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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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brother,通篇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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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避重就輕,這就叫避重就輕,雖不知「開槍防疫」是哪門子的防疫方法,阻止民眾看野台戲,是如何能防止以水源和糞便傳染為主要途徑的霍亂,一面說,「陳儀來台才解除禁令」,另一面說「 陳儀禁止慶典聚會的隔離措施」,既說解除禁令,又說下禁令,這根本上是矛盾的,事實上,陳儀自相矛盾也不是新聞,例如,他曾經一面保證不會對台灣用兵,又通告處委會要寬大處理,事實上,一面暗中派兵鎮壓台灣人,連身為調停者的處委會,都加以屠殺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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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文章,充分顯現出中華民國人的無知和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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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看此文,還以為陳儀是陳時中,努力防疫,逮灣郎不知好歹,竟然聚眾反抗,偉大的中華民國政府不得已才加以鎮壓,然後「防疫靠警察」,日本人也是這樣搞得,所以開槍是對的,然後,偉大的祖國為了「大量運回滯留東南亞各地疫區的台灣同胞」所以才造成霍亂,彷彿霍亂是台灣人帶來的,然後延燒數年的霍亂,都是台灣人的錯,把黨國政府無能又無衛生觀念的防疫措施,講成是竭力防治的英雄,於是明明是加害者,反而成為救世主了;而明明是被害者,卻被說成了是造成疫情的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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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明明是黨國政府防疫無能,變成是傳說中「抗疫英雄」,此中謊言的巧妙,與下流,與北京政府美化自身有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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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忽略的一個重要事實,霍亂是從中國來的,而且正是黨國政府的軍隊與一干難民,帶來的,此前日本政府,不只將霍亂絕於本土,而台灣人民早已有衛生行為,也有衛生觀念,沒有衛生觀念,行為也不衛生,恰巧是中華民國,這個外來殖民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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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中國人搞武漢封城,凡出城的一律射殺,這是不是正確的防疫方式?若有中華民國人拿這種慘無人道,而且失敗的防疫,來譴責陳時中和台灣人,諸位以為如何?這恰巧是本文正在運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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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國政府如何「防疫」,詳情可見「布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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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所謂的防疫有多誇張,可以從霍亂從中國溫州來襲時,民報記者對於檢疫總所所長的訪問窺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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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在本省的檢疫工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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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是停止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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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因基隆港檢疫分所之失落霍亂由溫州侵入本省,本人為總所長應該負責,但本人到本省來只有兩三星期,檢疫總所之工作亦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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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霍亂病已經進入本省,到底檢疫工作有沒有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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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本人有說過,在本人到台北前是完全停止工作,但是本人以後一定為本省之衛生工作盡量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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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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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防疫,靠得不是警察,而是醫生,日治時代,1919年至1920 