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最新上線
🗒教學案例
1.資料受信者在開放銀行下的監理座標/郭大維
2.公平待客原則與評核機制之最新發展趨勢/周振鋒
3.會計師不可不知的公司治理/吳光明
4.實質課稅原則在遺產及贈與稅法上之理論與法律依據/封昌宏
5.公平待客原則與評核機制之最新趨勢/蔡鐘慶
📕論著
1.保險法學主要議題:林勳發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林勳發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
2.連帶與不真正連帶債務/謝銘洋、王千維、林信和等
3.法治流變及制度構建:兩岸法律四十年之發展──孔傑榮教授九秩壽辰祝壽文集/虞平主編
4.傳統與現代性/蔡宗德
5.我的老檳城/杜忠全、陳耀威
📑精選文獻
1.被告被訴事實之訊問與準備程序處理之事項/吳燦
2.人權保障的再進步/胡博硯
3.後現代社會「關懷倫理學」的意義與功能/林麗珊
4.內部審核協助政府治理之積極作為/黃永傳
📚期刊
1.管理評論40卷3期(2021.07)
2.澄清醫護管理雜誌17卷3期(2021.07)
3.中國法學(中文摘要版)2021卷3期(2021.06)
4.智動化雜誌70期(2021.06)
5.高雄師大學報:教育與社會科學類50期(2021.06)
🌐月旦知識庫 www.lawdata.com.tw
🔥最新購點優惠
http://qr.angle.tw/dzl
🔥另加入 #月旦講座 會員,限時活動享知識庫3,000點及其他好禮。 詳情👉
http://qr.angle.tw/m7v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20226中天法拍屋風險高法院貨物售出概不負責 影片網址→http://youtu.be/ohzWYN1aU10 感謝記者婉如的報導,我現在才知道,原來預售屋也有法拍形式啊?這又讓我多上了一課,至於買類似這樣的產品,可以找建築經理公司,這樣的方式有點類似做「履約保證」的感覺,交易過程比較安全唷~...
「林信和」的推薦目錄:
- 關於林信和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林信和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林信和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林信和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林信和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林信和 在 [徵人] 林信和律師事務所誠徵受僱律師二名- 看板Lawyer 的評價
- 關於林信和 在 林信和的個人檔案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林信和 在 債總選林信和 - 文化大學板 | Dcard 的評價
- 關於林信和 在 [徵人] 林信和律師事務所誠徵受僱律師二名- lawyer | PTT職涯區 的評價
- 關於林信和 在 林信和(qw879426736) - 个人资料| Pinterest 的評價
- 關於林信和 在 林信和、律師查詢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評價
- 關於林信和 在 林信和、律師查詢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評價
- 關於林信和 在 [徵人] 林信和律師事務所誠徵受僱律師二名 的評價
林信和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元照新書賞閱📚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實體法與程序法
【作 者】溫豐文.黃健彰.邵靖惠.吳光明.郭書琴.林信和.吳瑾瑜.林誠二.張文郁.王煦棋
【本書簡介】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為公寓大廈自治管理的兩大支柱、管理組織,在實體法與程序法上的私法與公法議題均甚多,於現代社會甚為重要,但臺灣過去專門探討此等問題的學術書籍甚少。
全書分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管理委員會」與「兩岸法制比較」三大部分,特別是對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效力、管理委員會的實體法與程序法地位,以及向仲介業者收取看屋費等問題,有深入探討,可供相關學術研究、實務運用,以及未來政府機關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法規的參考。
