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法律日 #蘭天律師podcast #名人創作者推薦
「我常思索著如何讓這一群藝術天才、法律天兵的創作者懂得保護權利,不要再邀請別人來傷害自己。」
有太多的創作者,揮灑著他們的才華,生成精采的作品,可回到現實社會,當需要與他人合作,合約落筆的當下,卻傷害了自己權益。
對 蘭天律師 來說,創作者的浪漫、耿直,反而使他們在法律的世界裡深受其害,這也是她決定深入著作權法領域的原因。而在一、二十年的實務經驗中,蘭天律師也確實幫助到許多台灣重要的創作者。
只要一杯咖啡的時光,戴上你的耳機,讓知識替創作者們打一把傘。
🎧️ 現在就來收聽:#蘭天律師的咖啡時光
EP00|為什麼身為創作者,你該懂法律?
► https://pse.is/3dgnx9
EP01|電影片名、書名、歌名是否受到保護?
► https://pse.is/3ecalv
EP02|著作「合理使用」的界限是?
► https://pse.is/3dnrdp
EP03|著作人格權可以轉讓或拋棄嗎?
► https://pse.is/3esyrf
EP04|著作權法上「授權」與「轉讓」的意義與差別
► https://pse.is/3ep434
EP05|著作原創性:AI 科技作品有受到法律保護嗎?
► https://pse.is/3e88nc
EP06|真人真事改編電影,如何避免侵權?
► https://pse.is/3dzwfa
EP07|想使用原住民創作,要注意哪些事?
► https://pse.is/3ch8wd
EP08|員工離職,可否帶走作品?
► https://pse.is/3elz5p
EP09|作家出版合約成了賣身契?
► https://pse.is/3erhgz
EP10|公開播放音樂是否要取得授權?
► https://pse.is/3awtfq
#魏德聖 #蕭雅全 #蔡銀娟 王師 Cincin Lee 李欣芸
蕭律師侵權法 在 吳佩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到底經紀人和廠商氣pp跳出來哈囉啥?!
高虹安質詢故宮數位影片行銷不力案花絮篇(下)
就在高虹安質詢故宮行銷不力後,除了老蕭的經紀人跳出來喊冤,收到風聲的廠商也在臉書說「立委罵他們」,事實上,高委員可能連影片是哪家公司製作的都不知情了,整場質詢內容,以及事後臉書的澄清文,都未點名該廠商,真不知道在哈囉啥?!而在該段宣導影片的最後,並未註明出處,也沒大剌剌「昭告」或「讚揚」這幾位名人士基於公益免費拍攝。
廠商在粉專氣噗噗喊冤,看一下之前他們的歷史貼文,的確也曾宣傳過該段影片,但按讚數很少。如果之前設法邀來這麼多名人來助陣拍攝(而且他們可能是基於想為故宮做公益活動),且是無償協助,故宮應該要公開該標案的各項支出明細,讓民眾了解,公帑到底花在哪兒。
老蕭在影片最後為「美」下了註解
美就是真
只有真實,它的美才能永恆
這句話滿適合說給故宮高層和廠商聽聽。
心得
之前跟故宮交手四年,我發現,部分故宮的委辦廠商,姿態很高,例如有家「唐粹國際有限公司」,公然在杭州文博會販賣未獲故宮授權的《龍藏經》,一套售價高達188萬台幣。東窗事發後,廠商竟見笑當生氣,還揚言要對踢爆此事的記者和立委提告。
我發函請故宮提供《龍藏經》的合約書,一查發現,取得《龍藏經》印製銷售權利的是龍岡公司,故宮並未允許龍岡再「授權」給其他公司。更離譜的是,唐粹公司的負責人,正式之前涉嫌盜印《龍藏經》的祥禾公司副總經理丁裕峻。最後,唐粹公司作賊喊捉賊不成,還被移送檢調偵辦。當然,本案也顯示,故宮對於著作權的維護過於保守消極,常任由廠商違法侵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直到立委質詢時要求處置,才勉強找來律師提告。
#蕭敬騰
#高虹安
#故宮
#經典之美
蕭律師侵權法 在 李永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文創姊觀點】
“站在教育的立場,這個校徽抄襲事件,不僅不應該被掩蓋抹去,相反的,我們更應該以此為借鏡,讓同仁、同學、校友學到一個教訓,並將此事寫入校史之中!歷史可以原諒,但不能忘記,這就是教育最大的勇氣與使命!” ──古源光校長
當初發生這個校徽抄襲事件時,我感到相當驚訝,不僅因為侵權盜用的主角竟是要教育學子的大學校方,而且發生在被害人是我的好朋友楊佳璋理事長身上、在我們台灣多年推動文創有成的今天!
