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港警 #大搜捕,有人稱此為「#港版美麗島事件」,你如何看?】
1月6日,香港警方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去年6月參與民主派初選的53人。
為何參加民主陣營初選,卻被稱作是「歹毒的計劃」?為何爭取獲得立法會過半議席,來增加民主派的談判籌碼就是企圖「令香港癱瘓」?否決財政議案迫使香港政府讓步如何違反了國安法?法例的紅線究竟畫在哪裡?
此次大搜捕之後,社會各界都有擔憂「『人治』逐漸取代『法治』」「國安法衝擊司法獨立,削弱言論集會自由」,並形容「一國兩制已經滅亡」。也有人形容此次事件為「香港美麗島事件」,以此鼓勵香港人「堅持追求人權的信念、相信自由的珍貴」。
大搜捕過後,你如何看待本次事件的理據?初選的作用究竟為何?香港的法治是否真的走向終結?香港的明天究竟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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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傳媒 #反修例運動 #國安法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高松傑高Sir正能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必睇】鄭松泰爆大鑊黑暴有大台和分餅仔? 蕭若元影片消失之迷?| 高Sir正能量 10062020 1. 修例一周年,有人號召聚眾,結果中環爆亂,道路被佔,藝人阮民安現身現場,更被警方截停,最後由警察清場,好在有警隊奮力守護香港,才得以維持社會秩序,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阿Sir Madam辛苦晒...
民主陣營初選 在 無待堂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行使反對權力」的犯罪化,即意義上真正消解議會制 | 盧斯達 on Patreon】
今日一早,近 50 名香港從政者被捕,罪名是他們參與 20 年的民主陣營初選,危害國家安全。看了天水圍伍健偉被捕前開的 live ,大致上,警察對伍說他的罪名是因為參與初選,而初選的目標是選出 35 個議員否決財政預算案,最後導致行政長官下台等等。
一:官方會如何扭盡六壬去自圓其說,使其拘控行動「合符法治」,我們不知道,但如果用上面的資訊,即無限演繹。記憶中上一年參加那個初選的很多人,對於 35+ 的終極願景如何,其實都有很多爭執。有些人沒有講明,有些人認為這個團體應該否決財政預算案製造憲政危機,有些黨派則認為要「視乎情況」。有激進 35+ 和保守 35+,即其實參加初選的人,並無一致政治表述。如果記憶沒錯,當時有人認為參加者要簽署約章,但有黨派反正是不願意簽的,認為沒有意思。所以其實不是所有人都宣示了要用體制內手段令特首需要解散立法會,但當然不簽的也是拘捕了。
二:下一個就是抽象的憲政問題。基本法 52 條和2005年時任政制事務局對此問題的講法是:如果立法會通過的法案,特首不通過;或立法會不通過財政預算案,特首在諮詢行政會議之後,可以解散立法會,解散之後就要重選立法會,再選出來的立法會如果繼續否決財政預算案,才會達致「立法會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可引致行政長官辭職」。也就是說,2020 年就算有選舉,他們進去又真的動手否決預算案,都未足以啟動引致特首辭職的條件。
三:再下一個問題就是,如果這個體制首先賦予了議員反對財政預算案的權利,甚至有專門條文去解釋甚麼情況下特首會因為立法部門不合作而被迫辭職,是不是一開始就不應該給予否決權?當然立法會早就有人因為行使職權而被捕,再被法院懲罰。一般的設定是,做法律沒有反對的事情,就應該不算犯罪。你有這個體制設計,別人想依法走完這個程序,似乎也沒有罰則,因為議員有權利反對議案。一個議員支持或者反對議案,就是政治力的較量,不是法律問題。你可以收買他、恐嚇他、找民意改變他,但議員存在的目的,本身就 embed 了否決的可能性。一個不存在否決可能性的議員,或者議會,就不會被視為議員或議會。用刑獄來處理政治層面的投票問題,就是有關方面已經放棄統戰,回復叢林本色,這是他們的「破局」。
