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5
♦️面對強迫推銷之教戰守則:
1️⃣遇到推銷,不予理會,直接走過。
2️⃣未經同意而擋住去路,當場報警提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3️⃣未經同意而強抹乳液,當場報警提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4️⃣強抹乳液因而造成皮膚過敏,持診斷證明,報警提告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5️⃣警方到場後,業者如否認擋住去路、強抹乳液、強迫推銷,則請業者提供監視器,如業者拒不提供,則書狀向地檢署「聲請保全證據」,由檢察官指揮警方查扣監視器影片,作為提告證據。
6️⃣萬一不慎當場付現、刷卡、簽本票或簽署分期貸款契約,務必依照消保法訪問買賣規定,在「七日內」,「寄存證信函」通知業者「無條件解約退款」,副知分期貸款公司、刷卡銀行、消保官,同時向消保官申訴。
7️⃣如上述報警,警方不受理,請找我,我「義務」協助陪同報案並製作筆錄。
8️⃣如不慎購買,不知如何處理,請找我,我「義務」協助撰寫存證信函、向消保官申訴、陪同出席消費爭議調解、撰寫民事起訴狀及陪同出庭。
9️⃣如受害人是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等未滿二十歲學生即未成年人,因屬於民法上無行為能力人(未滿七歲)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其所為法律行為(購買、簽約、刷卡、簽本票、簽署分期貸款契約),分別是「無效」或「效力未定」。如為無效,則自始無效,「無庸理會」;如為效力未定,則須法定代理人事後承認始生效,如法定代理人即家長,「事後拒絕承認」,則「自始不生效力」。再者,此類型並不受消保法訪問買賣七日內書面通知業者之限制,「超過七日」,亦可。
講人話就是,如果是「未滿七歲」,屬於「無行為能力人」,其法律行為「無效」,完全無庸理會;如果是「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法律行為「效力未定」,須法定代理人事後承認始生效,如「法定代理人事後拒絕承認」,則「自始不生效力」,此時,法定代理人應向業者表示(口頭、書面均可,只要能舉證即可),拒絕承認未成年子女之購買行為,則購買行為自始不生效力。
1️⃣0️⃣因為無能力討公道或討公道需要成本(請律師寫存證信函、委任律師提告、裁判費等),許多受害人因此自認倒楣,而默默背負龐大債務,造成業者有恃無恐,長久以來無法杜絕。因此,為降低受害人討公道成本,提高受害人追究意願,我願意出面,「義務」協助受害人向業者追究一切責任,討回公道,這是「事後救濟」。更重要的,是「事前防範」,因而我不厭其煩發文,提醒更多人辛苦錢學生零用錢不要被騙,希望大家一起努力,讓豐原更好!
---------------------------------------------------------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4
剛才鄉親留言,前幾天還是被男店長強抹乳液,業者完全不收斂,我只好到總公司粉絲專頁給負評,並公開留言提醒所有造訪該公司粉絲專頁的人,如果還是不反省收斂,我會再有後續動作,為了保護大家尤其是學生們辛苦錢零用錢不要被騙,我全力以赴!
-----------------------------------------------------------------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3
鄉親一千多則留言,均認為是強迫推銷,但仍有兩位護航不是強迫推銷,並表示我是被網友誤導,為了實事求是,我特別大老遠親自前往,假裝路人,欲錄下我完整被強迫推銷過程,孰料本日店休…
------------------------------------------------------------------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2
業者及自稱客人留言護航,均辯稱:
這不是強迫推銷,這是「體驗式行銷」!
鄉親們,您服氣嗎?
♦️歡迎鄉親留言表達意見:
認為是「強迫推銷」,請留言1
認為是「體驗式行銷」,請留言2
------------------------------------------------------------------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1
上周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
♦️業者前往警局,請警方協助請我刪文
➡️警方以個人言論自由為由拒絕業者
♦️業者致電本人,要求不公開該公司名稱、品牌及商標,否則涉及侵害商標權
➡️本人回覆:我就是要提醒大家,路過廟東,務必小心「berji泊姿」化妝品推銷,如果不公開公司名稱、品牌及商標,那我何必po文?再者,我不是假帳號,我的個人資料完全真實公開,我為我的言論負責,如果認為我侵害公司商譽商標權,歡迎提告!
