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見解,分享!】
⭐最高法院109年台上字第1551號判決
📍民法寄託契約的短期時效究竟範圍為何?
👉法院怎麼說:
(一) 按民法第614 條規定:倉庫,除本節有規定者外,準用關於寄託之規定;同法第601條之2(88年修正前為第605 條)明定:
關於 #寄託契約之報酬請求權、費用償還請求權或損害賠償請求權,自寄託關係終止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二) 其立法理由係謂:「本條為消滅時效之規定,為保護受寄人之利益計,應使受寄人對於寄託人有報酬請求權、費用償還請求權及損害賠償請求權。然此種權利亦不宜永久存在,故規定自寄託關係終止時起,1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蓋使權利狀態得以從速確定也。」,#可知第601條之2所指短期時效,#係指同法第595條、#第596條、#第601條規定之受寄人之權利而言,#不包括寄託人對倉庫業者之寄託物滅失所生損害賠償請求權在內。
📍案件事實:
一、本件被上訴人主張:伊自民國103年2月起,陸續委託上訴人承運機具至中國大陸;嗣於同年7月24日將義大利進口Polie型號LBS76、每套共分裝為四箱、每箱編號No.1至4之放大機機台兩套(機身號碼為LG13226T 與LG132228T),委託上訴人安排保管暫置,其後除編號LG132228T之No.3/4 因與其他機台合組而另行出貨外,其餘No.1/4、2/4、4/4三箱機台(即系爭機台),仍繼續由上訴人保管。詎上訴人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擅自將系爭機台放置於第一審共同被告晉越國際有限公司(下稱晉越公司)之農舍倉庫,致同年8月8日因該倉庫發生火災(下稱系爭火災)而燒燬,伊受有歐元 9萬8,718.53元,換算新臺幣(下同)為337萬5,187元之損害,上訴人其後僅賠付84萬4,116 元,尚欠253萬1,071元拒不給付等情。爰備位之訴依民法第590條、第592條、第593 條第1項、第614條及第226 條規定,聲明求為命上訴人如數給付,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之判決(原審判決駁回被上訴人關於請求上訴人返還系爭機台之先位聲明,及備位聲明逾上述金額之請求後,未據被上訴人聲明不服,其餘未繫屬本院者,均不予贅述)。
二、上訴人則以:兩造間就系爭機台訂立運送契約,應適用運送契約相關規定;系爭火災係於103 年8月8日發生,被上訴人迄至106年1月5日始為請求,已罹於1年之短期時效。兩造已於104年1月間達成和解,被上訴人不得再為本件請求等語,資為抗辯。
三、原審審理結果,以:上訴人係經營海運承攬運送業、航空貨運承攬業及倉儲業。香港中諾集團有限公司於103年5月間以被上訴人為受貨人,自義大利進口Polie型號LBS76、每套共分裝四箱、每箱編號No.1至4 之放大機機台兩套,除系爭機台尚未出貨,存放在晉越公司位在桃園市○○區○○路0000
0 號之倉庫(下稱系爭倉庫)外,其他機台已委由上訴人封板包裝出貨。依證人王承偉證述及卷附之相關資料,足證存放於系爭倉庫之系爭機台已於103 年8月8日因失火而燒燬。
依卷附兩造不爭執之電子往來郵件所示,被上訴人進口機器後,原本先存放在自己租用之倉庫,再由上訴人依指示至該倉庫取貨後運送至指定之地點,其後則改將進口之貨物直接運送至晉越公司之倉庫存放,核與證人簡玉婷證述之情節相符。可知兩造間為辦理進口機器運抵臺灣後之保管、通關及運送等事宜,所議定之契約係涵蓋倉庫、委任與運送性質之單一混合契約,而非單純之運送契約。證人林英偉、簡玉婷所證,雖與王承偉所證其代表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洽談和解賠償內容,係以運費的三倍做理賠者不同,然被上訴人收受上訴人以三倍運費計算之支票後,既未明示放棄其餘請求,難認兩造已就系爭火災造成之損害達成和解。兩造成立涵蓋倉庫、委任與運送性質之混合契約,系爭機台於交付上訴人之保管期間因失火而燒燬,上訴人復未能舉證證明其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該損害之發生係不可歸責於己,被上訴人主張依民法第226條第1項之規定,請求上訴人賠償系爭機台遭毀損所受之損害,洵非無據。系爭機台遭毀損之損害為337萬5,187元(兩造同意依起訴時歐元兌換新臺幣之匯率換算新臺幣),扣除上訴人已賠償84萬4,116 元後之金額為253萬1,071元。系爭貨損並非因貨物運送而造成,並無運輸契約限制責任之適用,即應適用有關倉庫之規定。系爭機台滅失所生之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請求權,並無民法第601 條之2規定之1年短期時效之適用,從而,被上訴人主張依民法第226條第1項之規定,求為命上訴人給付253萬1,071元本息,洵非無據,為其心證之所由得,並說明上訴人其餘抗辯及聲明證據為不足取及無須再予審酌之理由,因而將第一審就上開部分所為被上訴人之敗訴判決廢棄,改判命上訴人如數給付。
👉判決連結這邊走: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SV,109%2c%e5%8f%b0%e4%b8%8a%2c1551%2c20201014%2c1
