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四(9/9)是國民體育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當天舉行「體育改革不能停 國體法要2.0」記者會,指出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法後未落實之處,呼籲體育署落實執法、保障選手權益、盤點現行問題並提出新國體法2.0的修法來解決。
先前舉行的東京奧運,台灣選手的奪牌數創新高。選手們的好表現也引起國人的高度關注。然而,奪牌數創新高,真的就代表我國的體育改革完成了嗎?
經過時代力量的盤點,我們認為臺灣的體育環境還有許多問題需要改善:
🔷選手待遇待改進,無契約保障
國訓中心目前提供全職的國手待遇每個月30000元,至於非全職的選手,補助更只有15500元。而這些微薄的補助,在賽事結束後也可能馬上中止,讓這些為國家榮耀而戰的選手們馬上陷入經濟困境。
除了津貼政策,選手和協會也鮮少簽訂雙向的書面契約,無論是培訓或出賽期間,幾乎都只有切結書以規定選手的義務責任,因此一旦雙方在遴選或培訓中出現爭議,選手往往無法受到明確保障。
因此,時代力量認為體育署應重新檢討國手的津貼政策,並且擬定相關契約範本,以提供完善的爭端解決機制,給予選手更多保障。
🔷單項協會亂象多,體育署擺爛不管,還持續發補助
去年2月,棒球、網球、羽球、游泳等四個單項協會高層涉嫌以灌人頭會員、操控協會選舉的案件,法院均已做出判決。此外,冰球、網球、羽球等協會秘書長也因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遭到判刑。然而,《國民體育法》第39條卻無法禁止舞弊的高層持續擔任協會要職。
此外,《國體法》第35條規範協會財務資訊應公開,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教育部體育署一年發出 35 億給全國 71 個體育協會,卻僅有17 個協會在期限內完成核備財務報表。其中,網球協會交給體育署的財務報表,更被發現缺少附註的項目的檢視訪評報告。
無論是涉及舞弊亂象,還是未依法公開財務的協會,體育署非但沒有對此採取任何動作,還持續給予這些協會補助,放任協會亂象,實在令人憤怒。
🔷《國體法》再修法,促進協會人事新陳代謝、落實利益迴避
針對單項協會的會務亂象,特別是單項協會因人事制度的不週全,使協會淪為被單一勢力把持,時代力量先前提出《國民體育法》第36條修法,規定各協會理事長及秘書長等要職的任期,讓人事得以新陳代謝。
另一方面,先前《國體法》修法後,雖增加對特定體育團體理事長、理監事及秘書長等的利益迴避條款,但過於空泛的後果,讓弊案依舊叢生。例如2019年,壘球協會透過辦理女壘國家隊赴美移訓,與運佳旅行社勾結浮報價金的弊案遭檢調偵辦。經過檢調追查,發現運佳旅行社當時的負責人,正是長期擔任中華奧會副主席蔡賜爵的兒子。
因此,時代力量提出《國體法》第39條修法,主張主管機關除了明訂利益迴避的範圍和違反時的處置準則之外,更應該要修法明定特定體育團體禁止買買、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與對象,以杜絕利益輸送。
時代力量希望在東京奧運的熱潮過後,透過提出「新國體法2.0」,延續2017年國體法的未竟之業,持續推動體育改革,提升國內體育環境,讓運動成為國人的生活習慣,更能發展成台灣社會文化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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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處、產發處業務報告】
💥插播💥疫情持續升溫,基隆最新措施:比照雙北市 基隆市八大場所15日上午八時起暫停營業。不斷不斷呼籲,大家勤洗手、戴口罩、少群聚,維持社交距離,齊心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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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三)是都市發展處與產業發展處的業務報告,我特別和都發處討論很多市民關心的城市 #樹木保護 機制作業標準、#違建 怎麼總是在「排拆」,以及和城市博覽會很相關國門廣場、#不義遺址 如何呈現國家門戶的人權標準與轉型正義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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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處的業務報告上,我特別詢問社會處主辦的 #開齋節 在防疫優先下是否能線上交流、以及 #關懷據點防疫措施,再次提到讓基隆市財政負擔越來越沈重、但也沒人敢談的「無差別」 #長者健保費補助 是否開始進行政策檢討,並關心 #能源弱勢 的協助如何再往前,以及台灣2021將成生育率最低國家,低生育率炎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的場地目前還卡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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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發產處業務報告
都市發產處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12DR_0.mp4
🌳城市樹木保護機制作業標準怎麼辦?
