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交通大學109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寒假 將至, 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請各院系所應利用相關活動、集 會、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提醒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
一、活動安全:
學生於寒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區分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
(一)室內活動: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KTV、MTV、室內演唱會、室內團體活動等,從事該項活動時,首先應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學校應提醒學生熟悉相關消防(逃生)器材操作,如滅火器、緩降機等,方能確保學生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其次,應告誡同學避免涉足不正當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二)戶外活動:
寒假期間從事各類戶外活動,首先應注意天候變化及熟悉地形環境,體育署「四不要」提醒:
1.不要逞強: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不要逞強。
2.不要去危險水域:不要去公告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
3.氣候不佳,不要從事戶外活動:遭遇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不建議從事戶外活動或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如海灘裂流、碎浪、地形效應等問題)。
4.不要在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及避免至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如工棚、車棚、遮陽傘下),並且應停止游泳、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
請各校務必透過各種管道強化提醒海邊戲水各項防範與注意事項,並強調「多一分準備,少一分遺憾」,如此方能充分享受戶外活動之樂趣,減少意外事件發生。相關資料查詢請至「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
//www.sports.url.tw/index.html)及「決定命運4招」宣導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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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Ho8ygc3oxs&t=39s&pbjreload=10)。另有關登山活動安全應行注意事項,請各校依本部101年2月3日臺軍(二)字第1010018738號函辦理。學校請將寒假期間學校辦理2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https://csrc.edu. 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各校戶外活動安全掌握。
(三)系科宿營及營隊活動:
請各院系所辦理宿營或營隊等相關活動時,應以教育目的為優先考量,並請善盡輔導責任,引導學生正向發展,為事前預防學生參與此類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請依教育部107年9月18日發布之「大專校院處理學生辦理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是性霸凌事件注意事項」辦理,且相關活動應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人身安全,避免性別偏見或性別歧視,俾增進學生之健全人格發展,共同營造友善校園。
二、工讀安全:
寒假期間建議學生打工除應選擇與所學或興趣相關,並須注意合法性、合理性及安全性。如果工讀學生發生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致勞動權益受損,可撥打當地勞工局電話,請求專人協助救濟權利。另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訂定「在學青年校外工讀注意事項」,放置於RICH職場體驗網「工讀權益」專區可供查詢。RICH職場體驗網之網址為https://rich.yda.gov.tw
三、交通安全:
(一)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的統計顯示,校外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寒假期間學生可能因為參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機率,因此需特別提醒學生騎乘機車、自行車等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駕駛期間應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切勿酒後駕車、疲勞及危險駕駛,以策安全。
