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補充,日前殺傷醫療人員的患者有警方戒護中,並且會移到戒護病房。避免其再對醫護造成威脅。
除了 #醫療法24條和106條,明確指出「醫療機構應採必要措施,以確保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安全。違反第二項規定者,警察機關應排除或制止之;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我想提醒各醫療機構和地方衛生局,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勞工執行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 👉請支持並宣示醫療防疫工作者面對暴力傷害時的退避權!
攻擊行使醫療工作,甚至急救病患中的醫護警消防疫工作者,不止是危及其他待救治的病患,更是狠狠挫折傷害了高度壓力與風險中的醫護防疫工作者。
也希望除了衛福部之外,內政部、勞動部和司法院都該一起宣示 #保障醫療勞動職場安全 #依法起訴裁處違反醫療法24條之嫌犯。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的網紅朱暖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文山水資中心休憩設施管理不當 民眾骨折受災殃 議員: 市府施工養護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20180108 台中市文山水資源回收中心,於去年五月正式宣布啟用,市長林佳龍出席致詞表示,水資中心結合環保與休憩功能,中心主體與環境景觀的營造兼顧美觀與實用,提供民眾一個休閒的好去處。水資中心主管機關水利局長...
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紓困特別條例的五大主張】
明天早上十點,針對武漢肺炎疫情的紓困特別條例,就要進行黨團協商了。這是時代力量黨團新會期第一次的黨團協商,在協商前一天的晚上,我先把時代力量黨團的主張,跟各位網友分享。
明天,我們會盡力說服各黨團,希望能讓這些照顧企業、保護勞工的主張,透過修正動議予以落實。以下是我們的五大主張,先謝謝大家的耐心閱讀:
🔷一、強化公民參與與監督,設置專責委員會
依照行政院提出的草案版本,特別預算的上限高達600億元,這不是一筆小數目。
這些經費,可以在各機關、政事、計畫、業務科目之間得以流用,排除流用比例之限制。給予行政部門相當寬鬆的經費支用、挪用的操作空間。也是因為這樣,對於行政部門在經費支出的民意監督、透明責信,也應該有更高的標準。
所以,我們認為應比照【SARS防治紓困條例】與【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設置專責委員會,負責紓困經費事項之協調、審核、決策、推動及監督。在委員會的組成,也應納入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強化公民參與與民意監督。
🔷二、落實防疫照顧假,比照隔離、檢疫給予防疫補償
行政院版僅給予隔離、檢疫者防疫補償。然而,這是遠遠不夠的。就像我們之前多次強調,防疫造成的風險與損失,不該全部由勞工負擔。
像是「指揮中心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者」的防疫照顧假,或是未來因為防疫產生的其他種休假,都應該給予一定的防疫補償,才能讓防疫照顧假「看得到,用的到」。
另外,時代力量認為,防疫補償的金額,可以用基本工資作為基準,保障勞工基本的生活所需。
🔷三、保障勞工生命健康,賦予勞工退避權
對於勞工來說,除了防疫補償,更重要的恐怕是生命健康的保障。命都沒了,如何工作賺錢湖口?
因此,仿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明確給予勞工防疫上的退避權。只要雇主在疫區提供勞工的防疫措施和設備(口罩或是其他防疫設備)有所不足,勞工就可以主動行使退避權,拒絕繼續相關工作。
當然,對於行使退避權的勞工,雇主不得對勞工予以解僱、調職、不給付停止作業期間工資或其他不利勞工的處分。
參考:【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第二項規定:勞工執行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
🔷四、鼓勵企業挺勞工,承諾不減薪裁員可獲較優紓困方案
協助企業度過難關,最終還是希望企業能夠挺住營運上的逆風,不要波及所屬的勞工。因此,如何讓接受紓困的企業,能夠負起照顧勞工的責任,這是制定紓困條例時,不能不考慮的一件事情。
日前,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曾說:「為協助中小企業,若企業不減薪、不裁員,將享有最高500萬元的貸款額度,政府提供十成信用保證與全額貸款利息補貼6個月。」
新聞連結:http://bit.ly/2w2uAmb
我們認同這樣的方向,更覺得有必要在防疫條例裡明確規定。不論是透過鼓勵的方式,讓承諾不裁員、不減薪的企業可以獲得較優的紓困方案。甚至是要求受補助的企業,必須做出一定的承諾,都是可以努力推動的方向。
🔷五、明示紓困方案,讓受影響的企業及員工可展延貸款
對於廣大的中小企業及其員工來說,此時此刻最想知道的是,紓困措施究竟有哪些?所謂的「補貼、振興措施、必要協助」究竟是什麼?
