通過,透過實質法規內容之規定,拒絕對環境有害的產業進駐苗栗,以實質捍衛苗栗縣民健康。
自救會的朋友今天也有來到現場,我知道自救會的朋友對我有些誤會,我也希望藉由這篇文章,讓大家了解今天的記者會與提案內容。
召開記者會,是為了讓大家放心,是為了那些不會使用網路的阿公阿婆,是為了那些擔心受怕吃不好睡不暖的鄉親,他們能夠透過電視、透過報紙看到、也了解到貴星提出的版本內容。身為一個縣議員,我們要做的不只是要監督縣政,我們還要立法保障民眾的權益,臨時會即將要在八月下旬召開,每一位議員都有自己的提案權,我們了解自救會有自己的版本,我也聽說有其他議員也正在擬定自己的版本,能夠看到大家提出自己的想法,能夠讓議會有更多元的聲音、更完備的討論都是我們所期待的,所以我們期待在臨時會召開前,能夠看到更多的版本一起送入議會併案審查,而臨時會即將要在八月下旬召開,為了讓議事組有更多的作業時間,也讓縣府同仁能夠更深入的了解每個版本的內容,所以在我完成五分之一連署門檻後,我就立刻將我的草案送來議會,因為與自救會的版本並不太相同,也不好貿然地找自救會來背書,造成自救會朋友的誤會,我感到十分抱歉,但我相信,無論是哪個版本或是大家用哪種方式,我們唯一的目標就是捍衛我們的家園、保護我們的子子孫孫。
我也很感謝今天一同出席的議員,因為提案的門檻只需要五分之一,所以我相信一定有更多的議員也是支持著這個自治條例,抑或是他們可能有自己的版本要提出,未來在臨時會裡,我們都能一起努力,一起共同審查,讓一部最完善的法規保障鄉親的權益,接下來讓我說明一下本次草案內容的重點。
這次的提案參考了台中市工業園區管理維護自治條例及台北市工業區產業發展自治條例草案(這是目前唯二能夠找到地方針對工業園區的法規,內容我也附在下面了),前面幾條都是目前台中市已經通過的版本,而第六、第七條、第八條的部分,議員則是與助理討論後制定出來,其內容與立法精神與自救會的版本也不太相同,第六條的部分前端參考台北市版本文字並納入環境保護、生態教育等條件,而後端則是賦予縣府能夠有主動制定不得進駐產業項目之法源,讓縣府能夠有主動拒絕的權利,而非只能被動的依照現有法規行事,而第七條的部分,則是當縣府制定的禁止進駐產業類別仍讓民眾有疑慮時,民眾可以有一個公民參與管道能夠申請,並且主管機關必須啟動相關評估程序,然後將相關資料送交議會審查,由民眾選出的代議士來監督把關,第八條的部分則是參考台北市政府版本後加重相關罰則,而第九條的部分則是參酌台中市政府的條文。
過去面對到泓赫焚化爐的案件,縣長徐耀昌過去針對此案的回應皆為「依法辦理」,然目前苗栗縣內自治法規並無任何法源依據能讓縣政府約束工業園區內進駐廠商之產業項目,也就是說,我們只能被動的接收,只要這個產業符合環評、符合規定,我們就無法限制他的進駐,然而這是我們的土地,縣議員的職權就是制定法規,讓縣政府有強而有力的後盾去執行,我們希望藉由第六條法規中授予縣政府得規範苗栗縣內工業區不得進駐之產業,也就是給予縣政府去主動拒絕有可能侵害民眾權益的產業,倘若本次臨時會順利通過此條例,縣政府即可立即制定辦法,我們就能化被動為主動,杜絕有害產業之進駐,其中當然也能納入本次縣民抗爭的泓赫再生處理場,這也是為什麼貴星這麼急著希望本次臨時會就能盡快通過的原因,我希望縣府能夠盡速制訂禁止進駐的項目,讓我們的鄉親不用擔心受怕。
當然也會有人質疑,會不會縣府就是不納入民眾有疑慮的項目,所以為避免縣府制定之禁止進駐產業項目不符民眾期待,在這次的修法中,我也納入了公民參與的部分,在第七條中未來民眾對於第六條規範以外之產業進駐有疑慮時,亦可提出納入不得進駐產業項目之申請,主管機關接獲申請後也應啟動相關程序,並送交議會審查,也就是說藉由此條法規,真正落實保障民眾參與之權益,並由民眾所選出的代議士實質的監督審查。
很感謝大家耐心看完這一篇文章,我們提出的版本或許並不是最完美的,也肯定還有能夠修改的空間,但在議會裡,本來就該有更多元的聲音關心這個議題不是嗎?也因此我們才會呼籲有更多的議員行使職權提出更多的版本,讓我們能夠更完備這部自治法規,未來有其他議員願意提案,我本人也絕對會連署支持,未來若自救會的版本透過其他議員送進議會,我也一定會連署支持並提供後續協助。
我真的很感謝自救會凝聚了民眾的共識,讓大家一同為了守護家園做努力,也希望彼此之間不要有誤會,若是自救會的朋友們,沒有這麼急著要讓各版本法規進入議會討論的話,又或者尚有什麼顧慮的話,我這裡也能配合自救會希望延後審查的心情,等到各議員、縣府的版本送入後再行審查。
大家或許用的方式、寫的法規內容有所不同,但是大家都是為了捍衛民眾的權益,這才是議員本於職責提出自治條例的初衷。
台中市工業園區管理維護自治條例:http://lawsearch.taichung.gov.tw/GLRSout/NewsContent.aspx…
台北市工業園區產業發展自治條例草案:
https://nccur.lib.nccu.edu.tw/…/140.1…/35624/31/25650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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