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政府有個單位可以幫您將家中塵封已久的底片、黑膠唱片、錄音帶、錄影帶轉換成數位檔案嗎?讓珍貴的回憶得以重現並且繼續保存下去。這個單位叫作「電子檔案保存實驗室」,隸屬於2001年11月23日成立的檔案管理局(最初隸屬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目前隸屬國家發展委員會)。讓我們透過檔案管理局於2019年9月發布的這段影片來認識電子檔案保存實驗室吧!(影片中的導覽女子為張郁婕)
以下為電子檔案保存實驗室之緣起與目標。
《緣起》
配合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推動方案,政府各機關已陸續推動公文線上簽核作業,所管有之電子檔案數量快速增加,也大幅提高電子檔案管理與應用需求;為協助機關解決電子檔案長期保存可能面臨的存取與應用問題,檔案管理局自2008年起,結合產官學界共同致力電子檔案長期保存技術的研發工作,發展電子檔案轉置、模擬等保存技術工具,以協助機關妥善保存及有效呈現電子檔案。
為擴大對政府機關之服務範圍與項目,檔案管理局於2011年4月29日成立「電子檔案技術服務中心」,提供電子檔案轉置、驗證及修復等相關技術服務及諮詢管道,並蒐集、彙整機關電子檔案相關需求,以協助機關解決電子檔案保存、應用及安全等問題。
為因應新增業務發展需求,位於臺北市中山區伊通街59巷10號的檔案管理局伊通辦公室於2013年12月26日轉型為電子文書檔案服務中心,並將原「電子檔案技術服務中心」更名為「電子檔案保存實驗室」。
2014年1月22日,國家發展委員會成立,並施行《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組織法》,將檔案管理局更名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目標》
一、研發並整合轉置、模擬、修復、銷毀、系統保存及各項驗證作業等電子檔案長期保存相關技術及工具,進行實作及驗測,訂定標準作業程序及驗測方式,俾提供機關執行作業之參考。
二、提供電子檔案轉置、修復及銷毀等相關技術服務,協助機關以適當之技術妥善管理電子檔案。
三、提供電子檔案相關技術諮詢服務,協助機關解決電子檔案保存、應用及安全等問題。
四、推廣電子檔案保存技術知識,彙集分析機關電子檔案轉置及修復需求,輔導機關辦理電子檔案保存相關技術之運用與實作。
五、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自2015年起電子檔案技術服務採行收費機制,以珍惜服務資源。
2019年3月19日公告之最新收費標準如下:
一、檔案轉置(製):
1. 3.5吋磁片:每張50元
2. CD光碟片:每張50元
3. 卡式錄影帶(VHS、Beta):1小時内每捲300元、2小時内每捲550元,轉出格式為AVI或MPEG2
4. 卡式錄音帶:1小時内每捲215元、2小時内每捲410元,轉出格式為WAV或MP3
5. 黑膠唱片:每張215元,轉出格式為WAV或MP3
6. 底片(負片):每張25元,轉出格式為TIFF或JPEG,解析度為1200或2400dpi
7. 幻燈片(正片):每張30元,轉出格式為TIFF或JPEG,解析度為1200或2400dpi
8. 微縮軟片:每捲5090元,轉出格式為TIFF或PDF,解析度為1200或2400dpi
二、媒體銷毀:
1. 磁碟片:每片25元(消磁)
2. 光碟片:每片25元(切碎)
3. 磁帶:每捲50元(消磁)
4. 硬碟:每顆50元(消磁)
電子檔案保存實驗室官網:https://pearl.archives.gov.tw/
檔案管理局收費標準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尤美女立委於10月3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案,建請檔案管理局擬訂便民措施與修正檔案閱覽抄錄複製相關收費辦法,以利政治受難者本人、家屬及關係人申請相關政治案件檔案。這個提案經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通過。檔案管理局回去後也很積極地處理及修訂相關辦法,在此給予肯定。
有關「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的修訂,目前已將此修訂標準送財政部核定,並也於官網預告未來的收費方式。修訂的內容將提供政治受難者本人、家屬及關係人之申請者,每人均準用同一檔案免收一次費用之規定。且已付費複製檔案者,申請人得檢具該繳費收據或複製檔案,以同額退款替代一次之免收費用。另有關提供政治受難者或其家屬申請應用國家檔案的簡便措施,檔案管理局已訂定「國家檔案內含政治受難者私人文書申請返還作業要點」,據以受理政治受難者或其家屬申請返還國家檔案內含之私人文書、設置專屬服務窗口、簡化驗證及加速審核回復時程等。
相關的資訊可參考檔案管理局官網,相關連結如下:
http://www.archives.gov.tw/Publish.aspx?cnid=23&p=2207
http://www.archives.gov.tw/Publish.aspx?cnid=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