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蘋果日報的七月一日,香港的報紙就長這樣,太陽升,東方紅。2021直接變1984。
同事陳虹瑾蔣怡婷寫的《當蘋果落下》,照片來自Thomas Kuo(顧爾德)臉書。
《國安法》於去年6月30日落地香港,不到1年,剛過26歲生日的香港《蘋果日報》也落地了。
6月17日起,《蘋果日報》(以下簡稱《蘋果》)在短短1週之內被迫關門。直至截稿,至少有7名《蘋果》員工被抓,除了管理層級,更有負責撰寫評論者,港警並警告,未來不排除逮捕更多蘋果人。
蘋果終究沒能撐到今年七一。中共歡慶建黨百年的同時,香港的新聞自由正在急速死亡。曾是新聞自由堡壘的香港,在無國界記者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排名,從2002年的全球第18名,摔到2021年第80名。
本刊訪談的15名前香港《蘋果》員工,在《蘋果》年資最長者達25年半,最短者僅5個月,他們之中,不乏在《國安法》正式生效之後,仍堅持到《蘋果》報到的記者。走過自由的黃金年代,香港新聞界最壞的時刻可能還沒到,有人卻說,最壞的年代,最需要記者。
6月23日,收到《蘋果日報》正式停運的消息時,Ruby(化名)在旺角的咖啡店裡看著手機的新聞標題,幾乎不可置信。手機不斷彈出同事傳來的訊息,「回公司、回公司」,她忍不住流下眼淚。
工作最終日 公司的死期
2018年,Ruby加入《蘋果》港聞組擔任記者。這是她畢業後的第1份全職媒體工作。最初,她寫人物專訪、城市裡大大小小的人情故事,但沒過多久就遇上了反修例運動與香港政治環境變動最劇烈的時刻。「我好像是專門寫抗爭新聞…由2019年開始,全部的東西都是和抗爭有關。」
前一天,她已交出在《蘋果》的最後一份稿件。她想轉換跑道,幾週前辭職,只是沒想到,原訂工作的最後一天,竟成公司的死期。
香港《國安法》於去年6月30日深夜正式生效,阿婷(化名)在7月進入蘋果工作。其實,當時她也拿到其他媒體的工作機會,會選擇蘋果,有2個原因:「我待過親建制的媒體,想試試香港最自由的媒體;還有,我想見證歷史。」入職不到1年,歷史突襲阿婷和她的同事,她嘆:「大家都知道這一天會來,但來的時候,每個人做100次準備都不夠…」
6月17日清晨,港警以「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香港《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等5名高層,隨後正式起訴張劍虹、羅偉光,並凍結《蘋果》3間相關公司共港幣1800萬元資產。其後,警方動員逾500名警力搜查壹傳媒大樓,並帶走44部電腦和大量新聞材料。6月21日,黎智英顧問Mark Simon透露,《蘋果》缺乏資金,可能在6月25日前會被迫關閉。
恐懼纏繞著蘋果辦公室。6月21日下午,陳沛敏表示,如果同事決定辭職,可以不用通知期,即時生效。負責國際、突發及英文版的主管相繼離職,動新聞和財經版亦停止運作。6月23日,警方拘捕筆名李平的蘋論主筆楊清奇,《蘋果日報》當天表示,基於「員工安全及人手考慮」,宣布將提早於當晚關閉,並在6月24日出版最後一份報紙。
法治框架中 紅線在哪兒
滂沱大雨中,Ruby搭計程車趕回將軍澳壹傳媒大樓,路上買了5份《蘋果日報》,想回辦公室後分派給同事。2天前,她和一群同事像去戶外教學一樣參觀公司的印刷廠。看著機器吐出一份一份滾燙的報紙,她說當時有種看電影《Spotlight(驚爆焦點)》時的感受。《Spotlight》講述的是《波士頓環球報》的記者們如何揭發天主教會在波士頓性侵兒童醜聞。「我覺得對於任何一個做傳媒的人來說,那個moment都是一件好浪漫的事情。這是一個大家同心合力的結晶。」
但過了這一晚,這些都要成為歷史。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表示,從以《國安法》起訴黎智英,到拘捕公司管理層、打壓《蘋果》,這些動作背後,港府想傳遞給香港新聞界訊息很簡單,「就是做報導、做評論、做新聞工作是會有後果的。」他指出,香港新聞界在《國安法》落地後的一年內經歷多次打擊,例如整肅香港電台、撤換有線電視與《Now新聞》高層,又例如記者蔡玉玲運用查車牌資料做報導,就被控「虛假陳述」並遭定罪。「整個氣氛都是對新聞業不友善,是不是記者知道太多事情,對整個(政府)管治會不好呢?」
《蘋果》熄燈後2天,香港政府公布新人事任命,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升任政務司司長、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出任保安局局長。以往,政務司司長這個香港政府的「第二把交椅」均由政務官擔任,李家超上任後,成為首名具保安局背景的政務司司長,香港負責制定政策的機構和實際執法的機關,現在都由有保安局背景的人出任。
6月23日,李家超在接受商業電台專訪時表示,《國安法》公布1年來,國家安全的嚴重風險已降低,但須防範資金以「基金」形式透過「媒體、藝術、戲劇」等「軟性」途徑進行思想方面的滲透,「宣揚港獨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訊息」。對傳媒的整肅,可能尚未到頭。
陳朗昇觀察,香港的傳媒工作者一直站在法治的框架中思考紅線在哪裡?到底什麼樣的報導、評論會有問題?但從特首到警方,沒人說得出標準在哪裡。「不是法律,而是政治問題。」他說.......