(二)為維護學生於寒假從事校外教學活動安全,請各校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4日臺教學(五)字第1070135944號令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相關大客車資訊可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監理服務網查詢;另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請學校連結交通部道安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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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站」下載交通安全相關注意事項,供學校師生參考運用,以確保乘車及交通安全。
(三)請加強宣導下列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1、請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4項守則:
(1)你看得見我,我看得見你。
(2)安全空間,不做沒有把握的動作,只要猶豫就不要去做。
(3)利他的用路觀,不影響別人的安全。
(4)防衛兼備,防止事故發生,不要讓自己成為事故的受害者。
2、自行車道路安全: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行進間勿使用行動電話,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3、機車安全:請正確配戴安全帽、全天開頭燈、勿無照騎車、行車時勿當低頭族、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任意變換車道、路口禮讓行人、禁止飆車,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4、行人道路安全: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四、居住安全:
(一)居家防火、用電安全:
為降低居家意外事故發生,學校應積極提醒學生注意居家防火、用電安全之重要性,利用火災案例教導學生遇火災時切勿慌張,應大聲呼叫、通知周邊人員自身所在位置,並進行安全避難,切勿躲在衣櫥或床鋪下等不易發現場所。各級學校應告誡學生點火器具並非玩具,不可把玩,並使學生了解玩火恐引起火災及傷亡。並應提醒家長有關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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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機及點火槍等點火器具之放置場所,應予上鎖,並請家長充分配合告知學童家中的避難逃生路線,以建立危機意識並維護學子居家安全,有關防火常識。
1.有關居家防火安全請至內政部消防署網站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參考並請多加利用「居家消防安全診斷表」。
2.另居家用電安全,請至台灣電力公司(用電生活館)網站
(https://www.taipower.com.tw/tc/index.aspx),參考清潔保養篇、用電安全篇及居家生活篇等用電安全文宣知識。
(二)賃居安全:
使用瓦斯熱水器沐浴及瓦斯爐煮食時,要注意室內空氣流通,使用時切忌將門窗緊閉,易導致因瓦斯燃燒不完全,而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有頭昏、噁心、嗜睡等身體不適情況發生,應立即打開通往室外的窗戶通風,若身體嚴重不適時,請先前往通風良好的室外環境,再打119電話或與親友(學校)求助,以維護學生自身安全。外出及就寢前亦必須檢查用電及瓦斯是否已關閉,以確保安全。
另主動關心校外租屋學生,並藉由訪視賃居,特別提醒學生使用電器、瓦斯熱水器等使用安全事項,以避免意外事件發生。此外,參考內政部消防署網站 (http://www.nfa.gov.tw/main/Unit.aspx?ID=&MenuID=500&ListID=319) 有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居家安全診斷表」,並運用寄發家長聯繫函,使學生了解自我檢查方法,以落實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作為。
五、校園及人身安全:
各院系(所)應全面強化校園門禁安全管制、巡邏措施及監視(錄)器材及緊急求救鈴設備設置,巡查校園時,監視系統及門禁管制應責由專人監看或建立管理措施,以免發生安全間隙。學校與轄區警政單位保持聯繫,強化落實校園周邊安全巡邏,並依學校與警察單位簽署之「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建立預警與社區聯防機制,有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課後社團及課後自習教室應配置管理,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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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提醒學生如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提醒學生寒假期間配合學校作息,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請務必結伴同行,避免單獨到校園偏僻的死角,確保自身安全。