年,發生霍亂,原因正是中國華南一帶,霍亂猖獗,隨著船舶,大肆進入臺灣,而黨國政府攜來的難民和軍閥,以及對於公衛體系的破壞,以及政府的貪汙和無衛生觀念,妄想如本文一般,光靠鎮壓和開槍就能遏止霍亂,使得全台灣島上不只台灣人,原住民也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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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還有最關鍵的因素,中華人念茲在茲的「兩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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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霍亂侵襲廣東、福建、浙江、江蘇,福州、上海、南京更為重災區,民眾上吐下瀉,明明中國有這麼嚴重的災情,黨國政府卻加以忽略,只顧著接收,1945年,台灣與上海、福州恢復航運,而長官公署居然不管海港檢疫,更嚴重的,竟然將日籍的檢疫人員遣送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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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是什麼「民眾對於防疫措施普遍地不配合、走私集團棄大港走偏港使霍亂入台管道地下化、政府大量運回滯留東南亞各地疫區的台灣同胞、港口檢疫設施在盟軍轟炸中摧毀殆盡」,而是「港口根本沒在檢,漣一般港口的檢疫措施都沒啟動,還大量遣返檢疫人員,只顧著『兩岸交流』」,而駕駛私有船隻穿梭臺南與中國大陸沿海港口,輸運兩岸往來旅客、商人及各式貨物,都是哪些人?自然國民黨軍和想發大財的商人,這些有本事往返兩岸的人,不管是半山也好,軍人也罷,或想逃難來台灣的「旅客」,特別容易遭受中國霍亂感染,然後將細菌帶入境,造成顯著的境外移入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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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霍亂嚴重的地方多是貧困地區,有辦法的人跑到沿海地區到中國做生意,傳染給該地環境不佳的居民,例如台東重安部落,這個阿美族部落染上霍亂,沒有醫療資源,政府放任自身自滅,一個部落80人死亡,屍體只能在海邊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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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放到今日來看,就是那些台商和馬英九連勝文等高級外省權貴,整天嚷嚷著小明怎麼不回來,開放兩岸交流,口罩送往中國,為什麼不打中國疫苗等華頭華腦的人物,這些捧中仇台的思維,可以說就是中國細菌傳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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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歷史總不斷重演,再被同一批華國人美化為「都是台灣人的錯,和我們沒關,台灣人好壞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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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要說「政府大量運回滯留東南亞各地疫區的台灣同胞」,這種避重就輕之詞,正確的說法是「大量運回中國東南沿海的中國人」,什麼「走私集團棄大港走偏港使霍亂入台管道地下化」,就連大港的檢疫措施也是乏善可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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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港口檢疫設施在盟軍轟炸中摧毀殆盡」這應該也是胡扯,如果港口沒被炸,檢疫設施更不可能消失-而一個簡單的檢疫檢查口,也不是什麼耗費周章的大工程,真正被轟炸的是醫院和大型醫療設施,但同樣的,如果你一點防疫概念也沒有,蓋再多方艙醫院也沒用,1943年這些設施即被轟炸過,而日本政府也同樣面臨戰爭時缺乏醫療物資,醫療院所倒塌的窘境,同樣被炸過一輪,戰時日本政府相安無事,霍亂禁絕,差隔幾時,換做國民政府上台,中國人掌權,即萬病齊發,1946,霍亂、天花、鼠疫猖獗,從無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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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台灣人無衛生觀念的問題嗎?常理來看,有衛生行為怎會沒衛生觀念?你懂得戴口罩,而沒有口罩能防疫的概念?「人民有衛生行為但無衛生觀念」,這種說法,無疑於貶低台灣人民智商於芻狗,而滿足外省權貴與黨國政府,暴行的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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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一干沒有衛生觀念的中國人,混入台島之中,寡占權位,散播病毒細菌,說成是「台灣同胞」自己害自己;陳儀的無能與外省高官權貴,貪汙腐敗,置防疫於無物,變成是台灣刁民欣賞野台戲,所以不配合防疫,造成疫情蔓延,正常人都知道,有受過一點基本教育的人都知曉,開槍式的防疫,高壓式的統治,認為把垃圾掃成一堆,丟到別處,把人民當成豬狗般囚禁,驅逐,腦袋只有完全封禁,自生自滅,關起門來便無事,這種「要就全要,不要就全不要」,要嘛,連廁所都沒門,讓你門戶敞開,疫病蔓延,不要,就全部關狗籠,不供給飲食、醫療,屎尿落滿大街小巷,出來就開槍,這種中國人式的防疫風格,中國的國民黨封布袋、中國國民黨的馬英九封和平醫院、中國的共產黨封省封城,都是野蠻落後的思想,談不上防疫,稱得上是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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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適用於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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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行政長官公署輕視疫疾防治作業,導致霍亂疫情流竄全臺,奪走無數寶貴生命.」-葉永文《臺灣醫療發展史:醫政關係》、賴永祥《傳染病與二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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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衛生環境惡劣,加上政府人謀不臧、民心丕變,成為二二八事件導火線.」-鄭志敏〈二二八事件前高屏地區的傳染病防治―以霍亂與天花為中心的探討〉、〈「二二八」前夕雲嘉南地區的傳染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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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至1954年臺灣傳染病復發,歸因於行政長官公署忽視海港檢疫作業,未重視衛生行政庶務,導致原本可預防災疫在人禍助長下難以收拾,甚至許多在日治時期被有效抑制的傳染病也捲土重來,引起社會浩劫.」