📖本書詳細介紹:http://www.angle.com.tw/Book.asp?BKID=12957
🈵7月購書節,滿1500贈100,滿899免運:http://qr.angle.tw/ag1
📚「試」氣如紅˙「躍」進法研,滿額贈法研書籍一本:http://qr.angle.tw/svu
📚公職、警特書籍三本85折:http://qr.angle.tw/79x
📚比較法研究、滿2000贈500:http://qr.angle.tw/dww
📚#元照新書:http://qr.angle.tw/pp8
📢訂閱 #月旦雜誌,訂閱期間享〈元照讀書館〉實體講座免費參加資格:http://qr.angle.tw/gyj
📢#月旦知識庫 最新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dzl
※購買10,000元 →加贈新刊《月旦實務選評》一年份/12期
※購買5,000元 →加贈2000點
※購買3,000元 →加贈500點
📢加入 #月旦講座 會員,享知識庫3,000點及其他好禮。 詳情 http://qr.angle.tw/m7v
林信和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月旦法學教室第220期
📌訂閱雜誌,實體 #講座免費參加,👉http://qr.angle.tw/gyj
去年下半年,政府決定開放含有 #萊克多巴胺 (俗稱: #瘦肉精)的 #美國豬肉 進口。此舉除了在臺灣的政壇造成長達近半年的紛擾之外,同時進一步也引發了各種憲法與法律層面的爭議輿論辯。而這些可能發展出的憲法或法律層面爭議之中,最值得關注的是:有些地方政府於數年前即通過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的自治條例,規定於該市所販售豬肉之瘦肉精檢出量應為零。然而,在該政策於立法院正式通過確定後,產生地方自治條例與中央法規政策衝突,進而引發聲請釋憲的問題。本期「新聞法律講座」,特別針對此憲法層次的爭議,邀請吳信華老師為讀者詳細剖析。
另外本期「法學論述」欄目,第一篇是由林鈺雄老師就2020年9月公告「科技偵査法草案」中,就使用定位或監視目的之科技偵查問題,如GPS追蹤器、無人機、M化車、基地台三角定位;以及搜索雲端硬碟及物聯網裝置或伺服器之授權依據,接著分析侵入資訊科技系統等,逐一說明之。看來法律人在現行科技突飛猛進、日新月異的時代,必須得跟上時代潮流,才能在不論是實體法或是訴訟法的學習上,都能完整與深入。另一篇則是由邵慶平老師,就釋字第770號解釋與主管機關近期預告企業併購法修正草案,是否有符合上開大法官會議解釋之意旨。同時也是一篇逸脫傳統法學,與時俱進的法學評論,值得讀者細嚼。
【本期精彩內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676
《法學教室》
ℹ撤回懸賞廣告的法律漏洞/#林信和 教授
ℹ法律利害關係第三人參加本案訴訟之效力/#林洲富 法官
ℹ國道急煞堵車的刑事責任/#許恒達 教授
ℹ約定取槍──違法搜索扣押之證據禁止/#王士帆 教授
ℹ檢察官訊問證人違反告知證人有拒絕證言權對於本案被告之證據能力/#陳文貴 教授
ℹ章程與股東會決議門檻之調整/#廖大穎 教授
ℹ善良卻可憐的媳婦──房地合一稅的陷阱及隱藏性法律漏洞/#李惠宗 教授
【新聞法律】
📃美豬進口的自治條例爭議/#吳信華 教授
【法律論述】
✒科技偵查概論(上)──干預屬性及授權基礎/#林鈺雄 教授
✒司法院釋字第770號解釋與企業併購法的修法方向/#邵慶平 教授
✒臺灣法社會的「長者尊嚴」──法律科際整合的觀點/#施慧玲 教授
【時事直擊】
🎯大法庭制度
🎯出名人就借名標的設定信託的法律效果
🎯‧109年台上大字第1869號──個資法41條之「利益」,僅限於財產上之利益?
🎯科技防逃/#王子鳴 法官
🈵2021 #線上國際書展(活動期間享75折起)💝:http://qr.angle.tw/p3e
📕訂閱 #月旦雜誌,#加贈書籍2本,#影音1場:http://qr.angle.tw/gyj
👨🏫#月旦講座, #增進職能實力👉http://qr.angle.tw/9tb
🏫【月旦精粹之選】▪網羅 #修法重點論述👉http://qr.angle.tw/ki0
📖#月旦知識庫 優惠方案👉http://qr.angle.tw/bpn
#徵收補償、#違章建築、#釋字796、#獨立董事 與 #審計委員會 權限
【#1月新書推薦】
👉http://qr.angle.tw/if0
【#12月新書推薦】
👉http://qr.angle.tw/bjh
林信和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20226中天法拍屋風險高法院貨物售出概不負責
影片網址→http://youtu.be/ohzWYN1aU10
感謝記者婉如的報導,我現在才知道,原來預售屋也有法拍形式啊?這又讓我多上了一課,至於買類似這樣的產品,可以找建築經理公司,這樣的方式有點類似做「履約保證」的感覺,交易過程比較安全唷~~唉呀!總之,找我買房子最安全啦!哈!
