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開始的重要提醒
#一起留意校外人士不當教學
開學了!家長們組成的校園志工隊還有熱心的校外人士也一起動了起來,感謝大家,都是推動校園事務的重要助力。
但為了促使孩子學習更健全,學校對於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內容應有把關與處理機制。
我去年推動教育部公布 #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https://bit.ly/3t6QDlo ),避免不當違法內容趁機混入。
隨著開學,我的辦公室再度接到憂心的家長陳情,表示學校內有些志工的教學和活動好像怪怪的,擔心再度出現 #違反宗教中立 以及 #違反性別平等 的問題。
#教育部接到申訴的統計分析
本辦追蹤,「注意事項」公布後,教育部今年8月針對實施情形有初步統計分析,109學年度上學期收到陳情或申訴校外人士不當教學的問題多為:
📊 校外人士背景具宗教色彩 100%
📊 未落實部定、校訂課程之課程審查機制 45.5%
📊 未落實非部定、校訂課程之審查機制 36.4%
📊 與家長之溝通缺乏多元管道 27.3%
#志工是豐富學習
#不要變成傳遞假消息的工具
志工等校外人士進入校園、協助教學和活動,原本用意良善,是希望藉此協助學校,豐富孩子學習的深度及多元性。
少部分校外人士濫用此美意,透過 #晨光時間 #課後社團 及部分 #正式課程,長期違法傳遞錯誤資訊,影響孩子的學習發展,甚至導致學生長大後因此傷害且自責。
例如,我曾聽過有個女孩說,自己在志工家長的教導下,一直認為女生的第一次是送給丈夫的禮物,女生必須盡力守護自己的貞節,否則就不是好女孩。
在她某天不幸遭遇性暴力後,她因此覺得自己的人生毀了,她說:「#我從此髒掉了,即使其他人告訴我不是我的錯,但過去那些教導仍讓我覺得自己很髒。」
在那之後花了很多年,她才逐漸走出來,才可以接受自己是值得被愛的,女性可以決定自己的價值及追求。
另一位年輕的同志說,某堂課的老師和志工媽媽,一直和全班說同性戀是錯誤的、需要被矯正。
當時剛發現自己喜歡同性的他,因此覺得很恐懼,覺得自己做錯事,班上其他人也拿「同性戀」來嘲笑其他陰柔氣質的男同學。
這個恐懼和陰影,伴隨了他很長的歲月,直到他大學真正了解同志是什麼後,真正開始接納自己後,狀況才逐漸好轉。
好些家長和我抱怨,不懂為什麼小孩到學校必須要學特定宗教的經典?為什麼會有志工在學校活動的戲劇上,主角姓名隱藏信望愛?或是教小朋友唱宗教色彩的兒歌?
#改變不是一蹴可及
#我們繼續為孩子的就學權把關
「注意事項」施行這一年間,我持續和教育部討論實施狀況,也協助家長把陳情反映給教育部。
有許多家長跟我說,很高興真的看到學校有落實校外人士協助教學內容的審查。
也有進班說故事的家長,傳給我看要簽一張「入校須知範本」,裡面要一一勾選可以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有特定政治或宗教團體活動等項目;家長說雖然多一個程序,但多一份把關,真的比較安心。
我追蹤教育部收到的陳情申訴數量,也發現確實持續下降。這些都顯示「注意事項」上路後,原有問題逐步改善中。
#教育部新公告現場執行QA
#協助學校更順利執行注意事項
新規定上路一年,感謝教育部,在蒐集各方意見及討論後,前天公告了「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現場執行Q&A( https://bit.ly/3gUfRhQ ),讓學校及地方政府執行「注意事項」時能更加順利。
我也再特別整理給 #家長 的指引,包括以下三面向,請所有家長一起來 #守護孩子安心學習:
1⃣蒐集資訊:
📌確認學校有無制定校外人士注意事項且妥善公告。
📌了解學校志工的資格與任務。
📌了解學校說明「校外人士課程/活動」的管道,查閱相關資訊。
2⃣透過學校日、班親日或與老師聯繫的機會,跟老師詢問:
📌班上和學校的課程及活動,是否還有 #志工 #校外人士 入班?
📌如果有,其內容為何?是否符合學校及教育部的注意事項?