♦️業者要求我移除涉及該公司人員之照片
➡️本人回覆:你們都跑到店外騎樓拋頭露面拉客了,公開場合毫無隱私權期待可能性。再者,我不是假帳號,我的個人資料完全真實公開,我為我的言論負責,如果認為我侵害隱私肖像權,歡迎提告!
♦️業者要求我刪文,因為我的文章影響他們生意及員工生計,請我高抬貴手,給他們生路
➡️本人回覆:你們的強迫推銷手法,才真正影響許多受害人之生計,換我請你們高抬貴手,放過所有路過你們店面的路人,尤其是國小國中高中生。如果你們承諾不再強拉路人、強迫推銷,我立即刪文!
♦️業者澄清,許多受害人是自願購買,並非他們強迫,不符合消保法訪問買賣條款
➡️本人回覆:這是你的片面說詞,一切由法官認定,屆時,我會上網公開法院判決書,揭發法院認證之事實真相及法律規定。再者,這麼多被害人親身經歷留言,都是假的嗎?
♦️業者最後,一再要求我刪文
➡️本人回覆:只要你們一日不停止強迫推銷行為,我就每隔一段時間po文提醒大家注意,事前預防被騙,而且,我還會提供存證信函範本以及法院判決書,讓不幸受害者,能夠免費輕易自力救濟,在沒有成本或低成本下,才能提高被害人追究之意願!
最後,我再次重申,我不是假帳號,我的個人資料完全真實公開,我為我的言論負責,如有任何違法,歡迎提告!
♦️警方對於業者也很無奈與頭痛
➡️本人有提醒警方,雖強迫推銷,不涉及犯罪,僅消保法消費爭議,但,如果已硬擋住去路且未經同意便強行塗抹身上,則已觸犯刑法強制罪,如因而造成皮膚過敏,則又觸犯刑法過失傷害罪。
-------------------------------------------------------------------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
受理豐原鄉親陳情遭強迫推銷購買十多萬元化妝品,義務協助撰寫存證信函、向發卡銀行提出爭議款項處理、向消保官申訴及陪同出席消費爭議調解,主張消保法訪問買賣條款,七日內無條件解約退款。
特別提醒,行經豐原鬧區豐源戲院至廟東騎樓,光南、屈臣氏、地球村隔壁時,如遇美容師或化妝品銷售人員上前推銷糾纏免費體驗時,請務必留意,儘速想辦法脫身離去,未經你同意而店家自行拆封產品、未事前告知產品價格,千萬不要付款或簽約或刷卡或簽署分期貸款契約!
