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父母家搬出去住後,體悟了一些事情 ]
對於「搬出去住」這件事,其實糾結了很久。我老家就在新北市,離台北不過十分鐘車程,生活工作都在附近,從某些方面來看,並沒有搬出去的必要,畢竟外面好一點的套房動輒一萬上下,還不如把錢存起來未來拿去投資。
但是,或許是因為我家比較小吧,和爸媽住在一塊,三個成年人幾乎整天吃喝拉撒都在一起,我每天在電腦前打字工作,我媽就在幾步之遙外嘩嘩洗碗,我爸就在我背後看電視新聞,而住在樓下的爺爺奶奶,時不時還會走上來去頂樓拜拜。我的房間沒有窗戶,整天待在裡面容易產生一種窒息感,但是在外面開放式的起居空間,思緒又常常被打亂。漸漸地,我開始產生想要搬出去住的想法。
「搬出去」其實是一件滿感傷的事情,那一定程度代表依賴父母的時光結束了,提醒你無憂無慮的童年已經離你很遠了,每次我都會想起村上春樹《舞!舞!舞》裡寫的:「你要做一個不動聲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緒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頭看,去過自己另外的生活。你要聽話,不是所有的魚都會生活在同一片海裡。」
家人也會覺得你搬出去,是不是覺得家裡不夠好?是不是不喜歡和爸媽相處了?有的家長甚至會去質疑孩子「不孝」或「不愛家人」,然後搞個一哭二鬧三上吊,不過還好我爸媽沒有這種情勒行為。只是我知道家人和我都一樣感傷,因此好長一段時間,不太忍心離開家。
但是後來我漸漸認知,搬出去絕對不是不愛家人,而是身為一個成年人,需要一個空間發展完整的自我。
這麼說,不代表住在父母家的成人們都「不完整」,而是那個「完整」裡面,有意識或無意識地摻雜了非常多「他人」的影響,無論是好還是壞,而很多事情,你必須從慣性環境中跳脫出來,才有批判、轉念與成長的機會。人常說我們都被原生家庭影響很深,但是怎麼個深法?有時候還真的需要隔著一段距離再去看,才能夠真正體會,也才能夠真正地改變。
吳爾芙曾說,「女性若是想要寫作,一定要有錢和自己的房間。」這句話對今時今日的我來說,不只關於女性主義,我還任性地將它挪用到任何成年人的自我成長上。我最愛的雜誌《Apartamento》,雖然分類上屬於「居家」雜誌,但它呈現給讀者的不只是一個又一個漂亮完美的空間,而是生活在公寓裡、「創造」了那個空間的人們的生命故事,或許有點凌亂,或許有點怪異,或許不太完美,卻都獨一無二。
一個人的家,就是一個人靈魂的具體展現,沒有故事的人,也創造不了有獨特個人風格的居家。
搬到新家後,我在陽光充足的房間角落整理出一個「工作」空間,沿用了上個房客留下的二手書桌,牆上貼了我的攝影作品和朋友送的插畫,整理了一個書櫃放上最愛的幾本書,兩株寶貝植物在桌上一左一右時時陪伴。
這個角落一點都不高級,但是它讓我每一天早上起床看到它,就心情雀躍,甚至還迫不及待坐到書桌前面開始工作,工作效率與創意靈感激升。
很棒的是,搬家前一個禮拜,BenQ 來信邀請我推薦他們和美若康合作的兩個產品,WiT系列螢幕閱讀檯燈,以及美若康的彩色日拋心動系列隱眼,上網看了照片後覺得很美,再加上新家正好需要一盞閱讀燈,便欣然答應了。
我一眼就看上 WiT 系列的銀色雙臂閱讀燈,流線型的線條十分時髦,視覺修長極簡,覺得和新家非常搭配。收到 WiT 閱讀燈時,發現這款燈比我想像的還要重,本來覺得這是缺點,但是實際使用後發現是優點,因為它很穩,而且圓形檯座也很適合拿來放一些小裝飾品。
另一個讓我驚艷的地方是,這款閱讀燈不僅可以調亮度,就連顏色都能調整,從不同色階的白光到黃光都有,可以搭配不同光線、心情和活動上的需要隨心改變。WiT 除了手動調光外,還有智能偵測功能,會自動即時調光,找出讓眼睛最舒服的光線,另外它的燈是長型設計,照明範圍很大,不會只侷限在小範圍內。
白天需要專注工作時我會調白光,晚上想要舒緩閱讀時就調溫暖的黃色,覺得色溫真的會影響一個人的思考狀態。
另外也試用了美若康的彩色日拋心動系列隱眼,我以前只有在萬聖節扮裝時才會戴上彩色隱眼,這次選了棕色和灰色,戴上後覺得棕色還滿適合日常配戴的,但是戴上灰色會覺得要麼去畫上全妝要麼去參加萬聖派對,不然覺得它非日常感還滿重的,雖然好看是好看。
擁有專屬自己的空間,並能夠親自揀選生活的各種物件,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因為人不僅為一個空間注入靈魂,空間也會反過來滋養一個人,而擁有自己的地方,代表你不再無奈地與另一個靈魂貼得太近,齟齬磨損,有時候人與人之間保留一點距離,才能保持健康與美感。