去年麥金路人行道整建工程進行中,我就收到民眾陳情麥金路樹木過度修剪,當時我就和負責工程的工務處與都發處討論過廠商毫無專業與過度修剪該怎麼來把關。之後,仍有許多公有樹木被市府或鄰里的承包商不當修剪,今年初我也收到十全亭公園改建案樹木過度修剪而未依照規定提送修剪申請的狀況。
現行工程中採購中,工程廠商顯少將修剪交由專業、也未依照基隆市規範提送修剪申請。而不當修剪的咎責就是採購契約範本中的「保活一年」。然而,樹木遭受過度修剪導致體質弱化、採用錯誤工法被剝皮使得傷口容易讓細菌入侵,只是開始進入「慢性死亡」的階段,基本上還能苟延殘喘拖過一年,因此難以依約咎責廠商。除了危害城市綠資源、讓種植維護的公帑被白白浪費,更因樹木慢性死亡提高城市樹木遇風災路倒的風險,也傷害本市的公共安全。
因此我再次和都發處提醒,都發處與產發處兩處的《基隆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 《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要求「任何工程」只要會動到樹就必須提送申請、並嚴格把關,是否要統整法規與程序,並持續要求各機關提送修剪申請,或是就實務面上檢討人力與專業性的落實狀況,來檢討兩個規範。
林務局在《森林法》有關一般樹木保護的修法,預計會將公有地上一般喬木修剪且公共工程採購金額達十萬以上者,納入「專業技師設計」、「規劃及監造之簽證制度 」 透過專業設計與監造把關來落實樹木保護(若未達十萬,也需要樹木保護專業人員進行操作)。或是將公共工程採購納入一般樹木修剪規範的契約版本(並由仿效宜蘭、台北等地的規範範本來作SOP與修剪專業的指引,納入契約來做規範)。
以上提到都需要主管單位評估實際狀況和可行性來修改並加強工程中的樹木保護,我也請都發處說明目前的檢討方向。
🐦都發處長回覆:
樹木保護的機制都有和產發處以及各局處在開會在做,目前比較大問題是,專家學者認為定型化契約可能徒法不能自行,我們會再開一次會討論。關於行道樹和修剪規範怎麼整合,我也覺得有重疊的地方,我們會來主動討論。
🏗違章建築「排拆」forever?違建拆除順序SOP在哪裡?
目前《基隆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在2020年1月開始實施,明定違建拆除費用需要由違建者負擔,但都發處針對「基隆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標準」的訂定與評估仍在討論,預計有了收費標準可以在今年八月正式上路。
基隆的違建數量眾多,拆除進度緩慢,我的辦公室也收到許多民眾違建陳情——檢舉的違建一職「排拆」的狀態,當陳情人進一步追問到底要排到何時才能將違建拆除時,往往得不到市府正面的回應。因此,針對條例施行後,除相關的收費標準需明文規定外,也想藉此機會請教都發處是否會針對違建的興建時間(皆指2012.04.02之後的新違建)、檢舉時間、違建類型(如頂樓/頂棚加蓋、陽台/騎樓外推等等)或是公共安全影響程度等等標準來建立違建的優先拆除順序。
🐦都發處長回覆:
違建收費與拆除順序正在努力討問中,5月20日有再開專家會議,順利的話違建拆除就會有標準會出來。
⏳公告不義遺址之後呢?國門廣場如何承接歷史!