-陳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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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多歷史學者指出事實,反倒是此文卻稱陳儀好棒棒,台灣人好壞壞,更將二二八事件之元凶,塑造成竭力防疫的陳儀時代,可謂是反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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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的防疫概念,古往今來,有三,第一,便是隱匿,第二,便是謊言,第三,便是發大財,綜合三點,造就了第四點,將人為的災禍和枉送人命的代價,栽贓給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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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是4v的錯,是台灣人的錯,10分防疫的工作,5分靠外國援助,3分靠台灣人,2分靠明理的外省人,全都說成是-10分外省高官權貴的功勞;外省高官權貴幹的壞事,說成台灣人也有一份,然後全體台灣人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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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伸縮華轉的謬論,從古到今,從中國到現在的中華民國,如同敗壞的基因,不斷傳承,到如今,居然有人拿現在台灣人的成果,去美化過往黨國政府失敗的惡行,可真是物盡其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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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亂,從中國東南而來;鼠疫,從廈門傳入;天花,黑死病,瘧疾,這些的這些,接踵而來的病毒和細菌,全都在1946發生,甚至刷新了台灣的歷史紀錄,而這些病症早已在日本政府下防治多年,就算是戰時的滿目瘡痍,疫病仍靜悄悄的,這是巧合嗎?唯一的變因是,中國因子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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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一來舉出這些「中國因子」,如何荼毒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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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病時,國際間援助台灣,進口了許多藥物,但這些藥物卻被國民黨官員和軍人中飽私囊,甚至轉賣到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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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台灣)軍方正在出售某些藥物...國民政府為防止將藥品轉運到大陸所建立的出口管制措施大部分是順著美國的意思去做的。...但是,國民政府當局進行的實際最終用途檢查顯然很少而且敷衍了事.他們沒有真正的興趣阻止藥物進入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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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通過常規管道進口外,醫療用品最近還從被扣押的貨櫃中運入了台灣.雖然所涉確切數量尚未確定,但據信它們相當可觀,而且眾所周知,軍方正在出售某些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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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密件「福爾摩沙的藥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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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已經絕跡30年的黑死病出現,肺病的藥和瘧疾的藥都被當時的衛生局長經利彬把持,1946年發生200件以上的霍亂病例,但台灣省衛生處長經利彬竟然拒絕給予收容與治療.在瘧疾治療方面,政府雖向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領到幾百萬錠的「阿的平抗瘧劑」(Atabrine tablet),實際接受治療的病患卻僅60人而已。他自己賣藥牟利,天花、霍亂也跟著肆虐,水資源嚴重污染,因為蓄水池的消毒用品被賣到黑市,過去挨家挨戶的水溝消毒變成要自己花錢接洽,水管和水龍頭被拆掉變賣,讓用水設施遭受破壞.隔離營裡的霍亂病人的排泄物被丟進附近的商業魚池,增添了傳染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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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出賣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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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擅長隱匿,訪台的議員、外賓、使者,若要看台灣的實際情況,即被隔絕限制,只讓他們學中國武漢那樣參訪,讓他們看自己想讓他們看的,若有人想問台灣人,或者找美國領事館,座車馬上就壞掉;抽水設備大量被偷,公共用水出了問題,黨國政府對公共衛生沒興趣,對港口檢疫沒興趣,他們只對利益有興趣-只要能發財,災難財,死人財,都會是他們的目標,聯合國救濟物資和醫療用品、藥物,得經過層層關卡,檢查哨不是用來檢查疫病,而是用來檢查有無能揩的油,送到台灣人身上,只有少數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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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對法治沒興趣,因為執法者本身就是犯法者