·········《蘋果》前總新聞主任李家聰是《九點半蘋果新聞報道》的負責人,今年6月從《蘋果》離職,卻以特約方式持續參與節目製作,對外他都說:「離職原因很複雜。」《九點半蘋果新聞報道》是他去年八月底一手規劃的節目,彼時,香港2家主要電視台《Now新聞》及有線新聞台均有高層人事異動,立場親中的空降新團隊引發電視台大批記者離職,「網路上很多年輕人說,現在沒有一個可以看的電視台了,都給建制派說話了,《蘋果》可不可以開一個新聞播報?」
「我想了很久,很想做,我主管、最近被捕的(動新聞總監)張志偉就跟老闆提,他(黎智英)一口就說,『應該做,馬上做。』那是(去年)810大搜捕後,黎智英被抓進去調查,2天後放出來時,」李家聰在電話那頭笑道,「《蘋果》是很奇怪的公司,很自由,沒有規範,可以讓你不停做你想做的事情,黎智英是不能停下來的人,隨時有新想法,要做就做,企劃案都無需提。」於是他和團隊從零開始,訓練同事當主播,用現有機器建出「很山寨」的攝影棚,不到1年,《九點半蘋果新聞報道》每日直播都有1萬多人收看,最後一天直播甚至有3萬6千人在線觀看,單集點擊率已近40萬次,「香港話講,我們是『用蔗渣價錢做出燒鵝的味道』。」
彼時親民主派的香港新聞台節目正在消失,「像是47人案(47名泛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審訊,我們都會在法院門外做直播,別家媒體肯定不會放在重要位置,但我們用一整節15分鐘做,人家不敢做、怕做的,我們更應該站出來。」
國安法逼迫 當局眼中釘
港聞靜態組採訪主任蔡元貴工作到公司營運的最後一日。他1999年入職,至今已22年。他說《蘋果》政治立場向來鮮明,這些年受到不少壓力。「2019年之前,報紙和網路經營狀況很差,被一些廣告商杯葛嘛,就算政府不搞我們,可能也會很辛苦。」但他回憶,自他入職以來,《蘋果》的編採政策從沒因政治壓力而改變。「從1999年開始做,感受到外界政治壓力越來越緊縮。所以在《蘋果》好幸運,當很多人都不敢講話的時候,你還敢講。」
但今年4月開始,前所未有的壓力,逐漸逼到《蘋果》眼前。4月15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稱會依照《港區國安法》「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對國家安全事宜的處理」,時任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強調「假新聞和國家安全直接有關」,將採取調查,並影射批評《蘋果日報》。5月17日,香港警方根據《國家安全法》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多數股份,及黎智英擁有的3家公司銀行帳戶內的資產。當天,台灣《蘋果日報》宣布停止印製報紙。
報導不具名 是認輸了嗎
5月底,港聞組記者阿凱(化名)身邊已有4、5個同事離職,其中包含他的主管。當時,除了年資淺的同事,還有一批中高層主管離職。阿凱證實說,「當時真的有幾個中高層的人走,他們對外都說是個人理由,但其實也是透露《蘋果》可能會關,記者可能會被抓…」那幾個月,公司迎來更詭異的低氣壓,上層甚至開始盤點人力,問人員:「有沒有想要走?」傳言流竄,「有人說他們是逃兵,但我覺得,他們不是害怕而離開的,中高層的人總是會被找到,比較像是提醒同事,每個人都應有不同考量。」
「我想自己還可以留多久呢?我還有3、4個採訪沒有做完,我一定做完,所以傾向要再待一陣子。但下一步是什麼?要等到總編被抓時走嗎?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堅定說,要跟《蘋果》走到最後。」5月初,阿凱在越洋電話那頭說。
當時他的工作已比過去艱難得多。官方活動這兩年已很少邀請《蘋果》記者,《國安法》實施後,他的受訪者紛紛拒訪,「大學教授以前很樂意回覆採訪,現在敢說話的很少,『刊登在蘋果』會不會被視為支持《蘋果》?」報導紅線在哪?哪些是「敏感詞」?「現在很流行說勾結外國勢力,像採訪外交新聞、流亡人士,都要小心,不然就會被認為是宣傳港獨思維,我們要引用比較多官方內容,盡量平衡報導,也是保護自己。」
據悉,去年中《國安法》落地,港蘋記者從此幾乎不在報導中使用真名。今年4月,《蘋果》曾舉行內部編採會議,將報導中使用的「武漢肺炎」,一律改為「COVID-19」。「這是很重要的改變,像黑警這樣的詞改掉,我覺得OK,但武漢肺炎並沒有情緒化,只是形容某個疾病從哪裡發生,感覺公司更保守了。我們不應該禁止、不能用哪個字眼,這是一個重要的訊號,編採做法變了,」6月底,當阿凱再次接受我們的採訪,他無奈提及那場會議。
蔡元貴也證實,港聞靜態組近期曾舉行內部編採會議,將報導中使用的「武漢肺炎」,一律改為「COVID-19」,涉及國外制裁的內容也都盡量避免報導。
幾乎每位受訪的港聞記者,都提到「武漢肺炎」一詞用法的轉換。不少人也提及,《國安法》去年通過後,稿頭幾乎不再放記者名字,有些記者對此安心,卻有人對公司做法感到憤怒。雙方妥協後的做法是:若記者堅持要掛名才掛名,其他報導一律隱去記者真名。
6月24日清早,香港書報攤湧現購買最後一期《蘋果日報》的排隊人潮。(達志影像)
這一年之中,阿婷曾訪談香港本土青年組織與其他敏感題目,類似稿件,她都堅持在稿頭掛上本名。「我主管再三問我:『真的要掛嗎?妳確定喔?』我說:『確定。』」為什麼如此堅持?「我想…表現一種:『我就不怕』的態度吧…」
港聞記者駱嘉輝(化名)說得直接:「光榮和安全,我不用思考,安全第一。」這整年,他做的重要報導都不具名。港聞記者阿海(化名)說:「可是,自己的獨家或重要故事,還是會想給自己credit啊。」阿海又說:「雖然我不知道自己何時會出事,但受訪者是具名受訪,我們不下byline(記者署名),對受訪者也不公平。」記者阿強(化名)曾經質疑公司的做法:「我為什麼不要具名?我覺得這樣好像是我們認輸了。有同事問公司,為何要後退一步?為何讓人家覺得你怕《國安法》呢?」我們問阿強,此刻回頭來看,如何看待公司1年前不讓你們掛名的決定呢?「我不知道…」他沉默了一會兒,答道:「也許他們(主管)的危機意識很高吧。」
雖然阿強的立場是「不向《國安法》低頭」,但他仍不諱言,這一年中,經歷過前所未有的自我審查。例如在報導裡,「港獨」字眼是萬萬不可出現了;就連報導《國安法》後街頭的零星民主行動,有人高舉或高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到最後他連受訪者說的原句都不敢寫,自動替受訪者隱去「那8個字」,轉而改寫成隱晦的「光時」2字。駱嘉輝更曾在挑照片時,和同事討論半天:照片裡的人手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字樣,那8字是否該打上馬賽克?