以我對中小企業的了解,舒緩因為大幅砍單、營收驟減造成的現金流壓力,是中小企業最需要的及時雨。不僅如此,在中小企業工作的勞工朋友,也可能因為營運狀況不佳放起無薪假,讓自身貸款的還款能力出現問題。
因此,我們參考【災害防救法】第44-8條的規定,希望把貸款本金及利息的償還展延,明確寫入特別條例中,讓企業界的朋友能夠挺過疫情難關。
參考:【災害防救法】第44-8條第三項規定:「災區受災企業因受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者,於災害前已辦理之貸款,其本金及利息之償還得予以展延。」
📣協助企業、照顧勞工,讓防疫照顧假真的用得到。這是時代力量針對紓困特別條例的主張。未盡之處,歡迎各位網友集思廣益,留言提出~
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紓困特別條例的五大主張】
明天早上十點,針對武漢肺炎疫情的紓困特別條例,就要進行黨團協商了。這是時代力量黨團新會期第一次的黨團協商,在協商前一天的晚上,我先把時代力量黨團的主張,跟各位網友分享。
明天,我們會盡力說服各黨團,希望能讓這些照顧企業、保護勞工的主張,透過修正動議予以落實。以下是我們的五大主張,先謝謝大家的耐心閱讀:
🔷一、強化公民參與與監督,設置專責委員會
依照行政院提出的草案版本,特別預算的上限高達600億元,這不是一筆小數目。
這些經費,可以在各機關、政事、計畫、業務科目之間得以流用,排除流用比例之限制。給予行政部門相當寬鬆的經費支用、挪用的操作空間。也是因為這樣,對於行政部門在經費支出的民意監督、透明責信,也應該有更高的標準。
所以,我們認為應比照【SARS防治紓困條例】與【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設置專責委員會,負責紓困經費事項之協調、審核、決策、推動及監督。在委員會的組成,也應納入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強化公民參與與民意監督。
🔷二、落實防疫照顧假,比照隔離、檢疫給予防疫補償
行政院版僅給予隔離、檢疫者防疫補償。然而,這是遠遠不夠的。就像我們之前多次強調,防疫造成的風險與損失,不該全部由勞工負擔。
像是「指揮中心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者」的防疫照顧假,或是未來因為防疫產生的其他種休假,都應該給予一定的防疫補償,才能讓防疫照顧假「看得到,用的到」。
另外,時代力量認為,防疫補償的金額,可以用基本工資作為基準,保障勞工基本的生活所需。
🔷三、保障勞工生命健康,賦予勞工退避權
對於勞工來說,除了防疫補償,更重要的恐怕是生命健康的保障。命都沒了,如何工作賺錢湖口?
因此,仿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明確給予勞工防疫上的退避權。只要雇主在疫區提供勞工的防疫措施和設備(口罩或是其他防疫設備)有所不足,勞工就可以主動行使退避權,拒絕繼續相關工作。
當然,對於行使退避權的勞工,雇主不得對勞工予以解僱、調職、不給付停止作業期間工資或其他不利勞工的處分。
參考:【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第二項規定:勞工執行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
🔷四、鼓勵企業挺勞工,承諾不減薪裁員可獲較優紓困方案
協助企業度過難關,最終還是希望企業能夠挺住營運上的逆風,不要波及所屬的勞工。因此,如何讓接受紓困的企業,能夠負起照顧勞工的責任,這是制定紓困條例時,不能不考慮的一件事情。
日前,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曾說:「為協助中小企業,若企業不減薪、不裁員,將享有最高500萬元的貸款額度,政府提供十成信用保證與全額貸款利息補貼6個月。」
新聞連結:http://bit.ly/2w2uAmb
我們認同這樣的方向,更覺得有必要在防疫條例裡明確規定。不論是透過鼓勵的方式,讓承諾不裁員、不減薪的企業可以獲得較優的紓困方案。甚至是要求受補助的企業,必須做出一定的承諾,都是可以努力推動的方向。
🔷五、明示紓困方案,讓受影響的企業及員工可展延貸款
對於廣大的中小企業及其員工來說,此時此刻最想知道的是,紓困措施究竟有哪些?所謂的「補貼、振興措施、必要協助」究竟是什麼?