很開心這次與 BenQ 合作,WiT 系列閱讀燈真的很美,它也陪伴我度過各種趕稿、寫作、閱讀、打電動的時光,我想它可以和各種風格的居家環境完美搭配,或許你也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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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語: (1)配戴一般隱形眼鏡須經眼科醫師驗光配鏡取得處方箋,或經驗光人員驗光配鏡,取得配鏡單,並定期接受眼科醫生追蹤檢查。(2) 本器材不得逾中文仿單建議之最長配戴時數、不得重複配戴,於就寢前務必取下,以免感染或潰瘍。(3) 如有不適,應立即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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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流仿單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報導後續追蹤【痛痛女孩增加中!兩年內至少19位女孩施打HPV疫苗後疑似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立委質疑疫苗施打前資訊揭露不足、呼籲正視個案處境】
《報導者》於前年(2018年)5月推出《跨國追蹤:HPV疫苗政策下的黑布》專題報導,獨家披露台灣首宗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訴訟案。當年14歲的女孩Bella在接種能有效預防子宮頸癌的HPV疫苗後,疑似出現疫苗不良反應,即不明的關節疼痛,後診斷為「幼兒型多發性關節炎」。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雖給予3萬元醫療費用補助,但最後判定與疫苗無關,Bella的父親於2017年提出行政訴訟,去年(2019年)高等行政法院判Bella勝訴,衛福部卻召開記者會提出上訴,全案目前仍在審議中。
而今(14日)立法委員林淑芬協同台灣女人連線、Bella父親及另一位痛痛女孩Amber的父親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應正視接種HPV疫苗後產生的不良反應個案,建立更完善的不良反應回報與監測系統,並進行國內HPV疫苗的本土研究。
在《報導者》獨家披露Bella訴訟案之後,台灣女人連線(後稱台女連)常務理事黃淑英表示,至今共接獲19位少女在接種HPV疫苗後疑似出現不良反應,其中15人被診斷為自體免疫疾病,且有8人都與Bella的症狀相似。除了Bella的案例,國內第二起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的案件,則在今年9月以「症狀與疫苗無關」,被判敗訴。
■痛痛女孩Amber父親:因為看到報導,我才知道,女兒身體疼痛可能與疫苗有關
其中一名受害者Amber的父親今天在記者會上指出,Amber原本是一位喜愛運動、拿過不少田徑獎項的女孩,卻在去年9月在學校施打HPV疫苗第二劑後,出現頭痛發燒、關節腫脹的症狀。Amber在診所就醫時,醫師也難以找出病因,後來甚至沒有檢查就說「與疫苗無關」。
「當時我真的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辦了!」Amber父親向《報導者》記者表示,後來輾轉看到當初的報導與台女連為Bella舉辦的記者會,找到了台女連與Bella父親,進而發現Amber與Bella的症狀幾乎相同,他後來帶Amber到風濕免疫科就醫,才確認自己的女兒身體疼痛,可能與疫苗有關。
Amber父親表示,相信政府是出於良好立意推動疫苗政策,但是如今有愈來愈多痛痛女孩,衛福部應該正視這些少數,重新檢討施打流程、增加仿單上對不良反應風險的宣導,也應該提供更多醫療支援管道,「不希望像我一樣,浪費很多時間,找不到正確的治療方向。」
■國內第一起訴訟初審勝訴、衛福部上訴中,第二起敗訴
但即便痛痛女孩人數增加,政府目前仍不認為不良反應與疫苗有關聯。今年9月,國內第二起痛痛女孩Sharon的訴訟案,在歷時3個月後,被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Sharon在2017年11月在學校接種HPV疫苗第二劑,5日後出現身體多處疼痛、發炎、關節腫脹等症狀,經診斷也是幼年型多發性關節炎。Sharon父母提出訴願,VICP認為,疫苗活化時間需要7到60日,Sharon在施打後5天發病,因此與疫苗無關,不予救濟;Sharon父母再提行政訴訟,被高等行政法院以「原告之訴駁回」。