身陷恐懼中 憂被警抓走
「《蘋果》死掉,只是反映了整個行業快要死掉的問題。每個人的『最後』是不一樣的,我不一定能承受那種恐怖(挑戰底線),在香港,沒有記者認為自己是在做非法的事情,以前在香港做記者是挺好的,但現在要想,為了做對的事情,要付出什麼代價?讚美政府的文章沒有新聞價值啊,要批評它,找出問題才是我們的工作。」但恐懼不時鑽進阿凱腦中,「我有時候會想像這個畫面,早上6點鐘,警察上我家的門要抓我。我是不是該跟家人討論、做好心理準備?不能當沒有這一回事,但這很難跟家人討論,他們一定會叫你不要做啦。我心裡也一直有一個人在呼喊,『走啊!走啊!不可以留下來!』」
阿凱終究留到最後一天。6月17日,羅偉光等人被抓那天,他在外頭採訪,他用訊息告知我們,「我問了採訪主任,他說如常採訪,我就繼續做已約好的訪問。有同事說:『做好今日,才有明日。』」
同樣留到最後一天的港聞組記者S則說,早有心理準備了,只是沒料到會有500港警上門搜公司,她見長官被港警押出《蘋果》大樓,「那種感覺很差,不是害怕,而是憤怒。」6月17日,她回到公司時見電腦被抄走,抽屜被亂翻,唯一慶幸是,她把重要資料都處理掉了,「其他所有文件都被翻過了,去年公司被搜之後,我就只在抽屜放食物、零食。」但她顯然還是不甘心:「我們之前覺得,《蘋果》能熬過六四,是不是能熬過七一呢?」答案很明顯了,話筒那頭沉默許久,傳來一聲慘笑。
凶險超乎預期。6月17日中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記者會上稱,《蘋果日報》有數十篇文章呼籲外國制裁,危害國家安全。他並稱:「行動是針對利用新聞工作為工具,做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一般新聞工作者與他們不一樣,不要和他們扯上關係,要和他們保持距離。」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甚至形容《蘋果》大樓是「犯罪現場」,媒體追問,一般人轉發《蘋果》文章、市民購買或訂閱《蘋果日報》是否違法?李桂華竟稱:「要視乎其企圖。」
6月19日,羅偉光等人出庭那天,李家聰去了法庭旁聽,「我在公眾席上一直在想,他們到底做了什麼的大錯事?現在要面對牢獄之苦?我不禁想,如果今天坐在裡面的是我呢?」那天羅偉光對來支持他的同事們比了個握緊拳頭的手勢,示意「要加油」,卻讓旁聽的同事們哭了出來。
全文連結
https://www.mirrormedia.mg/premium/20210628pol001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6萬的網紅升旗易得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5.27 時事!】升旗易得道 2020年5月27日 主持: Tony Jaa 1.5, John Connor (公海廣播) 【5.27時事】【制裁葉劉?】美國即將嚴厲制裁香港!葉劉淑儀:「係都制裁特首司長先啦,幾時輪到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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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市長感謝全國金牌志工暨績優志工團隊,營造有心有力有愛的志工台灣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2)日下午陪同總統蔡英文於桃園展演中心,出席「109年度全國績優志工暨績優志工團隊頒獎典禮」活動。鄭市長表示,衛福部為慶祝12月5日「國際志工日」,在桃園舉辦志工頒獎典禮,表揚413位全國服務時數達8,000小時以上的金牌獎志工人,以及25隊全國績優志工團隊,獲獎者展現對志工責任深厚的認同,在沒有鎂光燈的地方,細水長流的默默付出,展現台灣志工精神。鄭市長也感謝所有志工的貢獻,讓台灣變得更加美好,市府將與中央持續給予志工最大支持,營造有心有力有愛的台灣。
鄭市長指出,志工需要培訓、累積服務時數,更重要的是那顆服務的心,付出時所獲得的生命價值,是財富所難以賦予的,因此擔任志工不僅會上癮,也成為許多人對自己人生的重要許諾。志工不支薪,但卻容易感到快樂和滿足,夥伴間感情密切,給予的貼心協助,更成為各服務單位的微笑門面,以及與民眾溝通的最好橋梁,亦是社會溫暖的正能量。
鄭市長提及,志工台灣是民主社會中推動社會參與的重要方式之一,志工參與率亦為衡量社會進步的重要指標。因此,桃園市成立全國唯一服務NPO的專責單位-桃園市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心,致力NPO培力及扶植任務,協助各團體機構形成志工力量,提升服務量能。台灣志工團體多元化,如圖書館、醫院、政府部門、長照機構、兒少機構、親子館等單位志工,在社會各個角落提供不同服務,彼此激勵,展現志工無限能量,讓台灣變得更有力量,更加美好。
總統蔡英文表示,今日表揚413位全國服務時數達8,000小時以上的金牌獎志工人,獲獎志工年齡從40歲到92歲,更有多位超過80歲以上的長者志工,其精神令人敬佩。另外,25支全國績優志工團隊,則在教育訓練、服務倫理等領域,以優良服務事蹟脫穎而出。
蔡總統指出,台灣志工能量強大且服務類型多元,截至去(108)年底止,全國志工人數已達110萬411人,已登記的志工團隊有2萬1,284隊,以65歲以上的高齡志工為最多,在各領域皆十分活躍,今(109)年台灣能順利克服疫情挑戰,志工朋友在入境檢疫及各項防疫政策的協助,成為重要一環。
蔡總統談到,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政府積極推動高齡參與志願服務,一方面鼓勵長者參與社會活動,充實自我生活和健康,另一方面則可發揮專業及經驗,增加社會公益能量。未來政府會挹注更多資源,健全相關法制,讓服務網絡更緊密,鼓勵更多人加入志工行列,讓台灣志願服務持續與國際接軌。
蔡總統也提及,去(108)年在總統府接見「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志工代表」,期待他們發揮創意和創新,成為台灣最佳代言人,為台灣和世界帶來更多改變和影響。昨(1)日台灣也與以色列簽署「台以志工合作瞭解備忘錄」,盼透過此協定,提供志工朋友更多服務機會,增加兩國互動情誼,政府也會加強提升志工能量,拓展其服務能力,讓台灣與國際志工擁有更多交流。