,陳儀用許多無知識無經驗的中國人當警察,警局常坐滿被亂抓來的人,他們的家人必須賄賂他們,才能贖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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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裁與目無法紀,正是黨國使疫情散播的根本原因,怎會說跟「民主自治與法治經驗」無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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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並不是「防疫的枷鎖打開了,台灣人民當然也就變回原形,腦袋裡本來就不在乎防疫的人,自然也不會遵守防疫的禁令.」,而是一群中國人到台灣,獸性的束縛被解放,搞爛了中國以後,跑來搞爛台灣,防疫,靠得並不是警察,或者是什麼後藤新平建築起來的「警察防疫架構」,連坐責任、保甲與壯丁團,陳儀裁減,所以防疫系統崩潰,這完全是個人的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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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靠的是迅速的阻絕境外,港口檢疫,疫苗接種,以及人民的公共意識,日本參照西方經驗,落實海港檢疫系統,廣設傳染病院、隔離病房,並確立民眾通報機制;患者接受妥善的隔離、治療,避免疫情擴散;日本印發霍亂防治宣傳單、舉辦衛生演講會、放映防疫短片與宣導電影,深化民眾正確防治知識與公共衛生觀念.日方還在臺灣研發與量產霍亂疫苗,提供民眾施打,增強抵抗力,以消除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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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措施,與深化的衛生概念,才是日治時期,哪怕是因戰火滿目瘡痍,依然可以阻止傳染病的原因,靠的,並不是警察的打罵,保甲的連坐,高壓的統治,出村的開槍,而是日方人才結合台灣本地人才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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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上台,把檢疫人員,研發疫苗的人,全部驅逐回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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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營事件發生在台南,當時,台南居然連一個衛生院都沒有;而台南居然沒有一個啟動霍亂疫苗注射的紀錄,那些疫苗都到哪去了?錢進入誰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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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警察跑到野台上,阻止人們看戲,並開槍掃射,稱,是為了「防疫」,彷彿能聽見那警察的耳語,「你們這群下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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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腦袋裡根本不在乎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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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國政府的惡行,激起了聯合國官員和醫生們的公憤,他們警告要將此事公諸國際,衛生局長經利彬阻礙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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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利彬回答,「何苦來哉,只有那些窮人才會染到那種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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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所有的痲瘋病人都應該丟到偏僻的島嶼上去,讓他們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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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為了某一群人心裡的相對剝奪感,盲目的指稱糞水和清水一樣,所以台灣就必須負擔再一次的風險,這無疑是種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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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名為變態的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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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原本有要買500萬劑的BNT疫苗,快簽訂合約,只差最後一哩路,沒想到,被中國復興攔截,因為,「有人不希望台灣太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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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許多媒體責怪他,不把疫苗說清楚,「那時他真是心中擔憂,有苦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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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台灣已經有確定的疫苗了,陳時中這才把當時的狀況說出來,我們來看,那時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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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泛統媒針對疫苗反覆拷問,並責問他態度不一致,他們認為,好像自己不表明真實的意圖,就不會有人懷疑他們的動機了,他們要拷問到台灣疫苗的簽約破局,陳時中說了,就是政治力介入(台灣的,而非中國),搞意識形態,挑釁中國;陳時中不說,就說他瘋了,他說不會是中國製疫苗,明眼人看了就知道一定有問題,搖頭晃腦地說,各國疫苗研發都是多方押寶,看吧,果然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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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泛政治化啦!