上個月,促轉會把基隆港、原基隆要塞司令部、基隆八堵車站、基隆原南榮派出所列為審定公告第一批不義遺址,這幾處不義遺址不只直接見證了過去在308事件中,人權受侵害的經過,更可以提醒我們去省思歷史的傷痕。
保存不義遺址是還原歷史真相、反省歷史記憶的空間取徑。不義遺址的存在,除了透過保存維護之外,以歷史事件的詮釋和展示,賦予場所新的文化意義,是非常重要的。如何將「威權統治時期,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之發生地」轉化為彼此之間的連結、並且作為可以協力處理轉型正義的重要空間媒介,以及建構人權教育推廣基地,是標定不義遺址期望可以開始做的事情。如國門廣場基座的保存不是要崇拜殖民者或威權遺緒,而是要提醒世人真相的存在,而學到教訓:不該讓獨裁侵害人權、侵害民主。
但如果我們直接來到了這些不義遺址的空間,卻無法發現任何和它過去有關的線索,空間設計和展示沒有辦法提供任何和這些傷痕歷史有關的內容,是非常可惜甚至是拋棄和掩蓋過去的作法。目前如基隆港有國門廣場工程正在進行,要如何讓人們能夠感知基隆港歷史記憶,並促進轉型正義教育?
🐦都發處長回覆:
關於國門廣場的308歷史,也希望可以多做一點,但事情跟文化局和民政處有關,若從基隆市的角度有做法、設計部分有一定原則參照,我們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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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業務報告
社會處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12DR_1.mp4
😷防疫第一!開齋節停辦,線上交流行不行?長照據點活動怎麼辦?
由於疫情發展持續嚴峻,市府也公告了防疫措施,有非常多活動都停止舉辦或延期,其中,在去年已經停辦的基隆開齋節,今年本來改為再八斗子舉辦小型活動,也再次停辦。開齋節對於穆斯林朋友們來說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節日,以防疫為最優先考量下,是否有線上形式或內容可以來持續進行文化交流?另外,關於最新的防疫措施和規定,也希望能協助衛生及民政單位向外籍移工進行說明和宣導,並提供多語言的資訊供參考。
昨天市府也發布了各場所及活動的調整,里民活動中心和關懷機構的部分都停止共餐和供餐,改為送餐服務。我特別請社會處說明我們的各日間托老、關懷據點等長照據點因應這一波疫情的防疫措施,以及因減少活動舉辦及停止共餐,會減低部分長者的活動量,可能會降低健康促進的目標,在防疫的考量下,有沒有可以因應協助的措施。
👨💼社會處長回覆:
開齋節從2016年開始辦理,到後來實體活動會有2000人參與,2020年因疫情關係喊停,有思考線上的方式來讓穆斯林社群參與,但因為同時的人數限制,形式上會再思考。另外針對移工防疫資訊提醒,會做多國語言並放上網,除了和合作漁會來協助,也會先前開齋節建立的移工社群連結來傳遞。關懷據點是因應基隆市防疫措施會停辦一個月(餐飲或課程皆是)。長者健康促進的滿足會降低,但會維持心理的支持,如電話訪視等零接觸的措施,會持續來進行。
🐘房間裡越來越沈重的大象:無差別的長者健保費補助
處長在業務報告中提到,基隆市的65歲以上長者在今年間已經來到6.4萬人,已經占全市人口比例為17%,「非法定」社會福利大幅增加,以業務報告寫到的基隆市65歲以上長者無差別健保費補助來說,6.4萬非中低收長者每年健保費的補助就來到5億多,是非常令人擔心的數字,同時也是財政的負擔。
我知道這樣的補助來自2004年《基隆市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自治條例》的規定,然而至今已經17年,我特別請社會處長說明,目前針對這樣的預算的目標為何?是否達成長者健康促進,是否對此政策有全面性的檢討與評估?