今日包括衛福部政務次長李麗芬、社會救助及社工司長楊錦青、市議員陳美梅、市府社會局長鄭貴華、新聞處長詹賀舜、衛生局副局長陳麗娟、桃園區長陳玉明、藝文設施管理中心主任王啟仲等均一同出席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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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建元/香港一國兩制已死
中央急速國安立法,壓制香港反國安七一遊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6月30日以全票通過《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法》六十六條,旋即送請國家主席習近平公布實施。這是在全國人大先前於五月底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後約莫一個月的時間,而且法律草案未對外公布亦未見公開聽證和審議。
7月1日,自2003年以來持續17年的反對國安立法大遊行,被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以疫情限聚令為由禁止舉辦,民間人權陣線譴責香港政府限制公民自由,雖放棄主辦,則仍由泛民主派議員,以化整為零的做法,號召民眾以個人名義上街。結果當天就爆發了首日的《港區國安法》違法事件,拿中華民國國旗、拿「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的,都遭警方逮捕,原因是涉嫌觸犯了《港區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或分裂國家罪。而在這一天之前,香港和所有的民主國家一樣,都是保障人民的思想言論自由,維護以和平方式表達的政治主張的。這一事實告訴我們,從這一刻起,香港已經被關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鐵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下的「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已被宣告死亡。
香港國安公署架空香港行政與司法
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港區國安法》,已在香港特區政府之上設立了具有法定實權的太上港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此之前,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雖然公認性質形同中國共產黨的香港支部,但畢竟基於《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對於香港的高度自治,還是要有所收斂和尊重,然這一次依據《港區國安法》第四十八條設立的國安公署,則是通過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共同建立的協作機制,對香港政府的國安工作進行監督與指導;更者,只要報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依《港區國安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香港國安公署就可以就涉外或重大國安刑案插手刑事偵查,職務行為不受香港特區管轄,而且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均由中央政府指定,進以排除香港本地審檢機關的司法管轄。程序適用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除了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港區國安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保障犯罪嫌疑人有權委任律師辯護外,其他的刑事人權,凡涉及國安事由者,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受到嚴重限制,比如通知家屬、羈押期限、公開審判等等。港府在香港人民反對下宣布撤回的《逃犯條例修正案》,涉及犯罪嫌疑人移送中國大陸司法管轄的相關惡法,都從《港區國安法》變本加厲地借屍還魂了。
《港區國安法》第四十八條規定香港國安公署機構人員由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聯合派出,此主要為國家安全部、公安部、司法部、武裝警察總部、中央軍事委員會聯合參謀部情報局、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聯絡局、解放軍戰略支援部隊網絡系統部 等部門,中共中央另設有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統一指揮黨政安全部門,由習近平親自擔任主席,可知香港國安公署是習近平核心的耳目,香港政府官員自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以下誰人膽敢不忌憚三分?香港警務處為辦理國安事件,也成立了國家安全處,作為國安公署的業務配合執行部門,而香港警務處國安處是可以從香港以外地區聘請人員協助執行國安職務,如果未來有各省市國安人員進駐到香港警務處國安處,未來恐怕也無需大驚小怪了。
首任香港國安公署署長為鄭雁雄,2011年底他在廣東省汕尾市中共委員會書記任內,境內烏坎村發生村民抗爭村有土地遭村官倒賣事件,汕尾市黨政部門調動鎮暴警察包圍烏坎,因香港中外媒體廣為報導,驚動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後事情才和平落幕。由此可知鄭雁雄是典型的共產黨黨官,敵視群眾運動,態度寧左勿右,不熟悉媒體生態,迷信暴力鎮壓。這樣的人,如何讓香港的官員或公民菁英群體感到信任和尊敬,是一個大問題。
《港區國安法細則》製造白色恐怖
