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軒文教集團邀請蘇哥哥至嘉義市興華高中主講「趣談校園法律案例」,透過生動活潑的真實案例、新聞影片、法律短劇及雙向問答,為老師們解說不當體罰、公然侮辱罪、誹謗罪、訴訟程序、網路購物、商品瑕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夫妻財產制、遺產繼承、著作權保護等觀念。
期許老師們也能和蘇哥哥一樣,一起「散發光與熱」,把愛、歡樂與法律知識帶給同學!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進行「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林佳龍委員提出「教師法第十八條之一」修正動議,有關校園發生性侵害、性騷擾或霸凌案件,進入法律程序後,教師若願以其職務所知悉,並出庭作證者,應給予公假,以突顯教師出席作證的公益性,或能藉此遏止相關案件的發生率。該項動議獲得在場委員的一致通過。 ...
校園法律案例 在 蘇哥哥 蘇銘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康軒文教集團今天邀請蘇哥哥至南投縣埔里國中主講「趣談校園法律案例」,透過生動活潑的真實案例、新聞影片、法律短劇及雙向問答,為老師們解說公然侮辱罪、誹謗罪、訴訟程序、網路購物、商品瑕疵、侵權行為賠償責任等觀念。
演講結束時並播放蘇哥哥超偶時期告別代表作「男人不該讓女人流淚」,期許老師們也能一起「散發光與熱」,把愛、歡樂與知識帶給大家!
校園法律案例 在 蘇哥哥 蘇銘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康軒文教集團今天邀請蘇哥哥至桃園市立內壢國民中學主講「趣談校園法律案例」,透過生動活潑的真實案例、新聞影片、法律短劇及雙向問答,為全校2400位師生解說公然侮辱罪、誹謗罪、訴訟程序、網路購物、商品瑕疵、未成年人法律責任等觀念。
演講結束時並播放蘇哥哥超偶時期告別代表作「男人不該讓女人流淚」,期許同學們也能一起「散發光與熱」,散播歡樂散播愛!
校園法律案例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進行「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林佳龍委員提出「教師法第十八條之一」修正動議,有關校園發生性侵害、性騷擾或霸凌案件,進入法律程序後,教師若願以其職務所知悉,並出庭作證者,應給予公假,以突顯教師出席作證的公益性,或能藉此遏止相關案件的發生率。該項動議獲得在場委員的一致通過。
有關台灣學生以中國台灣省名義參與第18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林佳龍委員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對此事之態度,蔣部長直言不合適,迫於國際現實,勉強能接受的底線為奧會模式,即中華台北名義。林佳龍要求蔣部長必須正視此事,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立意固然良善,但國籍欄大可空白或填上台灣,而非被迫,甚至自我扭曲或矮化成中國的一省,教育部應透過溝通的方式,協助學生建立正確的國家觀念,避免讓此一案例淪為固定模式。
針對教育部公告「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乙事,林佳龍笑稱此舉宛如開立「正音班」,蔣部長表示審訂表於一年半後才會定案,未來將按學理或務實層面進行修訂。林佳龍以「車」字為例,不論從字源或字形字義分析,原來的讀音有其意涵,似不宜任意更改「學富五車」的讀音,況教育部國語會視察對此所持的理由竟是「現代化」,且更動後應不會造成溝通障礙,著實令人啼笑皆非。蔣部長則承諾將會周延推動。
校園法律案例 在 翁國彥律師。學校與教師的法律筆記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翁國彥律師專長於行政救濟、行政訴訟與人權案件,特別是涉及學校與教師法律關係 ... 【實習教師在實習期間涉及校園性騷擾案件,若在取得教師資格後才經調查確認,是否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