學生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或由家人陪同,絕不單獨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學生若於校內外遭遇陌生人或發現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或快速跑至人潮較多地方或最近便利商店,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亦請提醒學生夜間返回租屋處尤須注意門戶安全及可疑份子;另行經偏僻昏暗巷道時,應小心不明人士跟蹤尾隨,並隨身攜帶個人自保物品如防狼噴霧劑、哨子等,以備不時之需。
六、藥物濫用防制:
(一)鑒於新興混合式毒品除有精美包裝之特徵,易降低施用者對於毒品的警戒性外,亦多為二種以上的毒品混合,造成更大的危險性及致死率(相關資訊或偽包裝圖檔如毒品咖啡包、毒果凍、梅粉等等,請參考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站http://enc.moe.edu.tw/)。
(二)為避免學生因對毒品危害及濫用藥物認知不足而好奇誤用,請各院系所提醒家長關心學生校內外交友及學習狀況,寒假期間應保持正常及規律生活作息,不依賴藥物提神,非醫師處方藥物不要輕易使用,拒絕成癮物質;參加聚會活動時,務必提高警覺並且不隨意接受陌生人的物品及飲料,守法自律、做正確的選擇才能隔絕受同儕及校外人士引誘。
(三)倘學生不幸誤觸毒品,請提醒家長與學校師長聯繫尋求協助,學校與家人的鼓勵與支持是最好的後盾,瞭解青年學子使用毒品的情境及原因,對症下藥根除這些問題,共同輔導並提供適性、多元學習方案,避免學生中輟或休、轉、退學離校,以協助走出對毒品的依賴性。相關求助諮詢專線為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諮詢專線:412-8185)或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戒毒免費專線電話:0800-770-885),以協助青年學子遠離毒害。
(四)為防杜藥頭危害校園安全,請學校師長多加留意關心,另提供情資協助檢警循線查緝,打擊校園及社區藥物濫用情形,以營造「健康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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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詐騙防制:
(一)寒假期間應提醒勿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並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念,於使用網路聊天APP(如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碼,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
(二)歹徒常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進行詐騙,甚至先開通被害人小額付費服務後再行騙代收認證簡訊。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建議學生可向電信公司申請關閉手機小額付費功能,並且切勿代收簡訊。
(三)面對層出不窮、手法日益翻新之詐騙犯罪手法,為避免成為歹徒以電話假綁架或假事故(交通意外、疾病住院)行真詐財的受害者。學校應提醒家長或學生如接獲可疑詐騙電話或不慎遇上歹徒意圖詐騙,應切記反詐騙3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
(四)近年來詐騙集團盜用帳號後假冒親友借錢案件也越來越多,呼籲學生應善用通訊軟體的安全設定,例如關閉「允許自其他裝置登入」功能,以降低被盜用機率;另學生或其家屬接到親友使用通訊軟體傳訊息借錢時,應當面或電話與對方聯絡,未確認真偽以前不可貿然匯款,以免上當。
(五)家長及各校師生可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站公告資訊(網址http://www.165.gov.tw/index.aspx,或由本部校安中心網頁連結),或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LINE官網下載最新詐騙手法,以避免受騙上當。
八、網路賭博防制:
請各院系所提醒老師及家長共同主動關心學生校內、外的言行,並加強對學生的關懷與輔導,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事,即積極介入處置與輔導,避免因網路誘惑而落入陷阱或衍生其他偏差行為;若發現學生涉及網路賭博情事,應即時通報學校與介入輔導,另截取畫面及網址,提供教育主管機關通知警政單位查處,或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提出反應,以防止學生接觸有害身心之網路內容,共同保護莘莘學子,營造純淨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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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犯罪預防:
請提醒同學切勿從事違法活動如:飆車、竊盜、販賣違法光碟軟體、參加犯罪組織活動或從事性交易(援交)等。另近年來逐漸增多的電腦網路違法事件如:非法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違法上傳不當影片、入侵他人網站竊取或篡改資料等,請加強學生網路使用認知素養並尊重個人隱私權益,以免誤蹈法網。
十、網路沉迷防制
假期間學生閒暇的時間變長,加上行動上網的普及,各式上網載具亦提供了種類多元的應用程式與遊戲下載,因此更容易使得學生沉迷於網路世界或遊戲,近年來由於過度沉迷於玩手機遊戲所引發的病症也逐漸增多,特別是對肩頸、手腕與眼睛的傷害,請學校提醒家長應注意孩子的上網安全及時間管理等問題,與孩子共同制訂上網公約及培養正確的網路使用態度與習慣,也要鼓勵孩子多從事戶外活動或多元休閒,避免過度依賴3C產品,養成健康上網好習慣。
十一、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學生於寒假期間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可運用學校校園安全聯繫電話請求協助。學校於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時,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適處,遇緊急重大事件或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必須於2小時內透過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系統實施通報,惟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本校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輪勤,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本校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3)5131339、(03)5721934,傳真:(03)5720628。
格遵性別規範營造友善環境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友善平等,基隆前進|促進性別平等連線成立記者會❤️
今天非常非常開心!我和陳宜議員、基隆好漢-張顥瀚議員、張之豪議員、張秉鈞。最認真議員及張淵翔議員,以及婚姻平權大平台、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一起在基隆市議會舉辦了「第19屆基隆市議會促進性別平等連線」記者會。
今年是《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的第十五年,我們的社會和校園在這十五年中,慢慢變得比過去更友善、平等。而今年《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也公佈實施,台灣又在平權的路上往前邁進了一步。但歧視、不尊重和不理解,並不會因為一部法律的通過實施就完全消失。
而性別平權的議題中,除了非常重要的對多元性別、性別氣質或是不同性傾向的理解與尊重外,對於身體自主、情感教育等等議題,我們在地方上還有非常多可以努力的空間。作為地方上的議員,我們能夠做些什麼呢?今年春天,伴侶盟邀請我和多位議員,一起到日本東京和東京的性別友善議員交流,東京目前也有LGBT的市議員聯盟,在他們的串聯和努力之下,東京都內可以合法進行伴侶註記的區域大幅增加,這說明了地方民意代表的努力與串連,是可以帶來很大改變的。
我們可以透過地方制度的改善、對市政府計畫、政策執行和預算的監督,以及對於市府持續提出更好的建議,努力促進基隆的性別平權。我很感謝我身邊這幾位議員同仁,以及今天不能到場的議員同仁,願意跟我一起共同發起「第19屆基隆市議會促進性別平等連線」。
一開始,我們在接到「婚姻平權大平台」的成立連線的建議後,陸續拜訪了「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等在性別平權上深耕、努力多年的團體夥伴們,向他們請益,他們無私的給予我們在學校教育、公務人員訓練或是制度改善上的種種建議,也很感謝「婚姻平權大平台」的夥伴們組織了基隆友善議員聚會、一起討論。這些夥伴們今天也來到現場,真的非常感謝他們。
另外,也要感謝率先發起「台北市議會促進性別平等連線」的呱吉邱威傑議員和他的團隊,給予我們非常多關於組織連線、提案及監督方向的建議。
我們連線的主張,第一是「積極監督基隆市政府各項性別平等政策之制定、預算編列與執行」,從今天開始就是議會定期會,包含了市長的市政總檢討以及審查預算的重要議程,連線會針對市府的性平政策、相關計畫及預算進行監督和建議。第二,推動擴大「基隆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及「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之參與,並加入多元性別面向。第三,推動基隆市議會響應多元性別族群活動,打造性別友善城市。第四,監督基隆市政府針對多元性別族群權益及相關業務,研擬政策並訂定計畫,例如:臺北市政府設立性別平等辦公室、同志業務會報及訂定營造友善同志環境實施計畫等。此外,因應《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及多元性別族群相關業務日漸增加,建議市府在公務人員訓練課程中,增加相關議題及實務課程,並於民眾可接觸之第一線服務機關,提供性別友善相關資訊。第五,要求基隆市內各級學校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之性別平等教育。建議市府相關計畫中,應納入更多比例的多元性別議題及性別事件防治相關內容。並檢視目前各級學校非正式課程時間,與校外團體合作之相關課程使用教材、課程內容是否符合《教育基本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規定。同時了解各級學校根據《性平教育法》每學期之四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實施狀況。最後,是定期與公民團體、家長團體、教師團體及學生團體召開座談會,共同研商促進基隆市落實性別平等。