#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陪你準備國考不孤單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分享家-羽,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陣子真的已經回過太多人了, 每個人問題幾乎都差不多, 既然怕被告,為什麼不去取貨呢? 信用真的是非常重要啊! 不論買家或賣家, 真的都要互相並且彼此尊重~ 上一部影片在這: 網購未取貨要被告了怎麼辦|七天鑑賞期有什麼限制|開封使用過了還適用於七天鑑賞期嗎 https://www.youtube....
「未取貨被告」的推薦目錄: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Qmi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蘇浩 Anthony So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分享家-羽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分享家-羽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消費] 食品未取貨被告˙ㄅ- 看板PttLifeLa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問卦] 台灣賣家不取貨就告人- Gossiping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未取貨,被告詐欺?告的成嗎?能反告恐嚇嗎? - 網路購物板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買紋身貼紙沒取貨賣家傳訊將提告買家傻眼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超商不依約取貨的法律風險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問卦] 台灣賣家不取貨就告人 - 熱門PTT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未取貨被告怎麼辦的彩蛋和評價,DCARD、PTT - 電視影集 ...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未取貨被告怎麼辦的彩蛋和評價,DCARD、PTT - 電視影集 ...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問題]超級商城訂貨未取,賣家傳簡訊欲提告| e-shopping 看板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問題] 超商未取貨賣家說要告支付命令- law | PTT學習區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消費] 食品未取貨被告˙ㄅ - Mo PTT 鄉公所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問題] 貨到付款卻未取貨- 看板e-shopping | PTT消費區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蝦皮未取貨被告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星星公主-2021年12月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蝦皮未取貨被告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星星公主-2021年12月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求救》露天不取貨真的會被告嗎?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閒聊] 被露天賣家寄簡訊提告- e-shopping | PTT消費區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樂威壯上海賣藥6 - 未取貨被告ptt - 健保診所維基百科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問題] 好賣未取貨買家提告 - PTT 問答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問題】 蝦皮海外未取貨會被告嗎- 看板e-shopping - WEB批踢 ... 的評價
- 關於未取貨被告 在 [閒聊] 網路棄標會被告? Chowchingg PTT批踢踢實業坊 的評價
未取貨被告 在 Qmi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此篇會抽出一位按讚小幫手
#你有來的及下單嗎?
很多人一定會覺得很奇怪!!!