《港區國安法》雖然嚴重侵害香港的高度自治空間,儘管如此,還是要中央政府批准,香港國安公署才能偵辦司法案件。在一般情形下,香港國安犯罪由香港自行審理,與一般刑事司法不同的是,承審裁判官或各級法官人選由行政長官指定,是否屬於國安案件或涉及國家秘密依行政長官證明而認定,是否排除陪審團參與審理由港府律政司長決定。由行政機關決定法官人選、案件性質和裁判方式,這已根本破壞了司法的獨立性。在這一情形下,對於警察或檢察部門偵辦案件中所必要的強制處分令狀,我人就難以期待法官能做好把關的角色。儘管如此,香港特首便會同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不到一周便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再擴大警務處的司法警察。香港由法治社會一夕變身為警察國家。我們對共產黨的專制本質很清楚,但香港本地官僚墮落如此之快,則出人意外。
《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是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辦理國安事件的準則。首先,它將香港法律中有關於重罪偵查的規定,延伸到國安犯罪。港府對外辯稱《國安法細則》都只是現有法律的彙整,錯,過去香港沒有國安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做法,是讓過去香港憲制保護的行為變成重罪。《港區國安法》新訂的國安犯罪有四種: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國安法細則》讓香港警察在偵辦國安犯罪中再增加了過去所沒有的七種權力:
一、搜查可能存有犯罪證據的處所、車輛、船隻、航空器以及其他有關地方和電子設備;
二、要求涉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的人員交出旅行證件或者限制其離境;
三、對用於或者意圖用於犯罪的財產、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與犯罪相關的財產,予以凍結,申請限制令、押記令、沒收令以及充公;
四、要求信息發佈人或者有關服務商移除信息或者提供協助;
五、要求外國及境外政治性組織,外國及境外當局或者政治性組織的代理人提供資料;
六、經行政長官批准,對有合理理由懷疑涉及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人員進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
七、對有合理理由懷疑擁有與偵查有關的資料或者管有有關物料的人員,要求其回答問題和提交資料或者物料。
這七種國家特別警察權力只有通訊監察和秘密監察才需要受到批准,但有權批准的竟是行政長官,臺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對於通訊監察的發動,必須「由檢察官依司法警察機關聲請或依職權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而依《刑事訴訟法》,在內亂外患等涉及國安犯罪的偵查中,搜查、限制出境、保全程序、命令交付證物等警察權力,也都和前該通訊監察擁有同樣的制衡機制,不是警察自己說了算。
垂範臺灣與劍指臺灣
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設計,原本就是為了垂範臺灣,而先行實施於香港的。習近平所謂一國兩制臺灣方案的種種說法,也說明了香港內地化後,下一個要處理的,就是臺灣。
《港區國安法》國安犯罪中與臺灣有直接關聯的,就是分裂國家罪和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港區國安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之一的,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
一、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
二、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
三、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
今年七一大遊行的逮捕行動,證實了承認中華民國存在事實的言行,都會涉嫌分裂國家,所以不一定要主張香港獨立,在香港主張臺灣或西藏獨立也會構成國安犯罪。
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規定於《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條文為:「為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實施以下行為之一的,均屬犯罪:
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動戰爭,或者以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造成嚴重危害;
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進行操控、破壞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四、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五、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第二十九條第三款復規定第一款涉及的境外機構、組織、人員,按共同犯罪定罪處刑。
香港原本是一個自由城市,也長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反共力量的前哨,香港公民社會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合作、接受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行之多年,所在多有,但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安概念與一般民主國家不同,從不以客觀上是否已達重大公共危險的事實為斷,而是以行為人內心的政治立場和思想主張作為判斷基準,今在香港實施這種習近平思想總體國安觀,乃有侵害《國際人權憲章》普世保障之思想言論自由之情事,以及犯罪構成要件不明確的嚴重問題,這則必然導致香港的國安認定和各國的巨大落差,香港人民個個人人自危,不存在免於恐懼的自由。