📌若不符規定,請跟老師表達希望改善。
3⃣申訴不當教學:
📌如果以上都還是無法阻止 #違法的 校外人士教學,可以依下列順序申訴或陳情:
>學校專責單位
>各縣市教育局處
>教育部國教署
>范雲辦公室
新學期,給孩子 #單純與專業的校園環境。我會繼續和大家站在一起,務必阻擋不當教學進入校園,維護每個孩子安心學習的基本權利。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捍衛學生受教權,校園教學正常化,都是我的重要政見。 性平教育是《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必須有的教學內容。性平教育的教材把關,也在《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有明確的規定。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4條: 為執行本法第十八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由有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參與;...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嚴正譴責港版國安法 #一起關心台灣的制度支持
發文的今天(8月10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子與壹傳媒高層被控「涉及勾結外國勢力」,而就在剛剛,如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分別涉嫌洗黑錢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還有前眾志成員周庭同樣因違反港版國安法而被逮捕。看到這些新聞,真的是感到憤怒又痛心,在此嚴正譴責中國共產黨與香港特別政府用如此高壓極權的手法迫害香港的言論自由與民主人權。也希望在台灣的大家珍惜得來不易的民主。一起關心香港議題,並來思索台灣不論在港澳條例與難民法等制度上是否足夠、是否足以給香港朋友更多制度化的支持。
【繼續審慎監督|校外志工入班規範、課程教材審查及教育訓練制度】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全台各地國中小學非正式課程時間因學校人力等問題,需要校外團體支援,然而,校外團體入班之課程及教材爭議頻傳,經常傳出有違反《教育基本法》政治、宗教中立原則之情形。也因此,許多家長和關心性平教育朋友都非常關注「校外人士入班」(特別是屬於非正式課程的晨光時間)學校與教育處是否有做足教材審核、針對實際入班狀況的有明確掌握、是否有導師陪同與後續督導等。
#薇仲針對非正式課程時間規範與監督之提案
我在第19屆基隆市議會第2次定期會、第6次臨時會以及今年的第3次定期會都有針對「非正式課程時間」的入班規範與管理,分別提案──基隆市校外人士入班狀況、建議教育處與各校共同擬定入班規範與監督方式,並且,在上一次會期特別針對教育部頒訂的「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請基隆市教育處於兩個月內,參考台北市教育局「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注意事項」規範(請見下方),針對晨光時間等非正式課程時間之運用及內容比例、校外人士入班導師須在場、教學教材以及志工招募等研擬規範。
這些提案和討論,無非是希望基隆市各國中小在晨光時間規劃與人力協助外,更要重視教學現場需要符合《教育基本法》第六條──政治、宗教中立之原則,不要因為不完善的制度而導致性別平等教育難以落實。
#基隆市教育處回覆
就在今天,收到基隆市教育處針對我和幾位議員提案的回文(就是本照片),基本上,教育處即要求針對課程與教材審查、校外人士進用規定以及志工訓練還有後續機制按照教育部所頒定的「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或活動注意事項」進行,並要求各校依照國教署發函之指示,在109學年度開學前,針對學校進用校外人士訂定相關規定,並將課程審查列為督學到校訪視的重點,
我們相當肯定針對正式與非正式課程時間課程審查以及校外人士入校等規範與制度的完善,然而,我們也知道各國中小還是會有人力不足的狀況(尤其是非正式課程時間),我們也會持續關注與監督,希望達成更有效運用志工資源,同時透過審查、後續監督來確保課程品質與教育基本精神的落實!
💻以下補充資料💻
一、「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http://web.tkps.ptc.edu.tw/mediafile/1480/news/37/2020-7/2020-7-30-9-37-45-nf1.pdf
二、基隆市教育處回覆簡述如下:
(一)課程與教材審查(分為部定、校訂以及非部定、校訂課程)
1. 部定、校訂課程:校外人士協助教學之課程及教材,原授課教師應事先與校外人士討論,並納入學校課程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於開學前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並以書面、網站或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只要內容涉及性平教育、特定教材,須經學校性平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再送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實施。
教育處也回覆此類課程的監督機制,主要是透過課程備查機制,瞭解學校邀請校外人士協助部定及校訂課程是否落實審查,審查紀錄列為市府109學年度到校訪視項目,以掌握督導學校落實。
2. 非部定、校訂課程(非正式授課時間如晨光時間):學校應訂定校外人士課程教學計畫審核機制,並以書面、網站或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我們也詢問教育處實際的做法,回覆為學校應參考教育部「非部定、校訂課程時段教學計劃審查表範本」,從法規、對象、指標/素養、領域及預期成效等面向,訂定校外人士課程學計畫審核機制,並如上必須向學生和家長說明。但非正式課程審查後,後續監督機制為何?教育處則回覆,監督權責還是在各學校,但而這些「審查」紀錄也會是109學年督學到校訪視之重點。
(二)進用校外人士