若是健康促進、預防失能等政策期待,是否應該要轉換預算的目標,從補助來到公共化布建,要讓基隆市的長者在地健康老化並延緩失能,是否應該將這樣的預算放入提升公共化設施的布建,如關懷據點等在地長照支持性服務、據點與設施量能提升?
另外,從去年市長就針對長者公車無上限搭乘次數提出檢討的宣示,希望改由點數制來平衡促進長者出外活動的需求與財政,目前公車改革營運小組也正在檢討這個機制,請問社會處的評估和檢討期程為何?
👨💼社會處長回覆:
健保費補助的目標就一直進行至今,我的看法比較正面,讓地方加碼照顧、因地制宜也不是不行。但當年制定時並沒有預期到人口老化、財政負擔到底要怎麼面對,另外成效是什麼?所謂的成效是兩極,有些人會覺得不需要、有些人會覺得為什麼要拿掉,都需要經過更大溝通與議會共識。另外長照基金會有長照2.0補助,也都有明定。最後是公車點數之社會處沒有既定看法。
(🤦♀️薇仲OS:任何政策都要有「政策評估」!補助也是政策,政策施行這麼多年目標不明還造成這麼大的負擔,本就要立即檢討!我在問政策「評估」,不是問大家的喜好或感覺...)
⚡能源弱勢跨局處持續加油
在我前幾次會期討論到「能源弱勢」現況後,很感謝社會處和社工科重視這個議題,也非常高興這次在業務報告詢問回覆中,看到社會處回覆說工務處將會從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的5%優先補助中低收入戶,而社會處也連結企業資源協助個案申請,也提升弱勢者的節能家電汰換。特別提醒節電與減碳幾個重要計畫的召集人是市長和秘書長,在協助「能源弱勢」家電汰換等經費分配及補助細節需要社會處與工務處之間的合作,再勞煩節電跨局處整合工作委員會的召集人秘書長多多協助。
👨💼社會處長回覆:
工務處說有補助願意優先給,社工去做需求調查、救助科有去和民間團體媒合,所以有三波的捐贈。
👶生育率低炎上!公托家園場地難尋怎麼辦?
最近少子女化的討論沸沸揚揚,我們知道少子女化的成因、不願生育的原因非常多,公共資源的支持足夠與否,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公共托育設施的佈建非常重要。雖然知道非常困難,也在前幾次會期和社會處討論過空間尋找的難處,我也特別請社會說明一下目前公共托育家園的規劃狀況。
👨💼社會處長回覆:
社區公托家園的老問題就是空間,公有閒置空間我們有清查過,能用的不多,也有建照的問題,雖然民間租賃的空間也可以,但是很不穩定。中央還是希望勁量利用公有閒置空間,目前很努力在嘗試。而如都發處規劃的七堵社會住宅,我們就把公共托育家園的需求提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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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發處、觀銷處業務報告】
🔥🔥🔥疫情再度升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月11日)宣佈,新增11例確診個案,包含7例本土個案、4例境外移入個案,其中本土個案與華航諾富特沒有關連、列為 #不明感染源個案,分別在宜蘭、新北,前者更為5人群聚感染。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表示,,「國內正式進入 #社區感染 階段,且單日新增7例本土,是疫情爆發一年多以來,單日新增最多的紀錄。」
指揮中心也宣布防疫等級升到第二級,將實施室內100人、室外500人的活動必須停辦,營業場所需採實聯制、人流管制等措施,大眾運輸上也禁止飲食等限制。也請大家非必要不要出入人潮擁擠處,戴口罩、勤洗手,維持社交距離!而基隆市今天下午也由市長舉辦近期幾場大型活動也有取消與延期,目前活動舉辦狀況請大家見留言一。
--正式進入產發處與觀銷處業務報告--
本日(5月11日)是產業發展處與觀光及城市行銷處的業務報告,分別針對產發處 #青年事務委員會設置狀況與青年空間、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檢討、#樹木保護,以及觀銷處的業務重點: #城市博覽會行銷規劃、 #基隆嶼環境維護與學術研究登島申請審查,以及 #觀光地區巡查與維護。
產業發展處業務報告