不但如此,《國安法細則》還以行政命令形式訂定行政刑法,對於不配合警察偵查行為者給予罰金或監禁之形式制裁,也根本就違反了罪刑法定主義,這是一向以法治著稱的香港令人不可思議之處,舉例而言,《國安法細則》規定警務處處長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向外國政治性組織或臺灣政治性組織,或外國代理人或臺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組識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按指定方式向警務處處長提交指明資料,包括在香港的活動及個人資料、資產、收入、收入來源及開支。若外國及臺灣的受行政處分人未依香港警務處長要求提供資料,除非可證明已經盡力或有非可能控制的原因,否則一經定罪,將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若涉及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則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兩年,但有理由相信有關資料是真實、正確及完整則屬合理辯解。
以香港與臺灣以及世界各國民間往來之密切,香港警務處自然要將國安調查範圍伸展到香港以外,問題是,臺灣以及世界各國民間人士與團體並無義務對香港政府提供資料,難道一旦拒絕的結果,就是日後被定罪判刑,或是被香港警察全球通緝嗎?各國政府或民間機構為了避免誤觸香港法網,如果沒有外交豁免權的保護,其所可選擇的因應之策,最終就只能是撤離香港,斷絕與香港的各種合作關係。
而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香港本地人士,極有可能遭到限制出境,並在未來遭到逮捕審訊與定罪判刑,這是香港人無可脫逃的悲運。
臺灣的作為
香港原本是亞太地區國際非政府組織和國際公民社會的重鎮,今後隨著香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地位不再,位於香港的各個國際非政府組織及人員,都將可能因被懷疑涉嫌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而不堪國安騷擾被迫離開,同樣是華人社會而且擁有憲政保障的臺灣,應當致力於爭取取代香港的國際節點地位,只是我國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和其他國家人民在臺工作有最低薪資新臺幣約四萬八千元的要求,對於非營利組織來說,這一薪資水準遠高於國內一般水準,因而也就會降低國內聘僱香港非政府組織人員來臺任職的意願。
另一方面,香港的政治工作者和非政府組織工作者也都已是可能涉嫌國安犯罪,而具有高度政治風險的群體成員,也都符合《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八條短期政治庇護的條件,所以只要未被限制出境,香港政治難民入境居留的情形會逐漸上升,他們的生活照顧和安置都需要解決,這未必要全部依賴政府處理。針對我國人力需求狀況,修改《勞動基準法》,就不同行業別給予彈性薪資空間,利用香港移民來補充我國的人力短缺,也讓香港移民在臺灣找到可以安身立命的人生,應當是政府救援香港的最為務實和可行的辦法。
●作者: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兼任副教授、中國問題專家
本文原刊於NOWnews今日新聞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華人民主書院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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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時事!】升旗易得道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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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易得道最新通告 - 星火事件、 官司事件】**
政治打壓, 無日無之! 香港港共政府對所有支援抗爭的團體予以強烈政治打壓, 近日星火同盟竟因洗黑錢罪名拘捕並凍結其戶口資金, 我們對政府及警方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我們促請警方盡快解封其戶口資金。 現時, 香港抗爭形勢危急, 我們希望各位團結一致應對, 我們不能讓香港人打輸這場公義之戰! 本台及本台前主持同樣因政治評論陷入官司之中, 我們相信, 我們並不是唯一的打擊對象, 一但倒下, 對其他團體的打擊只會有增無減。在這危難當中, 本台定當聯合所有可聯合的力量對抗, 同時運用政治智慧應對! 希望所有支持者能在各方面支援本台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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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網絡司司長 在 香港花生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來源視頻 和 金融原理解釋,見本頁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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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討論會
(請在本視頻的議論欄發言。有見地的內容,我會抄貼到這裏下面。)
討論會題目﹕
假如郭文貴關於港幣貶值的預言屬實,港府(如突然敢冒大不諱行駛基本法賦與的高度自治權)可以做什麼,來挽救廣大市民,避免或減少損失?