四:現在就不再是有沒有下一次選舉的事情,就當終於有一年選舉重新舉行,首先有選舉主任 DQ 的那一關,就算你過得了,幸運勝出了,進了去也只能做口頭反對黨出糧,身體是不可以投反對票。因為現時的事情,等於言傳身教,投反對票是等於危害國家安全。具體的條文十分不具體,50 條說:如果立法會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和「其他重要法案」……也就是危害國家安全的位置,絕不只有財政預算案,也可以是任何法案。你在任何情況投反對票,都可以被演繹為想特首辭職。
五:如果說一班從政者想用憲政程序迫特首下台,就在理論上符合了危害國安;那其他喊特首應該下台的販夫走卒又該當如何?叫過董建華、曾蔭權、梁振英下台的表演者又如何?某個防疫官員因為做得不好,街邊阿伯叫一句「做得咁差落台啦」,其實也是想動搖三司多少局的政治體制。更不要說那些在初選投了票的普通人。如果我投了一個口頭反對派,點知佢係立法會裡突然投了反對票,變了行動反對派,是否會誅連所有投過口頭反對派一票的人?確實如流行曲所說,呼吸有害。
六:所以說政治法律這個 patch 和基本法的非政治法律,其實是兩個衝突的版塊。為甚麼開局時賦予了香港議會反對的權力,但現在又不准你行使,甚至只是宣示將會行使,都會入罪。核心地細緻地講,香港那一制有了任何剩餘權力,對中國來說都是壞的一國兩制。所以國家的干預就正了名,干預是要把事情「糾正」過來,也就是要拿回開局時「多給了的東西」。
這又要回到中國國師強世功如何講一國兩制:
//基本法起草正趕上內地自由化思潮泛濫,導致基本法的具體設計脫離了鄧小平預定的思路。正是針對基本法起草中出現的錯誤傾向,鄧小平在 1987 年專門接見了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發表了重要講話,糾正了過去的錯誤思路。然而,基本法大的框架已經完成,無法推倒重來。今天基本法中行政主導的問題、中央干預香港的問題、國家安全立法問題,都是當年起草中遺留下來的問題。//
拿中國的承諾說事就比較安全,是二十多年來的迷信。因為他們自己人都已經說明了,當初比較自由化的基本法是有錯誤的,也就是之前給香港的額外反對權、甚至特首的特大權力,都是上一代留下的問題,需要「解決」。只是解決到甚麼程度,要收回多少香港人覺得理所當然的權力,不知道,而且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畢竟權利是他們先置入先確立的,現在又說這個權力違反了甚麼,真是有一種充滿歷史意味的裝彈弓感。
https://www.patreon.com/lewisdada
民主陣營初選 在 盧斯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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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一早,近 50 名香港從政者被捕,罪名是他們參與 2020 年的民主陣營初選,危害國家安全。看了天水圍伍健偉被捕前開的 live ,大致上,警察對伍說他的罪名是因為參與初選,而初選的目標是選出 35 個議員否決財政預算案,最後導致行政長官下台等等。
一:官方會如何扭盡六壬去自圓其說,使其拘控行動「合符法治」,我們不知道,但如果用上面的資訊,即無限演繹。記憶中上一年參加那個初選的很多人,對於 35+ 的終極願景如何,其實都有很多爭執。有些人沒有講明,有些人認為這個團體應該否決財政預算案製造憲政危機,有些黨派則認為要「視乎情況」。有激進 35+ 和保守 35+,即其實參加初選的人,並無一致政治表述。如果記憶沒錯,當時有人認為參加者要簽署約章,但有黨派反正是不願意簽的,認為沒有意思。所以其實不是所有人都宣示了要用體制內手段令特首需要解散立法會,但當然不簽的也是拘捕了。
二:下一個就是抽象的憲政問題。基本法 52 條和 2005 年政制事務局對此問題的講法是:如果立法會通過的法案,特首不通過;或立法會不通過財政預算案,特首在諮詢行政會議之後,可以解散立法會,解散之後就要重選立法會,再選出來的立法會如果繼續否決財政預算案,才會達致「立法會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可引致行政長官辭職」。也就是說,2020 年就算有選舉,他們進去又真的動手否決預算案,都未足以啟動引致特首辭職的條件。