是不是懷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昨天晚上明明有上這款韓t而且還加1留言了,怎麼會莫名奇妙不見了😳
原因很簡單廠商通知這款斷貨無法追加
只會有幾10件,所以被告知先下架,下週會有最後一批大概4-50件左右,買的到算你厲害撿到好康優惠呦🎊
現在開始隨機抽「按讚小幫手👍🏻」
就有機會抽中「購物金💰」耶
♥️ ᴺᴱᵂ ᴬᴿᴿᴵᵛᴬᴸ ♥️
QMI~🏷
▫️咔ㄓ~讓我咬一口:限量優惠價$269
▫️尺寸:胸平44寸/衣長65公分
▫️質料:舒適棉料(有彈性)
▫️顏色:黑/白 全2色
MADE IN KOREA✈️
💁🏻♀️
咔ㄓ 咔ㄓ 看到鱷魚國王來了👑
還不趕快動起手來包色全都賣帶回家
夏天真的不能缺少這種討喜又吸睛的韓T
純棉的料子舒適好穿,快來把我帶回家吧
🚦單筆寄件均酌收運費$30
請看好尺寸不能退換貨,下單前請看清楚噢!
🚚需寄件者請勿自行匯款還沒被通知結帳的衣物喔!
💠請詳讀並遵守粉絲團流程規定在選購!謝謝
💠登記後請勿任意更改顏色/數量!採責任制~
💠確定需要(寄)件者登記時請幫忙告知
💠請看清楚顏色跟所丈量的尺寸再去選擇
💠洗滌常識切記! 深/淺色 一定要分開洗滌哦
💠登記*不*代表一定有貨噢!登記是如斷貨
時才能夠方便通知妳.以免遺漏沒通知到
💠登記順序>留言+1>私訊
💠寄件者凡到貨後立即結帳
💠寄件方式:宅配到家🚚💨
💠隨意棄標或通知取貨 未來拿貨者就不再
為您登記任何商品~嚴辦!!
💠按讚小幫手會持續舉辦送Qmi購物金💰
未取貨被告 在 蘇浩 Anthony So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扮工」個朋友「扮販毒」
https://ott-news.i-cable.com/zh-hk/l/open-content…
廣西南寧一對情侶幫朋友販毒,打算通知買家取貨時,被埋伏的警員抓到,並檢獲十包疑似是俗稱K仔的氯胺酮。正當他們以為必被重判之時,竟然發現那些根本不是K仔,甚至沒有任何毒品成分。
雖然是這樣,兩人仍然被控販毒罪。法官認為他們是在不知道其所販賣的毒品沒有毒品成分下進行販賣,是犯罪未遂,處罰可以比既遂犯輕。兩人當庭認罪。女被告稱自己尚有一歲多的孩子希望法官能給她改過自新的機會,從輕處罰。最終二人都被判處一年半有期徒刑,罰款八千元人民幣。
未取貨被告 在 分享家-羽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這陣子真的已經回過太多人了,
每個人問題幾乎都差不多,
既然怕被告,為什麼不去取貨呢?
信用真的是非常重要啊!
不論買家或賣家,
真的都要互相並且彼此尊重~
上一部影片在這:
網購未取貨要被告了怎麼辦|七天鑑賞期有什麼限制|開封使用過了還適用於七天鑑賞期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5cJl7cDJW8
分享家-羽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HappySharerYu/
未取貨被告 在 分享家-羽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首先,我拍這部影片並不是要大家濫用消保法,
而是當你因為未取貨,而對方提出不合理的賠償請求時,
不要因為恐懼而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即便法律如此規定,
我還是認為合理的賠償金額請求是可以被接受的,
所謂情理法,因自己疏失造成對方損失,
賠償對方這個損失在情理上是合理的,
當然對方提出的金額也必須合理!
這才是我拍這部影片的主要目的。
有不少人來問我會不會被告之類的問題,
我只能說每個人的情況不同,
基本上符合消保法的規範下,
依照消保法的規定去走不會有刑責問題,
非惡意或屢次不取貨就算真的被告上法院,
頂多賠償合理的運費(通常不會為了運費去告人),
如果有任何疑問其實大家應該直接打電話給消保會或消基會,
他們是專業機構,跟他們諮詢才能得到專業的建議!