^^^^^^^^^^今後, 以上管叫[總題目]^^^^^^^^^^
F (Zen Gong指 1. 中國銀行發鈔,有可能背後的美元儲備有水份。2. 發鈔量是美元儲備的4.2倍。 )
1. Money Supply M2 in Hong Kong is $14,063 billion HKD in August 2018. HK's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is $424.8 billion USD in August.
https://tradingeconomics.com/hong-kon...
https://tradingeconomics.com/hong-kon...
The problem is: the figures are provided by all banks based on a honest system. HSBC & HK Chartered Bank are British banks they would play by the rule. But China Bank (HK)'s $USD reserve is in HK or Beijin? as part of China's $USD? i.e. they can have no $USD at all in HK. M1 are bank notes, bank credit & plastic monies, M2/M3 include short/long term credit. They can switch between easily that make auditing extremely difficult.
2. In HK's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 basket the composition mainly (80+% by IMF rule) is $USD, rest are Euro, Yen and Yuan. The fixed rate is a 7.8. The $USD reserve is USD$424.8 billion and HK's M2 money supply is HK$14,063 billion in August. The variable/unpegged rate should be HK$14,063/US$424.8=33.1 not 7.8 today. Or, USD $424.8B x 7.8= HK $3,313 billion its USD reserve can support, not HK$14, 063 billion M2. HK printed 4.2 times monies it should, not including M3 (long term credit) and figures provided by banks might be grossly exaggerated.
E (KIU WAI LAM 提供一些具體數字)
香港最新外匯儲備資產數字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2018年10月5日(星期五)公布,香港於2018年9月底的官方外匯儲備資產為4,264億美元(2018年8月底為4,248億美元)(附件)。
連同未交收外匯合約在內,香港於2018年9月底的外匯儲備資產為4,188億美元(2018年8月底為4,172億美元)。
為數4,264億美元的外匯儲備資產總額,相當於香港流通貨幣約7倍,或港元貨幣供應M3約46%。
D (原來“ 路德社”頻道有更專業和深入的討論,我請你請參考)
連結: https://youtu.be/Tx7oY042u7g
10/13/2018 路德时评(对冲基金大佬良心小哥):这几天大量突增的对港币维稳的洗脑文章,以及12日港财政司司长突赴京与央行行长商讨对策,港币是否能夠撐的住?(普通話)
點題:
1. 設郭文貴說白港幣將貶值的(中國日期)10月10日是day 1; days 2 & 3 立刻發生幾件事:(i)國內有貌似專業的長文講港元不會同美元脱鈎, 被容許發表;但列舉了香港M0, M1, M3的數字, 偏偏不提最相關的M2。(ii)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赴京見中央銀行行長易綱, 但報導非常簡短,耐人尋味; 可能反映他們要暗示中央會為港元托底, 但又不敢說白有危機。
2. 全面回顧了1997年索羅斯狙擊港元的歷史, 及其意義, 又指出事前事後北京可都視索羅斯為"中國的老朋友", 貴為上賓。
3. 嘉賓講者特別提出, 索羅斯狙擊英鎊和其他金融操作佳績連年, 當年狙擊港元卻要敗退, 是中共津津樂道的威水史, 但是, 剛剛以非法交易罪宣判郭文貴的政泉公司案罰款600億人民幣破了全球有史以來最高罰金的紀錄, 卻無大吹大擂, 是盜國賊自知理虧, 底氣不足, 缺乏自信, 末日近矣。
4. 1:21:00有網友問港府可不可以禁止做空港幣, 算是對下面A貼的[總題目]的一個回答, 嘉賓講者以A3的邏輯回答。從路德的總結, 又可推算即使港府敢開徵「炒港幣稅」, 中共也麻煩,因為暴露了盜國賊違法造成港幣超發來吸金,將斷了這條吸金的通道,配合當世界出現其他反共招數的時候, 中共少了這金融“後援”, 會加速潰敗。這也局部回答了A5的道德兩難的困惑。
C (明杜志可算是回應以下的A4點)
1. hk foreign reserve got only 300 billion us dollars
2. 沖唔到港元架,香港有2萬億港元再加銀行體糸可以回撥,金管局可以下令唔借港元比外資沽空,其實97金融風暴已經沖過,佢地沽港股抽高個息再沽港元,結果佢地都係輸住走,如果甘易沽到港元脫勾,港元一早脫左啦
B (Eric Chan 可算是回應以下的A5點)
身為香港人, 雖然唔情願港紙遭受狙擊, 但若一時陣痛換來長治久安, 香港人亦唯有默默承受!!