搞意識形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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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真實意圖是什麼?自然是為了利潤,由一群買辦,大發災難財,就跟當初中國人在台灣搶援助的疫苗然後賣到中國一樣,他們還能如此這般說著「是民進黨想發大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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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說,「口罩為什麼不出口中國.」、「狗官!」,這就和國務院密件所記述的,政府並不熱衷在防止急需的藥物被運送到中國,因為大陸上的人民「也是中國人」,並且包括逃到福爾摩沙難民的許多親屬一樣,災害來臨時,他們優先想的,是祖國,而不是台灣,要台灣耗盡一切油脂,掏空如孱弱的蟬殼,看到周遭的人都死了,遠方的人活了,自己的口袋飽了,他們滿足地露出微笑-窮盡一切,發出聖母的光芒,撥亂算盤的輕響,只為了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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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欺騙台灣人,「台灣既然自己做不出疫苗,對國際疫苗就是先搶先贏,所以要來者不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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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台灣人要打中國的疫苗,休想讓台灣人拿到真正有效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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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就是拿全台灣2300萬人的性命,來開惡魔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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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馬英九,初一到初三,說著「不要拒絕中國疫苗」,有柯文哲,「我都可以預測得到,3月台灣的政治攻防就是這樣,台灣買不到英美疫苗.」他訕笑,「中國說要免費要送你,台灣就陷入焦慮.」有陳文茜,「連歐盟都拿不到,你休想!」,有連勝文「民進黨反中意識強烈,否定中國防疫成效跟疫苗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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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旺報,「疫苗輸入台灣,台灣準備好了.」有聯合報,「陳時中鬆口:可推薦中國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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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彷彿知道中國的行徑,胸有成竹的打包票台灣拿不到疫苗,自比為預言和先知,他們的目的很簡單,「台灣分不到疫苗,到時要不要買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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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SARS時,中國打壓台灣不遺餘力,排擠台灣參與WHO,面對中國傳來的病毒,他讓台灣分不到資源,得不到資訊,甚至人道救助,都得經由他們中國人之手,就像當初,聯合國的救助醫療資源,都得由陳儀政府來分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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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問,「你聽到台灣兩千萬人民的需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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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員回答,「早就給拒絕了!誰理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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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副嘴臉,如今浮現在台灣島上這群中華民國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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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就是陳時中口中,「不希望台灣太高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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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brother,若有人沉浸在戕害台灣人的喜悅,獲得身為中國人的自滿,四處散播迷思與謬論,恨不得台灣人都染疫,包括他們自己,也許他們告訴他們的子子孫孫,在事過境遷之時,say,台灣防疫,都是馬英九和柯文哲的功勞,陳時中才是加害我們的元兇,病毒來自於美國,台灣人,都是一群刁民,不懂防疫,不在乎防疫,專門製造破口,是我們這些明白人,高級中華民國權貴,攜手其他本省台灣中間的明白人,成功對抗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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