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疫調,足跡透明,才能有效控管疫情》
今天基隆+9,其中5位確診者為養護之家住民及工作人員。在養護中心出現案例時,我們隨即在CDC指導協助下,進行風險管控。
我們以 #檢驗代替檢疫,執行 #全國最嚴謹,3天一次PCR檢測,並全面提升養護中心工作人員之防護裝備。實施機構降載,在6/15執行清艙計畫後,便開始落實住民一人一室隔離、分艙分流照護。更依風險分為紅、黃、綠區,分級管控。
而昨日確診的案14268(燒烤店老闆),在經過疫調後,曾在6/14至 #全聯仁三店 及 #遠東新食器時代烘培材料行,因兩處人潮眾多,我們已向中央申請實聯制紀錄,待資料下來隨即會寄發簡訊。再次提醒曾經與確診者足跡相同之市民朋友,進行14天自主健康管理,若有疑似症狀或身體不適,請儘速聯繫衛生單位。
病毒非常狡猾,唯有落實個人防護、確診後進行完整疫調,才能阻斷病毒傳播,有效進行疫情管控!
#充分疫調
#有效阻斷病毒傳播
檢驗代替檢疫 在 張之豪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6.24 林右昌市長疫情記者會重點摘要:
一、基隆今日確診9例,養護中心5(住民3、工作人員2)、家庭群聚2、新北確診接觸者1、待釐清1。
14428,女,50多歲,養護中心工作人員
14429,男,90多歲,養護中心住民
14430,女,30多歲,14268燒烤老闆妹。
14431,女,20多歲,14268燒烤老闆妻。
14432,女,70多歲,養護中心住民。
14433,女,70多歲,養護中心住民。
14434,男,20多歲,養護中心工作人員。
14435,男,30多歲,新北新莊富邦MOMO員工,同事確診,公司篩檢確診。
14472,男,60多歲,疫調中。
二、養護中心控管作為
逸嘉養護之家控管由CDC直接指導進行風險控管。從本案一發生,我們就請求中央支援,由CDC協助。
第一階段,以檢驗代替檢疫,全國最嚴謹,3天一次PCR、全面提升防疫裝備。
第二階段,實施機構降載,6/15執行清艙計畫,把所有住民移出,住進防疫旅館。
一人一室隔離,分艙分流照護。
依風險分為紅、黃、綠區,分級管控。
病毒潛伏期很長,14+7天,所以要分艙個別照顧,讓潛伏期間,在我們監控之下管理。
三、逸嘉養護中心監控現況
潛伏期很長,逸嘉是一整層樓,住民在第一時間,案爆發時,所有人已經暴露在風險中。
紅區,住民2人、照服員3人,PCR採檢6採陰性,6/25進行第7次採檢,監測至7/6
黃區,住民6人,照服員2人,PCR採檢6採陰性,6/25進行第7次採檢,監測至6/26
綠區,住民8、照服員4,PCR採檢6採陰,6/25進行第7次採檢,正評估6/26重回機構,疫苗街注射完畢
四、昨天公布的個案中,有一個公共場所活動史。
14268,男,20多歲,燒烤店老闆。
八豆夭燒烤店、全聯(仁三)、遠東新食器材料行、復興蔬果行。
如任何市民有疑慮,可到篩檢站篩檢。
五、雙北有為街友注射疫苗,基隆?
贊成。基隆列冊街友30位,我們會為他們注射。
六、北農議題
市場管理對防疫真的很重要,北農問題重點為二:
1. 市場場所管理
2. 確實做疫調、匡列
北農第一案例5月中就發生,若當時台北市警覺性夠高,北農人流來自全國各縣市,有第一案例發生時,就應該對CDC或全國示警,加強市場防疫管理作為,很可惜我們沒有看到。
當有確診案例發生時,應該積極作疫調,把可能感染者匡列、篩檢,抓住感染源,可惜還是沒有。台北市府之前記者會有說明,北農疫情群聚已經有3波,第1波5/30前、第2波6/1後,現在是第3波。
基隆北農員工,是於6/11自行到篩檢站篩檢,CDC再把確診案例轉交給基隆,基隆再來進行疫調。
不過,他身邊的北農同事,台北市市民,在6/7就已經發病確診,倘若那時台北市有積極做疫調,我們接到的應該是來自台北市的匡列確診者的通知單,而不是5天後,CDC給我們的確診通知,我們再來做疫調。
北藝、士林長照,北農都是相同問題。
第一是個人防護動作,這也是為何現在基隆所有市場全部要兩罩一套,個人防護做足。
第二是場所管理,批發市場、傳統市場、漁獲市場,都用最高規格管理。
萬一有確診案例,盡快匡列、篩檢,抓出可能感染者,降低風險、降低損害,不管在哪裡都這樣做。
我們沒有情緒,只是把防疫該做的事情,講清楚,說明白。
基隆市議員 張之豪 整理
檢驗代替檢疫 在 汪志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近日汪志冰議員接獲
台北市社區銀髮族長期照顧協會陳情
指出長照機構屬高風險群聚場合
若發生確診案例應進行全院篩檢
然而疫情爆發後醫院皆屬滿載狀態
機構無法自行與醫院商議篩檢事宜
汪議員要求衛生局
若有長照機構通報確診
應第一時間介入
協助機構進行快篩等相關作業
最終導致破口產生!
另外長照機構收容的長輩多數有慢性疾病
且洗腎需求大
頻繁進出醫院或診所恐增加染疫風險
汪議員要求衛生局應制定一套管理準則
並以「檢驗代替檢疫」為原則
每3日進行一次篩檢
若有陽性或疑似症狀立刻送醫!
陳情人還表示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44條
以及疾管署《COVID-19個案隔離治療、檢驗等相關費用支付原則》規定
相關檢驗、快篩、隔離治療、防疫旅館等費用應由主管機關支付
然而北市衛生局僅支付篩檢後屬陽性個案之費用
若採檢為陰性
則後續匡列、隔離、防疫旅館、長輩轉介至公辦民營養護所費用
皆須由長照機構支出
經費之大使機構無法承擔、業者深感不公
更違反相關規定!
汪志冰議員要求衛生局針對上述相關問題
應明確規範並由政府支付費用
而非繼續將沉重負擔轉嫁給長照機構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