張顥瀚議員除了重申促進性別平等連線的重要工作目標外,關於最近在基隆或是各縣市,都有很多民眾反映,有團體藉由學校晨光活動、午休或正課時間,以志工名義入校協助教學,但卻疑似有利用這樣的機會宣傳錯誤的性別關念,或是置入宗教概念置事情發生。而家長想了解這些課程或教學的內容,卻被以各種理由拒絕,甚至有家長因提出不同意見被排擠,學校也不太了解或不清楚狀況。志工協助教學是很好的事情,但同時也必須受到法律的規範,並且恪遵《教育基本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志工入校的資格、所使用的教材及時段等,以及教師、學校應如何協助、輔導,需要有明確規範。目前,不管是在中央或是地方,都缺乏相關的規範與依據,這也是連線主要工作的目標。政府應該建立良好的規範,避免孩子的教育被特定團體壟斷,連線也會在議會監督市政府制定相關規範。
張之豪議員表示,很高興基隆成立了全國第二個性平連線,在這次定期會中,他也針對「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案,建議委員會應針對志工團體進入學校協助教學的狀況進行檢視,基隆有41所公立及3所私立學校,總共有19所小學有彩虹媽媽入班、入校。社區志工協助教學、跟學校互相幫助是大家樂見的,教育應該要整合社區資源,但有些特定的志工團體,是帶有特定宗教觀點進入校園,以性別平等、品德教育為名,夾帶屬於自己的宗教觀念在校願中散布。這件事情本身已經違反《教育基本法》更有違憲之虞,根據大法官490號解釋,國家不得對特定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否則會壓抑宗教多元發展。如果要推動多元開放的教育環境,針對這些特定宗教價值必須特別小心,不應壓抑或排除,但不應讓單一特定宗教價值涉入校園。希望在這個會期中透過連線的努力,讓市府、議會協力,把基隆推向更加性別平等的城市。
陳宜議員則以自己作為網球選手的經驗,分享她對性別平等的看法。陳宜議員表示,她在青少年時期到國外比賽,在訓練和比賽期間會與其他國家的同志運動員有所接觸與相處,因此早在她15歲時,就有「不論性別,如果互相喜歡、能夠一直互相扶持走過一生的話,並不是一件壞事」這樣的體認,也希望在性平推動上台灣能夠與國際接軌,很慶幸今年在台灣跟上國際的腳步,她感到非常振奮。
張秉鈞議員表示,在友善城市、性別平等這塊台灣過去落後國際,今天召集了基隆市議會的年輕議員們,一起推動性別平等。性別平等應該納入所有性別,希望藉由我們的努力,讓基隆成為更友善多元文化族群的城市,讓基隆和台灣變得更好。
張淵翔議員表示,促進性別平等連線是一個跨黨派的連線,性別平等從聯合國在永續發展目標(全球目標)中的重要一環,作為地球村的成員和基隆市議員,應該支持連格永續發展目標第五項gender equality。其實,不管任何平等自由的問題,從過去現在到未來都存在,作為全球公民,我們要共同行動來解決問題,一起打造沒有歧視、公平的社會,一起來對市政府做監督。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秘書長蔡瑩芝表示,許多同志去台北或離開家鄉可以做自己,但在自己的家鄉卻無法開心自在的成長。很希望接下來基隆市議員可以一起監督教育和市政運作,打造基隆市成為符合性平友善多元、尊重包容的環境,讓教育的推廣可以符合《性平教育法》,希望所有在基隆的孩子,不論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表現是什麼,都可以平安自在地長大。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非常高興並期許連線可以成立,其實伴侶盟在台北市議會及相關市政有長期的聯絡,台北市能夠開放同性伴侶助劑、作為婚姻平權釋憲的單位、開放聯合婚禮,其實都是在議員質詢下得以推動的。非常多性別平等政策的推動,過去大家可能會覺得是全國性、中央部會的事情,但多年來跟地方議會的合作中可以發現,市議員若有方向的推動跟推進,都是非常重要的。連線的這些提案我們都非常支持且肯定,我們希望可以在議會推動。台北市之所以能夠有這些性別平權政策的推動,是透過公私協力這樣非常重要的機制,在既有的性平會或婦權會中都有多元性別代表,像這樣公私協力委員會的推動,如果可以的話,希望議員們促成既有機制加入多元性別代表,是建立像同志業務會報這樣新的機制,機制的扎根就能夠讓性別平等往前推動。
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的專案經理張明旭表示,身為半個基隆人,真的很高興能夠看到議會中能有如此重要、促進性別平等連線的成立!性平教育不夠落實的問題全台都有,基隆也不例外,甚至可說是相當缺乏的重災區,許多在基隆長大的朋友都跟我提過這問題,以及在過往求學歷程中、性平教育不足所帶來的壓抑與遺憾,不只是同志,更包含非同志的學生!因為就像議員們提到的,直到現在,學校裡仍有這些違背《性別平等教育法》、違背《教育基本法》的內容正在傳遞,仍有這些強化性別刻板印象、貶低女性、歧視同志的內容在校園中帶給學生負面影響,不論是老師、家長志工、或是特定宗教團體!所以,我們真的覺得這個連線的成立以及此六項主張非常重要!尤其是其中的第五條,我們真的很盼望基隆市內各級學校、各間學校真的要「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規定的「完整性平教育」,真的懇請各位議員能幫忙定期監督學校落實性平教育的「真實情況」,檢視相關課程與內容,讓性平教育能夠在基隆逐步落實,讓校園成為每一個學生能平安、自在、且快樂地長大的所在!