最後,
什麼忘了取貨、出去玩不在等等,我想都只是藉口,
真正想買一個東西都是迫不及待要拿到的,
既然沒有確定要買,送出訂單前請先想清楚,
才不會造成雙方的困擾與損失!
==========以上為2018/10/17更新==========
前幾天看到有人網購超商取貨付款沒有去取貨,
然後店家就說要收錢和解否則要提告,
到底沒去取貨會不會有刑責呢?
消保法的七天鑑賞期又有什麼規定呢?
就讓我們來看看吧~
身為一個電商賣家,
真的希望買賣雙方都可以站在對方的角度想一下,
賣家不要太嚴苛,以和為貴,
買家也應該替賣家著想,準時取貨不要造成賣家損失,
彼此互相,世界才會更美好~
分享家-羽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HappySharerYu/
未取貨被告 在 [問卦] 台灣賣家不取貨就告人- 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
如題我包恩好像在蝦皮遇到過比較多賣家這樣只要你晚一點取貨或是沒有取貨賣家就會傳訊息說要告你說什麼有人力成本的造成 ... 168樓 → Vbee: 目前真有人未取貨被告成? ... <看更多>
未取貨被告 在 未取貨,被告詐欺?告的成嗎?能反告恐嚇嗎? - 網路購物板 的推薦與評價
未取貨 ,被告詐欺?告的成嗎?能反告恐嚇嗎? 網路購物. 2018年5月11日23:08. 先回答都告不太成但不是叫大家因為都告不成,所以都用這兩個討人厭的方式哦! ... <看更多>
未取貨被告 在 [消費] 食品未取貨被告˙ㄅ- 看板PttLifeLa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事實經過:
前陣子中秋節,利用蝦皮代購了某知名蛋黃酥
7/19在該賣家商品頁面看到
8/24還有8盒蛋黃酥的扣打(一盒$255)
有私訊賣家,並得到7月底可以下標
7/24也收到賣家消息並且下標
八月但是出國期間蝦皮登出後就忘了密碼
我還有另一個蝦皮帳號
就直接著使用非當事帳號
當時也忘了當事帳號是否還有未交易完的商品
想說有事情賣家應該都會透過手機聯繫
今天10/8接到彰化的派出所打來
說有消費糾紛
我被提告損毀罪
當下壓根沒想到發生什麼事
趕快想盡辦法取得當事帳號的密碼登入
才發現原告有傳8則私訊給我
最後有一則有提到會提告
當下我也慌了
因為我真的忘了這件事
所以也趕快跟賣家解釋我真的沒有故意惡意棄單
後來接到賣家的意思是要賠償六千元
求償的部分
1.購買的時間
2.包裝的時間跟包材
3.特別跟公司請假一天在警局寫筆錄耗掉的時間成本
4.10/27又得花時間做筆錄的時間~
當下有點疑惑
因為蛋黃酥原價一盒210
購買時的金額是255
(1)跟(2)應該算在要賠償的商品金額中$2040
加上運費來回算$120
一共$2160
後來我請賣家是否能列出細項金額
賣家的回覆
我覺得有點不太合理...
問題:
花時間找到我— 》我並沒有接到賣家的私人電話,賣家的意思是她不會從蝦皮知道我的
電話,但是收件人不會有電話Show給賣家嗎?
蛋黃酥花了賣家三天的時間排,賣家的薪資應該破4000了—》賣家代買、排隊的錢不是已
經算在商品價格了嗎$2080
賣家要托人顧小孩—》這個,也是該怪我嗎?
我還是覺得6000這個金額偏高,真的合理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5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70556113.A.CD0.html
※ 編輯: secoam (114.137.154.6 臺灣), 10/09/2019 01:35:24
※ 編輯: secoam (114.137.154.6 臺灣), 10/09/2019 01:37:10
※ 編輯: secoam (114.137.154.6 臺灣), 10/09/2019 01:38:24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