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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蕭律師事務所 在 毒蕭律師 的推薦與評價
簡大為伶牙俐齒犯律師職業病?竟把婚姻比喻成「下地獄」?!20221227 曾國城簡大為毒蕭律師Part1 EP778【全民星攻略】. 全民星攻略•1.7K views•8 months ago. ... <看更多>
毒蕭律師事務所 在 瑩真律師 的推薦與評價
我就覺得正中間那位好眼熟~~原來真的是毒蕭律師! 11 mos. Joe Lee. 帥哥美女團 ... 我就問現在的律師都要這麼正才行嗎? 11 mos. 陳宥睿. 現在律師顏值都那麼高的嗎 ... ... <看更多>
毒蕭律師事務所 在 [問卦] 台灣的法律youtuber只有瑩真律師? 的推薦與評價
pastor1982 08/12 14:35毒蕭律師啊. 推. guanting886 08/12 14:36真的有專業 ... [問卦] 勾惡要開律師事務所,法扶會說話了! 瑩真律師表示,法扶會一年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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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蕭律師事務所 在 [爆卦] 我被檢察官蕭斌志騙到『脫褲爛』 -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
我最近正在寫北檢全記錄,預計月底推出。
這個標題的東西很重要,為了避免有人遭遇類似的事,先貼給各位觀看。
雖然只是一小段落,但請勿轉載,避免我的新網站人氣渙散。
趕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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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簡介,反正就是我因為揭發市府弊案被市府長官黃如妙告。
她請了一個律師是東吳碩士叫陳清進,案子剛好分給一個檢察官叫蕭斌志。
蕭應該比陳年輕一點,不過年齡不是問題,重點是,蕭也是東吳碩士。
所以當東吳陳遇到東吳蕭,我就被騙到『脫褲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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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開庭,也是第一次我擁有被告身份,我心裡雖然坦蕩蕩,但其實頗緊張,
因為常聽到台灣司法恐龍多。不過,基於理念,我一直相信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即便對方勢力大,在今日的台灣,也不可能讓人坐黑牢...
但我忘記了,讓我跑法院、背著被告身份2年,跟坐黑牢的心靈挫折似乎也沒兩樣.....
,害得我本來已經在2009年底通過博士候選人資格,卻無心寫論文,
也只好先休學兩年,代價頗高。
偵查庭剛開始,黃如妙就和她的律師陳清進滔滔不絕數落我,
拿著各種我發表的揭弊文章,振振有詞地以市府的背書為由,認為我妨害黃如妙名譽,
除了應被判刑、登報道歉,更應賠50萬元。
我聽到後,嚇了一跳,因我出身的家庭其實自從我有記憶以來都在負債,
一堆親戚失業,媽媽到60歲還在工作....要我賠50萬,我豈非得做兩年白工....
心裡不禁有後悔之意,尤其,台北市政府對於驗收出包的科長告揭弊有功的科員竟予以支持,
情勢已經打擊我對台灣民主法治的信念。
順序上有點記不清楚,但似乎在第1次開庭時,蕭斌志檢察官做了一個令人驚訝的要求,
不過我當時對他的要求不以為意,直到後來...
他把所有對台北市府官員不利的案件全部吃掉後,我才發現他的心機太深沈,
也才意外發現這與他和黃如妙律師同出東吳的背景不無關係。
東吳蕭主要是要求我就黃如妙指控我妨害名譽的31個項目一一回應,提出答辯狀,
但事實上,那31項目只是3件事,也就是說,我把那3件事前前後後談了31次。
我當時雖覺得很白爛,但是基於司法的貞操不可懷疑的前提下,
我還是只能說『好』。
接著,東吳蕭要求我做一件事,大概就是因為我答應了這件事,
東吳蕭才開始看不起我,但事實上,我之所以答應,也是希望在我極力配合的情況下,
東吳蕭能夠反過頭起訴黃如妙貪污、圖利、誣告,只是沒想到,東吳蕭根本是來亂的...
到底東吳蕭要求我做啥呢?
東吳蕭說:『林千文,你能不能把你的答辯狀,寫好後寄給陳律師』
我:『可以啊,不過我沒他的住址』
東吳陳很快地給了我一張他的名片
『宏仁法律事務所』
100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0號8樓820室
電話:02-2388-5999
傳真:02-2388-5777
ㄟ,所謂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
看到這裡,懂的人就知道東吳蕭多惡劣,東吳陳在裝不懂,連這種東西,他都敢收!
當然,我很清楚印刷要錢、寄件也要錢,不過,錢在我來講,從不是重點。
花點小錢印刷物證,能把貪官抓起來,才是重要前提。
但是宇宙無敵大重點是:偵察不公開!
我是被告,受刑事訴訟法偵察不公開的保護,我所提的答辯、證據都是證明自己無罪的關鍵。
在檢察官偵察過程中,檢方應以偵查不公開及保護被告為由,
拒絕黃如妙(原告方)閱卷,
PS: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1項: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是指到了法官面前才可以,至於在檢察官偵查中,有所謂偵查不公開的規定,
所以,律師根本就無權力閱覽筆錄,尤其我是被告,東吳陳是原告黃如妙的律師。
這下可好,東吳畢業的陳清進是原告黃如妙的律師,我林千文是被告,
全案還在地檢署,偵察不可以公開。
但東吳畢業的檢察官蕭斌志竟然誤導被告林千文把自己手頭的證據、
可能要請來的證人、要求北檢應調查的資料list,全部送給對手的律師...(還自費)
簡單說,我被檢察官蕭斌志騙到『脫褲爛.』....給對手和她的律師看....
嘿嘿....這就是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
我列舉的證人,很多當時都還在台北市府工作。
後來,有人告訴我,確實有長官問『聽說你要去幫林千文當證人喔』...
當然,他們都深深感到長官的善意關心。
其實,我們絕對不可以排除東吳蕭其實是想讓黃如妙和她的律師看到資料後,
自慚而撤告,絕對不排除這億萬分之一的可能性....
當然,我自願脫褲爛也是事實...怨不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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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羊加入汪汪後,汪汪羊.....
模仿汪汪聲音...........
所以羊不再咩咩嚎,牠出的聲音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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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7.105.17.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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