婚姻平權大平台北北基的組織專員翁鈺清表示,很高興看到全台第二個性別友善議員連線成立。婚姻大平台從今年初就開始跟各縣市議員聯繫,希望從地方政治角度切入,可以將更多同志跟性別議題帶入地方,讓地方政治可以對這樣的議題有更多關注和照顧。期待這樣的連線在市政系統或是公務系統,在同婚通過後各種因應措施的監督,或是性別平等教育在各學校或是個單位的推動,基隆促進性別平等連線可以為基隆的性別友善與多元拉出更多的空間!
感謝每一位加入連線成為共同發起人的議員同仁,希望未來有更多議會同仁原意一起來努力,我們連線將一起努力監督市政落實性別平等、促進多元性別族群權益、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等理念,一起將基隆打造成多元友善的城市!
感謝媒體先進蒞臨採訪❤️
提6大主張 全國第二個議會成立促進性別平等連線(自由)
https://tinyurl.com/yxqcnuqw
全國第二個促進性別平等連線 基巿議會提6大主張(聯合)
https://tinyurl.com/y33w5of3
基市6議員跨黨成立性平等連線 打造友善城市(中嘉)
https://tinyurl.com/y5uo7jxx
格遵性別規範營造友善環境 在 余秀芷sleev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距離障礙者大遊行,倒數第四天。
請點開以下,看看我們面臨的現況以及訴求!
集合地點:勞動部前廣場(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3號)
集合時間:2014/11/08 下午一點半
各位朋友,一年一度的障礙大遊行進入倒數了!
「2014 - 視而不見 要尊嚴」邀請大家,以下為隊伍、路線及集合時間等相關資訊,請大家踴躍報名參加,向政府討回我們應有的尊嚴與權利。
個人/團體 報名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1pR_jOvkjHCLhGJby1h-gD7s…/viewform
集合地點:勞動部前廣場(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3號)
集合時間:2014/11/08 下午一點半
路線:延平北路(勞動部) → 南京西路 → 中山北路(經行政院、監察院、立法院、教育部) → 凱達格蘭大道(總統府廣場)
隊伍資訊:
反歧視,要專法大隊【第一大隊】:聽語障
要就業,要自立大隊【第二大隊】:輪椅、視障
反歧視,去汙名大隊【第三大隊】:精障、各界民間團體
定額進用,要落實大隊【第四大隊】:三輪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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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者大遊行-『2014 視而不見 要尊嚴』
100年身心障礙者勞動力人數為19萬8,277人,非勞動力83萬8,165人,勞動力參與率為19.13%。男性勞動力參與率為23.56%,高於女性的13.29%。失業人數為2萬4,492人,失業率為12.35%;男性失業率為12.52%,女性為11.97%。
身心障礙者勞動力參與率較一般民眾(58.54%)低39.41個百分點,而失業率則較民眾(4.45%)高近3倍。其中精神障礙者的勞參率15.59%,失業率20.43%,均顯示出問題的嚴重性。
調查分析身心障礙者有就業意願、但無法找到工作之主要原因,以「工作內容不合適」、「一般人對身心障礙者之刻板印象」、「體力無法勝任」為前3名。
工作對一個人來說,除了經濟收入外,還可以增加尊嚴和社會凝聚感,但是身心障礙者就業遭遇許多困難與歧視,也許以身心障礙為理由明白拒絕的情形,在法律的規範下,不敢明目張膽,但是卻用許多無關工作職掌,明顯不利於障礙者的篩選方式,或者不提供考試輔具,沒有提供障礙者公平之應考機會,形成間接歧視。
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公、私立機關(構)、團體、學校與企業公開辦理各類考試,應依身心障礙應考人個別障礙需求,在考試公平原則下,提供多元化適性協助,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公平應考機會。」,雖然法律明文規定,但是許多公家機關並未守法,如經濟部所屬的國營事業,數年來只加分不提供考場輔具及協助,或者各縣市教師徵選考試,亦不根據考生需求提供考場服務,有可能造成視障者或手部功能較弱的障礙者,完全無法作答或是無法完整作答,即使加分,亦無法與非身心障礙者公平競爭。