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不肖廠商、台電可以不要再為了包庇而欺騙嗎?
老實說,心情很難過。
不單單是因為被欺騙、更是因為無法理解:
為何台電面對詐欺的不肖廠商,不僅沒有嚴厲地追究責任,反而繼續呵護備至?甚至不惜說謊幫忙掩飾!
⛔農曆年前,我揭露了東元集團子公司安柏電機,變造不實合格證書,將有問題的防爆設備安裝至大林電廠。這件事非常離譜、但又非常重要,因此我追查的腳步,並沒有停止。
安柏公司造假,當然可惡;但令人痛心的,是台電草率輕忽的態度;更讓人難過的,是不斷用謊言幫忙掩飾。
⛔舉其中一個例子說明。
在2016年年底,安柏第一次交出不合格的東西被查獲後,必須要更換合格產品。
➡️在今年1月29日前往大林電廠現勘時,台電告訴我:安柏更換的防爆產品,在2017年8月1日已查驗合格,並在8月1日開始更換,並提出附件一當證據。
已掌握證據的我,知道台電的上開說明不實,包括:(A)安柏更換的產品,與向工研院取得合格證書的產品,並不相同;(B)早在2017年4-5月間,廠商已經換上當時根本還未申請查驗合格的(不)合格產品。
➡️簡單的比喻是:不僅是「先上車、後補票」,然後「補的還是假票」!
⛔為了搞清楚台電是否存心騙我,我過兩天重覆問了一個簡單的問題:「到底何時開始更換的」,並請台電書面回覆。
➡️結果,在放年假前最後一個上班日(2月1日)的下午,收到台電回覆,我看了非常難過:還是繼續騙我、堅稱是8月1日才換(附件二)。當天,我直接戳破謊言,請他們回去想清楚、別再說謊。
➡️放假完,我不斷要求台電回覆。拖到今天,台電終於承認早在4月就開始換了(附件三)。也就是說,其實在根本還沒有查驗前,廠商就已經偷換了。
老實說,面對這樣不斷用謊言企圖掩飾錯誤,我真的覺得很疲憊。
對行政部門而言,面對不肖廠商的違法,站在納稅人的立場,嚴肅地追究責任、要求改正錯誤,真的有這麼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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