楊理事長的氣憤與不平,反應了文創設計界朋友智慧心血常被侵權的境遇,在我們這群文創界的好友中感同深受。
所幸,這件事情峰迴路轉。
屏東大學不像一般學校單位慣常遮掩,古源光校長反而積極面對,明快釐清是提案教師的個人盜用行為予以處分並道歉;楊理事長基於保障智財權的示範立場,要求賠償但全額捐給在地社福團體;古校長進而更勇敢地把校徽保留沿用下來,作為校史的一部分,用來教導學子後進尊重智財權的重要性!
這一連串的劇情轉折比電影還精采,古校長和楊理事長更樹立了台灣設計智財權爭議中名揚青史的典範!
我實在要為這個想像不到的轉折大聲喝采,也期望國人未來要更尊重文創界與設計界的原創心血,我們有更有骨氣地去做更多發明與創作,唯有如此,台灣文創的路才能走得又踏實又穩固。
#李永萍 #文創姊 #楊佳璋 #屏東大學 #支持原創 #智財權保護
夜深人靜了,總算結束忙碌的一週。
也許有點感性…我想說說自己心裡的感想。
覺得這幾年跟屏東特別有緣。
先是三年前負責執行國家發展委員會「地方創生:東港示範案」,與許多東港的好友結下了不解之緣。去年到今年初擔任交通部觀光局「台灣燈會 in 屏東」的總策畫之一,又再結識許許多多屏東的好朋友。也因此期間去了屏東縣府開會,才意外發現了「國立屏東大學」的這起校徽抄襲事件。
是的,屏大的這起校徽抄襲爭議,終於在昨天落幕了。其實在事件爆發之後兩天,我與屏大 古源光校長就取得了聯繫,古校長也展現出極大的誠意與負責的風範!當下我就決定了兩個處理原則:一、為了彰顯智財權的重要性,敝人一定會對屏大求償。二、我會把全部的賠償金回捐給屏東的弱勢團體。
再來就是校徽續用的問題了。老實說,我也覺得校方最簡單的做法就是:撤下校徽、道歉並與敝人談妥賠償、再找人設計個新校徽…,然後過幾年大家就健忘的不記得這件…不怎麼名譽的事了!但是,校務會議的決議與古校長的想法,卻讓我非常驚訝!他說:「站在教育的立場,這個校徽抄襲事件,不僅不應該被掩蓋抹去,相反的,我們更應該以此為借鏡,讓同仁、同學、校友學到一個教訓,並將此事寫入校史之中!歷史可以原諒,但不能忘記,這就是教育最大的勇氣與使命!」
我必須說,古源光校長…這位教育家的胸襟,完全說服了我!
總之,雖然處理的過程手續難免曲折與煩瑣,但在歷經近4個月後,總算有了一個如我初衷的結果。我希望,事件發生的開始也許令人遺憾,但是,後續的處理過程可以成為一個值得借鏡的典範!台灣是我如此美麗而文明的家鄉,我相信我們總能夠找到最適當而妥善的解決方法。
特別感謝敝人的法律顧問:大陸通商專利事務所的 蕭引鳳總經理以及 蔡孟潔律師,在過程中給予我的協助!而且…而且,在蕭顧問得知我的處理方式後,毫不猶豫的跟我說:佳璋,支持與認同你,所以,一分一毫也不收的支持全部的法律與事務工作!
看吧!善的力量總是接踵而來的。
再次謝謝所有屏大的師生、校友們,在事件中給予我的支持與協助:古源光校長、教務長也是我雄中的學長 施百俊、陳永森總務長、劉英偉副校長、林曉雯副校長、曾耀霆國際長、鄧大寶主任、校友會 陳道南理事長…等。還有設計圈關心我的好友中華平面設計協會 吳介民理事長、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張漢寧理事長…等,許許多多的設計師、前輩、老師們。當然還要謝謝三個公益團體:屏東縣啟智協進會 譚子文理事長、屏東縣失智症服務協會 張忠銘執行長、屏東基督教勝利之家 劉侃院長。
再次感謝、感恩!
#國立屏東大學
#屏東縣啟智協進會
#屏東縣失智症服務協會
#屏東基督教勝利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