而2016年第一起訴訟案,Bella父母提出訴訟後,高等行政法院於2019年4月判Bella勝訴,強調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是一種社會補償,「政府應負更多的舉證責任」;如果反過來要求民眾負擔過重的舉證責任,其實反而不利於人民自願接種疫苗。但黃淑英表示,VICP卻在之後召開記者會,批評法官無視醫學專業,衛福部隨後上訴,如今已過了一年多,全案仍在審議中。
(#延伸閱讀,台灣首宗HPV疫苗訴訟完整報導:http://bit.ly/2v9YTnD)
Bella父親表示,Bella一案在VICP小組中,被認定「與疫苗無關」,甚至指出「是Bella原本就有病」。訴訟一審勝訴,卻又「被(衛福部)上訴」,至今都還沒有結果,「衛福部甚至請了3位律師來跟我們打官司,他們真的不應該花大錢來跟老百姓對抗,應該要把經費花在疫苗不良反應後續的追蹤與協助才對。」
兩起訴訟案症狀相同,Bella案纏訟多年、勝訴又上訴;Sharon案只花了3個月就被駁回。專長公共衛生法律及倫理的長庚大學醫務管理學系副教授林欣柔表示,目前國際上的大規模流行病學研究認為,幼兒型多發性關節炎與HPV疫苗接種沒有因果關係,罹患這類關節炎的人口,並沒有因為接種疫苗而有增加的趨勢。
林欣柔進一步表示,Bella訴訟案在一審時,衛福部提出國際流行病學的研究,而Bella方則提出在美國有相同症狀,但美國的VICP予以救濟的案例。在兩方證據相抵觸之下,法院在一審時要求行政機關負起「舉證責任」,證明兩者無相關;法院認為,在查無其他發病原因下,時序上「無法完全排除」與疫苗接種的關聯性,遂判Bella在一審時勝訴。
而在Sharon案,林欣柔說,因為在一開始的病理機轉上,研究證實疫苗活化需要至今7天,「發病時間就打斷了因果關係的證明,是讓訴訟快速被駁回的可能原因之一。」
■國健署:本土研究明年中有結果;黃淑英質疑:政府判定疫苗與不良反應無關,研究如何呈現真實?
Bella父親強調,施打HPV疫苗對多數人都有幫助,但疫苗本身就有十萬分之一機率的不良反應,政府應該做好事前的告知風險義務,以及事後相關的監測。
立委林淑芬說,召開記者會並非挑戰HPV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接種受害的救濟也不是你對我錯的概念;接種疫苗是為了公共利益,政府花錢鼓勵民眾都去打,而且施打人數也超過了10萬人,政府當然應該善盡責任,正視不良反應個案。
對此,今日出席記者會的國健署副署長吳昭軍表示,國健署自2018年開始對國中女生公費施打HPV疫苗後,至今已有15萬人施打,接種率達86%,不良反應通報個案約210人,其中包含暈針、頭痛等症狀。此數字不包含在公費實施前,每年就有約10萬人以上少女,經地方政府補助施打。吳昭軍說,少女在施打前,都會收到學校提供的「給家長的一封信」,內容有衛教與資訊揭露。
但林淑芬在現場直接掃描衛教資訊單張上的QRcode,卻發現內容裡的副作用說明僅為簡單描述,並非疫苗仿單完整版。
黃淑英等人質疑,衛福部參考的HPV疫苗資料都來自藥廠、國外研究,不應直接適用、類推到台灣民眾。吳昭軍則回應,今年國健署已經委託單位進行HPV疫苗的本土研究,明年中會有結果;在現場媒體詢問委託單位為何時,吳昭軍表示,委託的公司是「智醫海量數據公司」,主要是進行大數據研究,並非學術研究單位。
痛痛女孩人數增加中,黃淑英強調,「像這19個痛痛女孩,去訴願、訴訟的都被駁回,認為不良反應與疫苗無關,判定上就不算在不良反應裡,要怎麼累積數據、呈現真相呢?」
黃淑英表示,政府若將不良反應個案都排除,做出來的本土研究完全沒有意義;目前HPV疫苗是國健署公費提供給國中女生施打,在施打前,也應該讓家長充分了解接種的風險,政府更應主動提供家長清楚、明確的不良反應通報管道,讓個案可以快速得到治療。(文 / 陳潔 )
#延伸閱讀
【「政府應負更多舉證責任!」首宗HPV疫苗訴訟,「痛痛女孩」勝訴】http://bit.ly/2v9YTnD
【全球「痛痛女孩」的吶喊,10年來為何被消音?】http://bit.ly/2KKLIA1
【跨國追蹤專題:HPV疫苗政策下的黑布】https://www.twreporter.org/topics/hpv-vac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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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並不是9~26歲的年輕人才適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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