1. 入校規範:教育處規範各國中小學進用校外人士(含志工)前,各校應訂定相關規定,經校務會議後實施,並需於109學年度開學前完成此規定的法制程序。目前基隆市狀況是:59 所公私立國中小,計有26校已通過108學年度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有31所規劃於109學年度期初校務會議提案,另有1所私立國中、1所私立國小無進用校外人士規劃(基隆市填報狀況:https://www.kl.edu.tw/v7/eduweb/index.php?func=eform&eform_id=8207)
2.原授課教師需在場:部定、校訂課程進用校外人士,則該課程負責教師需在場,若為非部定、校訂課程,則該班導師需在場。
(三)校外人士訓練
依照教育處「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或活動注意事項」第八款及志願服務法之規定來進行招募、訓練、管理與輔導考核等。教育處每年也會辦理兩梯次的教育類志工訓練,督導各校完成要點法制程序。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捍衛學生受教權,校園教學正常化,都是我的重要政見。
性平教育是《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必須有的教學內容。性平教育的教材把關,也在《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有明確的規定。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4條:
為執行本法第十八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由有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參與;教材內容並應破除性別偏見及尊卑觀念,呈現性別平等及多元之價值。
千萬別以為不良的性平教育只會讓同志受害。錯誤的資訊、扭曲的刻板印象,各種光怪陸離的教材教案,不論是異性戀還是同志,都會受害。
本次質詢,爭取到教育局長幾個重要具體承諾。未來發生校園違法傳教或不良性平教材,都要追究、懲處。
簡介如下:
🚫關於「不良性平教育教材滲透校園」
苗博雅議員具體要求:
✅ 為維護教學品質,教育局應制定志工入校協助教學規劃準則,加強教材與內容之把關。
除要求嚴格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外,不得有違反教育基本法違法宣教之行為,亦不得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活動內容,供各級學校遵循。
🆗 得到教育局長承諾
🚫關於「校外人士入校要求學生簽署承諾書」
🆗 教育局長明確表示「不具教師身份的志工,不可以要求學生簽署任何承諾書」。守貞承諾書也是不行的。以後再發生,會徹查,追究行政主管責任。
關於校外人士違法入校傳教,完整質詢影片請見:
https://youtu.be/aGm98P-aGKo
我們會持續追蹤這些議題,保障學生的受教權。也歡迎遇到疑似違法教學的家長,向我們陳情反映(聯繫方式如下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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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意見信箱
📪 tcc10717@tcc.gov.tw
陳情服務電話
☎️ (02)2935-2855
市政建議電話
☎️ (02)2729-7708#7051
⚠️上列電話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10:00-17:00
✅來訊請敘述「案情、案發時間、學校、班級」,以便我們做事實查證
⚠️您和孩子的身份我們都會保密,未經同意絕不會公開揭露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 在 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一日之計毀於晨?宗教入侵台北市校園!】
最近很多家長跟我陳情,有宗教團體利用晨光時間或擔任志工的機會,進入校園傳教,但根據教育基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
根據資料顯示,目前台北市有 43.5% 的國小在晨光時間有宗教團體入班上課的問題,而教育局也並未針對校外人士入班授課或擔任志工有明文規範,使校園淪為宗教大舉入侵的場所。
然而當家長向1999市民陳情專線檢舉學校有宗教入侵時,教育局的回覆都是沒有發現相關情形。
經過我追查,發現台北市有許多學校存在這個情形,簡單舉兩個例子:
1⃣️ 實踐國小在今年邀請台灣FOCUS愛家協會進入校園演講,並在校內發送徵求志工的傳單,台灣FOCUS愛家協會是源於美國基督教組織「Focus on The Family」的團體,很明顯是宗教團體。同時今年新生入學時,學校也邀請山達基相關團體快樂之道至校園演講並發文宣給學生。
2⃣️ 光復國小老師今年在課堂上發送有「耶穌愛你」、「我的心默默無聲,專等候神」等字句的獎勵卡。
正因為許多學校是從老師到志工,從基層到高層都有傳教或允許宗教團體的行為,當校方違法在先的情況下,如果教育局所謂的調查,只是向校方及老師口頭詢問,那當然問不出真相!
因此我具體要求教育局必須在一個月內完成這些工作:
1⃣️ 各校實施性平講座及晨光時間活動須公開上網,保護家長的知情權。
2⃣️ 教育局必須訂出《校外人士入校擔任志工、協助教學或實施講座的資格審查流程》,不管是晨光時間或性平課程,只要校外人士入班就必須申請,如果申請人是宗教相關團體或過去曾有違規情形,就必須駁回申請。這樣才能保護小朋友遠離不當內容的受教權,也讓家長安心。
3⃣️ 全面清查目前校外人士入班的情況,請局長列出應該被排除的申請人與宗教團體名單,並發函給台北市所有學校。
4⃣ ️教育局必須向各校發函,八時三十分以前活動,若非正課則不得強制要求參加,讓學生和家長可以自主選擇,也要約束教師不能用實質影響力去壓迫未參加的學生,老師應該有責任充分告知所有學生和家長,這個時間請假是他們的權利,不能讓學生和家長覺得他們不合群。
5⃣️ 檢討晨光時間申請執行正式課程的問題。
希望教育局能妥善處理這個問題,讓家長及小朋友安心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