產業發展處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11DR_0.mp4
🤸青年事務委員會設置狀況與青年空間
青年發展涉及青年創業資源、交流與空間支持,也與市府各局處業務相關青年計畫,更需要以「青年事務委員會」來整合青年發展目標與各計畫資源,目前基隆市青年事務委員會正在規劃中,我特別說明青年事務委員會的法規及籌備進度。
在青年空間的支持上,目前青綜科正在積極爭取「紅磚屋」作為北區地方創生青聚點,我們很肯定也支持,但畢竟紅磚屋空間有限。但除了硬體交流空間外不論是青創、從事藝文或文史相關工作,甚至是非營利、非政府組織工作的青年團隊,都也會需要空間的支持,也會需要可彈性或共同使用的辦公、行政空間,而部分進行產品開發的團隊也可能會需要鄰近市場和人群的營運空間。除了青年團隊外,青年事務相關政策的推動,包括輔導、育成甚至展覽、講習等,也會需要除了交流據點以外的空間。
空間的需求不僅止紅磚屋,因此我們去年也舉辦活動邀請天龍特公地與g0v的成員們來分享台北市閒置空間資訊整合的經驗——透過資訊整合空間資訊,並在空間需求上納入市政府規劃與社區發展需求,媒合閒置空間和需求者,也讓創意回饋街區與社區。去年也很感謝財政處在我提案通過後,開始盤點各局處所轄的市有閒置空間,目前有已經有初步的成果,我也明確建議產發處可以和財政處合作,利用目前已經盤點出來的幾處市有閒置空間來推展目前的青年事務工作,或是納入未來政策規劃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達到最大的效益。另外,在空間意見蒐集納入上,我也建議可以和綜合發展處討論利用國發會提供的平台,提升資訊公開與參與率。
👨💼產發處長回覆
紅磚屋的場域不大,目前在做硬體規劃,希望保持空間開闊性、平整性,以利未來交流時不會被空間限制。此外,希望有更多在地意見進入,用dedign thinking的方式來讓紅磚屋更好。在議員們談到的軟體設計上,紅磚屋可以作為創業櫥窗,作為產品展售、提供交流的空間,細部設計在工程結束後委託專業廠商規劃。
閒置空間利用的議題上,目前市內已經有一些民營的co-working space,議員提到的市有閒置空間,產發處會來思考是否可以作為共同工作空間,另外,也會和財政協調在能量之內做到最好。
青年事務委員會的籌組狀況,市長已經核定相關公文,待市務會議通過後,青年事務委員即可以成立,未來規劃待通過後會來宣布。
🌍低碳永續及樹木保護🌳
在2018年到2020年,市政府制定溫室氣體管制方案,目標是減少碳排放或溫室氣體,然而,產發處負責的幾個目標如輔導產業改用天然氣鍋爐、綠美化植栽數量、生態教育中心參訪人次統計等有部分沒有達成,而幾個指標難以與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做直接連結與計算,尤其是山藥種植面積和生態教育中心參訪人次(而且生態教育中心從2019年就因為園區工程沒有開放)。
在樹木保護上,市政府上下各機關都有自己需要維護的樹木,而在修剪移植與審查等機制上,分別有都發處與產發處兩處的《基隆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 《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要求「任何工程」只要動到樹木,就必須提送申請。
但除了法令管理機關、裁罰等過時與沒有統一外,目前市政府仍然有許多局處在相關工程進行到修剪樹木未提送申請書,也有許多公有樹木被市府或鄰里的承包商不當修剪,除了危害城市綠資源與種植維護的公帑被白白浪費,更提高城市樹木遇風災路倒的風險。
不論在總質詢、發公文、透過email建議,我都一再提醒秘書長協調都發處與產發處兩個機關儘速檢討樹木保護流程,或是掌握林務局《森林法》有關一般樹木保護的38-6條修法,也就是公有地上一般喬木修剪且公共工程採購金額達十萬以上者,需有「專業技師設計」、「規劃及監造之簽證制度 」 ,若未達十萬,也需要同條文第二項樹木保護專業人員進行操作。而林務局也規劃公共工程採購納入一般樹木修剪規範的契約版本,但提醒各地方政府需有較詳盡的契約範本供承包商參考,我先前也多次以宜蘭、台北等地的規範範本作為基隆可以參考的建議,這次業務報告我也請產發處說明樹木保護程序的檢討進度為何,以及林務局修法方向、採購契約範本的掌握有何進展?
