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是, 做這事情好不好? 好. 但有沒有用? 很難說. 所以如果真的要做這件事情, 簡單回信即可.
對很多公司來說, 你投過履歷表但沒有被錄取, 幾個月以後, 公司就把你的資料給刪掉了, 下回再投履歷表, 有時候連面試官, HR都已經不是原來的人了. 真的要說主動回個信給面試官就會有多大的幫助...沒有人可以保證.
但要說完全沒有機會, 倒也不是. 我們有時候遇過, 公司決定錄取的人最後沒有來報到, 或是在很短的時間內陣亡. 這時用人單位主管就會請我們回去問問看那些沒有被錄取的人, 還有沒有意願前來. 或者是我們有另外一個類似的職缺, HR就會考慮從幾個表現不錯但沒有被錄取的人當中推薦人選給另外的用人單位主管.
反正對求職者來說, 寫一個感謝函, 其實花不了什麼時間力氣, 但是說不定有效. 從這個角度來看, 去做這事情就有價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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