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RPD)施行法,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具有國內法效力,然而第27條工作與就業規定:「在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承認身心障礙者工作的權利;這包括在勞動市場中自由選擇或接受工作以謀生的機會,以及對身心障礙者開放、包容及無障礙的工作環境。」。此外,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禁止所有形式的就業歧視、推動獲得職業訓練、促進自雇就業機會,以及在工作場所中,除了其他規定之外,要求便利身心障礙者的合理措施 (reasonable accommodation)。
台灣在兩公約初次報告審查時,國際人權專家通過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特別提到:
1、 身心障礙者發現他/她們在許多方面處於被排斥或邊緣化的情況,工作權和就業狀況也是如此。
2、 專家建議,根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第18號一般性意見第
17段,各層級的政府機關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來使身心障礙者能夠確保並取得適當的就業機會,並應在其職業場域內給予協助以促進其融入或再融入於社會之中。
我們面臨障礙者特別是精神障礙者就業的困難及歧視,要求政府必須遵守人權法案,對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歧視有明確積極的政策。
我們具體的要求:
1、 要求回應國際人權專家的結論性意見,制定『身心障礙者反就業歧視法』
2、 為落實權利公約,應檢視國內相關法令,不得以身心障礙為由,排除其就業機會,政府有責任及義務監督僱主改善無障礙空間,提供職務再設計、職務調整等措施,且確保身心障礙者與一般人享有同等升遷機會及同工同酬之待遇。
3、 公開身心障礙就業人口及就業服務受益人數等統計數據:勞動部(中央)、勞工/動局(縣市) 應每年於該部(局)網站上公布身心障礙就業相關人口數據,呈現各障別身心障礙就業服務成效。
基本就業人口資料〔各障別人口數〕、〔已就業人口數(專職或兼職)〕、〔庇護性就業人口數〕、〔領取薪資〕‚ 當年度各類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分障礙類別的受益人數:〔就業適應〕、〔支持性就業〕、〔庇護性就業〕、〔職前準備〕、〔職業陶冶〕、〔就服個案管理〕,各障別各有多少人受益,歷年比較資料。
4、 勞動部應全面檢視中央、地方及所屬機關,所有的甄試項目及內
容,建立違反就業歧視法律的樣態,杜絕障礙者進入職場的間接歧視。對於有就業歧視的企業,要求限期提出改善計畫。
5、 全面刪除履歷表裡與就業能力無相關的年齡、照片、性別、籍貫 等資訊欄位。
6、 勞動部應全面監督中央、地方與所屬機關及民間企業等職場環境,營造性別友善職場,避免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等不公平待遇或歧視行為,訂定反歧視相關政策。
7、所有勞動部所屬的職訓中心應全面無障礙,中央與地方政府主辦及委辦的職業訓練單位應普及無障礙,讓障礙者可以參加,而不是到機構開設的專班;拓展身心障礙者的訓練職類,同時也更有就業的可能性。政府應開發職種,例如從義務進用單位來看職種的需求,甚至由企業的罰款來訓練自己未來的員工。
8、就業環境的障礙也是身心障礙者就業受限的原因,要求辦公場所與工廠都納入無障礙規範。
9、職訓補教不應只限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才適用無障礙規範。
10、現有身心障礙者的定額進用員額,公私部門都以短期契約工或工讀生來雇用身心障礙者,造成障礙者長期被非典型雇用,薪資低且無法累積工作經驗,沒有晉升的機會;行政院應該檢討公部門身心障礙的定額進用狀況。禁止以定額進用的需求作為勞動契約的期限。
11、提高義務進用單位未進用之罰金為基本工資1.5倍,就業安定基金或其他行政資源應該促進環境改善、職種開發、職業訓練。
12、持續性工作支持輔導員,在就服員的密集就業支持之外,還提供 障礙者在工作場所的穩定就業的支持及諮詢機制,同時協助資方幫助障礙者解決問題穩定就業。
13、身心障礙創業補助門檻過高,既要創業又要有店面或者要有攤販證都是很困難的,需要更多的協助。
14、接納障礙者的個別性差異,發展多元就業模式,允許有彈性的工作時數、有彈性的薪資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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