以下是新聞報導↓
法拍屋低於市價,總是能吸引許多人,不過風險卻很高。
記者簡婉如:像是炒房大戶劉媽媽,之前標下帝寶的法拍屋,卻因為前屋主不願意搬離,雙方鬧出糾紛,還告上法庭。......↓
劉媽媽標下的「不點交屋」,無法強制遷離住戶,過程中還被黑道恐嚇強逼棄標,花2億買房卻一點保障也沒有,專家說就是因為法拍屋一旦售出,既不負責。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法院它是不負房子本身瑕疵的擔保責任,它沒有義務告訴你說這個房子的屋況怎麼樣,有沒有壁癌,有沒有漏水,甚至有沒有凶宅,它(法院)都沒有必要告訴妳,甚至以後這個房子會怎麼樣,有沒有加蓋、有沒有違建,它都不負這個瑕疵的責任。
但專家也提醒,如果是買預售的法拍屋,可以找建築經理公司,多一份保障。
律師林信和表示:你所支付的價金,(建築經理公司)它不會全部交付給建設公司,建設公司就不會把錢拿走之後,沒有蓋好房子,或是沒有房子,它(建設公司)就把錢給拿走了,有一定的擔保作用。
法拍屋風險高,出了問題,往往只能自認倒楣,民眾若是真的要買,得多多詢問專家,做好功課,免得當了冤大頭,買了房卻住不到。
網址→ 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47792533
林信和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11009年代觀景變觀墳周董告建商廣告不實
影片網址→http://youtu.be/475ZFAwB9Ck
豪宅鄰墳場 周董怒告建商2011年 10月09日【綜合報導】藝人周杰倫(周董)擁有7億元房產,他的母親葉惠美3年前幫他在新北市淡水區「台北灣」添購一間96坪、要價2756萬元的景觀豪宅預售屋,不料今年3月她登上21樓新屋觀景,竟發現豪宅面臨亂葬崗,觀景變成「觀墳」,她認為建商隱瞞實情,要求解約退款,建商反要求付違約金,周媽媽和周董怒告對方「廣告不實」,要求退還已付的826萬元,並付100萬元懲罰性賠償金。......↓
全案前天開庭,周杰倫與母親都未出庭,委由律師林信和處理。林昨強調:「周家打官司是要討公道,並給建商必要教訓。」周杰倫目前人在新加坡,他所屬的杰威爾音樂昨說:「杰倫支持母親採取法律行動。」
在地面看不到墓
周杰倫買的「台北灣」位於淡海新市鎮,主打海景造鎮社區,已開發1.5萬坪,興建1693戶,當時面高爾夫球場第1排戶每坪開出18萬至26萬元當地新天價,吸引不少台北市置產族,今年4、5月開始交屋。
周家律師林信和昨表示,當初周媽媽去看預售屋時,工地與展示中心不在同一地方,看到的預售屋立體圖旁邊都是茂密的林木,且該建案廣告強調「球場第一排......由大屯山系、觀音山嵐、淡水河景,與球場譜成的如茵極美之境。」都在描述景觀之美,從沒提到會俯瞰到一旁的亂葬崗墳墓區。他說,周媽媽簽約現場是工地,亂葬崗被山坡前排樹木擋住,站在地面根本看不到亂葬崗,若知道有墓地,周媽媽一定不會買。
墳墓已陸續遷移
林信和說,周媽媽今年3月發現觀景變成觀墳後,認為建商隱瞞實情且廣告不實,立刻要求解約及退回已付款項826萬8千元,建商態度強硬表示若要解約,就得付購屋價2756萬元的15%當違約金,金額約413.4萬元。周媽媽不滿表示:「我又不是違約,是你騙我。」認為建商「寶路開發建設」形同詐欺,因此在7月提告建商違反《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並向公平會檢舉。
「台北灣」專案經理陳慶龍昨說,當時寶路開發委託甲山林廣告銷售,已要求現場展示新北市墳墓遷移公文,會出現糾紛,可能是當時銷售人員說明不夠完整。他說,社區旁那塊有墓地的土地因為屬於森林保護區,地上不能有建物,已陸續遷移,近千坪土地由寶路開發負責綠化,該棟其他住戶都未退屋,葉惠美提告,讓他們感到「很悶」。
甲山林廣告昨則回應,承接建案前並不曉得旁邊有墓地,銷售一半才發現有,即向新北市政府提出申請遷移,沒有所謂「未告知」的疏失。
「移屍還是凶宅」