👨💼產發處長回覆
低碳目標產發處會來檢討,當時在2018年規劃的項目可能已經不合時宜,未來也會訂定與時俱進的目標。
關於樹木保護機制,目前正在進行法制作業,產發處會參考台北和宜蘭的規範,希望本市未來樹保法制不會落後其他縣市。各單位執行樹木修剪應符合規範部分,則如水保一樣需要加強教育,待政策法規訂定後,會加強宣傳面。
(針對產發處薇仲OS:以上的議題還有好多要繼續追問的,再加上也想詢問協和電廠、北五堵與北臺科技園區等產業園區的必要性與進度,但時間不夠沒有辦法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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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及城市行銷處業務報告
觀光及城市行銷處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11DR_1.mp4
📈城市博覽會行銷策略
今年10月份要舉辦的2021年城市博覽會的活動舉辦預算3500萬元在去年通過,目前此筆經費已決標,也已確定策展執行的廠商。城市博覽會的主旨、內容與「為基隆留下什麼」等效益討論我已多次在議會討論並於這次議會提案要求更詳細的活動內容與辦理。
這次在觀銷處的討論中,針對城市博覽會我特別著重在行銷規劃來和觀銷處討論,特別請觀銷處說明2017年產業博覽會辦理後的行銷經驗,由於市長也有提到當時產博會的參展人約七成是基隆市民,但這次城市博覽會希望確立基隆的「城市品牌」、「讓基隆被台灣和世界看見」等,因此要如何擴大參展群眾而不是只有基隆市民?以及觀銷處當時產博會參與民眾與對活動內容的需求,以期將產博會的經驗分析後提升城市博覽會內容的宣傳效益。
接著是城市博覽會雖是一個大型活動,但在行銷上可視為將基隆推銷出去的重點管道,當其他城市在同期有許多活動時,要如何讓這場在基隆的活動做出市場區隔?以及城市博覽會行銷的目標對象是誰,作為城市品牌推廣的基底、並希望向世界展現基隆,我們不能只把行銷工具對準基隆市民,因此要特別請觀銷處說明行銷的目標對象,以及在觸及目標對象的管道上我們要怎麼來進行宣傳?
👩💼觀銷處長回覆
目前府內正在經過好幾次討論,但宣傳內容還未定案,目前暫定啟動期是6月開始,會進行暖身、啟動、引爆等,先容我們把內容確定,議題發酵、行銷波段、行銷工具都是配套,也會透過不同的行銷計畫跟不同城市的對接,一定會做準備。在城市博覽會的目標對象上,最基本的就是基隆市民,更希望不會只有基隆市民。產業博覽會的經驗、參與人的需求等分析,我們會再跟產業發展處討論更清楚後再報告...。另外,基隆城市博覽會可能會碰上其他不同的城市活動,要怎麼脫穎而出,就要看產品定位,我們會拿出特色來做行銷。
(薇仲OS:處長的回覆看不出任何具體行銷的策略與規劃,但時間不夠沒有辦法追問...)