三:再下一個問題就是,如果這個體制首先賦予了議員反對財政預算案的權利,甚至有專門條文去解釋甚麼情況下特首會因為立法部門不合作而被迫辭職,是不是一開始就不應該給予否決權?當然立法會早就有人因為行使職權而被捕,再被法院懲罰。一般的設定是,做法律沒有反對的事情,就應該不算犯罪。你有這個體制設計,別人想依法走完這個程序,似乎也沒有罰則,因為議員有權利反對議案。一個議員支持或者反對議案,就是政治力的較量,不是法律問題。你可以收買他、恐嚇他、找民意改變他,但議員存在的目的,本身就 embed 了否決的可能性。一個不存在否決可能性的議員,或者議會,就不會被視為議員或議會。用刑獄來處理政治層面的投票問題,就是有關方面已經放棄統戰,回復叢林本色,這是他們的「破局」。
四:現在就不再是有沒有下一次選舉的事情,就當終於有一年選舉重新舉行,首先有選舉主任 DQ 的那一關,就算你過得了,幸運勝出了,進了去也只能做口頭反對黨出糧,身體是不可以投反對票。因為現時的事情,等於言傳身教,投反對票是等於危害國家安全。具體的條文十分不具體,50 條說:如果立法會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和「其他重要法案」……也就是危害國家安全的位置,絕不只有財政預算案,也可以是任何法案。你在任何情況投反對票,都可以被演繹為想特首辭職。
五:如果說一班從政者想用憲政程序迫特首下台,就在理論上符合了危害國安;那其他喊特首應該下台的販夫走卒又該當如何?叫過董建華、曾蔭權、梁振英下台的表演者又如何?某個防疫官員因為做得不好,街邊阿伯叫一句「做得咁差落台啦」,其實也是想動搖三司多少局的政治體制。更不要說那些在初選投了票的普通人。如果我投了一個口頭反對派,點知佢係立法會裡突然投了反對票,變了行動反對派,是否會誅連所有投過口頭反對派一票的人?確實如流行曲所說,呼吸有害。
六:所以說政治法律這個 patch 和基本法的非政治法律,其實是兩個衝突的版塊。為甚麼開局時賦予了香港議會反對的權力,但現在又不准你行使,甚至只是宣示將會行使,都會入罪。核心地細緻地講,香港那一制有了任何剩餘權力,對中國來說都是壞的一國兩制。所以國家的干預就正了名,干預是要把事情「糾正」過來,也就是要拿回開局時「多給了的東西」。
這又要回到中國國師強世功如何講一國兩制:
//基本法起草正趕上內地自由化思潮泛濫,導致基本法的具體設計脫離了鄧小平預定的思路。正是針對基本法起草中出現的錯誤傾向,鄧小平在 1987 年專門接見了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發表了重要講話,糾正了過去的錯誤思路。然而,基本法大的框架已經完成,無法推倒重來。今天基本法中行政主導的問題、中央干預香港的問題、國家安全立法問題,都是當年起草中遺留下來的問題。//
拿中國的承諾說事就比較安全,是二十多年來的迷信。因為他們自己人都已經說明了,當初比較自由化的基本法是有錯誤的,也就是之前給香港的額外反對權、甚至特首的特大權力,都是上一代留下的問題,需要「解決」。只是解決到甚麼程度,要收回多少香港人覺得理所當然的權力,不知道,而且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畢竟權利是他們先置入先確立的,現在又說這個權力違反了甚麼,真是有一種充滿歷史意味的裝彈弓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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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陣營初選 在 高松傑高Sir正能量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必睇】鄭松泰爆大鑊黑暴有大台和分餅仔? 蕭若元影片消失之迷?| 高Sir正能量 10062020
1. 修例一周年,有人號召聚眾,結果中環爆亂,道路被佔,藝人阮民安現身現場,更被警方截停,最後由警察清場,好在有警隊奮力守護香港,才得以維持社會秩序,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阿Sir Madam辛苦晒!向勞苦功高的警察致敬!
2. 鄭松泰爆大鑊黑暴有大台和分餅仔?
3. 踢爆蕭若元影片消失之迷?
高Sir 創作2金句支持國安法
平生不作叛國事
國安立法唔駛驚
國安立法 人人有責
唔係漢奸 使乜害怕
*支持國安法 & 守護香港 做個醒目選民至掂檔活動*
因為我們今年非常嚴峻 ,我們建設力量目標要保住35+ ,所以我們一班KOL發起!團結就是力量!希望大家配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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