《蘋果》記者昨至現場勘查,發現墓地已遷移,現場已整地完畢。現場陰廟萬善堂廟方人員表示,原址確實都是墳墓。新北市民政局表示,墓地已遷移完畢。不過周家律師林信和強調:「這就像是凶宅,你把屍體移走了,還是凶宅啊!」
對於這起糾紛,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發言人孫立群說,本案在到要交屋階段才發現社區旁有墓地,若建商當初以窗外綠帶景觀為廣告,違背有墳墓之實,就可能觸法。依《公平交易法》相關罰則,廣告虛偽不實最高可罰2500萬元。
下月傳喚周媽媽
新北市政府消保官張佑齊表示,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要求銷售人員有義務告知周邊環境瑕疵,如墓地、高壓電塔等嫌惡設施,依據《民法》92條「不作為詐欺」,也就是事實未告知或刻意隱瞞,消費者除可退戶,也能要求減少價金,或進入法律程序,由法院判決。
由於前天開庭時周家律師和建商各說各話,法官為釐清真相,定下月1日傳喚周媽媽葉惠美出庭說明。
周杰倫檔案及房產投資
◎職業:歌手、演員、導演
◎年齡:32歲
◎身高/體重:
175公分/63公斤
◎學歷:淡江中學畢
◎身家:估計40億元
◎酬勞:廣告:3000~4000萬元 電影:5000萬元
◎投資房產(共約7億元):
元大欽品(北市牯嶺街):1戶、12樓、76坪,市價4000萬元
元大一品苑(北市博愛特區):2戶、各150坪及80坪,外加10個車位,市價3.8億元
荷蘭灣(新北市淡海新市鎮):3戶、各100坪,市價共5400萬元
台北灣(新北市淡海新市鎮):1戶、96坪、市價2756萬元
比佛利山莊(美國洛杉磯):傳斥資2億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新聞網址→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25819/IssueID/20111009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43024520
林信和 在 林信和的個人檔案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查看名為林信和的用戶個人檔案。加入Facebook,與林信和及其他你可能認識的朋友聯絡。Facebook 讓人們盡情分享,將這個世界變得更開闊、聯繫更緊密。 ... <看更多>
林信和 在 債總選林信和 - 文化大學板 | Dcard 的推薦與評價
想請問學長姊,有人說林信和大二債總教得不錯,但跟通說和實務比較不一樣,要考國考偏危險,是真的嗎?感謝~~ - 文化大學,法律系,債總,選課. ... <看更多>
林信和 在 [徵人] 林信和律師事務所誠徵受僱律師二名- 看板Lawyer 的推薦與評價
【事務所名稱】
林信和律師事務所 所長林信和
【工作型態】
受雇
【工作內容】
撰寫書狀 回答客戶法律問題 開庭等
事務所主要業務為國內外契約、民、商法、智慧財產權
營建工程、政府採購、訴訟及非訟、仲裁事件等。
【工作地點】
10062台北市仁愛路2段71號2樓之6
【工作時間】
理論每天 9:00 AM ~~6:00PM 週六週日休假
【薪資範圍】
面議(視能力及經歷而定)
【公司福利】
週休二日、三節獎金、勞健保等
【特別條件】
【聯絡人/連絡方式】
徐秘書
電話:02-3396-6636/傳真:02-3393-8858
手機:0968-105-930
【其他備註】
意者請直接聯絡徐秘書,並備簡歷傳真至事務所,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6.193
※ 編輯: garygogo 來自: 61.224.46.193 (04/16 14:49)
※ 編輯: garygogo 來自: 61.224.46.193 (04/16 14:55)
※ 編輯: garygogo 來自: 61.224.46.193 (04/16 15:00)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