🏝基隆嶼環境維護與「學術研習」登島審查
上一次臨時會期議會到基隆嶼進行相關設施的考察,處長除了提到海水淡化與用水處理、碼頭、涼亭與步道改善外,特別提到因應遊客需求,會規劃引進餐飲業者在島上販售飲食。
然而,我光是那次考察20分鐘的路程隨手就在基隆嶼上檢了一個塑膠袋的垃圾,除了寶特瓶、餅乾袋,還撿到幾個看起來是剛經過的遊客丟下的咖啡紙杯。若有餐飲業者進駐,垃圾量一定會顯著提升,垃圾處理與環境維護更令人擔憂(且因為基隆嶼海象變化很大、亂丟垃圾很容易被帶入海中成為全世界擔憂的海廢)另外,沒有自用水也沒有油污處理設備的基隆嶼,要如何處理污水、油污、廚餘廢棄並同時兼顧生態環境保護?
此外,我也特別詢問基隆嶼的登島的學術研究團體限制和審查。《基隆市基隆嶼風景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規定,每日基隆嶼登島總人數以1200人為原則,另外有50個學術研習的名額,同一時段以200人同時登島為上限。在自治條例第四條中,將登島規定區分為「一般遊客」和「教育學術團體」,教育學術團體必須事前以正式公文行文給市府。
按照條例規定,每日1200人上限以外,僅開放50人內的「學術研習」團體,申請單位應該要是教育學術團體,但在觀銷處提供給我的名單中,去年到今年有6個團體、共8次的學術研習申請。首先,裡面有一半的申請團體都不是教育學術團體,活動內容也並非都是學術研究或研習,甚至有兩次的申請人數超過100人,是規定人數的兩倍。另外,我們有得知的申請團體,並沒有在觀銷處給我們的資料裡面。
我特別詢問從2020年到2021年的「學術研習」登島申請單位確實是六個團體、八次申請嗎?而「學術研習」的申請團體、行程內容審查機制是什麼?關於登島的人數的限制,是否應該要遵循自治條例的規定?如果要開例外,是否應該有相關的規範?
👩💼觀銷處長回覆
基隆嶼的餐飲進駐會以公開標案提出規劃,並由承辦委託案的廠商要負責環境管理責任,廠商要提出規劃,當天垃圾要當天處理。進駐上目前正在第一次工作會議,會請廠商提出相關規劃。而在學術團體登島的資料確定沒錯,有申請格式、機關、目的、內容、流程、場域等要提出,目前像是野鳥協會生態調查、海大usr計畫,以及進行海廢與海洋教育等都有提出申請。
(薇仲OS:處長並沒有回覆學術研究審查與人數把關的詢問,但時間不夠沒有辦法追問...)
🏖觀光據點維護與安全
今年春節期間,外木山地區因民眾施放鞭炮及煙火導致三起火警,觀銷處表示事件發生的範圍是湖海灣,不是觀銷處管轄,屬於北觀處管理的範圍。
然而,過去我們接到很多民眾陳情,外木山觀光區內常有使用明火烤肉、煮食的行為,所以我曾經多次在議會詢問關於外木山等觀光景點的規範、管理和安全巡查問題,雖然春節期間的三起火警事件都不是在觀銷處管理的範圍,不論觀銷處還是北觀處管轄的範圍,都必須明確規範使用明火、煙火、鞭炮等行為,並確實提出管理機制或罰則以抑制違反標示的行為,避免造成公共安全危害和生態環境破壞,我詢問觀銷處除了立禁止牌外,是否有加強管理、說明宣導或強化規範的規劃?
👩💼觀銷處長回覆
外木山等都有標示告示牌禁止使用明火,現在每個景點都有巡查人員,但人手有限,會和北觀處與警察局來加強巡查,若有發現,會依《發展觀光條例》63條來處罰。
(薇仲OS:《發展觀光條例》63條並沒有使用明火的罰則...只是立告示牌沒有相關規範或罰則,當然很難遏止違反告示的行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