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教育獎最後來不及寄出,剛剛淚別了25萬,在考慮到底要不要賭這25萬繼續保留學籍延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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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申請獎學金,去問了學校單位如何申請,從進修部獎學金問到日間部獎學金,再推給系秘說他也不知道,然後打電話去問舉辦的承辦單位說可以去找總務處收發公文單位,再推薦學校熱心人士校長秘書說是課外活動組承辦的,活動組再度推給系秘、找老師幫忙推薦,花了三天去學校跑進修部系秘辦公室-早上主任-進修部主任-日間部秘書。
最後一關送件至校長秘書室後,她說:「全部流程都走錯了,這是人事處的職責,你回家。」
然後當天截止寄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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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打給人事處問我的文件,她跟我說我打電話都找不到你們秘書欸(進修部三點才上班),這不是我們人事處承辦的,你從哪裡看到這個獎的,我說去年我們學校有人得獎,所以才去查。
然後我說可是這個獎昨天就要送件了,你要不要先打電話問東石高中那邊收不收件,她說:「蛤!科學獎不是3/6嗎?」,她才搞清楚我申請的是教育獎。(教育獎三個大字你是有什麼看字問題,傻眼)
最後,因為申請校長用印那關要兩週時間,所以總結來說就是來不及送件了,即便學校去年有人申請過,全校也沒有人知道這個流程,這件事不是系上秘書可以是承辦人,也不是人事處,也不是課外活動組,更不是獎學金申請部門、收發公文總務處、校長秘書室、教務處、生輔組,結論是「沒有人是承辦人」,這些單位我全問過了,沒人清楚。
而今年,全校也只有我一個人申請,其實根本不需要遴選,卻還要再跑兩個禮拜的流程。
雖然我自己是該檢討有點晚送件,但學校流程真的太荒謬了,只能跟有病計畫推動基金說再見。
看來,我們只能繼續窮得只剩下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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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窮得只剩下故事
日期 | 2019' 01' 19 (六)
時間 | 13:00 - 21:00 (12:30開放自由入場)
地點 | 鐵森林排練空間 2F-3F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4巷33弄13號2F.3F)
正修 總務處 在 哪裡 在 這女孩有病 This girl is sick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總統教育獎最後來不及寄出,剛剛淚別了25萬,在考慮到底要不要賭這25萬繼續保留學籍延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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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申請獎學金,去問了學校單位如何申請,從進修部獎學金問到日間部獎學金,再推給系秘說他也不知道,然後打電話去問舉辦的承辦單位說可以去找總務處收發公文單位,再推薦學校熱心人士校長秘書說是課外活動組承辦的,活動組再度推給系秘、找老師幫忙推薦,花了三天去學校跑進修部系秘辦公室-早上主任-進修部主任-日間部秘書。
最後一關送件至校長秘書室後,她說:「全部流程都走錯了,這是人事處的職責,你回家。」
然後當天截止寄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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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打給人事處問我的文件,她跟我說我打電話都找不到你們秘書欸(進修部三點才上班),這不是我們人事處承辦的,你從哪裡看到這個獎的,我說去年我們學校有人得獎,所以才去查。
然後我說可是這個獎昨天就要送件了,你要不要先打電話問東石高中那邊收不收件,她說:「蛤!科學獎不是3/6嗎?」,她才搞清楚我申請的是教育獎。(教育獎三個大字你是有什麼看字問題,傻眼)
最後,因為申請校長用印那關要兩週時間,所以總結來說就是來不及送件了,即便學校去年有人申請過,全校也沒有人知道這個流程,這件事不是系上秘書可以是承辦人,也不是人事處,也不是課外活動組,更不是獎學金申請部門、收發公文總務處、校長秘書室、教務處、生輔組,結論是「沒有人是承辦人」,這些單位我全問過了,沒人清楚。
而今年,全校也只有我一個人申請,其實根本不需要遴選,卻還要再跑兩個禮拜的流程。
雖然我自己是該檢討有點晚送件,但學校流程真的太荒謬了,只能跟有病計畫推動基金說再見。
看來,我們只能繼續窮得只剩下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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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窮得只剩下故事
日期 | 2019' 01' 19 (六)
時間 | 13:00 - 21:00 (12:30開放自由入場)
地點 | 鐵森林排練空間 2F-3F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4巷33弄13號2F.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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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靜一下等等
至於募款,我必須要說,請保持「熱情的心,與冷靜的腦」。
有同學希望我幫忙宣傳「修復三一八立法院行動」,我起初是冷處理,後來則是婉拒。直到有朋友說,現在有些人已經向她募款,而且金額不小,我才覺得問題嚴重。
來來來,我們不要當淑娜,來談談真正的法律問題。
陳為廷、林飛帆及其他人,究竟在法律上應該怎麼收尾?
先來談刑法。刑法上他們應該會涉嫌毀損罪、侵入住宅罪與違反集會遊行法,這是比較肯定的。另外妨害公務、強制罪就很難說,因為我並沒有看到檢方目前偵辦的罪名,所以無從判斷起。然而,想破了腦袋,大概這五項罪名可能會比較確定一些。
重點來了,毀損罪、侵入住宅罪,都是告訴乃論,王院長是否願意以機關首長的身份提告,那會是關鍵點,而且犯罪行為結束點開始計算,超過六個月就不能提告。違反集會遊行法,這部法律才剛被宣布部分違憲,如果依法判處,一般而言刑度不會超過六個月,也還有言論自由的空間可以爭辯到憲法層次。至於妨害公務與強制罪,那是社會運動家的宿命,即便有,也是戰功彪炳的勳章,一般而言,法院會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好吧,除非檢方起訴他們叛亂罪,否則我真不知道為何不可能易科罰金?一個月三萬元,縱然全部有罪,被告量刑二年,也不過就是七十二萬元。
「我立院聚賭,頂多罰錢,你違憲傾中,可要判三十年。」,高進不是這麼說過嗎?所以,他們不會在牢裡請喝壽酒,大家要注意呢!我們更不會沒空去!
接下來講民事。民事,有一筆存在的損失,但是究竟是數千萬元還是四億元,目前語焉不詳,也陷入一團迷霧中。但是,我必須先說明,為什麼現在的活動沒有用。因為,立法院不是這樣在處理事情的,他們是公務機關,必須依照公務機關的模式處理。
首先,總務處要檢視究竟哪裡有問題,然後估價,接著要招標。因為議事要盡快進行,所以不可能先提出民事訴訟(縱然王院長想提出),會先用立法院的預備金支付。支付完以後,立法院「或許」,會對於這些人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好的,這時候就進入精彩的攻防戰。首先,原告要證明確實有這些損失,而且與佔領立法院行動有因果關係,接著才要針對求償的項目逐項討論,並且折舊。人工費用不能折,但是其他物件一定得根據使用年限折算。這樣下來,一審訴訟進行三、五年是很正常的,遑論三審,所以現在募款是在募辛酸的嗎?
再來,我們去修立法院,究竟有何意義?首先,募款要特定目的、經過內政部備查,現在募款的人有依照法律程序走嗎?沒有可是不行的。再來,募人工去修繕,意義究竟何在?難道我們以為,把麥克風修好、椅子修好,立法院就不會把這些物品列入財物損失嗎?我們現在應該做的是,聚集能量,等待以後的奮力一搏吧!募款到底是怎麼回事啊?這種東西在事實上與法律上,都需要多加考量的。
對,多加考量。在網路上,大部分人都是善意的,可是你信不信,接下來詐騙集團的梗會變成:「一人一百元,救救林飛帆」。
拜託大家,支持學運,一定要有「熱情的心,冷靜的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