[從這裏開始,... 的符號表示原文已大幅刪節,因為Youtube說明欄的上限是5000字符,業已超過。請到Tsui Hon Kwong頻道和花生台本視頻的留言欄閱讀全文。]
A (我自己來開個頭)
Tsui Hon Kwong: 港府可以宣佈徵收「炒港幣稅」!細節如下。
1. 把正常經濟活動和炒買炒賣港幣兩種行為分開。再細節,1.1 例如,...如能開具證明,是正常經濟活動所需,不在規管範圍之內。...1.2 怎樣防止假證明?...尤其是,盜國賊最清楚是他們自己造假或行賄造成港幣超發的,...他們深知加入炒賣必賺,就會出盡法寶假扮是正常經濟活動;...。在個難題上,仍有待大家...。
2. 把炒港幣的潛在利潤,用稅收抽走。再細節,2.1 某個銀碼以下的兌換,保留免稅,...。那麼,界線該劃在哪裏好呢?我認為在一千萬美元左右較恰當。...。2.2 稅率多少才好?至少要同潛在利潤掛鈎,...。
3. 徵收「炒港幣稅」會不會沾污香港是自由貿易港的美名,影響到經濟步向蕭條?...
4. 「炒港幣稅」是否有效?是不是有重大缺失,根本不可行?...
5. 道德兩難問題﹕一方面,郭文貴認為港幣貶值將在中共倒台、全國實現民主法治的過程中起得到關鍵作用,...。另一方面,最避不開港幣大貶值的是...基層人民...;整體經濟、民生發展、方方面面都會出現極大困難;再...漫延到全國,以致郭文貴都說﹕「...我心裏很難受,我跨不過那個坎,因為我看到這些行動真的在實踐中,我真的很難受。...,好幾次我在陽台...,眼淚就掉下來,受不了呀。」...這,就是道德兩難:找方法避免貶值或減弱貶值及其帶來的損失,是道德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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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解釋(出場序)
CCP ----- 中國共產黨, China Communist Party
Kayle Bass ----- 美國對沖基金經理人。Wikipedia: In 2008, Bass successfully predicted and effectively bet against the U.S. subprime mortgage crisis by purchasing credit default swaps on subprime securities which, in turn, increased in value when the real estate bubble burst.
Bass has made prominent bets on Japan, European sovereign debt and, most recently, China. He has also given his expectations regarding the economic future of Japan and Argentina.
P2P ----- peer to peer, 一種網路借貸平臺,由非政府、非銀行的機構集資,答應投資人優厚利率,然後貸款給需要資金的企業或個人。幾年前中共許多官員為這些新興的金融機構站台,從民間圈到許多資金。數月前國內大量P2P公司倒閉或負責人挾款失蹤,令投資者血本無歸。論者認為都是被貪官掠去了。
泛亞 ----- 如上,也是國內一間集資公司,許多官員向全國公眾推薦,說既安全、回報又高。幾年前又倒閉,令許多投資者賠上畢生積蓄。論者認為都是被貪官掠去了。
民族證券 ----- 郭文貴在國內的公司之一。損害郭的利益的目標之一。盜國賊殘害其員工,掠奪其資產;都是為了要脅郭就範,迫他停止點名揭露諸如王歧山等盜國賊的違法網絡和罪行。
徐明 ---- 冤案主角, 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 2013年因涉薄熙來案,獲刑入獄, 作為污點證人指證薄熙來貪腐, 獄中表現良好, 提前釋放, 但在即將獲釋前猝死
李明 ----- 冤案主角, 著名影视公司小马奔腾董事长,涉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案被带走协助调查,官方说李明在询问中情绪激动,注射了镇静剂之后不治身亡。
雷洋 ----- 冤案主角, 北京便衣警察懷疑市民雷洋有嫖娼行為,在拘捕過程中雷洋逃脫後被再次拘捕,押解途中雷洋死亡。次日,該事件發布到網絡,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官方說他是因為自瀆而死
「我的弟弟」----- 郭文貴、他弟弟和另一個女性家人(可能是嫂嫂)是1989年支持天安門學生運動的北京市民之中的三個。三人被捕,警局中有警員拔槍要殺女家人,他弟弟撲過去保護她,中彈,失救而死。
孟建柱 ----- 郭文貴揭露違法罪行的四名頭號盜國賊之一。
王樂泉 ----- 中共官員,官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2010年被中共免去在新疆的所有職務。现任中国法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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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視頻﹕
https://youtu.be/rwttNTC0Izo
10月9号:C C P如果攻击台湾,美国会不会出兵?为什么说港币和人民币会垮掉?保护台湾香港极为重要!
(郭文貴頻道,美國日期2018.10.9) (普通話)
金融原理﹕
https://youtu.be/YPC6bhJv760
为什么说香港也会存在货币超发?为什么历史上阻击做空港币比较困难?为什么此次上万亿美元阻击港币加上金融大杀器一定能够成功?
(路德社直播台,美國日期2018.10.9) (普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