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裡什麼鳥都有,過去的王八蛋,現在依然是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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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王八蛋的行為,講成是自己的光榮事蹟,你們都是我的翅膀,協手迎向美好的未來,檢討被害者,把加害人當成是英雄,被害者當成是兇手,這就是中國思想當中的劣根性,「幻想自己是加害者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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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遇到這樣的人,請不要生氣,也不用罵他是王八蛋,儘管他們可能是的,是王八蛋之中,王八蛋之上的王八蛋,也請你,微笑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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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別忘了對他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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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靜靜地和你一起呼吸,請你不要弄髒我們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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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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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張育平 tomoyo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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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神父的菸 驅散華國鬼魂】
https://g6m3kimo.blogspot.com/p/blog-page.html
林子祥曾比特關係 在 《海琪的天空》 陳海琪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香港的那些年,我們還好年輕 😢✌️😁🥰
小殘:【羅文】今天是台灣的教師節(香港在97前與台灣同一天),分享一首經典粵語歌曲,【中村雅俊主演70年代經典日劇《前程錦繡》】的同名主題曲粵語版,由羅文演唱,這裡分享的是日劇片頭,花了一些時間上字幕,希望大家會鍾意。 #給台灣觀眾的科普和更多羅文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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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台灣觀眾的科普:(部份引用參考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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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程錦繡》,原名《我們的旅程》(俺たちの旅),是1975年日本電視台電視劇,講述3個日本青年人在1970年代日本社會生活奮鬥的故事,當中不少不如意辛酸事,他們還是勇敢面對/克服,由中村雅俊、津坂匡章、田中健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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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村雅俊 飾演 津村浩介(無線配音:盧國雄;亞視配音:黃志成)
津坂匡章 飾演 熊澤伸六(無線配音:鄧榮銾;亞視配音:劉文光)
田中健 飾演 中谷池勇/中谷隆夫(無線配音:朱子聰;亞視配音:羅偉傑)
《前程錦繡》是一套勵志劇,主題歌「俺たちの旅」及插曲 「ただお前がいい 」由中村雅俊主唱。1985年、1995年、2003年三度播放特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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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劇是日本性格男星中村雅俊24歲時的作品,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近年他的影劇演出則是2013年的《推理要在晚餐後》電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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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TVB曾外購配音播放。粵語版《前程錦繡》主題曲由盧國沾填詞,羅文主唱。《前程錦繡》劇集和羅文歌曲都大受好評。之後,羅文不少演唱會都唱《前程錦繡》。後來也有甄妮、譚詠麟、劉德華等歌手翻唱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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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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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個世紀的台灣,因為中華民國政府政策的關係,錄影帶和非法第四台(有線電視)開始普遍前,一般是看不到日本影劇節目的,我小時候的經驗是這樣。因此這部70年代日劇如果有台灣觀眾看過,歡迎分享您是在那個時間點在哪裡看到的,我想看中村大叔24歲的樣子啊XD