以我對中小企業的了解,舒緩因為大幅砍單、營收驟減造成的現金流壓力,是中小企業最需要的及時雨。不僅如此,在中小企業工作的勞工朋友,也可能因為營運狀況不佳放起無薪假,讓自身貸款的還款能力出現問題。
因此,我們參考【災害防救法】第44-8條的規定,希望把貸款本金及利息的償還展延,明確寫入特別條例中,讓企業界的朋友能夠挺過疫情難關。
參考:【災害防救法】第44-8條第三項規定:「災區受災企業因受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者,於災害前已辦理之貸款,其本金及利息之償還得予以展延。」
📣協助企業、照顧勞工,讓防疫照顧假真的用得到。這是時代力量針對紓困特別條例的主張。未盡之處,歡迎各位網友集思廣益,留言提出~
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 在 朱暖英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文山水資中心休憩設施管理不當 民眾骨折受災殃
議員: 市府施工養護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20180108
台中市文山水資源回收中心,於去年五月正式宣布啟用,市長林佳龍出席致詞表示,水資中心結合環保與休憩功能,中心主體與環境景觀的營造兼顧美觀與實用,提供民眾一個休閒的好去處。水資中心主管機關水利局長周庭彰,更是說到中心整體的建材用料,採用大量的再生建材,希望工程施作對環境更友善。林市長與周局長讚譽不絕的加持,文山水資源回收中心彷彿,成為了兼具「水」與「綠」的新祕境。溝渠有潺潺流水,週遭植栽綠意盎然,市政府來掛保證,是個安全無虞的親民設施。
南屯區民眾向市議員朱暖英陳情,年長的陳情人右手腕部位,裹著一層厚重的繃帶,近看之下手心手背滿佈傷痕,令議員不捨,經過詢問得知,陳情人日前至水資中心散步,在周圍規劃的路徑上散步,因路面不平絆倒造成手部挫傷骨折,導致無法正常做家務與工作,嚴重影響生活作息,家人十分擔心陳情人的傷勢。
議員會同陳情人步行勘查水資中心週遭設施,到達現場觀察陳情人受傷的地點。議員指出水資中心的步道,有陡峭的坡道,縱坡度似乎也未符合步道的要求,這對長輩們來說是一段危險又吃力的步行道路。議員更察覺到,緊貼渠道的岸堤邊緣亦出現不明坑洞,可看到岸堤內部已被掏空,相關單位也未設置警告標示提醒民眾小心切勿靠近。
不僅步道坑巴瘡痍,在水資中心週遭深達半個人高度的排水溝,溝面鋪設的塑材水溝蓋,經過風吹日曬也開始產生損壞的現象,碎化的水溝蓋一旦結構受損失去載重功能,會不會讓不經意的民眾踩空,造成生命危險。另外水溝蓋與溝渠尺寸不合,留下了一個腳掌大小的空隙,及溝面整排水溝蓋高高低低,都是行人步行的危機,卻未見管理單位用心維護。
市議員朱暖英痛批批,市府當初編列10億經費,規劃文山水資源回收中心及週遭設施,自稱工程品質優良,但水資中心從去年啟用至今,未滿一年的時間,市府花了那麼多經費,卻對中心相關設施的維修養護欠缺用心,致使水資中心,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市府說得美輪美奐,但是做起來又是另一回事,讓原本好好的建設,變得虛有其表。因為市府對設施管理的忽視,讓民眾摔斷手影響家庭生計。議員要求市府應該立即向該市民道歉並慰問,且盡速進行修繕,改善設施的缺失,避免類似憾事再度發生,給市民一個安全無虞的休憩環境。
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為讓花蓮車站升格成與台北、台中及高雄站並列的第四個特等站,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長期關切並力推由二十八位委員共同連署提案之「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此案並於3月21日交付交通及司法法制委員會聯席審查。今(18)日上午交通及司法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則是通過升等修法。會中經討論後決議,北、中、南、東地區優先設各一個特等站。
蕭美琴表示,今年初就已多次質詢並要求交通部長葉匡時及台鐵盡快通過升等案,但此案卻延宕一年至今還未實現,令人遺憾。為此,蕭美琴認為,既然交通部也支持升等案,組織通則雖送至行政院,但送回立院卻遙遙無期,此案應分兩階段處理,今天先通過花蓮站升等案,後續再一併處理行政院版本。蕭美琴指出,花蓮站營業額全國第二高,肩負東部重要的交通運輸角色,包括蘇花公路中斷期間提供農產品及貨品運輸等功能,交通部除強化硬體建設,應盡快讓花蓮站順利升格,讓編制人力員額預算增加。對此,交通部次長范植谷回應表示,升等案已有共識,會配合通過這項提案。
此外,針對周刊報導花東鐵路瓶頸路段雙軌化暨全線電氣化工程嚴重延宕且工程品質堪慮,蕭美琴首先在交通及司法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質詢交通部次長范植谷,對於外界質疑的工程發包疑點,交通部應立即主動徹查是否涉及弊案。她並痛批,交通部5月早就知道工程會延宕,加上自強隧道屢次坍方,但之前都不承認,還粉飾太平稱時程照常;甚至馬英九6月8日視察自強隧道工程時還承諾工程預計2013年底完工,2014年春節後正式通車,交通部顯然是「一派胡言、欺上瞞下」。
蕭美琴說,今年多次在交通委員會質詢並要求工程進度,也曾親赴自強隧道會勘嚴重的坍方問題,交通部相關單位當時都保證工程進度如期、不會延誤,能因應明年春節疏運需求。但根據今天的周刊報導內容,顯示工程延宕不只是自強隧道的問題,而是讓一個沒有任何鐵路電氣化工程經驗的公司負責開挖工程導致,相關單位必須負責;此外,交通部為了兌現馬英九競選支票,竟不顧工程安全,罔顧花東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令人遺憾。
為此,蕭美琴也與立委劉櫂豪、李昆澤、葉宜津召開記者會指出,花東鐵路電氣化工程存在安全疑慮,自強隧道曾發生多次坍方,讓鐵工局決定讓電氣化路線改走舊的隧道,主要是因為新自強隧道含地質脆弱等工程安全問題,原路線已不可行。但面對潛在危險問題,工程進度事小,安全問題嚴重,尤其花東地區地震頻傳,地質又脆弱,為此,她也要求電氣化工程一定要在安全無虞情況下才能通車,以保障所有搭乘旅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