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粉專張貼關於謝志宏案的討論貼文,該貼文底下有個時常不遺餘力扭曲事實、為警方違法行為護航的警方帳號,指責本粉專「危言聳聽」,更抹黑「承辦檢察官不去搜索扣押是不是『瀆職』」(按:所謂的「瀆職」不是這個意思...)、「檢察官章蓋一蓋眼一閉趕快要等升主任」。
剛剛本粉專收到也是警職讀者來訊,分享這則新聞:【即時短評】新北警造假連環爆 局長陳檡文該鎖螺絲了:https://bit.ly/3cLrQdt
來訊者表示:「實在受不了我們裡面這群 #警察盲,新聞早就連環爆很多被檢方搜索起訴的案件了,什麼時候要改革啦?」
來訊者希望我們張貼,我們也從善如流幫畫重點張貼。
圖片擷取自新聞:https://bit.ly/3cLrQdt
以下這些內容來自新聞:https://bit.ly/3cLrQdt
都是記者早在今年1月、中和分局踹頭案之前就整理的新聞,如果龜山法系的高官們覺得「危言聳聽」,請自己去跟記者「理論」:
" 前年7月,新北市警海山分局爆出員警執行「斬手專案」時 #製作假的送達通知,#騙檢察官開立拘票,最後6名員警因偽造文書被起訴,消息震驚警界。去年3月,土城分局警員也因串通毒品犯騙搜索票,反成檢調搜索對象。
除此之外,新北警還陸續爆發 #騙嘉獎、#教唆竊嫌偷車賺破案績效等情,而這些案件都是 #院檢調等單位接獲檢舉或調查發現,未見警方自清,其中還有一個很大的共通點,就是「為了績效」。
員警為了績效造假,猶如犯罪者為了利益鋌而走險,但撇開現行績效制度是否合理問題不談,行為仍 #無疑打了政府打假政策一個大耳光。此外,員警過去偵辦案件的證據能力也都得打上大問號,更可能導致犯嫌即便真的犯罪,仍可躲過原本應負起的刑責。
其實,#法院判決已有多起毒犯因警方違法採證而獲判無罪案例,判決書中不乏法官痛斥警方嚴重侵害人身自由論述,#檢察官在騙票事件後也到警局上課,加強員警法治觀念,但如今造假案件不斷發生,不禁 #讓人質疑有多少人真心上課和聽進勸戒。"
(摘自【即時短評】新北警造假連環爆 局長陳檡文該鎖螺絲了:https://bit.ly/3cLrQ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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