#上網搜尋阿蜜爾化妝品berji泊姿強迫推銷
加上先前協助高雄友人遭其他化妝品業者強迫推銷購買十多萬元產品案例,台灣目前類似強迫推銷手法之化妝品業者,為數不少,大多全省連鎖,且選擇在鬧區、百貨公司、賣場、車站附近等人潮眾多處設櫃,並派多位美容師在店門或騎樓處,見人即上前主動推銷免費體驗並強拉入內,然後,逛個街,就莫名買了數萬至數十萬元化妝品。
♦️綜合友人受騙經驗、媒體報導及其他受害者網路控訴,類此店家手法大致如下:
1️⃣、在市場、鬧區、賣場設化妝品專櫃,派多位美容師在路上,看到人就上前大喊你的毛細孔粗大,可以進來店裡體驗做臉;或是請路人幫忙填問卷,藉此留下個資;或是贈送贈品並留下個資;或是推銷做臉、按身體低價體驗課程等。
2️⃣、當你進入店裡體驗課程後,她們就會趁你躺在美容床做臉或按身體衣衫不整時,未經你同意,便擅自拆封產品,並拿出合約,未詳細告知合約內容並讓你審閱,便急忙要你簽名,你如果不簽,她們便群起包圍翻臉宣稱,產品已經拆封,並已在產品上寫下你的姓名,你必須購買,而金額通常高達上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此時,如你現金不足或未帶信用卡,她們就會立即打給配合之分期付款融資公司,並請你電話中回答你是本人,以完成照會,如此一來,你只是單純逛街或上街買菜,你就莫名背負上萬元甚至數十萬元分期付款債務,然後回家等著被家人責罵以及自責不已。
3️⃣、店家通常鎖定年約二十歲至五十餘歲之女學生、OL上班族、菜籃族,或是青年學子、現役軍人或職業軍人(軍人受害者多是假日在火車站附近鬧區),經濟能力不寬裕,缺乏社會經驗與社會力,上街購物,遇到職業強迫推銷,毫無招架之力,莫名背負高額債務,無力負擔,也無力反擊。
#親民黨台中市黃朝淵服務團隊
#免費選民服務專線0928225530
#強迫推銷
#訪問買賣
#消費者保護法
本票非本人簽名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過去栽培年輕偶像的節目,『我愛棒棒堂』,裡頭的男藝人『王子』,被媒體爆出幫父親還上千萬債務,還有高利貸到王子的公司去找人,雖然經公司否認,但父親欠債,究竟孩子要不要還呢?該怎麼面對才正確?
答案是:法律上,不用還!情感上,過不去?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冤有頭,債有主』才是關鍵,債主只能找債務人還錢,這是社會上的道理,也是法律的規定。所以,父母親所欠下的債務,要由本人自己償還,子女是沒有『法律義務』要償還的。
債主如果直接找子女要求替他父親還錢,子女是可以當場拒絕的,如果有任何激烈的行為出現,也可以請警察幫忙,因為在法律上父親的債務真的跟他無關,就好像父親賺的錢,孩子也不能要求爸爸『立刻拿出來』,除非是父親『心甘情願』。
同樣的,如果沒有法律責任還願意幫父母親還錢,這樣的『心甘情願』的拿出自己辛苦賺的錢,幫爸爸還債,很感動!
父母欠債,有兩個法律防身術一定要知道:
1. 父母親欠債,千萬不要簽任何自己的名:
父母債務,子女不用還。除非是子女不小心也當了父母親的『保證人』,或是在『本票上簽名』,這樣的問題才是大條,因為『保證人』及『本票發票人、背書人』在法律上都有還錢的義務。所以只要子女不要當保證人或簽本票,就是安全的。
確保子女的財產安全,最後還可以留給家人三餐溫飽,否則全家拖垮!
2. 父母親欠債,運用法律的程序誠心溝通返還才是上策:
借錢一定有苦衷,利上加利也是時間堆積出來的。通常可以運用法律上債務人清理條例、破產聲請等方法來解決,但不管要何種方式處理,誠心請所有債權人出面溝通,把目前手上有的資源以及未來可能有的資源提出,讓債權人可以取回一定比例的金錢,有時候以『債務協商』的方式(聲請調解或請律師出面安排協商),也會達到解決糾紛的效果。
#父債不一定子還
#欠債
#債務
#借錢
#保證人
#簽本票
#債務人清理條例
#破產聲請
#債權人債務人
#債務協商
#欠錢還債
#王子
#我愛棒棒堂
#華研
#平安的財富
#財富的平安
#恩典法律事務所
#蘇家宏律師
本票非本人簽名 在 跟著象總跑步上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照片裏拿著Sit Down, Please創作元素的不是別人,她就是象總胎胎...
.
最近,她很常簽名...
不是帳單、不是本票,而是簽在《去你的人生低谷》😱
不為什麼,因為 #她也是作者!
登登~~~第十篇<來,跟著象總太太跑步上學>
#這一篇整篇頁面都是粉紅色der
.
