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桃園市公寓大廈修繕補助經費增加至8千萬自5月15日起受理社區申請
桃園市政府為提昇市民居住品質,今年仍持續編列及提高補助預算至8千萬元補助公寓大廈共用部分設施修繕、汰舊。並自5月15日起開始受理社區管理組織申請,至11月1日截止,盼社區踴躍申請,以免向隅。
今年的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辦法執行計畫,有5大補助項目:(1)一般修繕、(2)重大修繕、(3)舊有公寓大廈增設電梯補助、(4)節能智慧社區裝置補助以及(5)其他裝置補助(設置防水閘門、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同時放寬舊有公寓大廈增設電梯補助之申請人資格,由管委會變成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均可,擴大補助範圍;另在結合市民卡應用項目部分,則由原來的社區門禁系統放寬至社區大門、電梯升降設備、車道柵欄及社區信箱等系統結合市民卡者均得申請補助。
民眾如有成立管理組織、報備或輔導事宜等相關疑義,可致電建管處公寓大廈科詢問,建管處將免費輔導成立。
建管處預定於4月份辦理2場公寓大廈修繕補助說明會,歡迎市民朋友前來聆聽,以瞭解各項申請辦法及規定。相關資訊、申請書表及填寫範例請至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網站瀏覽下載 https://goo.gl/vVSHkc (上網路徑-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 業務資訊 / 建築物管理 / 公寓大廈管理業務 /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建築管理處公寓大廈科,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709~6711。
桃園市政府 公寓大廈科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桃園升格後,市府團隊積極推動公共建設,吸引投資帶動就業機會,輔以完善福利措施,促使出生率與人口淨移入大幅成長,總人口數已直逼台北市,並成為全國最年輕的城市。桃園市政府為提昇市民居住品質,今年仍持續編列及提高補助預算至8千萬元補助公寓大廈共用部分設施修繕、汰舊。並自5月15日起開始受理社區管理組織申請,至11月1日截止,盼社區踴躍申請,以免向隅。
今年的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辦法執行計畫,有5大補助項目:(1)一般修繕、(2)重大修繕、(3)舊有公寓大廈增設電梯補助、(4)節能智慧社區裝置補助以及(5)其他裝置補助(設置防水閘門、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同時放寬舊有公寓大廈增設電梯補助之申請人資格,由管委會變成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均可,擴大補助範圍;另在結合市民卡應用項目部分,則由原來的社區門禁系統放寬至社區大門、電梯升降設備、車道柵欄及社區信箱等系統結合市民卡者均得申請補助。
桃園市符合申請補助資格的公寓大廈約有5,500個,建管處處長王振鴻呼籲未符申請補助的社區應儘速完成成立管理組織,即可依規定申請補助與享受市府多項福利措施,提昇社區生活品質與安全。民眾如有成立管理組織、報備或輔導事宜等相關疑義,可致電建管處公寓大廈科詢問,建管處將免費輔導成立。
王振鴻進一步表示,建管處預定於4月份辦理2場公寓大廈修繕補助說明會,歡迎市民朋友前來聆聽,以瞭解各項申請辦法及規定。相關資訊、申請書表及填寫範例請至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網站瀏覽下載(上網路徑-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 業務資訊 / 建築物管理 / 公寓大廈管理業務 /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建築管理處公寓大廈科,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709~6711。
◎桃園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辦法執行計畫申請項目表
申請項目
申請資格
補助金額
1
一般修繕補助
1. 領有使用執照滿3年以上之管委會
2. 2年申請1次
特大、大、中、小型社區區分最高補助上限分別為8、6、4、2萬元
2
重大修繕補助
1. 領有使用執照滿10年以上之管委會
2. 5年申請1次
特大、大、中、小型社區實際修繕之1/2金額,最高補助上限分別為25、20、15、10萬元
3
舊有公寓大廈增設電梯補助
1. 領有使用執照滿15年以上之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
2. 不分年度僅得申請1次為限
增設一部電梯補助150萬元,補助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4
節能智慧社區裝置補助(汰換節能燈具、結合市民卡門禁管制)
1. 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無領有使用執照年限限制)
2. 各項不分年度僅得申請1次為限
1.特大、大、中、小型社區實際修繕之1/2金額,最高補助上限分別為25、20、15、10萬元 2.管理負責人補助5萬元
5
其他裝置補助
(設置防水閘門、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簡稱AED))
1. 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無領有使用執照年限限制)
2. 各項不分年度僅得申請1次為限
2萬元
附註
1. 小型公寓大廈指100戶(含)以下社區者;中型公寓大廈指101戶至199戶以下社區者);大型公寓大廈指200戶至499戶社區者;特大型公寓大廈指500戶(含)以上社區者。
2. 以上申請項目符合申請資格者得併案申請本計畫之補助款項。
3. 以上申請項目金額工資不得列入。
4. 本執行計畫金額單位均為新台幣。
桃園市政府 公寓大廈科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桃園七千萬公寓大廈修繕經費、五百萬汰換節能燈具補助款,5/31起同步受理申請
詳細內容:
為鼓勵管委會積極管理維護公寓大廈公用部分設施,提昇社區生活環境品質。桃園市政府持續籌措七千萬補助款,並修訂桃園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辦法執行計畫,列舉106年5大補助項目:(1)一般修繕、(2)重大修繕、(3)舊有公寓大廈增設電梯補助、(4)節能智慧社區裝置補助(汰換節能燈具、結合市民卡門禁管制)以及(5)其他裝置補助(設置防水閘門、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
市府已向經濟部爭取五佰萬補助款,配合今年1月1日頒行的「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期能協助公寓大廈節能燈具在一年內汰換1/2以上,以逐步落實桃園成為低碳、永續、綠能的城市。鄭文燦同時指示建築管理處辦理補助計畫說明會,並於5月31日至11月1日受理民眾申請。
受理補助項目除維持去年的一般公共設施、外牆漏水、磁磚剝落、設置防水閘門、AED、汰換節能燈具及結合市民卡門禁管制等社區生活公共所需項目外;今年再對戶數達500戶以上「特大型社區」酌予提高補助經費,及在每5年得申請1次重大修繕補助項目增列「電梯修繕」,盼能強化電梯使用安全。王振鴻呼籲,為提昇社區生活品質與安全,未符申請補助的社區應儘速成立管理組織。同時,也期待符合資格的社區踴躍申請,以免向隅。民眾如有相關疑義,該處公寓大廈管理科將竭誠予以說明並提供相關協助。
建管處訂於4月14日及28日下午2點至5點分別於桃園區公所和平鎮區公所舉辦2場公寓大廈修繕補助說明會,申請辦法、表格及填寫範本可至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網站瀏覽下載(上網路徑-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 業務資訊 > 公寓大廈管理業務 > 公寓大廈共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建築管理處公寓大廈科,連絡電話:03-3322101轉6709~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