因為(我的年紀沒跟上他的年輕時代的關係)我第一次看到男主角中村雅俊的作品時,已經是1999年的《夜逃屋本鋪》了(雖然中村已經48歲,演那樣的角色非常帥),而當時電視上的日劇是播國語配音版,時間可能比日本首播晚一年至數年不等,台灣人有時仍得用不太正統的方式才能看到最新日劇以及原音版日劇,不像本世紀的日劇迷有各種正版追劇管道如此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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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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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文x甄妮】《射鵰英雄傳》「鐵血丹心」「世間始終你好」《成吉思汗》「問誰領風騷」:https://goo.gl/HWMjn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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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文】《射鵰英雄傳之鐵血丹心》插曲「滿江紅」:https://goo.gl/5LjQ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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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祥】1985年勁歌金曲頒獎典禮《十分十二吋》超精彩演出(與張國榮、羅文、許冠傑、梅豔芳、譚詠麟、蘇芮等巨星互動):http://bit.ly/2JCdE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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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文】香港電台實況電視劇集系列《獅子山下》同名主題曲「獅子山下」:http://bit.ly/2NTl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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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日劇 #前程錦繡 #中村雅俊 #羅文 #一代巨星 #懷念影人
林子祥曾比特關係 在 鍾氏兄弟 The Chung Brother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Henry刋登的新文章,歡迎轉載。原文如下:-
//法律與音樂
鍾一匡@鍾氏兄弟
法律人和音樂人似乎是兩種風馬牛不相及的職業,他們有沒有共通點呢?答案是有的。以筆者為例,我既是一位律師,也是一位音樂人,曾以律師的身份為多位藝人及娛樂圈朋友檢閱藝人合約,並為他們謀求福利。可能因為我熟悉音樂製作及行業的關係,修改合約的過程比較順利和得心應手,唱片公司和經理人亦可能因為我同時是音樂人的身分而給予我更多的尊重。因此,兩者相得益彰,互相補給。
縱觀整個音樂界,原來也有不少律師或大律師本身都是音樂人,或涉獵音樂創作的範疇。筆者希望透過本文將向這些左右腦同樣發達的人士致敬。介紹他們之前,筆者先探討為何這些法律界人士在工餘時也不忘創作或玩音樂。
我有兩個假設。假設一,法律是一個比較枯燥的行業,每天要對着不少沉悶的文件,又要熟讀一些離地和過時的案例,因此對生活有要求的律師希望在餘暇玩音樂減壓、陶冶性情,藉音樂讓自己的情緒得以宣洩。假設二,該些人士本身已經是音樂高手,在小學、中學、大學時已獲得無數,攻讀法律只是想完成父母親的願望,但他們拿到法律學位及執業資格後,父母便沒有藉口去管束或禁止他們玩樂器,可以自由地去追求他們在音樂上的夢想。我認為,以上兩個假設均成立,甚至有人兩者皆是。
在香港,律師行業分大律師和事務律師兩大類,大律師主要負責上法庭和盤問證人,事務律師則比較着重文書、信件、及與客人溝通等工作,筆者是後者。
大律師中,最為人熟悉的作曲人應該是王正宇,他是資深大律師,在大律師名冊中排名甚高,專長是刑事訴訟及辯護。他的首本名曲是為張國榮創作的《為你鍾情》,是哥哥永垂不朽的名曲。《問一問你》是王為梅艷芳在電視劇《香江花月夜》中撰寫的一首帶有懷舊老上海味道的歌曲,非常順耳。《這就是愛》更成功地讓林楚麒贏得上海-巴黎世界歌唱比賽冠軍。王本身也是唱得之人,特別是英文爵士歌曲。數年前,筆者有幸觀賞過一張DVD,正是王在大會堂舉行的個人演唱會,邀請林子祥及蘇永康擔任嘉賓,樂隊是三、四十人的管樂團,場面墟冚。
盧敏儀大律師在80年代與蔡楓華是《勁歌金曲》節目主持人。成為大律師後,盧對音樂興趣沒有減退,經常在演唱會觀眾席見到她,又與丈夫孫敬安成立「馬天尼娛樂」,為藝人舉辦演唱會。十多年前,盧很有道義地為前拍檔蔡楓華舉辦久休復出的演唱會,成為一時佳話。最近一次是兩年前馬天尼娛樂為歌手李龍基、威利、大AL在麥花臣場館的《龍威武演唱會》,座無虛席,一票難求,足見盧及丈夫對音樂的熱情。
前大律師鍾慶龍(Tommy Chung)是一位藍調結他手,他在香港推動藍調音樂不遺餘力,推出過三張純藍調專輯。Tommy除了彈奏藍調之外,還身體力行,於2001年至2004年在尖沙咀赫德道經營一所名叫《48th Street Chicago Blues》的藍調酒吧,擺明車馬玩芝加哥藍調,更孕育了當今不少舉足輕重的年輕樂手,如藍調結他手Vincent Lam、Ram Cheung、Boogie Playboys的藍調人,鍵琴手Tracy Cheuk、鼓手黃偉勲、李一丁等。筆者也曾被Tommy提攜,當時在美國攻讀法律的我在暑假回港一定會加入Tommy的樂隊,由星期六晚上十時半演奏到星期日凌晨四時,快樂不知時日過。2004年酒吧受沙士肆虐才被迫關門,令人惋惜。Tommy是我藍調的啟蒙老師,我很慶幸曾是四十八街的一分子。
李傲寰(Felix Li)也是一位活躍於音樂界的大律師,據聞他曾為容祖兒作過曲,也是泰迪羅賓「柳暗花明」樂團成員之一,擅長唱歌及吹奏色士風,他在《點止泰迪羅賓》大碟中與泰迪羅賓合唱《真真假假》,也在獨立樂隊So What的專輯中吹奏色士風,曾與鍾嘉欣傳出過緋聞。
事務律師行業中,也有不少音樂人才。謝安琪前監製周博賢前身也是律師,他在謝安琪出道便開始提攜她,把她打造成香港樂壇民主女神,藉她的歌曲宣揚平等、大愛、社會公義等概念,非常成功。周博賢曲詞倶佳,一曲《山林道》更榮獲CASH金帆獎「最佳旋律」,肯定了他作曲的實力。近年,周博賢更致力推動藝術發展局的選舉,讓熱愛民主的藝術工作者得以發聲,令人敬佩。
蔡德才在90年代已經開始與黃耀明合作,一曲《春光乍洩》榮獲多項年度大獎,奠定蔡德才在作曲及編曲上的地位。進入千禧年後蔡已辭退律師的工作,全職投身音樂行業,並與黃耀明、郭啟華、梁基爵、于逸堯等創立「人山人海」品牌,負責音樂創作及孕育at17等明日之星。其後,蔡成為鄭秀文的監製及音樂總監,《Faith》唱片令鄭秀文從谷底反彈,走上事業的高峰,蔡居功至偉。去年,盧凱彤去去後,蔡傷痛欲絕,但蔡為盧生前監製的最後數首歌卻令樂迷得到一些安慰,使我們更懷念她。
雷深如(原名雷琛瑜,J. Arie)是法律畢業生,但她選擇在畢業後立即投身音樂工作,沒有從事法律行業。她的處女作《第一志願》的歌詞中的「天真我所以放肆/怎麼錯不過錯一次/就算勸告未歇止/日記載滿夢想字」清晰地講解為何她選擇音樂而放棄法律。
另外,有一位名叫David Ma的律師是香港有名的貝斯手,他擁有一隊叫Rice Magnet的搖滾樂隊,也是周啓生樂隊的成員,曾為蔡楓華、胡楓、陳潔靈等伴奏。
其他一些仍然從事法律工作的音樂人包括與筆者在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畢業的同屆同學曾家瑋和與筆者在同一所律師行共事的文尚行(David Mann),前者創作的歌曲包括容祖兒的《心病》、《煙霞》、《蜃樓》和陳慧琳的《抱歉柯德莉夏萍》等,後者寫了《等》、《Can’t Let You Go》給吳若希。雖然兩位近年創作的數量明顯不及以前,但他們仍然堅守法律工作崗位,教人欽佩。
屈指一算,原來在法律界和音樂界同樣出色的人大有人在,至於他們為何左、右腦同樣發達?筆者不得而知,只希望大家能珍惜這些奇人異士,因為他們確是社會的奇葩,在枯燥乏味的生活中以音樂作點綴,娛樂大眾,在褪色中的香港盡最後一點綿力作鹽作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