她從一位纖<ㄖㄨㄢˇ>柔<ㄌㄢˋ>地方媽媽的角度,來談談一群馬拉松有<神>恆<經>者<病>。
當然,該篇內容 #嚴禁他人修改其內容 (就是嚴禁我本人啊),話不多說,你們就自己看吧!🔥🤣😜
>>>
以下節錄自 #去你的人生低谷
>>>
「本章以下內容都由象總太太Elaine獨立完成,租界區內象總無管轄權,針對內容如有任何抗辯,象總將不動聲色在最後一併答辯。」
──象總太太租界區開始──
2016 年十一月,四十歲的我報名「夜跑馬場町」,以2小時14分完成自己的初半馬;三個月後,2017年二月,我在「渣打馬拉松」以4小時54分完成了自己初馬!
從小認識我的同學可以作證,一直屬於圓肉形身材的自己,個性也是 #非常軟爛懶散,能坐不會站、能躺不會坐;更別說國中時就是那種很愛裝病裝貧血,月經前中後都要蹺體育課的女生。
自從完成全馬後,雖然不是什麼厲害的成績,但是對於一些根本還沒開始運動,或是成績落後於我的中年大叔們來說,已經讓他們覺得倍受刺激。
.
某天在一個聚會裡,Maka私下跑來我旁邊,用非常崇拜的口氣問我:「你是怎麼初馬就破五?(當時他的全馬超過5小時嗎?) 」我口沫橫飛跟他講述整個驚心動魄的過程後,發現他其實對這些流水帳沒有興趣,因為下一個問題,就是他問我說可以找象總幫助他破四嗎?
說真的,我的第一個反應是馬上勸他打消念頭。
一來因為他年紀稍長些,再加上還有個很小的兒子,我認為這樣的男生就好好在家幫忙老婆帶小孩就對了,拚甚麼破四?在我心裡,破PB、破三破四,#根本就是一個中年大叔不切實際的幻想。不是說我不相信他們做不到,而是我知道即使要超越自己一分鐘,都需要好幾百倍的練習時間與努力。這樣的投入在我看來,還是好好陪家人比較實在。(#根本就是一個憤青老婆的投射。)
.
後來,我又接到許多詢問的電話,巧合地大多是老婆幫老公詢問的,我才知道自己成了很多大叔們的勵志故事。
他們看我一個女子,滿身肥肉也不精實的樣子,竟還能以不差的成績完賽,甚至還有大叔們私訊象總,說完全被我刺激到不行。
國中同學的老公Eric,是個面惡心善的仁醫,熱愛跑步卻總無法完賽。
每天聽他老婆提到我這位軟爛的國中同學完成全馬的事蹟後,也想拜求這位能化腐朽為神奇的象總訓練。然而,當時老公也正為了六大馬的完賽如火如荼自我訓練中,在我的淫威下,逼他把唯一休兵的一天,對,就是星期一,捐出來指導我朋友們練跑。
於是這些需求不滿、憤世嫉俗的大叔們通通被象總集合在星期一晚上這天練跑,象總的「週一回饋日」於是成型,而首位門生Eric也成了象總征戰六大馬的最佳醫療諮詢。
.
所以呢,大家都以為這些「學員」是來追隨象總的,哇哈哈!其實他們根本都是我的粉絲!
那種離凡人太遠的人是無法激勵大家的,完全是我這樣的人才會激起大家不服輸、想要挑戰的欲望,所以我認為 #真正的女神應該是我。
既然這個團因我而起,我當然不會讓象總用平常荼毒我的方式訓練大家啊!
人生不用這麼苦的,而且我最痛恨男生拋家棄子去練跑,所以我們邀請大家把老婆小孩全家一起帶來,很多「腹愁者」聯盟的「胎胎」(太太)們都是從快走開始,然後轉移目標,推坑小孩一起。(孩子是國家未來的希望,我們訓練他們就好了。)
>>>未完待...你自己翻書去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